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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往事恋情


又名《无性婚姻》(长篇小说)张宝同

        除了于小兰及其家人,傅林在本地举目无亲,孤单一人,有啥事也只能跟关梅说说。所以,关梅对傅林跟于小兰的婚姻状况可以说是无所不知。而且,关梅属于那种高干家庭出身的大家闺秀,又是大学毕业,对于小兰这种平民出身,知识层次较低的女人压根就有种傲慢不屑的偏见,可谓是傅林同于小兰婚姻关系的主离派。

        见傅林这两天没来,关梅就问,“你这几天干嘛去了?”傅林本不想把妻子得病住院的事告诉别人,但他不能不告诉关梅。听傅林说于小兰得了这种病,关梅就连声惊叹着,询问着有关于小兰的详细病情。傅林便把情况一五一十地给关梅讲述了一番。关梅听后,便说,“家里都出了这大的事,你还有心思来上班?”傅林说,“小吴和候杰这两人的纪律性有点差,我有点不放心,刚去小兰单位借了些钱,就顺便来单位看看。”关梅说,“你这两天有事,小吴和候杰也不知干啥去了,连个影子都没见。”傅林就恼火地说,“这两个人真是太不像话了,他们看我不是科长,就不把我放在眼里。等我当上了科长,非好好地治治他们的毛病。”关梅说,“我要是你们科长,非让他们下岗不可。”

        见傅林还是一副忧烦不振的样子,关梅就劝傅林想开些,反正人已经就这样了,别老为这事忧心烦恼。傅林说他并不只是因为于小兰得病而忧烦,而是她家做的那些事让他气不过。然后就把于小兰家人的专横和刁难说了一遍。关梅一听,连连说道,“简直就是十足的小市民。你这人也太老实太软弱了。啥事干嘛都要让他们瞎摆布?”傅林说,“没办法,摊上了这样的人和人家,现在就是说啥也都没用了。”

        听着傅林这话,关梅就用恨铁不成钢的口气埋怨说,“你们这样混着过着有啥意思?粘又粘不住,分又分不开,死不了活不旺。这不是在折磨自己?我早就劝你早离早安生,省得夜长梦多。可你这人就是前怕狼后怕虎。这不是当断不断,必得其乱吗?再说凭你傅林这一表人才,满腹才学,正值英年,不要说再找个女人,就是找个二十来岁的漂亮大姑娘也不为难。”

        傅林觉得关梅的话不无道理,可是,现在醒悟过来已是太晚了。当然,关梅这话他不是没有考虑过,只是他的心太软,觉得于小兰只是身体不好,在***方面太不行,才导致他们关系的一直紧张和不和,如果仅为这事而强行霸蛮地跟她离婚,不理解的人听了这话还以为他傅林是个**太高,耐性太差的生瓜蛋子。正因为这,傅林跟于小兰闹了两三次离婚,都因于小兰的坚持不离和父母兄弟的多方调解劝说,才不得不退却让步。闹了这些年的离婚,傅林早就体会到,对一个已经有家的男人来说,离婚真是要比结婚难出许多。所以,傅林就说,“要是知道日子过成这样,当初就是把我杀了,我也不结婚。”

        关梅纠正着说,“不结婚是不可能的,再说你举目无亲,独自一人,没个家也不是个办法,关键是你没找对人,像你这样的人应该找个干部或是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人,这样家庭里的人起码讲事理懂道理,不会跟你胡搅蛮缠,蛮横要挟。可你不知怎么就找了于小兰这样的人。”

        实际上,傅林对找什么家庭出身的人道并不怎么在意,只是后悔自己当时在选择对象时太注重人的相貌,而忽视了比相貌更为重要更为现实的东西,那就是对方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素质。当时,他找于小兰就是看中了她的长相漂亮。那时,他还年轻,觉得人这一生只能结一次婚,找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既要是妻子,还得要是情人,所以,相貌不可不放在首位。而且女人长得漂亮不但是女人自身的财富,也是男人可引以为荣的财富。为了女人的漂亮,男人可以舍去其他一切,就是这个道理。傅林也曾参加过一些熟人和同学的婚礼,深知婚礼的焦点是新娘。新娘若是年轻漂亮,光彩照人,那么,不要说婚礼办得如何,单是那新娘就会让人艳慕不已。相反,若是新娘其貌不扬,即使婚礼办得跟国王一般隆重,都不会让人感到羡慕。而于小兰就是那种让人看上一眼就收不回目光的艳丽美人。

        傅林在见到于小兰之前,已经有个女朋友,是一个市外贸局局长的女儿,在一家银行工作,如果不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于小兰,傅林恐怕会跟那位局长的千金结婚成家。但是,自从在一位朋友家见到于小兰之后,傅林便茶饭不香,夜不能寐,满脑子装的都是于小兰。他觉得于小兰是他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若是今生今世能与这样漂亮的女人生活在一起,该是如何地幸运美满!而且,于小兰也已经找好的男朋友,也是大学毕业,在一家国营大厂里当人事科长。按理说,刚分到机电总厂当材料员的傅林还不具备与人家人事科长竞争的实力。但是,不知怎么,于小兰一见到傅林,心里就有种莫名异样的感觉。当时正值盛夏,傅林穿着一双破塑料凉鞋、还没穿袜子,头上又是理着那种土里八叽的发式。所以,于小兰对他的印象就比较深刻,还以为他是农家出身的青年。那次,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只是在一起随便地说了一会话,但他们都能明显地感觉到彼此之间已经有了好感。

        当时,于小兰对傅林虽有好感,但并未朝那方面去想,因为她正谈着对象,关系也挺好。所以,事后就把傅林忘了。可傅林却怎么也忘不了于小兰,他觉得于小兰才是他今生今世所要找的爱人,如果他要失去了于小兰,那么他这一生都会因此后悔而一厥不振。可是,他现在已有了对象,也已经正式确立了关系,几乎可以说已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更主要的是那女孩对自己很重情,甚至还有些崇拜。如果一旦把人家甩了,肯定会让人家非常地伤心和难过。而且,他还不知道于小兰是否已经有了对象。尽管他有许多的顾虑和担心,但是有一点却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如果他因为没有一试而失去了这次机会,他会懊悔终生的。于是,在整夜失眠和反复考虑之后,他第二天一早就给于小兰写了封信。信中把他对她的印象和思念,以及因思念而整夜失眠的事情扬扬洒洒地写了好几页。然后,就把信寄了出去。

        突然收到傅林寄来的求爱信,于小兰起初还很惊异,觉得这人挺怪,有些鲁莽胆大,头次见面,相互间几乎还不怎么熟悉,不怎么了解,就把求爱信写来了。但不管怎么说她还是打心眼里喜欢那个叫傅林的年轻人。他清新纯朴,斯斯文文,有种谦谦君子的沉静儒雅,和这样的人在一起,能让人有种激奋和欢愉的感觉。这样一想她就觉得那个人事科长除了精明干练和城府很深之外,却连一点让她激奋和欢愉的感觉都没有。他在她的面前更像位兄长,却一点也不像是个恋人。所以,在接到傅林来信的第二天,于小兰就主动给傅林打电话,约他一同去了兴庆公园。他们一起在林中散步,一起在湖中划船,一起在餐厅里吃饭,之后,又一起去电影院看了场电影。就在夜里傅林送她回家的路上,他们第一次相互地搂在一起接了吻。而她与那位人事科长认识都有两个来月了,还从来没有拉过手呢。尽管傅林那时从学校刚出来不久,连个房子都没有,只是住在单位的单身宿舍里,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决定非他不嫁。刚好,她父母也都是很传统很本分的人,见傅林诚实稳重,模样清俊,而且工作也不错,又是大学毕业,就觉得女儿跟着他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不会委屈受气。所以,就对傅林比较喜欢和满意。也就是在见过于小兰的第二天,傅林随即就写了封简短的信,以自己打算调回老家为由,了却了自己跟那位局长千金的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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