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拜访2
“快进屋来坐。”
周氏接了礼,亲亲热热的拉了庄可卿进了屋来。
待人坐下了,又让儿子端了茶来倒上,这才坐下一起说话。
“咱这甜水巷啊,住的八成都是做买卖的,你可别小瞧了这块地儿,州府整个北边,就属这儿最热闹了。”
周氏顿了顿,见庄可卿面上带笑,不疾不徐的饮了口茶,姿态闲适自怡,心中暗赞一声。
果然是秀才娘子,就是同他们这些个商户不一样。
“还没请教大嫂称呼。”wΑpkanshu伍
待放了茶杯,庄可卿笑着问道。
她今日能进了这家的门,就是存着能稍稍打听些周围邻居情况的心思,也好以后规避了不必要的麻烦。
“哎哟,你瞧我这记性。”
周氏一副难为情的模样,说道,“我就是见你面善,心下喜欢,想着要与你亲近,一时心急竟是连这都忘了。”
“我家相公姓张,我姓周,看年龄,我倒是比你大上不少,若是不介意,便就叫我声张嫂吧。”
“张嫂好。”
说到这,庄可卿也跟着简单介绍一番,却是没说沈凌是上门女婿的事。
“我姓庄,相公姓沈、现在与母亲和幼弟一起生活。”
“原来贵家秀才是沈相公。”
周氏面上笑了朵花儿似的,又问。
“如今就在家中读书?那这甜水巷如此闹哄,可会有影响了?”
“无妨,相公在州学读书,白日都是要去学堂的。”
听闻这户人家不仅相公是秀才,竟还在州学读书,周氏面上更热情了三分。
“原是在官学读书的,以后若是考上举人,咱这甜水巷也不比安平巷差了。”
她絮絮叨叨,叠着话的都是在夸了沈凌一表人才,瞧着以后大有造化的,庄可卿只喝茶听着,偶尔点头微笑一下。
“张嫂,我们一家搬到甜水巷,这初来乍到的,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担心平日恐怕有哪些不周到的,麻烦了邻里大家。”
周氏听了这话,再次感叹读书人家就是知礼,接着就话头一转,就说起巷子里这些住着的人家来。
她相公一家从爷爷那辈就是做酱,到如今也在甜水巷做了几十年的生意了,自己虽是从外面嫁来,但住这儿也十好几年,哪家好相处,哪家又出过什么丑事,心里是一清二楚。
“咱甜水巷二十来户人家,大多都是做了吃食生意的,像隔壁蒋家,就是专做包子,经营了个馒头铺子,再看巷尾老刘,他家的羊肉汤饼就是一绝。”
“不过这做生意到底比不上读书了,姑娘就放心吧,你家相公已是秀才,大家伙 自是不敢慢待了,这些个操心可是多余的。”
庄可卿走了一遭,什么也没打听出来,可心里也没什么失望。
本来就是,不过见了两次面的,谁能真同你掏心挖肺,什么都说了?
也是正常。
出了周嫂家,只剩了对面那家还没去,庄可卿提了篮子轻敲了下门,不多时,门就从里面打开了。
正是上次前日偶遇的美貌妇人。
对方见了庄可卿,微微一愣,待明白了她的来意之后,才浅笑一记,往后让开,温言请她进去。
“时候不早,今日就不打扰贵家了,只这点见面礼请务必收下,以后邻里多多走动才是。”kΑnshu伍ξa
庄可卿从篮子里拿出一份包好的东西递了去,妇人没有拒绝,双手接了,点头谢过,一番举动斯文有礼,谦和有度,并无过分热情,也无分毫冷漠,与之前拜访的任何一家都是不同。
这让她不禁对这妇人心生好感,以至于在看到对方襦裙下摆处露出的一双尖尖小脚时,更是难得的升起了些怜悯之心。
小脚?大盛朝还有这糟粕呢?
心中虽是惊诧,但庄可卿面上也没露了端倪,还是和气与人道别,转头回了自家院子。
到晚吃饭的时候,提起这事,秦蔓枝都觉新鲜。
“竟还有人把好好的脚给裹折了,那还能下地做活吗?”
“娘,难道咱村没有裹脚的么?”
“那怎么会有!这要做不了活,哪还能说的了亲事。”
秦蔓枝边说边摇头,显然是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会这么着不爱惜自个儿身体的。
“裹脚是前朝遗风,大盛开朝时明令禁止过,可近年却是又有些死灰复燃。”
沈凌淡淡说道。
他没说的是,能有能力裹脚的,大多是官宦人家的小姐,从前养母周氏还因一双大脚被周围夫人明里暗里的嘲笑,回来不知撒了多少气在自己身上,否则他也不会知道的如此清楚。
“但官宦人家的女眷怎么会住在甜水巷?”
这就连秦蔓枝都觉得有点不对味了。
“可儿,以后还是少与对方来往吧,免得惹出什么事来。”
庄可卿也觉得这事奇怪,娘担心的不无道理,便点头应了。
而对面的妇人此时也将她送的包子热了,装在盘子里,同一碟清炒时蔬端到屋里,招呼自家男人用饭。
“刚刚来的是什么人?”
男人个头高壮,剑眉虎目,往饭桌前一坐,伸手就拿了一个包子,掰开两半,将大的那半个送到妇人手上。
“这蒋家手艺渐好啊,今日这包子闻着都比从前香。”
“不是蒋家的包子。” 妇人轻笑一声,双眼微弯,柔和的目光落在大口吃着包子的男人身上。
“咱家对面新来了户人家,那家小娘子亲自上门送来的见面礼。”
“那看来这家人不错,你倒可以经常去走动走动,免得日日在家里闷坏了。”
男人两口解决包子,又夹了菜来吃,之后便说,“可要我明日同你一起上门拜访?就去安平巷附近买个时兴点心,也显得体面些。”
“三郎,不用,我明日自做些东西送去就好,你就别操心了。”
妇人笑了笑,又起身给男人添了碗饭,这才开始吃自己的。
第二日,卯正时刻沈凌就醒了,他一起身,庄可卿也跟着醒了,揉着眼睛就要起来。
“时间还早,你再睡会。”
“不睡了,我先给你去把早饭热了。”
说着,庄可卿穿衣下床,到了院子里一顿忙乎,沈凌洗漱完,她那边也将早饭端来了。
一个蛋,还有昨日剩的包子,选了两个肉的,又并一碗菜粥。
有荤有素,有干有稀。
“阿凌,快吃吧,吃了早些走,到官学还要点名呢。”
说着话,庄可卿又走到沈凌后头,垫着脚帮他扎后面头巾的带子,系完了又绕到正面自上而下的来回打量了一通,最后得出个结论。
她家阿凌真俊!
沈凌不知道自家小娘子心里想些什么,只觉心中温暖又妥帖。
吃完早食,取了书包就出门,庄可卿一路送到巷口,等人走远了才掉头回去。
这时天方大亮。
沈凌出门的时候差不多卯正二刻,他身高已经抽条,肩宽腿长,走路又快,到了州学门口,只才花了两刻钟不到的时间。
此时州学门口已经陆陆续续来了些走读的学生,门口石牌下站着检查仪容的夫子,学生将木牌交予夫子,检查之后才能放行,要是遇到衣帽不整或者衣服上有脏污的,都要狠批一通,再罚了抄写。
沈凌跟在一个书生后头,递了自己的牌子,恭谨作揖道了声夫子早。
夫子接了木牌,见了上面的名字,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了半刻,直到周围学生以为又有人要倒霉时,才说,“进吧。”
沈凌这才收了木牌进入了大门。
这一耽搁,进去没走了多远,就听到“铛铛铛”三声,是铜钟被敲响的声音。
钟声一响,周围本来还慢慢悠悠走着的学生们具是加快脚步,有几个甚至小跑起来,被路过的老师见了,喊住训斥一顿,急的抓耳挠腮。
沈凌不急不忙,自顺着步道向前,直到看见门牌上标着宣甲的班级才停下脚步,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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