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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复仇


  叶羽顺着味道来到了墙边。

  这是暗门!

  凭借着蓝星看探险电影的经验,叶羽立刻就找到了机关所在,按下暗石后,将伪装成石壁的门推开。

  这是一个通往二层的楼梯。

  下面,传来奇怪的声音。

  叶羽和芬妮顺着楼梯来到了二楼,浓厚的腥味混着腐烂味不断刺激着叶羽的神经。

  城堡中的恶灵声,失踪的人,一切都清楚了。

  尽管叶羽有着血族之躯,但眼前地狱之景还是不断地冲击着大脑,令他不得不咬破自己的食指,用痛感冲淡呕吐感。

  哈马斯正躺在摇摇椅上,眼睛闭上,微微笑着,棱形的小嘴哼着的小曲。

  “嘟拉~嘟嘟嘟~”

  红色的火焰将哈马斯的影子映在墙上,其影子仿若一个肥胖的红色苍蝇恶魔。

  “起来!”叶羽五指抓住哈马斯圆圆的头颅,将其硬生生地从摇椅丢到地上。

  “谁?谁?”哈马斯痛苦在地上不断扭动,像一个足球翻转一样,翻转其肥胖的身躯。

  哈马斯抬起他那苍蝇一般的头颅,嘴中不断吐出白沫:

  “你是,今天新招的贱民,你不要命了吗,我可是这里的领主,这里的神!你们这么对我,我的部下,会把你们喂狗,丢到地狱之洞,”

  “还记得我吗?”芬妮半蹲下去,饿狼般的眼神死死盯着哈马斯。

  “你们谁啊?女、女的,离我远点,肮脏的怪物。”

  芬妮用手刀砸向哈马斯的脑袋。

  哈马斯的眼中流出哗啦啦的泪水。

  “你还记得九年前的黑狼吗?”

  “你,你,你.......”哈马斯痛苦地哀嚎,不断地向后蠕动。

  两人都从那熊熊燃烧的火盆中,看到了那被火焰烧尽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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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年前。

  哈马斯二十一岁,肥得像一个梨,作为领主的独生子,他有着高贵的血统,据重金聘请的占卜师所言,他有食龙之血,只要他吃得越多,越加肥壮,就会哈马斯家族招来神的赐福。

  因此,他不需要任何劳作,终日只需在床上躺着等待仆人的伺候,父母所给他的唯一目标,就是延续他们哈马斯一族高贵的血脉。

  然而,令哈马斯家族难以启齿的是,哈马斯不喜欢女人。

  不幸的一天,哈马斯在沙漠集市碰到了芬妮。

  芬妮正好九岁,是一家猎户的独生女,由于其父母无法再生育孩子,芬妮的父母将芬妮当作男孩子一样培养,给她剃短发,教她狩猎,教她处理猎物,教她驯兽。

  芬妮小小年纪,便掌握了一身狩猎本领,甚至还能命令被驯养的黑夜独狼。

  由于其小男孩的外貌,哈马斯一眼就爱上了芬妮,想要让其当自己的未婚妻,哈马斯父母也很高兴,自己这个性格怪异的儿子终于爱上了一个女性,家族的血脉终于可以延续。

  哈马斯的父母立刻拉着哈马斯上门提亲。

  “这是你们的荣光,你们将摆脱你们那贱民的血脉。”

  “别恬不知耻,一枚银币的价格够我们买三个奴隶了,像你们家这种低贱的血脉,就算送我们都不要。”

  芬妮父母绝不会将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哈马斯家族,她的父母深深知道,这无疑将自己的女儿送入地狱。

  为此,芬妮不识字的父亲特意去求神官,让他给自己一字一字朗读黑面律法。

  “依据黑面律法的第七条,两方的婚约,必须经过两方父母的同意,两方的同意,任何人不得违背,否则就是对黑面之神的亵渎。”

  “任何人,也就是说,与身份无关。”

  芬妮父亲一字一字地朗读律法,想用律法驳回哈马斯家族的婚约。

  “你们也配称之为人?既然敢提律法,我就让你们什么叫律法。”

  接下来的数十天,哈马斯家族不断派人打击芬妮一家。

  “根据黑面律法第四十六条,领主有权收回懒惰之人的田地。”

  “根据黑面律法第三十条,领主有权对神不敬之人执行鞭刑,你的血腥味这么重,不会是血天使的信徒吧?”

  “根据黑面律法第十九条,任何在领地捡到的宝物都应归属于领主,现在,我捡到了这三枚银币,嗯?难道你的家中就不是我的领地吗,记住,包括这块土地,这地上的一只蝼蚁,都是我们赏赐于你们贱民的。”

  在短短十天内,芬妮富裕的粮食、钱币、兽皮就被以各种理由洗劫一空。

  芬妮父亲将此事禀告神官,换来的却是一句。

  “这一切,都符合黑面之神定下的律法。”

  “走吧,此地容不下我们了,根据律法,领主无权阻拦平民的去留。”芬妮父亲缓缓说道。

  芬妮的母亲则是呆在床上,将最后的一碗热汤喂给两人病重的母亲,一言不发。

  砰的一声,哈马斯踹开房门,手中拿着一根短鞭,歪嘴咧笑。

  “根据黑面律法第九十七条,领主有权对失责的父母的子嗣,代为管教!”

  “哪来的这条!”芬妮父亲咆哮着,这几日,他都待在教堂中,将黑面律法反复一遍又一遍的背诵。

  “你流淌着低贱之血的贱民,这是黑夜审视厅新得到的神谕,现在,身为神的使徒,我们要履行神旨,你的女儿,现在,由我们代为管教!”

  哈马斯父母走进来,脸上挂着奸笑,他俩曲解了数条律法,又捏造了一条律法,不过,谁又会知道呢?他们可是流淌着高贵血液的人,是神的宠儿,就算神知道了,也一定会原谅他们。

  这一切都是为了延续神高贵的血脉。

  哈马斯父母手一挥,几个壮汉走进芬妮家中,想要强行带走芬妮。

  他奶奶的。

  老子丫的如此信奉黑面之神,你们就用这种破理由来欺负老子!

  “不让老子活,老子要你们都给我陪葬!”

  芬妮父亲咆哮,震的房子发抖,其狰狞的面容犹如一只发疯巨熊。

  他从地下弹起一只杀过熊的长矛,如一头蛮牛冲去,戳向哈马斯父亲。

  “你们贱、贱居然敢......”哈马斯父亲胸中央被贯穿,倒地不起。

  几个大汉见状,数个长满钉刺的狼牙棒向芬妮父亲砸去。

  “黑狼!”

  一只黑夜独狼从阴影冲出,起跳,獠牙瞬间贯穿了一位大汉的喉咙。

  然而,对方终究人多势众,几位大汉的狼牙棒敲打在芬妮父亲身上,砸出几道鲜红的血坑。

  芬妮父亲被没有理会这几位大汉,而是拔出长矛,目标坚定,一步一步向前,他要杀的是,是哈马斯家族的人。

  “这家伙怎么还能动!”

  哈马斯手中的鞭子停下,见如此凶神恶煞的人冲向自己,立刻滚到了房间角落。

  “愣着干什么,接着给我打。”

  “哈哈哈!”芬妮父亲狂笑着,强忍着巨痛,朝哈马斯刺去。

  “黑狼,带着芬妮跑!”芬妮母亲从床下拿出一把处理猎物的刀,俯身割向一位大汉的脚踝。

  借此,芬妮父亲推开大汉,一道迅猛的长矛朝哈马斯刺去。

  “小心!”

  哈马斯母亲用左手帮哈马斯挡了一矛。

  “混蛋.....”

  胸脯,左腿,右腿,背肌,肩膀,能发力的肌肉都被狼牙棒砸出了血坑,从中不断涌出巨量的鲜血,

  砰的一声,芬妮父亲庞大的身躯重重地倒在地上。

  “杀了那个婊子!”哈马斯大叫着,命令大汉攻击芬妮的母亲。

  雨一般密集的狼牙棒砸向芬妮母亲。

  “芬妮,骑上黑狼,逃去狼壁,多拉点人一起死!”芬妮母亲露出一丝诡笑,刀划破一位大汉的喉咙。

  芬妮泣不成声,此刻只能听从母亲的命令,死死地抓住黑狼。

  芬妮父亲是一个天赋异禀的驯兽师,他所驯养的黑夜独狼比野生的独狼还要阴险、狡诈、敏捷。

  黑狼不断地奔跑着,不断闪过弓箭,不断咬伤马腿。

  不停地跑,

  不停地跑,

  直到跑到黑夜降临,跑到狼母将它遗弃的地方——狼壁。

  在芬妮父亲杀死领主之后,领主的死亡惊动了圣城,圣城派出神圣护卫团来解决此事。

  为了彰显神之律法,王之权威。

  神圣护卫团采取诛其三族的方式,执行火刑,熊熊的烈火升起巨烟,烧了一天一夜。

  随后,审判官派出一只小队在搜寻狼壁七天七夜。

  由于狼壁地形错综复杂,野兽成群,他们并没能找到芬妮,反而还因此死了两个人。

  最终,以“芬妮在狼壁被咬死”结束了这场事件。

  后来,哈马斯就成为了此地的领主,事实上,他本就挺讨厌他那父母的,他父亲死了,母亲残了,就没有人可以对他指手画脚了。

  哈马斯将他的弟弟们送走,终日蜗居在他的城堡,性格越发变态,招募仆人,以此为乐,日复一日,乐此不疲。

  芬妮靠着黑狼为他叼来的野兽为食,奇迹般地找到了一个狼壁山洞,在狼壁过上了茹毛饮血的生活。

  芬妮活了下来,并在一次又一次生死危机中,她的狩猎技艺也登峰造极。

  九年不与人说话的孤独生活,让芬妮丧失了许多人性,每夜,父母被狼牙棒群殴致死的画面都历历在目。

  复仇,复仇,就算死了,也要复仇,就算坠入无间地狱,也要复仇,就算自己永世不得轮回,也要复仇。

  “去死。”芬妮从回忆中惊醒,短刀刺向哈马斯。

  “疼疼!”哈马斯发出嘶吼,双手不断向楼上爬行,“拜托,芬妮,放了我,害你们家的人,已经死了,我父母都死了!”

  “他们等着你。“芬妮短刀刺向哈马斯的脚踝。

  “对不起,对不起!”哈马斯一边哭喊,挪动四肢,一刻不停向自己的房间爬去。

  芬妮诡笑着,提着短刀就上前,哈马斯每爬一步,她就跟上一刀。

  “救命,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的错,我的罪,拜托,放了我。”

  哈马斯费尽全力,爬到自己的房间,来到一个堆满书的小柜子面前。

  “哈?你有什么罪?”

  “我不该曲解神的律法,我不该对你们处以私刑,我不该违背黑面之神的意志,我有罪!原谅我。”

  “......”芬妮沉默着,她想出说起一些骂人的话,却一直憋在胸中发不出来。

  “找到了,找到了!”

  哈马斯推倒书柜,从中杂乱的书堆,翻出一叠莎草纸,并拍掉草纸上堆满的灰尘。

  他翻过身,沾着血的肥大手指指向一行字。

  “看见了吗,黑面律法第十七条,假设领主违反了黑面律法,除非其信仰邪神,否则其领民不得对领主处以私刑,应交由神圣护卫团处置,你们、你们不能在这杀了我。”

  哈马斯浑身是血的嘴缓缓闭上,弯起一抹弧度,将写有律法的莎草纸高高抬起,像是举起一面无坚不摧的盾牌。

  “哈?”芬妮一个高抬腿踢向哈马斯下颚。

  “你们不能,不能违背律法,违背神的意志。”哈马斯疯了,淌血的嘴中不断发出‘不能’两字。

  芬妮如同狰狞的罗刹神,食指划过刀尖,她要把眼前的这个混蛋用火烧,用蝎毒,一点一点将哈马斯折磨致死。

  一刀,两刀,骤羽般的刀划过哈马斯的皮肤,溅出鲜红的血液。

  “喂,芬妮,不要折磨猎物,这会让我们沦为恶魔的。”

  “为什么?现在听到这种话。”芬妮的刀停在了半空中,她彷佛看到父亲握住了他的刀。

  为什么感觉,是现在,才出现这幻象。

  九年了。

  这个世界没有照片,她也请不起画家,人被杀了,房子被烧了,所有的一切都化作了灰烬,被风吹走了,再也不找到。

  时间太久了,幻象中的父亲,模糊不堪,白头发,是在左边,还是在右边?

  芬妮回头看向叶羽,这个不知道从哪冒出的血族,愿意帮助自己。

  或许之后,他会把自己囚禁在阴暗的角落,以此为乐吧,不过无所谓了。

  再这样折磨下去,会因此引来敌人吧,虽然自己无所谓了,但,会牵连到这个混蛋血族吧。

  哈马斯力尽,他的血液不断地从身上流淌,化作一片血泊。

  让这一切都结束吧。

  芬妮咬牙,一刀插进哈马斯的心脏,彻底了结他。

  “别,我还没有为他们生下儿子......”

  哈马斯虚脱地说出他的遗言,被尖锐的刀切开,倒在了那写满他们家族荣光的书籍中。

  “呼......”

  复仇的快感一点一点消逝,什么都回不来,芬妮抱成一团,无力地瘫坐在地上。

  没事吧,叶羽很想这么说,但看向芬妮那孤独的背影,停下了。

  让她好好冷静一会吧,叶羽看向窗外。

  一只老鹰正停在窗边,眼中倒映出叶羽的鲜红血眼。

  刚刚的争斗声音不大,最先引起了隔壁王鹰的注意。

  咻——

  鹰看见这等景象,立刻飞回隔壁卧室。

  “芬妮,别死了,你以后还要当我的狗。”

  叶羽从窗台一跃而起,跳上墙壁,顺着墙壁赶往王鹰的房间。

  为了植物融合,叶羽必须击杀一个玩家,属于他这个时代的穿越者之战即将开始。

  王鹰从床上翻滚而出,拿起自己的皮鞭,三只老鹰分别停在房间的三个角落,伺机而动。

  “哪来的小贼!敢惹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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