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二天一早,江泠隔着很远的距离,一眼就看到了等在校门口的沈烈。
她习惯很早就来练舞,现在七点不到,整个学校都空荡荡的。
周围很安静,好像这世间的一切都还在沉睡。风是凉的,巷子两旁的青藤沾染着晶莹剔透的露水,似动非动,向着朝阳。
沈烈带着一身薄凉,就站在这初夏的朝阳里,肆无忌惮地对她笑。
走近时,忽然注意到他的左脸贴了一个创可贴,昨天的伤口,他处理了。
沈烈说:“早啊。”
她回:“早。”
沈烈一愣,他完全没想到她会回应,尽管她的回应平静如水。
这是他们之间,第一次这样平和的相处,有了点温度,不再是疏离和冷淡。
她好像真的在把他当朋友对待,没有忽视,也没有躲避,大大方方。
薄雾里,她一身纯色的淡青色的长裙,清澈明亮。
她有很多纯色的裙子,款式各不相同,是属于那种小众的设计,很漂亮,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
但她穿的最多的,还是偏青绿色的浅色裙子。
沈烈偏头看她:“喜欢绿色?”
纤细的手轻轻拂过绿色的叶片,一下就被露水湿了手,她说:“绿色很好,大自然的颜色很漂亮。”
绿色是纯天然无污染,是暗地里的破土而出,是向阳的无限生命力。
绿色本就干净,只是被这世间冠以罪名。
她的回答让他意外,他想,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女孩,像她这样,偏爱大自然,偏爱绿色,却比绿色还干净。
可她本身也是绿色,有着一股坚韧透彻的野生力量,破土而出,自由生长。她虽然冷,可是当她站在舞台上,是那样的自信耀眼,绿色是支撑她的底气。
沈烈爱旅游,峡谷冰川,荒原沙漠,都曾短暂地停留过。他想起从前有一次在风沙漫天的沙漠里,看到过一种很特别的花,莫名地有些像她。
于是他笑道:“那你就是沙漠里的生石花。”
“什么是生石花?”生石花,这是她从没听过的一种植物。
他一手插兜,散漫地解释:“就字面意思,看起来像石头,其实会开花的植物。”
她了然,又有些不解,便继续问:“为什么是生石花?”
他微微挑眉:“漂亮。”
江泠看他这通身熟悉的无赖气息,觉得他肤浅,没有再接话。
沈烈说谎了,生石花其实没有很漂亮,只是在无垠的荒芜之地,它是唯一的一抹色彩。
他没有告诉她。
生石花能生长在沙漠,熬过炎炎酷暑,熬过寒冬,生生不息。远远地看去,就像坚硬的石头,但它不是石头,是没有棱角的圆满,是可以在荒山野岭绽放的美丽。
很像你,坚韧,美丽。
他送她到艺术楼,看着她进去。
随后,沈烈回教室拿了一个篮球,在晨曦微露的清风里,一个人痛快地打了一场篮球。
宋向南和徐远清去食堂寻觅早餐,路过操场,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都一脸懵逼。
两人再三确认他是沈烈后,就站定地看着。
宋向南:“他没事吧?”
纪远清困惑地摇了摇头,神色一言难尽。
宋向南:“八点还不到,他搁这打篮球?”
沈烈又投进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回头就看到他的两个冤种兄弟。
沈烈走过去,抬了抬下巴:“不走?”
时间正好,他往食堂走。
宋向南叹息一声,拍了拍他的左肩以示安慰:“兄弟,我理解你。”
纪远清拍了拍他的右肩,徐徐跟了一句:“兄弟,该放下还是要放下。”
他们俩一致认为沈烈被情所伤,其实也不怪他们这么想。
这一个月以来,每回一起出去,沈烈不是闷头喝酒,让空瓶子堆满桌面,就是自己搁一边抽烟,一根接着一根,一言不发,哪怕脸上是漫不经心的神色,却还是让人望而生畏。
但又很有规律,哪怕喝得烂醉一身酒气,十点钟也都准时离开,晚点又回来,然后继续喝,继续抽。
他们深受其害,一句话都不敢多问。今天,又是一早就在球场发泄。
沈烈一副看他俩有病的眼神,一句都懒得解释,头也不回地大步走了。
宋向南看他背影就来气,骂了一句:“你有病还是我有病?”
纪远清低笑,如清风徐来:“都有。”
接下来的日子里,沈烈都理所当然地靠近她。
以朋友的名义。
比如他去排长队买一杯她喜欢的的蜜桃乌龙。
“我不喝全糖。”江泠搪塞他。
他将奶茶翻个面让标签对着她,凑到她眼前晃了晃,半糖加珍珠,是她喜欢的甜度。
“不接啊,朋友间的。”
又比如公开课上,他不急不缓地将书一甩,直接坐到她的身边,却在她看向他时,慢悠悠地回一句:“朋友之间,一起上课怎么了?”
每每察觉她要拒绝或者疏远时,他都故意说一句,朋友间的。
于是她总是会接过他送的东西,客气地说谢谢。她很会把握分寸,说朋友就是朋友。
他给她发微信,问她在干什么,在哪之类的,她都会简单地回几个字,但她从来不会回晚安这一条。
仿佛说了晚安,就会越过朋友的关系。
因为她知道,沈烈喜欢她,喜欢到她没法忽视,她不敢轻易地给他更多的回应。
然而,他们的互动落在大众的眼里颇为亲密,毕竟之前他们的高岭之花之前根本不搭理沈烈,现在居然能心平气和地坐一起聊天,只不过也不像情侣,于是大家都默认沈烈还在追。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许多人都想知道,高岭之花江泠为什么突然对沈烈转变了态度。
不出所料,北川的贴吧里,又多了一个楼来讨论这个八卦。有知情人士,放出一张图,扬言说听见沈烈表白再度被拒。
图片上,往路西街的那条巷子里,两人面对面站着,她神情冷漠,他挫败受伤,伸出去的手没握住她。
还有人,说沈烈为爱打架,以一敌五,毫不怯场。还爆出一句沈烈当晚的一句话:她是老子喜欢的女人。
有人问爆料的人,既然在现场,为什么没拍照片,结果那个人很没底气地说,一时紧张忘记了,又怕行踪暴露,他们开打的时候就偷偷溜走了。
众人一阵吹嘘,把爆料的人骂了一顿,却又想到,沈烈眉眼确实有伤,左脸也贴着创可贴,一时间都疯了。
不知怎的,一个叫北川第一大情种的野榜单,突然间大火,而沈烈票数稳居第一。
宋向南看到这个榜单的时候都快笑死了,他对沈烈说:“兄弟,你出名了。”
沈烈不以为然:“老子不是一直很出名?”
宋向南把手机往他眼前一放,屏幕里赫然地写着几个大字。
北川第一大情种,沈烈。
沈烈没什么情绪地划动屏幕看了几眼,若无其事地把手机丢还给他。
宋向南继续笑他:“这回你真成大情种了。”
沈烈倒没生气,只是笑骂了一句滚。
大情种,其实不是好词。是这个爱意泛滥的时代里,人们眼里不体面的纠缠,舔狗的代名词,是一种反向嘲讽。
很奇怪,大部分人都默认了这个时代的爱情模式。
人人都能很快地相爱,又能很快地潇洒离开,没人愿意为爱低头,放不下的人就是输得一败涂地。
不懂为什么,深情总是被调侃。
谁都觉得真心滥情。
沈烈和江泠的事太过热烈。一时间,大情种这个词在北川竟成为了一个热门梗。
一次江泠走在路上,遇见一对情侣吵架,觉得有些尴尬,于是想绕道而行。然而在她转身的时候,却听到那个女生气急败坏地朝男生吼了句:“我需要你的时候你不来,现在倒是天天缠着我了,你装什么大情种啊?又不是沈烈。”
江泠脚步一顿,有些莫名其妙,最终还是抬脚走了,没有再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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