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2章 香市
般若寺山门外,是怀凌城最热闹的香市。
前几日云初来时,还没这么热闹,如今天气愈发和暖,善男信女们纷纷出来踏青、烧香,小贩从官道一直摆到山门外,吹糖人、皮影戏、花鼓戏、卖小玩意儿的比比皆是,人群熙熙攘攘,摩肩擦踵,连茶肆、饭馆都坐满了人。
云初从滑竿上下来,戴上角荷递过来的帷帽,跟着容羽,缓步朝香市走去。
容羽自来是个发光体,走到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云初身材高挑,一袭白衣男袍,脚步从容,戴着帷帽,更添神秘气质。两人走在一起,优雅入画,十分惹人注目。
云初没有料到,香市竟然热闹至此,她暗暗捏把冷汗,因为……没有戴玉佩。
这几日,入夜与玄衣男子相对,男子的气场实在太过强大,威压中带着丝丝煞气,让她的胆子着实练大不少。
想当初阿晚因玉佩曾将他狠狠推开,引得他好奇不已,日日在沁芳园中徘徊不去……云初思来想去,若终日戴着玉佩,再不小心引到好奇鬼魂的关注,岂非弄巧成拙?
再者,玄衣男子明明鬼魂之体,却对玉坠和玉佩毫无感觉,想来若是真的遇上厉害角色,即便带了玉佩也无济于事。
因此,早起出门之时,云初就将玉佩摘了放在枕下。
此刻,她站在香市入口,透过帷帽看向人群,倒有些意外。
一个,两个,三个……十个……,云初边走边数,从香市的东头逛到西头,寥寥只见十几只鬼,都是跟在人后面的冤魂!如阿晚、慧娘、玄衣男子一般的孤魂野鬼,竟然一个都没有!
连云府后宅那般清静之地,般若寺那样的佛门之地,还有个把孤魂野鬼,诺大一个香市,竟然一个形单影只的鬼魂都没有,岂不是非常非常奇怪?
她心不在焉地想着,冷不丁撞上一个路人,一股清爽的皂香扑入鼻端,她慌忙抬头,却是容羽。
“师妹在想些什么,竟连路都不会走了?”容羽难得调侃道,云初恍惚可以听到他的胸腔在嗡嗡作响。
她连忙后退两步,大窘,竟然走神……撞进容羽怀里去了!
更让她想不到的是,不过一个小小的动作,却引来周围摊贩、路人的围观。
竟然是活的断袖啊!一时间惋惜者有之,赞叹者有之,起哄者亦有之……
云初不明所以地愣了半晌,才发现他们在八卦什么,顿时窘上加窘,若不是戴着帷帽,恐怕早就羞愧而逃了!
反观容羽,倒是十分从容淡定,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地扫视一圈,惹得围观者讪讪退散。
镇国将军府的嫡子,与生俱来的肃杀之气,即便一身普通白袍、谈笑风生,都能让人望而生畏。
这是我的榜样啊,云初心想,暗暗压下窘迫之意,瞪眼身边一脸兴奋的角荷,朝容羽拱手道:“第一次来如此热闹的地方,有些看迷了眼,还请师哥见谅。”
容羽若有所思地看她一眼,也不戳破,朗声道:“走,师哥带你去吃顿好的!”
容羽带着云初左拐右拐,来到一个极僻静的地方,一座依山壁而建的酒楼矗立于此。酒楼高檐下方,正中一块大匾上,龙飞凤舞地写了一个“食”字,除此之外,并无名字。
从外向内看,虽是吃饭的时间,酒楼内却并不拥挤,只是大堂的每张桌子都坐着一两个人,已然是客满的样子。
入得大堂,就有小二满脸堆笑,熟稔地迎上来:“容公子,已在二楼准备了雅间,请上楼。”
云初透过帷帽好奇地张望,见厅中坐着的寥寥数人,皆衣着气质不凡,连吃饭的样子都颇有章法,暗暗猜想,这酒楼消费应该不低。
小二将三人引至走廊尽头的雅间,“公子们今日真是赶巧了,过会儿大厅还有歌舞,甚是精彩,或可一观。容公子可还是要那几样菜?”见容羽颔首,躬身退下自去准备。
“这间食肆只认脸,不认钱,非官绅不能进也。”落座之后,容羽向云初细心解释,语气只是平常,又想起什么,说道:“川菜做的不错,师父喜欢来这里吃。”
角荷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云初,太夫人祖籍江南,大夫人祖籍河北,云府的大厨极少做川菜,她自来喜欢厨艺,因打小被云颂从西南老宅带到京城,对川菜却不甚精通。一直想学,都没有机会呐!
云初已将帷帽摘去,闻言朝容羽展颜一笑,发自肺腑道声谢。
面对面坐下,两人虽然都不善言谈,却皆是生性洒脱之人,自在喝茶,场面倒不怎么尴尬。
因酒楼是依山而建,结构自然与平常酒楼略有不同。走廊一侧挨着山壁,窗户一侧则是对着大堂。
云初抬眼朝大堂看去,只见正中有一个占地极大的舞台,舞台造型十分别致,是一只非常大的鼓。由外引入的潺潺溪水,绕着鼓的四周缓缓流淌,有竹桥将鼓与大堂相连。若是夏季,必会十分凉爽。
大厅触目所及,有桌十余张,每张桌子都坐着一两个人,而云初看到的,远不止这个数……
既然此处非官绅不得入内,“朝廷命官”这个词,到云初眼里,就真的只是“命”官了。
几乎每张桌子,或是主人身后,或是仆从身后,都有一两个鬼魂跟着。也许这个时代的鬼魂都有美丑观念,除非是特意出来吓人的,形象倒还算整洁,狰狞是有,并不血腥。
云初面无表情地从大堂收回视线,两相对比,再看容羽,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谪仙下凡,赏心悦目。
又过一会儿,小二带着几个婢女,将热腾腾的饭菜布上,一时间,川菜独有的香味充斥着整个房间,让云初心花怒放,食指大动。
水煮鱼,宫保鸡丁,麻婆豆腐,蟹黄豆花,夫妻肺片,冒菜……不用小二介绍,云初都能对号入座,算算时间,三世加起来,大概有十多年没有吃到过川菜了。
爱一个人爱到失去自我,究竟是什么样的感受呢?
上一世的云初会这么回答:周明煦喜欢的,就是我喜欢的。周明煦讨厌的,就是我讨厌的。
周明煦喜欢清粥白饭,云初便跟着他吃了十年的清粥白饭。
此刻,她拿起筷子吃了一口冒菜,觉得幸福到眼泪都要爆出来!
还是川菜好吃啊!
她难得极认真地问自己,上一辈子,你是不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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