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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扶桑农业观察


  清明节后一日,换算成现代农历则是二月二十,多达两千人的庞大队伍终于在郑克殷的带领下,正式离开圭谷,前往合儒!



  古代的农历在表示每月之中具体哪日的时候,用的是甲子纪日,这对于现代人而言其实太过复杂,在未来合适的时候,郑克殷也将提出改革,按照现代农历的方式以数字表示每月中的日,以方便普通百姓知晓和记录日子。

  郑家既然是扶桑殖民司的领导家族,因而此行郑克殷和郑安良会乘马车南下,另一名殖民司的主要官员张万祺则乘坐另一马车;毛兴和林大江二人则骑在马上,帮助郑克殷监督队伍的行进。

  从圭谷城到合儒城约有四十二里路(合约24公里),即使步行,最快也仅需三个时辰便能走完,因而这日早晨出发,约摸着午后便可抵达。

  但队伍之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开天坊的开拓者,只是些平常百姓,而非不怕行军的士兵。

  因而郑克殷专门安排午时暂歇一个时辰,下午再走完最后一段路,大约在下午后半段的申时(即下午3点至5点)抵达合儒,届时还可以趁天未黑之时安顿下来,吃上晚饭。

  在这日的徙行以前,殖民司吏员也专门踩点来回走过这段路途,以确保道路通畅,不会产生意外。

  如果要说可能有什么容易出现的意外,那大概是吓人巴拉的野兽从高大的草泽中出没,惊到开拓者们,甚至还有可能跑出来袭击他们!

  毕竟扶桑的开发程度仍然不高,山川沼泽基本维持着原始的风貌——郑克殷很期待着能够自己亲眼看看这样的原始风光,便特地挑选了窗洞足够大的马车车厢,随时可以扒开帘布看看风景——至于野兽来袭怎么办,走在队伍两侧的青丘营勇士便是答案。

  若是能趁机猎杀灰熊、土狼、山狮(美洲狮),明人的队伍便反而能转凶为吉,将其视为大大的吉兆!

  不过现在郑克殷拉开帘幕时所看到的仍是宽广的农村、磨坊与田野,这自然是因为近圭谷城的地方都被汉番众民开发了出来。



  郑克殷可以看到已经播种好的青翠的粟田(小米田)与麦田,更多的则是只播种了一部分。农民们和几头牛仍在地头里辛勤劳作,见他们这支庞大的部队走过,不少人还会驻足观看,偶尔点头鞠躬致意。

  正如郑克殷先前就认识到的那样,粟(小米)和小麦乃是扶桑辖地占主导性地位的主粮,这是人类适应偏于干旱的地中海气候的必然结果。再顽固的农民,在面对与故乡完全迥异的风土时,也会为了填饱肚子而选择最有利的作物。

  在殖民司翻阅档案的时候,郑克殷倒是发现十几年前的金门其实是有种过水稻的,这是利用这一时代的加利福尼亚仍然较为湿润、水泽众多的特点,但随着开发的深入,粟田、小麦田的比例迅速超过了水稻田,也由此带来了饮食结构的巨大变化。

  除了粟田与麦田以外,郑克殷还可以看到田边种植得相当齐整的橡树园,这自然是明人与番人共同的劳动成果——食用橡果是番人的传统习惯,即使得到汉文化的教化,这一传统习惯也继续延续下来。

  先司长郑克臧特地在圭谷城的郑家产业安排了一片橡果园,那便正是一片实验田。大体掌握了如何人工种植大量产果的橡树之后,圭谷城外农村几年间便遍地都种上了橡树,形成不难看到的果园。

  经过这么些年的生长,圭谷内外种植的橡树都已长大成林,橡果产量丰富,以至于明人也愈发习惯以“焗麋”也即橡果粥为主食,以作为面条、包子、馒头、饺子以外的可以提供一些新鲜感的佳肴。

  尽管汉番众民已经在这些年里顺其自然地适应和改变自己的农业生产方式和饮食结构,但郑克殷察觉到仍有不少可以改良的地方。

  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要大量增加地中海作物的种植,尤其是蔬菜与水果,比如杏仁、草莓、葡萄、橄榄、枣和桃。要知道,在现代加利福尼亚州,这些农产品几乎占据了整个美国市场!

  以一州之力供应全国,足以说明加州有多么适合种这些作物。

  除了适应地中海气候的作物以外,郑克殷也打算带着农吏队伍进一步考察和实验种植加州乃至美洲的本土作物。目前橡树种植的成功,想必能够给汉番众民带来巨大的鼓励。



  但橡树终归是乔木,种植起来既费时又费地,效率还是比较低的。只是与澳龙人的贸易的确有利可图,郑克臧带领的郑家产业和殖民司才会选择首先开发橡树种植。

  而若是由郑克殷来规划的话,他还有意学习中美洲原住民也即是阿兹特克人和玛雅人的农业经验,开发把玉米、豆角、南瓜种植在同一片田地里的三姊妹田,这种极为高效的种植方式甚至在前哥伦布时代传播到北美许许多多的原住民处,并在公元八至十六世纪点燃了密西西比文化的熊熊火焰!

  没错,很多人以为白人到来以前,整个北美的原住民都过着“游牧”或“狩猎采集”的原始野蛮生活。但这是大错特错的暴论——

  在现代美国领土的东半边,许许多多的原住民都早就过上了定居农业生活,组建酋邦,建立高大的土墩建筑,围建城镇,几乎可以说进入了文明的时代!

  密西西比文化能够兴起,三姊妹田在其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玉米是适应性极好的作物,在现在的扶桑,便也有农民尝试种植,效果不错。但因为这个时代的中国人接触玉米未久,还不太知道该怎么食用,只是拿来当成蔬菜,把玉米棒子上的玉米粒剥下来做进菜里作为调剂,在郑克殷看来,其实是浪费了玉米的潜能的。

  中美洲原住民以玉米为主食,并不是指他们人人都直接拿起玉米棒子来啃,而是会以精巧的技术用玉米粒磨粉、制饼,玉米饼烤熟之后,便可以拿来包裹肉食、蔬菜、水果等其他食材,再添上辣椒酱或可可酱等酱料,能做成极为美味的玉米饼!

  塔可,便是中美洲玉米饼最著名的佼佼者,在穿越以前郑克殷便也经常在正宗的墨西哥餐馆买点塔可作为外带晚餐,令他爱不释手。

  但在现在这个时代,无论是三姊妹田种植技术,还是制作玉米饼的技术,都根本不被白人重视——高傲的白人完全不考虑美洲本身的技术积累和土地气候条件,只想将欧洲的作物和牲畜带到美洲,其中西班牙人更是将大量土地圈作牧场,完全就是在糟蹋墨西哥等地的农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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