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三杀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不过只有在微博上装逼的时候这才是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其他一切时候,它只是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尤其当子弹朝你迎面飞来。两具尸体在硝烟的重围中散发出的血腥味刺激了陆仁甲的嗅神经,这让他猛然发现,原来在蜷缩忍耐祈祷之外,自己还有一件事可干:开车门,逃出去!
陆仁甲保持着蜷缩身体的姿势,背过一只手去寻找车门把手。过了长得如同半小时的三秒钟,他找到了。
却打不开。
也许是和电线杆的碰撞让车门变形了,也许在关押犯人的警车上这一侧的门本来就应该打不开,但不管原因如何,陆仁甲都气得发疯。他本来只要退、倒、滚、爬,甚至飞向后方,就能离开这口活棺材,把它当做自己的盾牌。但现在居然退无可退!
陆仁甲的肾上腺素再创新高,把他的目光引向了一件东西——那把从娃娃脸的手里垂下来的手枪。
每一个看过九十年代港产枪战片的男孩都梦想过在危急时刻手握两把枪(一把也凑合),帅气地连扣扳机,枪枪命中那些威胁他生命的人,当然,最好是坏人。
此时此刻,枪、危急、生命受胁、无数个坏人,一切条件都具备了。陆仁甲的右手,不,是每根手指头都仿佛拥有了独立的生命,像一支超级英雄团队,热情而坚定地团结一致,握住了眼前的枪,全无害怕,毫不颤抖。而本应该指挥它们的大脑惊讶于它们的坚决,只剩下旁观赞叹的份儿,丝毫没意识到这根本算不上勇气,更不值得钦佩——因为反正丢命的又不是手指头。
每个自慰过的男人都会告诉你,手不懂得羞愧,也没有荣誉感可言,它唯一会做的就是行动,行动,行动。
在行动的狂潮中,大脑来不及回过神,就被分派了其实离谱却看似靠谱的工作:稳住呼吸,稳住手臂,寻找空隙,指派眼球去瞄准——而扣下第一次扳机完全成了反射神经的事。
所以那颗子弹就像一心过人的C罗一样,离膛而出,从真皮座椅、反光镜和右车门框架的夹缝中长驱而过,钻到了二十米外一根锁骨下方柔软的地方。
一枪命中!和游戏一样!
这份欣喜几乎让陆仁甲忘记了去开第二枪。而对方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吓到了:拿着散弹枪的蒙面者难以置信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随即双腿一弯跪倒在地上,上半身朝后倒下,却被膝关节所限无法平躺到地上。
有一秒钟,他身旁双手持枪的同伴陷入了迟疑,做了一个伸手去扶的动作,然后,才好像想起自己的命更重要,跟随那名拿了袋子的同伴,闪身躲到那辆黑色的桑塔纳背后——也就是车头那里。他那名看似头领的同伙也照做了。也许同伴被一枪撂倒的震惊让他们丧失了冷静判断,其实他们应该拉开车门,上车扬长而去才对。他绝对不会在这时开枪阻拦他们的!
该死!
该死他们没这么干!而更该死的是,他居然没有抓住他们愣神的机会!陆仁甲无比懊悔,并不知道其实他根本无法抓住这所谓的机会,因为从第二次射击开始,一切都回到了大脑的指令下,别说时机的把握,连扣下扳机都显得很费力了。
然而他仍有余勇。陆仁甲的第二颗子弹几乎和对方反击的子弹同时射出,也同样偏得离谱。银行前一家酒店两米高的灯箱中了一枪,而陆仁甲背后又发出了一串新的女高音,鬼都听得出真要被打中了是无法叫得这么气脉绵长的。
而第三颗子弹就没有那么容易打出去了。因为对方的两人开始分别从作为掩体的轿车两侧冒出头来,同时向他射击。在这一轮射击中,警车上残存的玻璃都已报废,车身又下沉了一次,看来有一只轮胎被打爆了。陆仁甲在警车后座里握枪困守,面前有一具尸体,他胡乱伸出左手推拽娃娃脸的肩膀,希望他能当个称职的盾牌。这个念头很快被粉碎了,一颗子弹穿肩而过,几乎打中他的手。
操,他们用的大概是54式吧,穿透力这么强。
陆仁甲又胡乱打出去两发子弹,吓阻意味远大于攻击。此时此刻,他多希望自己真的是个连环撞死十几人的疯子驾驶员,那样或许来逮捕他的警车就会装备得好一点,就有92式微型冲锋枪,而不是这支天知道还剩下几发子弹的64式手枪。
陆仁甲扭头看了一下车尾,街道上四五辆车停在了原地,其中两辆还发生了追尾,车上的人大概在十几秒前就逃到了街边的店铺里。这一眼看得实在徒劳,因为毫不意外地,根本没有什么能帮他吸引火力。
除非发生奇迹,否则看起来他和两名殉职警员一样饮弹毙命只是时间问题。
像是在回应他的祈求一样,对面的枪声突然停止了。两个敌人完全缩回了桑塔纳后面。他们大概是打完了子弹吧?没准我可以趁这个空隙逃出车外去?陆仁甲没有数过对方到底开了几枪,但趁隙逃出车外的念头是那么诱人,尤其是考虑到他们有可能正在装填子弹,几秒钟后就会恢复火力。
不过这也有可能是个圈套,等他走出车对方就会把他打成蜂窝。或者那两个家伙只是不知道打中了没有,想停下来观察一下警车里对手的生死?也许我应该装死会更好一些?这只是些抢银行的劫匪,和警察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看到警车里安静了,他们就会带着抢来的钱离开吧?就这样待在原地,低下头,屏住呼吸,什么也不做是最好的吧?
什么也不做是最好的。
不知道老师提问的答案时,什么也不做是最好的。
在车上看到小偷扒别人的包时,什么也不做是最好的。
发现领导交代的任务有错时,什么也不做是最好的。
不知道她是否喜欢自己时,什么也不做是最好的。
不知道那个要饭的是不是真有个患了绝症的女儿时,什么也不做是最好的。
在人生中每一次听到别人说起这样的论调时,陆仁甲都会在内心嗤之以鼻,所以他举了手。他挨了打。他领了奖金。他找到了周致淑。他无数次被人骂作傻逼也比无数更多次地帮了人。而这一次,当他听到自己心里响起这个论调的时候——
本能先于理智做出了选择。
一秒之内他准确无误地打开右侧的车门把手,使出全身力气,把娃娃脸的尸体推到了马路上,自己也紧随其后钻了出来。
当他低头为脚底是不是空地分了下神的刹那,一颗子弹打在了车身上。在听到枪声以前,他的额旁先感受到了风压。他随即明白,这下分神是值得的,如果他钻出车门的第一脚踩到了娃娃脸的手脚,朝右趔趄一下,那么他就已经死了。
这一发意料之中的欢迎,突然让他产生一种奇妙的感觉,并非恐惧,反而像是刚刚获得了某种刀枪不入的保证,有一种“果然如此”的释然。不论这种感觉有多少根据,都让他在片刻间站稳脚跟,端起手中的枪,冷静地目视着他等待的方向。
刚才是右侧的家伙打了一枪,他缩回去了,接替他的应该是左侧那个家伙。他马上就会探出头来。
三点一线,让准星与凹槽平齐,弯曲手肘,左手拖住握把。在陆仁甲预先瞄准的地方,一条握枪的胳膊探了出来,零点一秒之后,貌似首领的劫匪探出了黑乎乎的脑袋。陆仁甲扣下扳机,“首领”往后就倒。如果他不是侧着脑袋,这一枪会打中他的人中,轰掉几颗门牙。而现在,这一颗子弹钻进了他的脑袋里,把里面翻搅得一塌糊涂,留下一根预先接受好了命令的手指,几乎在中枪的同时扣了一下扳机。
子弹当然飞得不知所踪,却刺激到无需闪躲的陆仁甲,让他又扣下第二枪。这一枪稍抬高了一点,打中了五十米后二楼的一块招牌。
六枪中二,相当不错的成绩。如果是在打CS,现在该是摁下R键换弹夹的时候了。但陆仁甲没有弹夹,即便有,他也不知道该摁哪里才能换。他甚至不知道枪里到底还有几发子弹。好像64式手枪的弹夹容量只有七发?还是八发?那就只有一发子弹了?也许一发都没有,谁规定弹夹起初一定是装满的?
万幸的是,桑塔纳后面剩下的那个人没有再冒出头来。同伴的死他一定看到了。也许他在震惊,也许他在愤怒,也许他在害怕。也许他会用愤怒掩盖害怕和震惊,丧失理智地跳出来冲向陆仁甲。也许他也和陆仁甲一样没剩下多少子弹了。也许他也和陆仁甲一样,冷静地等待着给对手致命一击。
面对不见其形、难以揣度的对手,只剩下了一两发子弹,攻击得手后自以为身带无敌光环的莫名自信消退了下来,陆仁甲现在开始真正意识到自己刚刚干了什么——开枪射杀了人,也真正意识到了自己正在面对什么——可能立刻就会被射杀。
耳朵里自己的心跳声好像遥远的大鼓般沉闷模糊又不容置疑,刚刚在地面上站得无比坚实好像钢柱的腿现在虚弱得如同风中杨柳,必须调整一下位置,才能保持平衡。
于是他迈了一步。
鞋底在地面上摩擦出的声响,大得出乎陆仁甲的意料,尽管他已经尽量放轻了动作,尽管街面上还有不少杂音,比如最早中枪的那个蒙面人发出的呻吟——他的散弹枪被甩在一旁,在子弹用罄的陆仁甲眼中相当诱人;比如隔开陆仁甲和蒙面人之间的那家百货商店大门里传出的音乐声——是的,就是那些能让你忘记时间,产生“走——看——买”的莫名节奏感的音乐。而那些被堵在里面的顾客们几乎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危险时以为保持安静就能保证安全,这是人类的本能。
现在陆仁甲也身陷其中。他几乎被自己无意中迈出的一步吓了一跳,然后为了平复这种惊吓,不得不继续走下去,就好像第一次撒谎、手淫、背叛或杀人的人,总是必须马上开始第二次一样。
于是他缓慢地朝着桑塔纳的方向靠了过去,因此也越来越接近百货商店的大门。两步之后他才意识到:如果走到大门前的台阶,还没有一颗子弹飞来把他打死,那他就可以逃进百货商店。对方再疯狂,应该也不至于冲进来追杀他,哪怕那被打死的伙伴是他的亲哥哥什么的。毕竟,警察随时会来。
如此一来,百货商店的大门在陆仁甲眼里开始变得远比地上的散弹枪诱人。他越靠近,就越想更快地靠近它。但不能着急,万一他的举动让百货商店里的人产生了误会,万一他们开始惊叫起来,刺激到对手怎么办?
那个缩头乌龟缩得越久,在陆仁甲印象中的形象就变得越剽悍。这时候从那辆车背后冲出一个施瓦辛格、基努里维斯或至少周润发式的男子都一点也不会让陆仁甲惊讶,而且在那些电影里,像他这样握着枪等待敌人闪出来的那些角色的下场,他记得十分清楚。
就在这时,陆仁甲听到了一阵警笛声,由远及近的音效和电影里简直一模一样。他心中一安。你们总算到了。已经有同袍替你们死了。已经由我这个犯人替你们完成了三分之二的工作。你们总算到了。
警笛从陆仁甲背后的方向逼近,而且能听清有两个声源,这让陆仁甲更为安心了。但他还是不敢把视线从眼前的桑塔纳移开。那小子肯定也听到了,警察的到来会让他缴械投降还是狗急跳墙,仍是未定之数,此刻大意不得。
“举起手来!”
身后传来警察的喝令。视力真好,居然那么远就能看到桑塔纳后面有人了……不对,我这个角度都看不见,他们更应该看不见才对啊。
这“举起手来”,不会是在说我吧?
警察是不是也把自己当成了歹徒一伙?
陆仁甲惊觉这个问题以后,马上想到的就是把手高举过顶,但还在犹豫要不要把枪也扔掉。而就在这一刻,“砰!砰!”桑塔纳背后的家伙闪出了胳膊,朝他的方向连开了两枪。
枪法真烂!陆仁甲毫发未伤,正在鄙视对方,却听到身后传来了枪响的回声:“嗒”的一下,第二下……第三下响起时,陆仁甲才确定了这根本不是什么回声。
是警察开枪了!
这么果断?陆仁甲没时间惊讶,因为身旁行道树被子弹打飞出来的木屑已经弹到了他脸上。
我不是抢匪!我没杀警察!陆仁甲真想大喊。但周围全是枪声和旁边百货商店里受惊人群发出的尖叫,此时此刻,喊破喉咙都不会有人听见的。
除此以外,其实陆仁甲心中藏着一个更深的恐惧,让他不敢扔下枪、喊出亮明身份的话。他害怕即便他澄清真相,身后的枪击仍然不会停止,因为这本来就是一场预定好的游戏。
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就死定了。
“我死定了”是只有头脑才会做出的判断。身体却从来不愿坐以待毙。所以在身后的警察射出第五发子弹之前,陆仁甲已经猫着腰冲了出去——目标,是前方的百货商店。
三级台阶一跃而上,等待感应门打开的一秒却好像比奥运会开幕式还长。门开得刚到肩宽他就蹿了进去,逃离了门外的交叉火力,进入了门内的世界。
Olay、Maybelline、Staccato、ST&SAT、KISSCAT、Teemix、Le  Saunda、佰草集、Enzo、周大福、电梯、取款机和厕所……四五十个形状迥异的标牌,还有数倍于此、几乎如出一辙的惊恐脸庞,同时撞上了他的视网膜,伴随着十几个在枪声中也依然高亢可辨的惊叫源一起,组成了对他的欢迎——
枪手来啦!待宰羔羊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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