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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杯酒斩沈临


“比我强几万倍?”沈临不怒反笑,并且笑得很畅快,几近捧腹大笑。

        其余儒修也是在一怔之后哄然大笑,沈临是云秦帝国的状元郎,诗才得到了老辈人物的认可,称其为百年来最有才情的几人之一,有望以诗词证道。

        一个身负如此大荣誉的人,居然被一个素以纨绔著称的少年郎鄙视,这简直就是世间最好笑的笑话。

        “很好,世子殿下,没想到你还有讲笑话的天赋,我很久没见过有人能将笑话讲得这么清新脱俗了。”

        沈临笑得前仰后合,甚至眼角都有泪花,这同样是笑出来的。

        “世子殿下,你的《采桑子·九日》的确很不错,但比起沈临兄的词作,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啊。”一位紫衣儒修强忍着笑意说道。

        “年轻人就是容易骄傲自满,看不清自己与他人的距离,最后只能摔跟头。”有一位中年儒修摇晃纸扇,在装模作样地指点。

        “世子殿下还是就此离去吧,不然当心才名尽毁。”有人皱眉,觉得唐风会让凉荒所有儒修丢脸。

        唐风小饮杯中烈酒,黑发散乱,断剑颤鸣,气度非凡。

        他扫视在场的凉荒儒修,摇头叹息,眼里满是失望:“凉荒儒修皆是你们这样崇京媚外之人,难怪文脉衰颓。”

        “你放肆!”

        刚才那位中年儒修怒喝,他是凉荒一位极有名气的儒修,此时见到唐风竟然在这里指点江山,愤怒异常。

        并且,他直接出手了,带着怒意,一巴掌就扇向了唐风的脑袋。

        然而,唐风无惧,这只是一个脉境五品的儒修,动用飞仙力以及皆字秘足以应对。

        咔擦。

        一声脆响,那位中年儒修的右手掌竟然直接碎掉!

        “你太放肆了!”中年儒修疼的直冒冷汗,他是儒修,体质不强,被唐风打了一个措手不及,此刻羞愤难当。

        “放肆?究竟是谁放肆!”

        唐风拔剑出鞘,过河卒乌光闪耀,直接抵在了中年儒修的喉管处。

        他目光冰寒,看着激动的中年儒修,怒斥道:“身为凉荒儒修,却看不起我凉荒之人,反而对京城之人推崇备至,真是天生一副奴隶像!”

        “凉荒一直被人讽刺为蛮夷之地,文脉衰颓,你们生在凉荒,我为你们的不幸感到悲哀;但既然已经是凉荒人,却奴颜媚骨至此,那就只有为你们的不争感到愤怒。”

        唐风话语铿锵,中气十足,冰冷的目光扫视过去,没有一个凉荒儒修敢与他对视,皆有愧色。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如同一把钢刀,狠狠地扎进了这群凉荒儒修的心脏。

        中年儒修脸上滚烫,唐风的话如同一同冷水浇下,让他从头凉到脚,但是也承认唐风话语的正确性。

        “呵呵,世子殿下这番话倒是漂亮,可这样就能说明你的诗才比我强上万倍了吗?”

        沈临见势不好,赶忙将场中话题引开,不然等唐风得到这群儒修的认可,那他之前的努力就都白费了。

        “写不出好诗词,说再多漂亮话也是徒劳。”他在冷笑,逼着唐风写诗,要让唐风在众人面前出丑。

        “殿下,我们走吧,不用理会这些。”徐婉上前,在唐风耳边低声劝说,害怕唐风受打击,她不希望好不容易有了变化的唐风又回到以前那副模样。

        宁小眉也担忧地看着唐风,虽然她觉得唐风诗才不弱于沈临,但也仅仅是不弱于罢了,要说唐风诗才比沈临强上多少,那显然不现实。

        “怎么?刚才说的话,现在就不认账了?”沈临在嘲讽,如果唐风现在离开,他会更高兴,因为这比写不出好诗词要更丢脸。

        凉荒的众多儒修也在等着看唐风的反应,如果唐风临阵脱逃或者写不出惊艳的词赋,那刚才的一番话也就没有了说服力。

        目光的焦点,唐风始终很淡定,脸上带着从容的笑,并且对宁小眉和徐婉投去了放心的眼神。

        悠闲地倒满一杯酒,他轻轻地摇晃着酒樽,望向沈临,道:

        “你不用激我,就你肚子里那点墨水,我还不放在眼里。”

        “接下来,便让你看看,杯酒成诗!”

        杯酒成诗?唐风的这句话引起哗然,因为这实在是嚣张到了极点,需知就是沈临之前做的《卜算子》也不是当场作的,而是早有准备,现场作诗的难度实在太大。

        沈临皱着眉头,不相信唐风能够喝完一杯酒就写出一篇诗词。

        这一次,唐风没有小饮,而是在收剑入鞘的一瞬间便饮尽一整杯酒,风姿潇洒,如同一位高蹈于世的仙人。

        没有思量,他直接开口:“这一篇,名为《鹊桥仙·纤云弄巧》”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首句一出,那位中年儒修便眼前一亮,仅是这第一句,便显露出大家风范,比起沈临那一篇的首句要高明一些。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上阙第二句,笔墨宕开,显示出爱情的高尚纯洁,又是一句不可多得的绝妙词句。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下阙一出,凉荒的文人全都目露精光,唐风的这一篇《鹊桥仙》上下阕情致连绵起伏,立意高雅,远超出沈临那一篇《卜算子》。

        “殿下大才!”

        这一刻,那位中年儒修彻底拜服,仅是这一首《鹊桥仙》的价值,便要比他这几十年写得所有诗词的价值还要高。

        “殿下大才!”

        以中年文士为首,在场一百八十位凉荒儒修齐齐对着唐风弯腰行礼。

        一百八十声殿下大才,响彻云霄。

        沈临本来很从容,手里端举这酒樽,但是此刻却如同一尊木雕泥塑,呆立当场,连手里的酒樽都掉到了地上。

        “不可能,什么杯酒成诗,这一定是他之前买来的诗词,和那首《采桑子》一样,是买来的。”

        此时,沈临再没有那种优雅的风度,大声吼叫道,对唐风进行质疑。

        “买来的?”

        唐风将已经空了的酒樽放在桌上,冷声问道:“沈临公子,那你觉得我是从哪儿买的呢?”

        这个问题让沈临语塞,他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一般卖诗词的人做都是家境窘迫,水平即便再高也有限,而能够作出唐风那首《鹊桥仙》的人,必定都是有大才华的人,断然不会落到卖诗词的地步。

        唐风笑着,慢慢地将空杯子中的酒再次倒满,整个过程一句话都没说,云淡风轻。

        一杯酒就斩掉沈临的道心,他还需说什么?根本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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