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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胖子结婚了


自从那次阅兵后胖子喘起来了,走哪都骄傲的迎接各种恭维还背手点点头,后面就是咯哒咯哒寸步不离跟着的小黑马。

        而伏羲一方面身体状况还没恢复到最佳,每天的议政事项也不多。

        此时天下太平,城市运营也进入了轨道。

        对“卦”陷入痴迷的伏羲参与了《易》在百姓间的教学,正所谓教学相长也,在课堂的碰撞中伏羲也越来越对天人合一触发着无数新发现。

        这不,今天的大课就是带着几百号小脑袋瓜坐在草地上冥想。

        其实这是伏羲糊涂了,有关参透宇宙星辰和神交虚幻是在晚上睡觉的时候意外的发现。

        咱都有经验啊,就是晚上你闭上眼睛如果没有立即睡去,脑子也没有东想西想,眼皮虽然闭上了但眼球依旧在工作啊。

        就会在视野中出现各种游离的光点光线,随着你看的过程还会起色泽变化,时而如星空时而如光速时而变换为絮雾缥缈。

        就是这个意外的发现,让当晚略有失眠的伏羲大为惊喜,这就不困了!

        闭着眼睛盯着视野中的幻象各种看,终于把自己看昏了才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尝太虚境。”所以伏羲就在大白天试着让大家共同体验所谓“神游太虚”。

        因为对人民教化文字,启迪思想,宛丘的文化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在我看来这种发展有点过于玄学了。

        也许就是整个华羲族因为充斥了一派神玄之风,后世的记录才没办法以客观书写,而选择了用更刺激的神话世界来对后世表达。

        在巫师们学习的过程中,肯定有私心。

        你想啊,巫师是什么玩意,巫术最原始最早的出现就是族群中没有劳动力的人,那是要被原始人群淘汰的!

        他也想活着啊,于是装神弄鬼。

        而且因为还要装作能给人治病,各种泥巴乱草给人吃。

        小病靠人自己的免疫力能活回来,但原始人不懂啊,于是就真认可了,不光不赶走还赋予了极高的尊重和地位。

        所以巫师不用付出什么劳动就能吃的饱饱的,得到便宜后知道这工作轻松,于是代代相传吃白食。

        对于伏羲对“卦”和《易》的推崇,巫师们当然很聪明啊!

        尤其在全民参“卦”的大浪潮中,更是给他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于是教化人民习《易》修身,对王族保有绝对尊敬。

        这样死了以后会留下魂魄之类,还能继续和大家在一起,只是活人看不见而已。

        但死了的人相互依旧可以看见魂魄,用另一种方式继续生活。

        你看,这不就是后世修仙修佛的最初吗?

        只是在这个时代还没有以修仙修佛为目的和意识,但魂魄之类却向人民完美的诠释了大家一直“事死如事生”的理论依据。

        而且由于巫师从这个角度对人民的教化,尊王重道,利于城邦管理与人心团结,伏羲也很是赞同巫师们的作为。

        这大白天的哪哪都亮堂堂的,你闭着眼睛也只能看见粉红的一片啊!

        伏羲百思不得其解怎么就入不了“虚境”呢?

        早就坐的不耐烦的我终于按捺不住走到前面去跟伏羲耳语,看着我想了想,伏羲终于结束了这堂“入定”课。

        但跟大家说晚上再来,他再带着大家神游太虚,必定成功。

        那就随便他了,我肯定不来!

        胖子盘腿坐在地上用木片刮手指甲里的黑泥,给他递过去一个篓子,厌恶他随地乱甩的破德行。

        “哎!老张。”边抠边问我,“你说他们咋也不剪指甲呢?”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也看了看自己的指甲,但因为我有啃指甲这个不好的习惯,所以倒也不长。

        而因为入乡随俗的跟大家一样都穿着绑脚鞋,甚至直接光脚到处走,我发现自己的脚趾甲倒也不很长。

        “不知道,可能是生活习惯指甲长的慢吧?”

        “长的慢也是长啊,那不还是会变长嘛?”看来我的解释没让胖子满意。

        “那我不知道了,又不能百度一下。”我看着胖子把自己抠疼了。

        “咱手机呢?”听我这么说胖子想起来还有手机这玩意。

        “被窝下面,压着呢。”

        我可不敢把手机随便放在显眼的地方,虽然一直放在那没用,但还是藏在草席下用被窝压着。

        已经不再睡在空气中,人民都有了填充动物毛发的麻被子,伏羲他们更高级,丝绸的,当然更舒服。

        但是我这个人睡觉就喜欢有点摩擦力,丝绸太滑总觉得不适用,所以我还是选择了麻布。

        往“床”的地方看了看,胖子点了点头,示意的看了我一眼后走出屋子泡妞去了。

        这胖子驯服了马,又教化出了骑兵队,那真是大受欢迎,追求者众多!

        你看这个女人还是更爱才华的。

        挑肥拣瘦的胖子最后选了个寡妇,列位您别笑,这里要为胖子说句公道话。

        人家虽然曾经乱来过一阵儿,但从来不对青春期的小姑娘下手,都是找的看起来成年了的女孩。

        而这个女孩被胖子看上跟我的解释是这个女的长得很像他老婆年轻的时候。

        这个人就是这样,老夫老妻的过上那么几年十几年,虽然互相都越来越看不上谁,但还真离不开了。

        本着思念的情感,胖子找的这个看起来25、6岁的寡妇,虽然比现在的胖子还大,但也是一份寄托。

        这个女人我见过,虽然是寡妇而且也生过两个孩子,但是体型还保持的不错。

        当然了,这个时代吃的东西就那么几样营养就那点。

        每天还要各种劳动从早忙到黑,运动量满满的让这个时代的人都体型不错,因为有肌肉看起来也更精神。

        所以这些人指甲也可能是因为天天运动但营养又跟不上才长的慢吧?我突然这么想。

        其实都是胡琢磨,这点估计女性比男性有经验,指甲一直不剪的话会越长越慢。

        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理,所以为什么女孩一旦留了长指甲就舍不得剪而只是修了呢?

        因为再长这么长不知道又要等多久了啊。

        跟着胖子的寡妇身材好还有一个原因,毕竟生育过有哺乳经验。

        胸部比没生育过的女孩大,但又因为年轻胶原蛋白满满倒也不怎么下垂。

        脸长的不算美人,当然了,农村出来的胖子他结婚的媳妇儿想也知道大概率不是好看的,但也不难看,就是普通人吧。

        和胖子身高还挺配,估计她至少有一米六五,这在这个时代的女性里算是很高的了!

        胖子如今也成年了,身高也一米七往上了,加上被皮甲包裹的肥肉,看起来确实威武。

        在没有工作的空档,俩人就在人群微笑羡慕的眼光里看着胖子带着寡妇一起骑在小黑马上到处兜风。

        给小黑马累的够呛!

        但看着胖子和女人好的样子,通人性的小黑马虽然嫉妒也知道不能咬女人。

        为什么通人性呢?因为咬女人胖子真打自己!

        这个时代的人真的很简单,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明明白白在台面上,谁都不必猜谁的心思也不用担心彩礼嫁妆的。

        男高女矮还是女高男矮都不会成为相恋的障碍,跟咱现代人所谓身高差距大能改造后代成长基因的科学不同,追求的是最本真的精神交流。

        记得有一次在电梯里听两个女孩聊天,一个女孩说“我就是喜欢高的,越高越好。”

        打量了一下她估计最多,最多一米五,我就心想怎么的这是对自己极度自卑的精神错位了?

        给你配个两米的要不要?好家伙直接从下面捅肺里去怎么办?

        当然了,人家有自己的喜好是人家的事很正常,我这个想法也只是纯粹当时的一个念想,写到这了也为配合表达古人婚配的不同意识,绝对没有侮辱人的意思。

        虽然有了等级分化,但人民之间的礼仪顺孝毕竟还处于原始阶段,没有完全启蒙。

        因此我发现很多这个时代的家庭都挺和睦的,因为还没有财富分化也没有金钱概念,大家都过的同样的生活同样的日子。

        天然的门当户对,所以结婚后和对方的家人相处也都简单和睦。

        这就挺好的,好多抖音上,大多是女的,真的,这个咱没必要杠,大多是女的,抱怨和自己的婆婆搞不好关系。

        其实除了从小家庭的关系外,根子上就是门不当户不对导致的,俗话说的好啊,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真是真理。

        两个家庭的格局和观念包括生态环境差异过大,当然很难相处了。

        所以我一直都回复,“门当户对是真理。同时,男方要教育儿子,那个女人是以后要陪你走完一生的伴侣;女方也要教育女儿,那也是你要叫一辈子并且养老送宗的爸妈。”

        没有这种教育那就只会有本我意识,那就自己就把自己当外人了,你还怎么要求人家上杆子追着你爱你啊?

        这对双方都一样。

        看着胖子陷入了甜蜜,我也得识趣的替胖子打理打理接下来的需要。

        毕竟是都城高级军官的胖子,不可能俩人如果继续下去要结婚还跟我挤一块啊。

        而且寡妇那个小屋子俩孩子都已经是具备劳动力的“大人”了,说什么也不能让四个人挤在那啊。

        所以寡妇的屋子肯定得留给她的两个孩子继续住,而我则拜托新任掌管治屋庐的“居龙氏”在贵族区替胖子再建一个大屋。

        胖子曾经说过喜欢寡妇的一个原因是脚丫子大!

        这不扯呢嘛,脚大是因为干重活多。

        大部分农村出来的孩子,或者上一辈是农民的孩子就是比城里生城里长的孩子脚大。

        基因里带的,几代后又会变小,因为不用干重活了。

        人呐,基因就是这样,适应力特别强。

        就跟渔民的孩子脚趾分开的,为了在摇晃的船上站稳啊;包括爬山路多的山区人前脚掌更宽,都是一样的道理。

        不过也能理解胖子其实表达的是,大手大脚好干活,大屁股好生孩子。

        “东张及南。(往东继续扩张,并根据情况向南拓展。)”

        听着中年人身为上卿的“黎父”首先发言,围坐在草地上的大臣们都点头附和。

        望着正在大兴土木扩张城池的一派热闹场面,蚩尤明白这个建议是根据当前的条件和自己的力量提出的。

        虽然通过细作从宛丘学习到了非常多先进的技术和战法,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论自己的综合实力还与华羲族有着非常大的差距,只能韬光养晦。

        尤其是那次震撼九州的“大阅兵”,其壮观场面让细作回来汇报的时候都几乎无法完整形容。

        “备郡几何?(我们现在准备新建多少城邦?)”蚩尤的意思是要以“九黎城都”为核心,在领地范围内建设多少新城。

        要学习华羲族分封制度,以稳固和管理侵略来的领土范围。

        “预两三,卫界,至西。(准备沿着向西的方向先建设两三座城,以防范华羲族东王的力量。)”

        看起来是管理建设的官员回答着。

        “弗东乎?(东边不建设吗?)”

        “却力,西首。(要同时建设那么多城,以我们当前的民力还达不到,首要是先确定保障自己的安全。)”

        官员接着回答领袖的提问。

        “力却可得,持戊强之。(人手不够那好办,用武力去征服更多的部落。)”

        蚩尤对新学来的战法,尤其是“炸弹”非常有信心,特别自己就是因为这玩意大败于宛丘还把老巢给丢了。

        “尝汲壮,待王却。(那我先挑选精壮兵士,选好了之后听您的命令。)”

        掌握军事的官员大声回应蚩尤。

        “东张尽速。(东扩的速度一定要快。)”黎父做着嘱咐。

        在伏羲部还未探明的遥远东部,连绵可直达东海,万里山河间还有着大大小小非常多的部落和人口,等待他们的将是由战神蚩尤带来的场场浩劫。

        为什么伏羲没有向更广大的范围探索呢?不是伏羲不想。

        如果不想就不会不断加强军力,还发展出可以远攻的骑兵了。

        而是虽然宛丘已经发展到空前的规模了,但要想在那个上古时代凭人力畜力就纵横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现实吗?

        别说区区二三十万的人口,再加个零也不可能啊。

        而且宛丘地处黄流流域,生态环境非常好。

        重视农耕的华羲族人也非常便利的可以向老天爷要饭吃,所以还是在河南这个地方好好休养生息才是正本。

        同时马匹数量还不够啊,就那几十匹够打几次仗啊?

        你总不能就这几十个人骑着马出去打吧?海量重兵都是步兵啊!

        马跑的再快也得跟着大部队走啊,只要是走,能走多远?

        而且到目前为止圈养的马还没有一匹怀孕的,你把公马母马弄一块人家也不干事儿,为啥呢?

        因为马这种动物有发情期啊!

        没到发情期人家没兴趣,到了发情期你不让人家配能楔死你!

        那么向更远地方探索的任务就放到了分封四方的王身上,但分封之邦人口数量远远不及都城,所以探索和征服进行的非常缓慢。

        更多还是以保障领地安全为主。

        也正因为这样,蚩尤才得以有充足的时间开疆辟土,进行大发展。

        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改变了内政以压迫为主的政策,而实行华羲族的休养生息。

        九黎氏族在蚩尤的带领下,在中原一带兴农耕、冶铜铁、制五兵、创百艺、明天道、理教化。

        这也为中华早期文明的形成做出了杰出贡献,并且将先进的文化和制度波及到了远达山东的底地步。

        这是未来很长时间的内容,暂且不表。

        这边胖子实不让人省心,他看不上寡妇俩儿子!

        其实人家儿子都挺好的,很善良的人,干活狩猎轮替从军人家一样不少。

        本来嘛,就是很简单的普通大众。

        这胖子看不上人家儿子的理由你很难骂他,因为没有刷牙的习惯。

        这两个孩子跟许多人一样,牙齿几乎都被发着淡蓝色的一层“釉絮”状物包裹着。

        我不知道您列位有谁小时候见过这种被包裹的牙齿啊,很多小孩家长也惯着,从小就不刷牙。

        最后到了小学初中的时候你看看那口牙,就是这样的,根本直接看不到牙齿,包裹的又厚又死,非得去牙科洗牙才能清理掉。

        这人家也没办法情理啊,而且大家都不怎么清理口腔,要不是我和胖子都漱口而且用手指头天天使劲搓,恐怕也早变成这样了。

        每次看到两个白捡的儿子胖子就表露出厌恶的神情,当然态度也不好,总是对“儿子们”颐指气使。

        两个大男孩也不敢反抗啊,一方面这是自己母亲的对象怎么着也不能打母亲的面子啊;再一个胖子身份不凡,地位高啊,总是面对责难委屈的干这做那。

        你说这怎么骂胖子?看着确实有点恶心。

        只能劝他至少你态度好点,没有必要非得给人整的难堪,至少,人家是你女人的孩子啊,怎么的也得给女人点面子吧?

        结果胖子就是死倔不听!

        那边忍胖子破态度不是一天两天了!

        这寡妇也是真贤惠,为了照顾胖子的情绪对亲生儿子也只能私下偷偷安慰,但你吃我的住我的还搞我的身子,却天天在我家当我面欺负我儿子,你也是不要太过分了!

        甜美期还没享受够,这俩人就撕吧起来了!

        打的那叫一个鸡飞狗跳!

        前面提到过原始人剪指甲的问题吧?再长的慢跟人比,也比你指甲长啊!

        而且通古到今女人的战斗方式并没有太多改变,连挖带挠嘴里还刺耳的尖叫,几个回合寡妇的手指甲盖里都是从胖子脸上抠下的肉丝儿。

        再怎么样也不能打女人啊,毕竟受过现代教育啊。

        不能打就肯定打不过,打不过胖子就只能躲!

        一边脸上是火辣辣的疼一边是不断向自己挥舞的“魔爪”,屋外是小黑马开心的连蹦带跳,好容易才在两个儿子的帮助下从寡妇屋里逃了出来。

        全城都知道胖子被寡妇揍了,坐在屋里龇牙咧嘴的疼还不能动。

        让小朱襄往脸上的血道子里涂抹草药汁,我也不管他就是哈哈大笑,调侃他寡妇门儿可是不好进呐!

        终究是两情相悦的人,冷战了几天后人家寡妇在两个儿子的陪伴下来找矫情的胖子了。

        这胖子还在那扭捏作态作生气状,人家怎么拍门也不理。

        怎么着人家女方主动放下面子来找你和好你还矫揉造作上了?

        一脚就给胖子踹了出去!

        终归是比胖子大,而且说句实在话,女人真的天生就比男人成熟和坚强。

        这个男人就算到了老年依旧幼稚,咱别不承认,这是真的,这是生理决定的。

        拉着胖子的手哄了半天,我靠在门框上看着重归于好的两人,就站在街上秀恩爱。

        寡妇还捧着被自己抓破的脸轻轻吹起了气。

        哎呀,哎呀,唉呀妈呀!没眼看!

        那边妒火中烧的小黑马眼看着俩人又好上了,气的活蹦乱跳,最后一甩秀发奔走而去,决定依样画葫芦也跟你胖子冷战几天!

        小黑马的“人兽情未了”浪漫主义情节终究没有得偿所愿。

        随着大屋的建成,胖子和寡妇的婚礼终于是要到来了。

        唯一对小黑马的照顾就是在大屋外专门设置了一个马槽子,也不用捆马桩,反正小黑马也不走,让你守在屋前能有个吃喝的地方。

        都城大将军大婚可不是小事,我为媒三聘寡妇,现在不能说人家是寡妇了,她要还是寡妇胖子打哪来的?

        子,丰拉。咱们就直接称人家名字“丰拉”好了,不是“疯啦”是“丰拉”!

        哎呀这名字也是谐音搞笑,但是您看,就像一早就说过,古人是真的掌握了语言并且深知发音的要义。

        这名字都是“说”出来的发音,不是野人的嗷嗷瞎叫了。

        只不过为了发音明显便于识别,古人估计是只顾着发音的变化而还没有形成赋予名字意义,最多有点文化就是直接用地名取名,所以上古人的名字咱们看起来都挺奇怪的。

        没错,女方是上古大姓“子”姓,名字叫“丰拉”。

        不过因为女方嫁过,保留了原配南方的“拉”字,但这没问题,胖子并不在意,就是个人名嘛。

        但是这次再嫁胖子,咱不用像他们古人那样再次把称呼随夫姓,“丰子胖”,太难听了!

        还疯子胖?

        好家伙,一“疯啦”一“疯子胖”俩精神病满宛丘乱串是吧?还是叫“丰拉”比较得体。

        在三聘之礼,互赠俪皮的规制下,在大家面前站着的俩人还挺不好意思的,王公贵族都出席了这盛大的婚礼。

        老百姓也乐得看到高规制的大婚场面再次在小广场上举行,没有电视的年代看这些热闹是最快乐的事。

        由万民之母华胥夫人为两位新人献上祝福,地位当然没有高到领袖伏羲那样的地步,没有祭祀的环节,不长的仪式后就是贵族们在王宫里的大吃大喝。

        胖子正是春风得意时,来者不拒的跟大家拼着酒。

        而丰拉也确实是贤妻良母,虽然没有生来的贵气但也是活了二十多年的人,跟贵族夫人们的沟通和交流也是举止得体,大方不扭捏。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两个平民身份的儿子也是第一次进到王宫,虽然吃的东西就是那些,但面对众多王宫贵胄还是有点放不开手脚。

        让我大感意外也很是欣慰的是,胖子倒是对这两个孩子很照顾,不时招呼他们吃吃喝喝,还向大家介绍两个小伙子很能干。

        你看,我没说错吧?丰拉确实是贤妻良母,给胖子改造的多好!

        我努力写,希望你们喜欢。

        【作者题外话】:感谢投票,我很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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