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见面的第一刻就想好孩子该叫什么名字了
因为环境太过恶劣,启明星的城市是有城墙的。
虽然每个城市的城墙都由不同的材料建成,但功能倒是大差不差,都是为了抵御未开发区域的沙尘暴和异兽。
陆城城门,身份验核处。
“居民零零三号,夕云,欢迎回来。”
红色的激光扫过夕云的瞳孔,通行大门应声而开。
“走吧,先去我老爹办公室转转。”
夕云刚要往城里走,却忽然停下,想到了什么。
“哦对,差点忘了,杨凡,把那家伙扔下去。”
“哦哦。”
陷入昏迷的倒霉蛋“啪唧”落地,夕云关闭舱门之后,一脚油门,冲出核验处的隧道。
“好了,接下来,我亲爱的同学们,我们接下来将要看到的是...”
白光闪过,幽暗退散,夕云感受着久违的,掺了绿息的空气,嘴角忽然咧开。
“欢迎来到陆城。”
流线型的飞艇直接蹿入云霄,终于归乡的夕云指着下方的风景,猖狂大笑,“生命之都!我的地盘!”
生命之都?
倚着窗户浅眠的宁云慢慢睁眼,将下方的景象尽收眼帘。
一眼望去,是树,是数不尽的树。
数以百亿,高耸入云的树,带着无尽的盎然,支撑高楼,承载街道,每棵树之间,粗壮的枝干充当了公路,每片绿叶都是柔软的站台,只看那微风拂过,穿白裙子的姑娘挽起长发,湛蓝色的巴士缓缓驶来,这里的一切都像那篇游记,隐者踩在云端,颂着诗,哼着歌,无忧无虑,恬淡释然。
是个养老的好地方。
宁云打了个哈欠,随即再次闭眼,枕着手臂,笑了笑。
“杨凡,到地方叫我,我睡会儿。”
“啊?哦哦,好嘞。”
半小时后,夕云驾驶的飞艇来到陆城中央,“星”所在的,最高壮的那棵树前。
“这里是瀚空研究所,陆城的核心机构。”
夕云将飞艇停在她专属的那个,刻着“夕”字的停车位上,“也就是我家,欢迎你们来做客哈。”
“...你怎么这么有礼貌了?是胃疼吗?”
“嗯?你说什么?”
夕云转头,看着杨凡,笑眯眯的。
“没,没什么。”
“总而言之,我先去找我爹,你们在大厅等一会儿。”
夕云说完,便下了飞艇,转眼间就失去了踪影。
“那就走吧,也不知道这里的前厅有没有准备小饼干。”
“怎么可能有那种东西?”
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有点慌。
杨凡挠了挠头,随即叫醒宁云,跟着狼和季清歌进了大厅。
不出意料,这棵树内部的大厅也是用木头做的,木制沙发,木制桌椅,木制前台,季清歌在向前台的接待员报了夕云的名字之后,成功拿到一盘味道不错的椒盐味饼干,她把饼干放在大厅旁边的天台栏杆上,和狼一起,看着风景,聊着天。
“我说,你昨天晚上干嘛了?”杨凡对又趴在接待室的桌子上睡下的宁云说,“一整天就没清醒过。”
“......”
并没有得到回应的杨凡坐在凳子上,无聊地逛了会儿星网。
谷</span> 在几个月之前,他还没得到那笔钱的时候,他还不怎么接触星网。
那时候他的通讯器还是那种简单的腕表,投影功能很粗糙,画质很模糊,他自然也对星网上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不感兴趣。
然而,他的通讯器换成最新式的高端货以后,他也被夕云和季清歌每天给他看的猫咪和美食的图片所吸引,现在的他已经是一个合格的重度网瘾患者了。
没办法,有谁能拒绝云养猫的快乐呢?
“...好烦,那只猫咪的主人今天没更新星博。”
杨凡没趣地关掉通讯器,站起来伸了个拦腰,随即走出接待室。
还要等多久啊,夕云那家伙好慢,要不先让宁云带我们去酒店休息?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杨凡在接待室所在的二楼散步似的闲逛着,活像一个事前踩点的盗窃犯。
“那个,请问你在干什么呢?”
如流水般清澈的声音在杨凡身后响起,杨凡应声转头,看到来人之后,脸“腾”的一下红了。
“我,我,我就那个啥,就那个,没事走走。”
只见那来人气质清雅,雾鬓云环,天蓝色的双眼如大海般深邃,其容貌熠熠生辉,将她身穿的那件烂大街的白大褂都映衬得像是仙女的羽织。
杨凡可以用他后半生的幸福保证,面前这个大姐姐是他这辈子见过的,客观上最漂亮的姑娘。
“嗯?”
漂亮的大姐姐看着慌张的杨凡,有些不解地歪了歪头,“你需要我的帮助吗?”
“需,不不不,不需,不不不,我就走走,不麻烦你了。”
杨凡深呼一口气,拼了命地运转帝劲,才让自己勉强不像个残障人士。
“嘛,别那么客气嘛。”
大姐姐看着局促的少年,莞尔一笑,“反正我在等人,也挺无聊的。”
“那...那...”
“那为了打发时间,我就给你讲讲陆城的老故事吧。”
她转身,朝走廊深处走去,“都是些老故事,你要听吗?”
“要,要!”
杨凡看着她的背影,身体先于大脑行动,径直跟了上去。
“唉呀,从哪里开始说呢...我想想。”
大概在一千六百年前,启明星还是一个偏僻的荒星,偌大的星球只有一个前哨站,那时候对于白帝星的人来说,是边境,是流放之地,只有犯下大错的人才会来到这里,而大多数人宁可进监狱也不愿选择这里。
然后,在那年的某天,某个在斗争中失败的继承人,孤身一人来到这个荒星,接管了这个前哨站。
他在白帝星亲手毁了自己的家族,因此他来这个荒星,为的是自我了断,以求解脱。
在来到荒星的第一天,他在前哨站吃了顿丰盛的晚餐,到现在他还记得,那天晚上,那道用熊油焖出来的蒸鱼饭有多美味,家族最后一个老人在临死前送给他的烧酒有多烈。
第二天,他带着枪,走出前哨站,徒步向沙漠深处走去。
在哪里死好呢?
他计划了很久,原本是打算跳海的。
但这颗荒星的海兽很丑,如果他在大海中死去的话,他的尸体会在顷刻间被那些奇葩又诡异的怪鱼吞噬殆尽,他作为家族最后的继承人,至少要死得体面一点。
所以还是沙漠好。
他听说这颗荒星的沙漠深处有一道通向地底的裂缝,那道裂缝底下满是岩浆,如果他跳下去的话,剧烈的高温会在瞬间将他的尸体烧成灰烬,运气好的话他还能在死前见到自己灼烧时的火光。
多美。
他这么想着,朝大漠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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