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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吾乃常山造纸农


  众人启程,一群少年人浩浩荡荡地就出发了,明明就是一群小鬼,却走出个虎虎生风,走出个一日千里,走出个恍如隔世。

  他们是去星斗大森林,这个年纪的小鬼对星斗大森林都有着奇奇怪怪的想法。

  “鳞之…你娘亲会喜欢我吗?”

  “我娘亲?为什么问我娘亲喜不喜欢你?”

  “……你不是说,要带我去见你娘亲吗?”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可没说过。”玉鳞之装傻。

  恋红尘蒙了,瞪大眼睛道:“你昨晚就说的,你说回家族解决那些事就带我去见你娘亲的。”

  “你昨晚泡昏脑子了,我没说过。”

  “你有说过!”

  “我说那干嘛?”

  “你就是有!”

  “你急了你急了。”

  “!!”

  感觉到某人充满爆炸性质的魂力将自己包裹住,玉鳞之脸色正了正:“其实也可以有。”

  “就是有!”

  “你那还有糖葫芦吗?”

  “糖葫芦?等等,诺,给你,我当时就说这糖葫芦好吃。”恋红尘从她储物魂导器里掏出一根大粗木桩子,单手扛着。

  拔了一根下来给玉鳞之,自己也拿了一根含在嘴里。

  两人一人一根糖葫芦继续赶路。

  安安静静地赶路。

  “好吃吗?”

  “好吃,下次见那小贩多买点。”

  “哼!你当时还笑我买那么多。”

  恋红尘吃着糖葫芦,一脸得意,觉得这次是自己赢了,总感觉自己比玉鳞之要聪明得多。

  糖葫芦真好吃。

  ……

  没有一条明确的界限,会说明哪里哪里就是星斗大森林了。

  离开镇子后,路越来越不好走,直到最后已经没有路了,几乎每走几分钟,周边的风景都会有很大的变化。

  植被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密,百年千年老树从一棵没有到入目皆是。

  渐渐地,视野范围因为渐密的植被变得越来越小,普通人在这里可见度变得越来越低。

  这种逐渐深入林间后在视野上的阻碍,其实才是对人类魂师最大的威胁。

  林间光线也没那么好了,叶的间隙才能有光路进来,光斑打在这群少年身上,倏尔又步入黑暗,过了会再次出现光斑,他们的身形在林间明灭不定。

  本来还说说笑笑,随着步入这片最大的魂兽聚集地,被称为人类禁区的星斗大森林中,不知不觉像是都被掐住了脖子,仿佛什么时候在视觉盲区里跳出些什么来,不禁就打起了十二万分精神。

  也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像小舞就是越接近星斗大森林,她就越雀跃起来。

  高兴得像是回到自己家一样。

  “竹清,你在前面探查有没有危险,红尘和穆白走最后,我和小舞站两侧,鳞小奥和荣荣在中间。”

  一个魂师团队,指挥很重要,最好是做到只有一个声音。

  一般情况下,大家都选择听唐三的。

  这个看起来没什么胜负欲的少年,在这方面总是很让人安心,不像某个白发少年只会说什么‘还要什么计划?直接莽他一波就是了!’

  “还要什么计划?直接莽他一波就是了!”玉鳞之一脸无所谓道。

  瞧瞧,一点也不把星斗大森林当回事。

  众人默默假装没有听到。

  玉鳞之悄悄运转起武魂,方圆数里的动静不说尽收眼底,只要是魂兽出现在方圆数里都能被他探查到。

  事实上也确实如他所言,在这里不需要什么计划。

  森林里危险的,更多是因为较低的可视范围以及难以防范的毒物。

  近三成走不出星斗大森林的魂师小队都是因为瘴气,毒虫等防不胜防的东西。

  毒他们倒是完全不用担心。

  某个没有什么胜负欲的蓝发少年在这方面也是很让人安心,看到什么稀罕毒物比谁都兴奋,反倒是那些毒物见到他应该害怕。

  玉鳞之眼中有金光流转,林间这个银发少年烨然如神人,只要有他在,根本不需要唐三所言的什么阵型。

  他的武魂,太强了,强到玉鳞之感觉这个武魂跟这个世界有割裂感。

  视线之中只有七个严阵以待的少年,一个流里流气的剑士,一个大腹便便的有钱人,一头狗熊和一个病恹恹的美少女。

  有他在,没意外。

  唐三挠挠头:“鳞之,省点魂力吧,不用你武魂探查靠大家其实也可以的。”

  “手中有剑,和有剑不用是两回事。”

  他不会关闭武魂,但是也不会说‘自己武魂能无视地形将周围环境全都囊括进去,大家不需要这样谨慎,都乐呵乐呵就可以了。’

  他们,都是怪物,都是天才,天才是需要成长的。

  自己不会永远跟在他们身边,也不会永远有人提前对他们说,东南方三百米有一条风尾鸡冠蛇在急速飞过来。

  他们都需要历练才能变得更强。

  “东南方三百米有一条风尾鸡冠蛇在过来,年份特别适合小奥!”

  下次吧。

  ……

  马托斯王国,一个比之诺丁城也大不了多少的小王国。

  这片土地还算肥沃,王国内多是耕农,只是这个王国几乎没有一点名声,他旁边有一座小丘陵,那座小丘陵在附近还蛮有名气的。

  小丘陵叫常山。

  或许未来,这座王国会因为这座小丘陵变得出名,因为这座小丘陵边上未来会出现一个很出名的人。

  那里的一户人家出了个魂师大人。

  ‘那名魂师大人是个绝顶的天才’,王国的国师经常这样在国王面前夸耀他,这座举国国民都是耕农的小国,一起凑足了金魂币给那位天才魂师去帝国上魂师学院的钱。

  那位魂师天才很感激,经常自称的时候都会说‘我来自常山,一个没什么名气的小地方。’

  在这些朴素的国民眼中,那位魂师大人是冉冉升起的新星,他们不知道什么叫魂宗,只知道那是很厉害的东西。

  帝国会因为这位魂师大人,降低他们的供奉。

  邻国会因为忌惮这位魂师大人,不再边境上侵扰他们。

  马贼会因为知道他们这里有一位魂师大人,不再秋收之时跑来掠夺。

  霜冻时魂兽森林里的魂兽跑出来,他们也有魂师大人去驱赶,不用再每年付出上百条人命。

  孩子们会在乡间玩起扮演那位大人的游戏,酒馆里会到处充满那位大人的传闻,会有地痞流氓在欺负那些瘦弱乡民时说‘我可认识那位大人’来恐吓别人,每天耕作之后会听到王国大臣对外宣布那位大人又做出了什么样伟大的事。

  这就是这个小王国的一切,出了那样一个天才魂师,那位大人会成为他们的天,即使他们始终不会了解那位大人是什么程度的天才。

  那位天才少年,那位伟大的魂师大人,会是他们的希望,是他们全国人民最敬佩,最爱戴的英雄。

  今日那位天才回国了,还带着他的那些魂师朋友们。

  那位天才,此时就在破碎的王国宫殿中,宫殿到处都是火光,到处都是断壁残垣,几根柱子还苟延残喘着。

  那位大人就静静站在一面断墙之前,说站着可能有些不太适合,因为支撑他身体的是一把破魂枪,那把破魂枪贯穿了他的胸膛,插进了他后边的断墙内。

  他是被挂在这里的。

  造纸农瞪大双目,眼前视线已经开始有些模糊了,看着一个脑袋咕噜咕噜地滚到了自己脚边。

  原来是宁缺啊……

  他已经处在弥留之际,眼皮沉重,脑袋作不得太多思考,看到那个脑袋后只能发出‘哦,是这个人啊’这样的判断。

  两行泪缓缓躺下。

  他努力抬起头,见到一把断剑插在地面,离断剑半米出趴着一个人,那人两条腿没了,他一路爬了几十米来到断剑前,血水拖了几十米,但还是在断剑前倒了下去。

  “唔……人类的魂师?挺弱的。”

  造纸农看着那个浑身青紫的怪人,那怪人一只手穿过王笑笑的胸膛,小姑娘像个破娃娃一样挂在他手上,四肢包括脑袋都哆拉着。

  怪人将王笑笑一只胳膊扯了下来,丢进嘴里咀嚼了几口,又通通吐了出来,随后像扔垃圾一样将挂在自己手上的小姑娘甩飞了出去。

  “难吃。”

  造纸农在这一刻,终于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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