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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章 送君出城十里路


九十二送君出城十里路

        风雪之中一声短促的长啸,两匹悍马撩动八条健壮的长腿飞疾驰出城,常锋挥鞭驱赶马车,王汉平骑乘着另外一匹悍马背上疾奔出城。

        而白龙则留在了浩威主城之中,身旁还有桐老城主和桐阳一起目送王汉平出城,王汉平头也不回的策马出城,白龙和桐远征并没有送出城多远,只是象征性的走了几步,而桐阳骑着枣红马追在后面始终五百步的距离,一直跟出城十里地,她只愿意让王汉平策马疾行的背影留在自己眼眸之中,而不愿意追上去再依依不舍的来上一番道别,她怕自己会情绪失控跟着跑去落云城。

        王汉平骑在悍马上,手心里面攥着云端重戟,重戟拖行在雪地上面,雪路颠簸,王汉平一身包扎好不过一夜,还没有结伽的伤势隐隐作痛,怕是回营这一路要受不少的折磨。

        他和桐阳很有默契,桐阳不多加两鞭追上,王汉平骑在马上头也不回,战乱烽火未平,儿女私情这样乱世之中不起眼的小事都该往一旁放放。

        行到十里外。

        老旧牛车和悍马转入了一片山谷之中,桐阳扯了马缰,骑着枣红马立在雪地上面望着一片阻碍视线的峰谷,桃花眸子湿润了不少,刚刚新婚之夜就别离,叫新娘子怎么能不伤心,古往今来,多少闺中少妇悔教夫婿觅封侯连肠子都给悔青了。可是桐阳呢,自小受她老爹桐远征的影响,就得意王汉平这种顶天立地,为国为民的大英雄。此番独自一人出城相送王汉平回营到底还是支持大于不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何况嫁了个天下人口中大英雄,若不是爹爹一再命令喝止,强加阻拦,早就约法三章在先,说不定桐阳真是会头脑一热便随王汉平返回落云城。

        风雪愈大,天色却晴朗的出奇,一眼抬头望去能看到苍穹之上盘旋高飞的神骏。

        “一夜战来沙埋骨,命不由己险中淘。”

        这两句诗是王汉平昨夜送给桐阳的见面礼,诗的意思就算是自报家门了吧,桐阳还是喜欢最后一句“不负天下不负娇”,一人骑在枣红马上吟来也会稍微脸红,总是觉得心底还暖暖的,不过一想到楚天百万的呼啸如潮的虎狼铁骑,桐阳便一阵胆颤心寒,刀枪不长眼,沙场上面的事情谁都说不好,桐阳望着远方方才王汉平转入进去的一片峰谷一脸担忧的神色喃喃道“你可要活着回来啊。”

        山谷之中忽然一股强风凛然吹过,似有男儿的回声震荡于山谷之中,山谷之中不起眼的低矮丛生的杂树一齐被风吹动作响,像是应了桐阳的要求。

        昨夜在红床凤榻上面,王汉平鼾声如雷,任由桐阳怎样轻微推动他都没有任何情趣反应,白白消磨了一夜的春宵美景,听闻过有不少雅士于妙龄女子同屋同床相处的时候,只是坐观星空,谈心论道,可是王汉平却有自己的方式,那就是早早的进入梦乡,桐阳替王汉平细数了身上的一些伤疤以后,只是觉得心疼,便也苦闷睡去。

        晨时起了大早,桐阳把这个问题抛给王汉平的时候,王汉平倒是直白的说了“眼下一场血战即将展开,我的命保不齐就要丢在沙场上面,如果昨夜我贪图一时之快,只怕欠你一个大人情,日后打起仗来便要顾忌起你来,比你在我身边还要别扭。”

        桐阳还了一句“大傻瓜,如果你觉得我会成为你的妨碍的话,干嘛还要娶我?”王汉平平生第一次腼腆道“喜欢你,转战天下半辈子了,就碰到你这么一个喜欢到骨子里面的女孩,不娶了你就死掉的话,怕是上了黄泉路也不甘心,娶了你,总算是没有遗憾了。”

        桐阳脸红热到耳根。

        任由强风扑面吹打在精致的脸颊上面,用手指轻轻的把耳边青丝搁到耳边内侧。

        桐阳拨转枣红马的马头逆风回城。

        回城的路途之中,桐阳粗略的计算了一下,浩威城中驻养囤积了浩威军整整三十万军马,桐家不光祖训上面说桐家男人当生于马上,死于马上,实际上也是这么做的。桐家最初就是僵局小族之人,最善于马站,桐家先祖跟随大鸿王朝先皇开疆辟土的时候,创立浩威军,意为浩浩军威,从千人千骑到万人万骑,再到浩浩荡荡的三十万,浩威军是人马一同展,所以桐家对于士卒的种类相当在意,向来注重兵贵神的桐家统兵清一色的铁骑,所以城中三十万无不列外的全是铁骑,而且桐家铁骑只有一种轻骑,并无重骑和散骑之分,训练有素,军令一下,日行八百,夜行五百,可连夜奔袭敌军腹地,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但就一个快字,桐家浩威军天底下所向披靡。

        爹爹说先拨给王汉平二十万铁骑,城中已经很多年没有打过仗了,桐阳有些记不清了,少说得有五年,她是看爹爹至少有五年没有出城远征了。反而是城中驻军有些松懈,军中习气也是越来越懒散,虽然还没有到看不过去的地步,倒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倒退,至少和浩威军的标准比起来已经掉了太多的成色了,士卒的成色下降,便会很容易出现乱子,所以老城主这次也是大出血动用家底要彻底清洗一下军中的恶劣风气,就是为了要优胜劣汰,以战练兵。

        从各营抽调二十万轻骑集合的时间还要至少半天的时间,桐阳知道爹爹的脾气,既然是以战练兵,就不会选择这样的小风小雪的晴朗天气出征跑去落云城,这样撑死算作是游行示威,可是游行示威这一招在高岭这种弱肉强食的残酷环境下根本连屁用都没有,这里只将就着真刀真枪的摆开架势血战厮杀一场,吓唬人的套路不管用。

        桐阳估计爹爹肯定会选择一个风雪交加的阴天派二十万铁骑浩浩荡荡的奔赴落云城,个中原因嘛不言而喻,一来就是为了让这些多年没有远征的浩威军在风雪之中磨炼一下,二来就是做给楚天修罗城里面那头狡猾奸诈的老狼看的,晴朗天气出征他不怕,说不定还要派上几支小股军马过来骚扰一下,可是风雪天气愈重,选择这样的恶劣气候出征,那老家伙就该琢磨琢磨了,估计最后思来想去肯定会打消不少的念头,毕竟风雪天气来一场大战双方都不得好,何况胆敢选择风雪天气急行军的雄壮军马肯定不好惹这个道理他肯定知道。

        十里路不远,桐阳骑乘的枣红马是汗血马的后裔,脚力强健,马飞快,转眼便已经到了城下,城门守军见是郡主回城,便立刻放行。

        入城时候,桐阳照旧不舍得往城门外的雪路上面望了一眼,回城十里路眨眼便到,可是桐阳觉得这回城的路却还没有出城的路快呢。

        一提马缰,枣红马聪慧的疾奔回到主城,扬起一阵雪沫,城中百姓见到昨夜刚刚大婚的郡主刚才把新姑爷送出了城,却没有跟着他一起返回落云城,都不明就里的驻足观望,只是觉得骑在枣红马上从宅门前飞驰而过的郡主真是美丽动人到了极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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