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章 黑山的精兵
我没有死,这只是我的一个计。因为我说过,我要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有将我自己置于死地,我才能来一次最大的反转。
就在我们逃跑之前,我已经发现周公子派人在我们车子上藏了炸弹。如果我们跑了,周公子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引爆车子上的炸弹。
利用车子上的炸弹,我携带了大量现款做出我要逃跑的假象。于是,周公子知道了,他给我打来了最后一个电话。在他引爆炸弹之前,我为他先将炸弹引爆了。
又是黑夜,在炸弹引爆前的几秒钟我们跳出了车子。至于车子上的三具尸体,则是我们实现准备好的实体娃娃。那东西好啊,长得漂亮摸着和真人手感一样。要不是拿她们有正事要做,我都忍不住想试试质量了。
不过实体娃娃很贵啊,和真人高矮的娃娃竟然一万五千多块钱。还不是进口的,进口的实体娃娃得卖到七万块钱以上。
总而言之,我欺骗了周公子和所有人。他们,全都以为我死了。
一场大火,把什么都给烧光了。大火烧得车子上的实体娃娃面目全非,大火烧得三辆车子上的假钞一分不剩。
如果我愿意的话,我现在可以立刻带着九千多万的现金和浩南哥还有梁斌跑路。但是我的兄弟还在这里,我一定不会丢下他们不管。残忍他们全都入狱了,认真哥下落不明。安优还没有治好,我绝对不会丢下他们的。
“师父,除了这个电话再也没有任何线索了。”从苞米地中钻出来时天已经黑了,梁斌拿着一个摔碎的电话看我。
燃起一支香烟,找不到认真哥让我十分着急。看了一眼距离地面十几米高的高速公路,我又看了看眼前一望无际的苞米地说,“这里方圆十里几乎让我们搜遍了,但是我们并没有找到认真哥。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认真哥一定没死。他练武也有一段时间了,身子硬朗的厉害。你们看那片被压弯的苞米,一定是认真哥飞下来的时候被苞米给接住了。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即使受了重伤他也能照顾自己。”
“那么,我们就进行下一个环节吧。我需要人,大量的人!”捏灭了手中香烟,我的眼睛亮了。
“大量的人?我们要去哪找?”梁斌问我。
“黑山!我们去黑山调集人马!”指了指远处一座大山,我的脸上不禁露出了笑容。
当天晚上在一个村子中过了一夜,三个兄弟坐在村子中狼吞虎咽的吃了土豆炖豆角。饿坏了,现在在我们看来什么都是美味佳肴。尽管龙虾吃过,鱼翅尝过味道。但是在我看来,我们吃过的那些好东西再没有能像现在吃的这么美味了。
吃饱了,我还喝了一杯村里人款待我们的小酒。然后与他们闲聊,他们跟我们讲了一下最近村里不寻常的事情。
说是昨天晚上村里的狗叫了一夜,有村民家的鸡被人给偷了。有人偷鸡这不奇怪,重点的是还有人偷完鸡给留了一把手枪。地上写了几个歪歪扭扭的字,“谢谢你。”
听了那村民的话,我更加确定认真哥没死。除了认真哥,也没有谁还能做出偷完东西用手枪还债这种事了。
夜里睡觉时,我们被蚊子叮得身子很痒。浩南哥总是翻身,他问我,“洋哥,这次我们要装逼了吧?”
“对,这次我们要装逼了。”我点了点头,然后闭上眼睛就睡过去了。
这次跑路,我们大概带了九千多万现金。现金大部分被我存进一个私人银行的卡里了,除了现金我们还带了几把手枪和一些宝物。宝物是那副盔甲,还有宝刀、宝剑、匕首和我用来吓唬向天王的暴雨梨花针。
盔甲让浩南哥穿在身上了,宝剑也给他当作贴身武器保护自己。宝刀拿给了梁斌,我自己留下的是匕首和暴雨梨花针。
周公子他们都以为我死了,现在我可以随意的去我想去的地方。我当然也不会暴漏自己的身份,因为我还渴望装逼。
在去黑山之前,我以一名权贵的身份顺便去了锦州。就在锦州重犯看守所中,我看见了我们的兄弟。
戴着一幅足以遮住大半张脸的墨镜,我的头上是一个十分时尚的卷发。微笑着,我看着面前的残忍哥问,“知道,我是谁吗?我,为什么要来找你吗?”
“你是周公子的人?”残忍的脸上尽是凶残,他的身上散发着浓浓的杀意。
“呵呵……”微笑着,我摘掉了脸上的墨镜。
目视着我,残忍的眼睛渐渐变大。最后,整个人开始不停的颤抖。他没有欣喜若狂的大叫,也没有高兴的痛哭流涕。他只是目视着我发呆,一直面无表情的呆呆看我。
对视了两分钟后,残忍深吸了口气说,“洋哥,你总能给人惊喜。原来,你比安优还要聪明。”
“不够聪明,我早就被人在大街上砍死了。”我说。
“洋哥,杀了周公子为我们报仇。”残忍说。
“放心,我一定会为你们报仇的。而且,我还会想办法将你们救出来。”我轻轻点头。
残忍很聪明,他没有表现得过度喜悦将我暴漏。从看守所中出来时,我将眼镜和假头套轻轻一扔走进了我们临死买来的车子。
车子中,浩南哥手把着方向盘问我,“洋哥,现在我们该去黑山了吧。”
“不错,去会会黑山大哥。”我说。
自古以来,我们这片有两处地方土匪闹得最凶。一处是我们油城,一处便是黑山。油城有钱,这里的混子拼的是钱、势力和头脑。而黑山,他们拼的只是一个狠字。
谁狠,谁就是大哥。谁狠,谁就是众人仰慕的王者。
竞选省里大哥的时候,黑山的大哥没来。
他没来,说明他很牛比。
大约两个小时后,我们的车子终于到了黑山。这个小城市不大,比我们的城市要小的多。城市有多大一目了然,闭着眼睛走五百步就算走完这个城市了。
这个城市也更穷,没有七层以上的高楼。但是这个小城市的混子却很厉害,一个混子能打我们城市混子五个。
穷山恶水出刁民,我需要这些刁民。这里很乱,不少人犯了事都选择藏在这里。这里有许多通缉犯、悍匪和亡命徒,一想到这些人要为我所用了我的心中不由变得激动。
但是,想要将他们为我所用也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就连赵皇帝都无法把他们纳入麾下。甚至,他们连周公子的面子都不会给。
走进一个酒吧,我看见一个满身纹龙的混子向他走了过去。坐在他的对面,我打了个响指要了一瓶啤酒轻轻推到他的面前说,“兄弟,我认识你。”
“我是谁?”那名混子盯着浩南哥身上的盔甲看。
“你叫九纹龙,在黑山比较出名。”我说。
“黑山出名的混子很多,我只是其中一个。”那混子笑了。
“我知道黑山有很多出名的混子,我会找到你们每一个人。”我说。
“呵呵,你似乎对自己比较自信。你,是个有钱人?”混子仔细的打量着我问。
“不算很有钱,但是可以给你一份非常不错的工作。”笑着,我从包里取出两万块钱推给了他。
“两万,这点钱只够打断一个人的腿。”混子摇了摇头笑了,又将钱推给了我,“这点钱,你可以去找几个流浪汉。他们比我更需要钱,也会为你做出更凶残的事情。”
“不,我需要你。这些,只是一点见面礼而已。”说着,我再次取出了两万推给他。
看了一眼面前的四捆钞票,混子不禁笑了,“看来,你需要的是一个能打的混子。”
“不错,他不止是能打,他还要有开枪杀人的勇气。”我说。
“那这样的混子很难找,这样的混子不死已经可以称作大哥了。”那混子说。
“我需要你们这些大哥。”我说。
“那要看你的钱够不够多,你能买得起多少个大哥呢?”混子问我。
听了混子的话,我将手中的包哗啦一声打开。接着,倒出了满桌子的钞票。
一瞬间,酒吧的音乐停下了。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向我,所有人的呼吸声都不禁变得急促了。
微笑着,我随意拿起一捆钞票在手中掂了掂说,“千军易求,一将难得。我不需要将军,我需要大量的兵。而我要的兵不是普通的兵,是精兵。”
“我要的,是一支上百名大哥级人物组成的队伍!”
ps:下一更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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