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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门外的凯迪拉克


六月十七日,星期一,中午十二点三十分

        十二点半的时候,马克汉、万斯和我不紧不慢地走进了银行家俱乐部的牛排馆,酒吧内奥斯查尔已经在等我们了。离开检察官办公室之前万斯就打电话给他,让他到俱乐部跟我们见面,看来他提前到了。

        “这是全纽约最快乐的人!”万斯向马克汉介绍他,“一个不折不扣的享乐主义信徒!每天中午才起床,午饭前从不见外人。你知道为什么今天他会这么早出现在我们面前吗?因为我用你的检察官的头衔要挟他了。”

        夸张地对马克汉说:“我想尽一点儿微薄之力。这是一个让人震惊的案件,我简直不敢相信报纸上所说的。事实上,我并不介意这么说,其实对于本案我也有一些看法,本来想打电话给您的,长官。”

        我们一坐下,万斯便直截了当地说:“我们知道你认识与班森有来往的所有人,那么请问:里奥库克上尉,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哦!你们怀疑里奥库克上尉。”奥斯查尔用手扯了扯他的八字胡,他的脸微微泛红,浓密的睫毛下面长着一双蓝色小眼睛,举止自大,态度有点傲慢,“他倒是一个值得怀疑的好对象,没准儿还真是他做的呢!这家伙脾气暴躁,不过他爱上了圣克莱尔小姐,很疯狂。那是一个好女孩,班森也很迷恋她。假如我年轻二十岁的话,我也会……”

        “,别做白日梦了,”万斯打断了他,“请说一下你对上尉的认识。”

        “好的,上尉。他是乔治亚州人,以前参加过一些战役,还得过很多勋章,他好像很不喜欢班森。他是一个思想单纯并且极易发怒的人,有时候也很善妒,他把女士看得很尊贵——我并非说她们不值得,但是上尉是那种为了女人和名誉宁愿自己去坐牢的人。他保护女人,重感情,具有骑士精神,而且是那种在沉默不语间就可以将对手打败的家伙,惹上他就有好果子吃了。班森这个傻蛋,明明知道那女孩跟里奥库克已经有了婚约还去玩火。有几次我真想去警告他,但这是人家的私事,根本跟我没有关系。”

        “班森和里奥库克上尉熟悉吗?”万斯问,“我的意思是他们走得很近吗?”

        做了个否定的手势:“根本不熟。”然后想了想又说,“我想应该不是太熟悉,他们偶尔会在社交场合碰个面,我和他们都很熟,也经常邀他们到家里坐坐。”

        “你觉得上尉是一个技术精湛的赌徒吗?”

        “哈!赌徒?”很轻蔑,“他是我见过的牌技最差的人,扑克打得简直糟透了,他太容易兴奋了,完全不善于隐藏自己的感觉。总之,他是一个冲动鲁莽的人。”停顿了一会儿之后,他大喊道,“天啊!我知道你们的目标了,太正确了!他就是那种会干掉所有他讨厌的人的鲁莽的年轻人。”

        万斯说:“在我看来,上尉的为人和林德凡菲所叙述的完全不一样。”

        “一半一半!”他说,“凡菲是一个冷静的赌徒,曾经在长岛市经营过一个赌场——扑克、轮盘、百家乐……他还在非洲猎过狮子、老虎。他感情用事的时候,会冒险压注在一个对他完全不利的赌局上,他全凭自己的冲动行事,所以他不是一个科学的赌徒。我敢担保他很有可能去杀一个人,然后在五分钟之内就把事情忘得干干净净,不过除非是他气愤到极点,否则他不会那样做。他就是这类人,只是你一时看不出来而已。”

        “凡菲和班森很亲近?”

        “对,只要凡菲来纽约的话,他们两人肯定形影不离,他们认识很多年了,在凡菲还没有结婚之前他们就是室友。凡菲的老婆很厉害,把他管得相当严,但她可是一个大富婆。”

        万斯问:“班森和圣克莱尔小姐之间是什么关系?”

        “谁知道呢,”简短地回答,“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她对班森很不友善。女人这种动物真是奇怪!”

        “很让人无法理解。”万斯附和道,“我不想知道她和班森之间的私人秘密,我想你也许知道她内心对他真正的态度。”

        “我知道了,你想知道她会不会对他采取一些残酷的手段?我敢打赌绝对有可能!”明白他的看法,“圣克莱尔小姐个性刚直,她很用心地经营着自己的艺术生涯,她是一个歌手,很棒的歌手,前途无量,很独立并且乐意接受任何对她事业有利的机会,为了成功可以不惜一切。”他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女人就是比较奇怪,经常有出人意料的行为举止,冷静的女人也可能会杀人。”突然他坐直了身子,那双蓝色的小眼睛发出闪烁的亮光,“老天哪!就在班森被杀的那天,她曾单独和他进餐……就在同一天,我在餐馆遇见他们两人了。”

        “非常感谢。”万斯无精打采地嘟囔着,“我想我们该吃饭了,你和班森熟吗?”

        大吃一惊,但是他发现万斯的态度比较平和,所以也就消除了他的疑虑。“我?我们是老朋友了!我和班森认识了十五年,仔细算来可能还要更久。在这个城市的面貌还没有变化之前我就带他游览过全城,那个时候这地方生机勃勃,真是个黄金年代,天亮之前我们从来不回家……”

        万斯又一次打断了他:“你和班森的交情怎么样?”

        “班森少校?那是另外一码事,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很少见面。”

        他觉得自己应该有更为详尽的解释,所以在万斯还没开口之前,他说:“正如你知道的,少校向来不和我们这些人一起,他非常反对吃喝玩乐,认为艾文和我都比较轻浮。他是个一本正经的家伙。”

        万斯慢吞吞地吃着午餐,突然问道:“你在‘班森&班森’投资了多少钱?”

        这时不知道如何作答,不停地用餐巾擦拭着嘴,“噢,小玩一下而已,”又故作轻松地说,“可是我的运气一直都不太好,我们偶尔会到‘班森&班森’去跟机会女神调情取乐一下。”

        午餐的时候万斯连续不断地问奥斯查尔这方面的问题,但是都徒劳无功。他简直就是口若悬河,只不过叙述得模棱两可,内容还前后不一致,很难从中得到有用的信息。

        但是万斯好像一点也不气馁,他对里奥库克上尉的性格以及他和班森之间的关系都非常感兴趣,凡菲的癖好——嗜赌引起了他的极大好奇,他还问了一些有关班森的其他朋友的问题,对的答复却一点儿也不在意。

        整个谈话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很怀疑万斯是否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相信此时的马克汉也是一样摸不着头脑。在信口开河的胡言乱语中,马克汉不时地有礼貌地点头附和表示同意,但是有几回我看见他漫不经心地四处张望,并且恶狠狠地瞪了万斯一眼。毋庸置疑,这位奥斯查尔对这些人熟过头了。

        我们这位客人话太多了,谈完之后我们把他送到地铁入口,然后又再次回到检察官办公室。万斯躺在舒适的沙发里,显得很满意:“有趣吧?如果你想要找出嫌疑犯,倒是有很多建议。”

        “找出嫌疑犯?”马克汉狂吼,“幸亏他不是警察,要不然全城中有一半的人会以射杀班森的罪名被捕!”

        “他是有点嗜杀,”万斯表示承认,“肯定有人要为这件案子而入狱。”

        “按照那位老战士的说法,班森的社交圈里都是枪手,还有那些女人。他说话的时候,我有个挥之不去的想法:他觉得班森没有在多年前被人杀死是他走运。”

        “你好像忽略了与谈话中最精彩的一部分。”万斯提示。

        “精彩的地方,有吗?”马克汉反问,“我怎么没有感觉到。”

        “他的话就没有让你得到一点儿慰藉?”

        “只有在他向我道别的时候。分手丝毫不会让我伤心。但是他针对里奥库克所说的那番话,可以证明上尉是这件谋杀案的主要嫌疑犯。”

        “是啊,”万斯嘲笑着说,“那么他针对圣克莱尔小姐说的那番话也证明了她是主要嫌疑犯,还有他所说的针对凡菲的一番话,而你恰恰又怀疑这人的话……”

        万斯刚说完话,史怀克进来报告:“希兹派刑事局的探员埃密理来见检察官。”

        我认出了他,他就是在班森家壁炉里找到烟蒂的那个人。

        他瞟了万斯和我一眼,然后马上向马克汉报告:“长官,那辆灰色凯迪拉克我们找到了,希兹探长要我立刻向您报告。车是在靠近阿姆斯特丹街口的七十四街的一间小型修车厂内找到的,停在那里已经三天了。一位隶属六十八街分局的警官发现后通知了总局,我立刻赶了过去。确定就是它,除了钓竿,其他的钓鱼用具都在。我想,在中央公园里面找到的那些钓竿一定是从这辆车里不小心掉出来的。上周五中午一个人把车开到了修理厂,然后给老板二十块钱用来封他的嘴。修车厂的老板是一个人,平时也不看报纸,我盘问之后立即全盘供出了。”

        探员拿出一个记事本,“这是当时抄下的车牌号码。车主住在长岛华盛顿港榆木路四十二号,他叫林德凡菲。”

        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使马克汉非常困惑,他把埃密理匆匆打发走后,坐在办公桌后面不停地敲打着桌面。

        万斯笑了笑看着他说:“这里不是疯人院,如果的一番话没有引起你的一点儿兴趣,那么现在你应该知道了,当班森进入永恒时刻的时候,凡菲刚好在附近徘徊。”

        “让见鬼去吧!”马克汉说,“目前,最重要的是怎样把这个新发现套入到整个案情中去。”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万斯对他说,“难道你因为发现了那辆神秘车的车主是凡菲而感到不安吗?”

        “你那种未卜先知的能力我没有,所以我很困惑。”马克汉照例点了一根雪茄烟,他心里有所担忧的时候就会这么做,他讽刺地加上一句:“你,早在埃密理通报以前就知道车是凡菲的了吧?”

        万斯修正道:“我不知道,但是我很怀疑。凡菲告诉我们当他听到噩耗后崩溃的演出实在让人觉得有些过头,而当希兹问他去往卡茨基尔的行车路线时,他又特别紧张。他的表现很傲慢,简直就像在演闹剧。”

        “真了不起!”马克汉沉默地抽着雪茄,“我会详细调查这件事情的。”

        他叫来史怀克,愤怒地交代道:“打电话到安森尼亚旅馆,告诉凡菲到史蒂文森俱乐部来见我,要他一定到。”

        史怀克离开之后,马克汉说:“我认为汽车一事里面大有文章。”他看看万斯,“显然,案发当天凡菲在纽约市,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事,他故意提到里奥库克威胁班森一事,并且一再暗示我们应该朝这个方向追查下去,也许是想为了里奥库克从他朋友那里夺走圣克莱尔小姐一事而替朋友抱打不平。如果说当天晚上凡菲曾经出现在班森家中,他很可能手里掌握有第一手的资料。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车主就是他,我想他会告诉我们实情的。”

        “他一定会告诉你一些事情,他天生就会说谎,只要有利可图,他会告诉你任何事情。”万斯说。

        “他会说些什么,我想你知道。”

        “我想他会告诉你当晚在班森家中他看见了怒发冲冠的上尉。”

        马克汉笑了笑,“但愿,你肯定想亲耳听到。”

        “不会错过。”

        万斯走到门口,已经准备要离开了,突然又转身对马克汉说:“我还有一个小要求,仔细调查调查凡菲,叫几个兄弟到华盛顿港查查他的底细和社交习惯什么的,还有注意一下他与异性的交往。我敢保证你绝不会后悔!”

        看得出来马克汉对此有点疑惑,几乎要矢口拒绝。经过一阵慎重考虑之后,他按了一下办公桌旁的铃。

        “悉听尊便,现在我就派人去查。”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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