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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粮荒与酿酒特许制


当然,这几个月杨麟重点不是放在这些细微末节上,现在巡抚衙门下面已经建立民政司、兵政司、警政司、经历司、财务司、礼务司、工务司、交通司、教育司等十余个职能部门,具体事务即然而然归这些司(厅)负责。

        杨麟最关心的就是粮食、就是税赋,剿匪等事务。

        署理巡抚之初,cd城内米价每斗约四五钱,比起太平年岁贵了六七倍,为了平息物价,杨麟从川北运输大量粮食以平抑物价。

        最经济的运输方式当然通过重庆、沿着长江、岷江等江河逆流而上,但如今川南常常闹粮荒,即便有水军护卫,路上也闹出劫粮草的事情。

        震惊之余,改变运输方式,船只一律在遂宁、郪县靠岸,然后通过官道、驿道运入地方,以平息物价。

        与市面上买米不同,官米购买与户籍捆绑在一起,每四口十天可购平价官米一斗,每斗不过纹银一钱五分而已,比起市面上每斗5钱、6钱的便宜甚多。

        大家为了购买平价官米,踊跃登记户籍,拿着户籍本到各个厢坊购买平价官米。

        本来以为自己如此做法会获得大家掌声,但谁料到居然惹来米行连声抗议,商人无利不起早,大家从远处购买粮食,本来想利用饥荒大赚一笔,谁料到官府出面干预,大家内心可想而知。

        大家最想想串联起来联合抵制官府干预,但这怎么可能瞒过杨麟眼睛,在做出干预粮价决策之初,就曾料到这帮商人可能横生破坏。

        警政司的公安迅速出动,逮捕两名跳得最欢的粮商,声言其与外敌勾结准备扰乱市面上粮价,抄没其家财,将其仓库中粮食转为公粮平价卖出。

        虽然一些人知道这几个粮商不过想囤货居奇,但大家苦粮商囤货之苦,对官府行动多颇为支持,难以搅起什么波浪。

        每天看到近百辆马车拖拽粮食进入省城,本以为解决粮荒会马到成功,但令人奇怪的是市面上粮价多在每斗四钱银子,比起调控前稍稍下降一点。

        这天早上召集众人商议,钱邦芑提出解决之道,那就是禁止酿酒。

        这可是古代官员最喜欢采用的法子,每到粮食短缺,出现粮荒之时都全面禁止酿酒,减少社会上粮食消耗,最后达到解决粮荒的目的。

        武将爱喝酒,文官爱喝茶,听到禁止酿酒武将一个个连呼受不了,就拿卜宁、姚崇烈说那样,每天练武,多次上阵杀敌,浑身上下到处都是伤,如果不喝酒根本受不了。

        而钱邦芑等人则摆出历史典故,每次出现粮荒之后都厉行禁酒令,现在遭了这样大灾,巡抚衙门运送粮食的船只来往江上,三轮车马车每日充斥驿道官道,但僧多粥少,偌大cd)平原还是出现粮荒,最主要原因就是很多富户囤积粮食酿酒赚钱。

        很多武将不干了,大家带兵打仗,主要通过喝酒壮胆御寒,如今禁酒,那不是要大家老命?

        杨麟眼前一亮,烟酒税,好像在20世纪九十年代烟酒税就超过国税的2成,是政府主要财政来源。

        相比普通农家子弟,这酒在古代勉强算得奢侈品,豪门大户每天暴饮终日,而平民百姓除了在红白喜事之外,其他的喝得不太多。

        既然如此,何不推出酒赋呢?

        在平行的历史时空中,法国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就推出酒税,在古代向酒征税如同现代奢侈税一般。

        本来以为大家会齐声赞同,但没有料到众人纷纷摇头,惊问缘由,原来酒税自古皆有。

        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曾主张“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商君书?垦令》),以限制酒的消费,防止大臣和百姓沉湎于酒,影响治理国家和发展农业生产。可见当时秦国对酒不仅征税,而且税额极高,是酒的实际成本的10倍。

        汉武帝时期,国家改变了税酒政策。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在桑弘羊主持下,决定“建酒榷以赡边”(《盐铁论?忧边》),即实行酒专卖,以所得专卖收入供应边疆用兵军费。

        从此,酒的生产和销售均由官府控制,实行官酿官卖,不准私人酿造和经营。

        三国时期魏、蜀多禁止酿酒,吴国则实行酒专卖。

        西晋和东晋则对酒实行征税制,有时也因灾歉实行禁酿。

        隋初也实行酒专卖,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废止酒专卖,不再对酒征税。

        唐初也不征酒税。建中三年(公元782年),为筹措军费,由官府置酒肆酿卖,每斛收钱3000;禁止民间酿酒。

        北宋对酒仍行“榷酤”法,神宗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北宋在全国设榷酒务1800多个,东京每年榷酒收入40万贯以上,秦州、杭州30万贯以上,这一年全部酒课约1360余万贯,卖曲钱约100余万贯,高于同期的商税收入。

        高宗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以米曲价高为由,规定上等酒每升增20文,下等每升增18文。

        明朝酒税分为酒曲税和销售税。明太祖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规定,百姓造酒自家饮用,不征税。

        英宗正统七年(公元1442年)规定,各地酒课收贮于州县,以备其用,酒税就成为地方税了。

        但朝廷虽然有规定,但实际收得非常少,比如在崇祯年间江南征酒税,官为纶栗,每酒一斤,纳钱一文,改槽坊为官店,建者依私盐律治罪。

        即便如此,但各地征收上来的酒税仍然非常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大明从上到下小民思想,从上到下怠政思想。

        例如洪武年间山西有关税吏提前完成税收工作上奏朝廷请求封赏,但朱元璋反而认为其鱼肉百姓,而将其削职为民,如此大大损害各地税吏的积极性,到最后税吏以不征收税收、少征收税收为荣。

        但现在不同,不但以集市为中心建立乡公所保证税收征收,作为穿越者更明白税收真正来源。

        在那以后,颁布酒税,在粮荒期间酒税征收到太平时期一倍以上。

        食盐生产与零售环节不易控制,但经销批发缓解容易受控,如此食盐是在生产零售环节施行备案制度,而在批发商环节施行特许经营制度。

        而酒则不同,生产环节非常容易受控(特别对大作坊),而在零售环节不易控制,如此方式改变,那就是生产环节施行特许经营制度,而经销零售则施行备案制度。

        按照北宋模式,上等酒每升(2斤,一般500毫升一斤)10文铜钱,中等就8文铜钱,下等酒5文铜钱,向作坊征收。

        饥荒时节为了减少粮食消耗,酒税征收比例则可上调,如上等酒每升20文铜钱,中等酒15文铜钱,下等酒10文铜钱。

        所有酿酒作坊采用特许经营制,盛酒容器需进行标识,贩卖过程中需向经销商收取附加税,然后由其统一向官府缴纳。

        新的酒税明显有点奢侈税的味道,或者尽量照顾普通大众,即便在饥荒时节酒税也与过去太平时节相差无几,普通大众受影响不大。

        而那些喜饮上等酒的即便多一点银子,但一个个本来就有钱,多这点银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酒税与盐税不一样,在古代食盐是不论富贵贫贱每天都要吃,如果不吃的话会腰腿无力,根本干不了农活。

        而酒则不一样,虽然大家都喝,但贫困家庭喝得少一点,而豪门大户不但都喝的是上等酒,而且喝得非常多。

        正如宋朝酒税一年达数百万贯银子之数,明朝人口倍与宋朝,如果按照同样标准征收的话只会更多。(普通民众四口之家每年10斤酒,也就是5升,酒税25文铜钱)

        大明向来是轻徭薄赋的,酒税一经推出虽然有人说三道四的,但绝大多数还是非常接受,毕竟古代常常禁酒(吕布守卫下邳禁酒,部将私自酿酒被责罚,最后投降曹操),现在四(川)大面积粮荒官府只是多征收一点酒税,而没有禁酒这让很多人感激不尽。

        但随后大家感到其中变化,各个乡镇酿酒作坊都等级,各个酒铺、杂货店进酒买酒都如同食盐一样建立进出明细进行管理,大家要想如同过去那样逃避酒税征收难上加难。(古代县以下施行自治,大宋酒税征收也最多到县一级)

        在对酿酒进行特许经营之后,市面上酒价上涨两成,对普通百姓饮酒稍稍抑制。

        看到酿酒所耗粮食锐减,大家粮食没有什么其他好的销售渠道,粮商方降低粮食售价。

        经过一个月努力,粮价从每斗5钱缓慢降低到1钱4分,城市内部粮荒稍稍减除。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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