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被迫出山
中午,胡锋出去买了几尺布。
他答应给胡青雨做件新衣服。
在距离胡锋家不远,有一个专门做衣服的女裁缝。
虽然她的手艺算不上太好,但好在价钱便宜。
胡锋现在身上也剩不下多少钱了,价钱问题是他首要考虑的。
“等以后赚钱了,再给小丫头买几件好的。”
他相信自己距离能赚钱不远了。
才短短的一个上午,胡锋的双臂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化。
这简直是奇迹。
其他人的松筋拔骨,都是时间非常漫长的。
可胡锋的松筋拔骨,却就像是坐火车一般,快到不行。
其他人想练出肌肉来,那都是以月为单位。
可胡锋,却是以小时为单位。
短短的一个上午,手臂竟然已经练出了棱角分明的肌肉。
这要是说出去,人家说不得会将胡锋当成妖怪。
以目前这种速度,再修炼几天,他就有当拳师的资格了。
普通的小武馆,只要能达到【松筋拔骨】,就有当拳师的资格。
而【松筋拔骨】的标志,首先就是松筋。
所谓的“松筋”,其实是指锻炼筋脉,扩宽筋脉。
这个“松”字,是一个动词,指的是运动筋脉的意思。
利用拳劲来运动、淬炼筋脉,然后筋脉就会变得宽阔。
筋脉宽阔了,运输的气血量就会增多。
运输的气血量多了,筋脉周围的细胞、骨骼才会得到发育。
而胡锋和其他武者的区别就在这了,他还没有“松筋”,但是却已经拔骨。
《胎息经》和洪拳结合,其效果简直是惊人。
明明还没有将筋脉扩宽,但是却已经肉眼可见的将手臂骨骼、肌肉练出一点样子。
若是等胡锋将筋脉练宽了,那么只怕修炼速度还要加快。
——
胡锋将买来的布交给女裁缝,便回了武馆继续修炼。
和早上一样,练个几分钟,他就要进厨房吃饭。
厨师的脸,比炭还黑。
下午出现了个诡异的情况。
当胡锋吃完饭后,厨师就跟在胡锋后面。
胡锋在练《虎鹤双形拳》之时,他在一旁看着,十几分钟后,胡锋去了厕所,厨师也跟着。
胡锋上完厕所,他还特意跑到坑位前看上一眼,然后不可思议道:
“这特么是人吗?
消化能力也太强了吧?”
但紧接着,就又只能愁眉苦脸的回去给胡锋做饭。
——
傍晚。
苦练一天的胡锋,回到了家。
意外的发现,小丫头竟然没在家。
胡锋一时间有些慌张,他担心小丫头出什么事。
但跑出去,在镇子里找了好几圈,都没找到,正想去龙员外家找姜芳问问时,却正巧在去龙员外家的路上遇到了姜芳三人。
小丫头赫然正在其中。
只不过,此时的小丫头,却好像是刚哭过一样。
她穿着胡锋以前的旧衣服,衣服上却有几个脚印。
而姜芳,却一边走,一边骂道:
“死丫头,你跟你爹一样蠢!
谁让你惹龙少爷他们的?”
而胡青雨却只是低着头,委屈的抿着嘴。
胡锋深吸一口气。
他现在觉得心情很烦躁。
烦躁得他想咆哮。
他看见胡青雨身上的脚印,再听见姜芳的话,心中便勾勒出了个画面,那就是他妹妹受到欺负了。
小丫头的性格,胡锋是清楚的,是个乖巧得让人心疼的人。
绝不是个惹事的人。
而姜芳,此时却不仅不帮小丫头,反而一昧的责骂。
这让胡锋有点替小丫头寒心。
“你怎么来了?”姜芳看到了胡锋,问道。
“你们带小雨去龙家了?”
“她年纪不小了,也是时候帮家大人做点事了。
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早就在宅院里做丫鬟了。”
“你们看看她身上的脚印,就是因为你们带她去龙家,这是被人欺负了吧!”
“还不是她自找的?那龙家小丫鬟那么多,为什么龙少爷不欺负别人,就欺负她呢?”
胡锋被姜芳这句话一下子把怒火激了出来,脱口而出一句:
“放屁!”
这话一出,姜芳愣了,胡海愣了,胡锋自己也愣住了。
按礼法来说,骂父母,这可是大逆不道的事。
姜芳的眼睛,霎那间红了,她不敢置信的看了胡锋一眼,然后咬着牙,扭头走了。
胡海看了看胡锋,叹息一声,也走了。
而小丫头胡青雨,则惶恐的站在一旁,小脸都吓白了。
——
姜芳抹了把鼻涕和泪水,一边走一边骂:
“狼心狗肺的东西,我这么多年来起早贪黑的,为的是什么?
还不是为了你这个白眼狼?
以后你是死是活,我再也不管了。”
但是她走着走着,却径直走到了张宝家。
来到张宝家家门口,坐在门口缓了一会儿,然后将眼泪擦干,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
手帕里,有龙洋,也有铜钱,握着这铜钱,她敲响张宝家的大门。
钱不够,但姜芳依然厚着脸皮去找张明之道歉,求张明之原谅:
“我们家的情况,你们也知道,暂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赔。
但是我们不会赖账的,我和你大哥会慢慢的把钱还给你们的。”
——
深夜。
胡锋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他仔细想了一下,姜芳为什么以前不让胡青雨去干活,偏偏是胡锋打伤张宝后,才让胡青雨去?
难道,这一切都是因他胡锋而起的吗?
胡锋惹了祸,家人被牵连。
这让他心里难受至极。
忽地,一个念头闪过——我不能继续躲在武馆了,我要去挣钱。
钱钱钱!
命相连!
要是有钱,这个家,也不会像现在这样。
——
烈阳烘烤着大地。
几名官差押着囚车而行。
囚车上,锁着一个人。
那人双臂、双脚甚至是脖子,都被粗铁链锁着。
“这天气也太热了!”
“头,要不——我们歇息一会儿,等过了日头再赶路吧!”
“不行!”
为首的官差断然拒绝,然后对众官差道:
“大伙打起精神,这【金脚带】是个危险无比江洋大盗,我们需要尽快将他押回大牢。
金脚带还有同伙,我们在路上多耽搁一会儿,危险就会增加一分。”
——
烈阳之下,官道的另一侧,此时走来了一人。
此人穿着粗麻长袍,一对布鞋,白袜子,胳膊上搭了个包袱。
其年龄不大,十二三岁的样子,此人正是胡锋。
本来按照胡锋以前的想法,他是想着在武馆苟着,慢慢的修炼武艺。
但是家里那些破事,实在是让他头疼不已。
因为钱,家里一地的鸡毛。
胡锋实在是太压抑了,他决定出来赚钱。
听说钩武县城赚钱的门路多。
在钩吾县城,无论是想当杀手,想做大侠,想干拳师,还是想打拳台,都能赚钱。
缺钱缺急眼的胡锋,怀揣着致富梦想,朝县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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