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第十七章喜爱之人
买下那支发簪并不是偶然,虽然也给人一种既定的感觉。昨晚提起飞燕玄翅八扇屏时,梁芳菲眼里全是浓烈的欣喜,任谁都看得出来,她是真心喜欢那副屏风,也是真心遗憾买不起、放不下。
次日早,他特意去了城中最好的首饰店,店小二立即热情地迎上来介绍店中的产品。
他不懂女人的嗜好和审美,哪怕有个青梅竹马,也从未注意过她的穿着打扮。店掌柜端出来的首饰颇多,琳琅满目近乎要看花眼,不过他还是一眼就瞧见了角落上放着的金步摇。
金步摇上有只凤凰翱翔,翅膀纹路清晰,数条金色细链垂落,下面坠着圆滚滚的红玉珠,整体看上去非常高贵奢华。
他没见过飞燕玄翅八扇屏,但料想其实鸟都差不多。
刚拾起来想要问价,眼前就突然蹦出来熟悉的蓝框——
你想要买哪支发簪:
再下面,就不是以往的文字,而是两张图片了。
左边的是他刚选中的凤凰翱翔钗,右边是一支红梅白玉簪,那股无形的力量选中的是红梅白玉簪。
于是他不受控制地放下了金钗,将玉簪拿了起来递给店掌柜道:“包起来。”
“好嘞客官!”
店掌柜就喜欢这种不讲价的客人,高高兴兴地接过玉簪,弯腰去拿相应的礼盒和棉布。
就在这时,他感觉到如同禁锢的力量消失了,不适应地皱了皱眉,下意识再次瞥向了那支金钗。店小二眼力极好,赶紧又凑上前询问:“客官可是中意这支凤凰翱翔钗?这可是今年新出的产品,色泽明亮——”
“不必了。”他直接打断,转过头不再看。
根据以往的经验,他还是比较相信红框的选择。每次红框出现,它选中的东西都会一一对应,虽然至今他都不明白,梁芳菲头顶上出现的“+1”究竟是何意。
本想亲自送过去,这时余飞尘突然急急忙忙地冲过来说找到了新的线索,让他一起去看看。他犹豫了下,加了钱索性让店小二帮忙送过去了。
新线索是个死人,还是个游手好闲的流痞,第一发现者是个捕鱼的渔夫,出海捞鱼时无意捞了回来的。当时尸体已经肿胀的厉害,若不是后背有胎记,家人恐怕都没能认出来。
“死者叫孙修德,身上只有脖子这一处伤口,一刀致命干脆利索,怕是杀手所为。”余飞尘从仵作那儿走回来,神色凝重,“他父亲上月初意外身亡,家中仅有两个老人和家母,身世简单。”
可杀手为何要杀这样一个死了也影响不了谁的流痞?
荀仲走过去打量,孙修德死地干脆,表情却极为恐惧,眼睛瞪地极大,眼角几乎要裂开,嘴巴也是张开的,里面找不到血液以外的堵塞物。
“他不是忽然被杀。”荀仲肯定道,“杀手曾出现,甚至…跟他聊过。”结果谈不拢才会被杀。
他身上没有挣扎的痕迹,也没有打斗的痕迹,孙修德再废也是个成年男性,若知道自己会死铁定会挣扎,至少会手里有啥丢啥,惊慌之下手被划破的可能性也会有,可他连指缝都是干净的。
余飞尘苦恼地挠挠头:“我们先从他最近开始查吧,看看有何蛛丝马迹。”
他是这么想的,傅翰墨也是这么想的。
孙修德的尸体刚被发现没多久,傅翰墨的银子就送到了倚翠楼,也不管她睡没睡醒,直接就邀请了她外出游湖。往日“工作”她都会穿“工作服”,可今日她不知怎的,竟穿了红白色襦裙,只露出细细的雪颈,极为保守又不失艳丽。
傅翰墨扇子一挥,若有所思:“姑娘今日的打扮…着实令人大开眼界。”
她扶了扶发髻上的红梅白玉簪,微微一笑:“有喜爱的人了,总得要注意些的。”
她喜欢荀仲的事儿,在某些人眼里早就不是秘密。傅翰墨也没自讨无趣,摊开手将她扶上了马车。
世子出手自然不会是简单的游湖,他订下了一艘船舫,宾客全是他特意挑出来的“好友”,每一个都不是正经的主。傅翰墨和梁芳菲到时已经有些晚了,各个早已拥着自己点的美人落座,空出来的中央位置,十数名衣衫单薄的舞姬正在歌舞。
梁芳菲一出场便被认了出来,有些男人就是这么奇怪,大大方方露出来,扫几眼笑几声便过了,遮地严严实实的时候反而更加想要放肆。她刚望进去,便对上一群炙热的目光,像是恨不得当场将她的衣裙撕开。
“这不是芳菲姑娘吗?这么一穿差点没认出来!哈哈哈!”
“哎!如此贤良打扮,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啊!”
“怎突然想起这般打扮呐!”
男人暗讽的笑声,女人不屑的目光,像箭一样嗖嗖嗖地射过来。梁芳菲笑眯眯地全收了,左手轻捏宽袖,食指曲起微微遮挡着自己的红唇,柔声道:“难道不好看吗?”
“好看!哈哈哈!自然是好看!”
“好看不就行了~”她微微嘟起嘴,娇嗔道,“怎么着?还不许奴家当一回黄花闺女啊?”
“许!哈哈哈!当然许!”
见她那人都逗乐了,傅翰墨这才带着她落座,任由她倾身给自己斟酒,漫不经心地提醒道:“今后也莫过分了,注意些分寸,人家芳菲姑娘可是有了意中人的。”
笑声唐突地停下,梁芳菲仅是一顿,将酒斟到七分满,随后自然地依偎进他怀里,将酒杯举高抵在他下唇:“怎的?世子爷这是吃醋了?”
傅翰墨含笑,还未开口,对面一男子先喊道:“不知芳菲姑娘的意中人是谁,也好让本公子见识见识!”
梁芳菲喂傅翰墨喝了酒,迎向他们恶意满满带着戾气的目光,给的答案却是——直接翻白眼:“世子跟你们开玩笑呢~你们这也信。”
他们的脸色刚缓和,傅翰墨就咦了一声,疑惑道:“本公还以为芳菲姑娘对荀仲荀公子是情根深种,难道不是?”
“啊~他呀。”她歪过头,食指抵着下巴,歪过头故作天真,“大约~勉强算是?”
另一个纨绔子弟急急开口问道:“怎么个算法?!”
梁芳菲也不急,娇笑道:“自余捕头大人带他来过倚翠楼,那位荀公子近乎日日来寻奴家,银子花了一把又一把,可把妈妈给乐坏了。你们说~奴家中不中意?”
公子哥们终于乐了:“人家日抛千金,芳菲姑娘却这般说,那可就过于无情了~”
话音刚落,梁芳菲故作发怒地站起来:“如此欺负奴家,奴家可不依,既嫌弃奴家无情,奴家走便是!”
“哎哎哎莫走!莫走!是小生的错,请姑娘息怒。”
“不欺负不欺负!本公子自罚三杯,姑娘可愿原谅本公子?”
梁芳菲鼓起了脸:“哼,这还差不多。”
傅翰墨等她重新落座,便知这事是无法继续往下说了。众人继续狂欢作乐,傅翰墨非常体贴地让梁芳菲不必伺候自己,开始跟公子哥们聊天,聊着聊着,忽而一叹。
公子哥:“这般突然的,世子是为何事而叹?”
傅翰墨摇摇头,面色忧虑,眼角却不留痕迹地瞥向了身旁的梁芳菲,淡淡道:“只是感慨近日天灾人祸过多,本公听闻,今早死了一人,名唤…孙修德。”
视线之下,梁芳菲非常顺畅地用筷子夹起一块精致糕点咬进嘴里,动作连贯自然,注意到他在看自己,她疑惑地歪过头:“?”
自然地…仿佛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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