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论诗
实在不能怪东方白多心,一路走来,他们遇到的其门人士,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这少主虽然看着和气,却一眼就认出了风以烈的身份,难免叫人又多了一层提防。
那江姓少年却掩口一笑:“惩恶扬善报应不爽大威德门,果然豪气干云。白璧微瑕,就是名字稍长了些。”
风以烈尴尬地笑道:“不长不长,十二个字而已。”
江姓少年又道:“自初霁城一战后,家祖父便对重明仙尊心生景仰,是以多有留心。他早知道仙尊收了一关门弟子,正是阁下。后来阁下成立大威德门,以仙盟令昭告天下,家祖父亦是仙盟令的持有者,便有所感知,知道是重明仙尊的弟子出山了。”
“某看阁下一表人才,红衣胜火,最是眉间一点朱砂,与重明仙尊弟子的种种描述俱是不谋而合,便斗胆猜测一二。”江姓少年眨了眨眼睛,“看来,是猜对了啊。”
他这套说辞,倒也入情入理,东方白不好再追究,权且就这么搁下了。
那江姓少年命小二上了茶,与风以烈、东方白等人论道品茶,间或说说最近的见闻。
他年纪虽小,见识却广博,为人也毫无架子,什么事情都能说道一二。
与风以烈讲笑话,与东方白谈文学,哪怕是同何恕之,都能讨论几句打猎的心得。信手拈来,一派从容。
东方白在一旁静静地听着,不由有些佩服,若是换了他自己,势必不能像这少年一样周全。
但紧接着,东方白发现怀里的灰鸡有些变化。自吞了那魔修后,许是消化不良,它便有些痴痴傻傻的,遇到事情的反应都慢了好几拍。
它一动不动地盯着少年的竹青色道袍,似乎才意识道这是其门中人。
忽然,它从东方白怀中腾跃而起,力道极大,竟将东方白连人带椅子往后推了数步。凭着这股子悍勇,它一鼓作气蹭蹭窜上桌子,不要命地朝那少年攻去!
还好风以烈眼明手快,直接施展“冰封术”,将之定在了桌子上。
灰鸡全身都被冻住,动弹不得,却目露凶光,嘴里发出“嗬嗬”之声,竟似与那少年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一般。
江姓少年并没有被吓到,甚至他脸上的笑容都一成未变,只是感到有些好奇:“咦?它似乎很讨厌我?”
“不过是一个畜生,哪里就有那么大的气性!再闹,拿你去做菜!”风以烈假意呵斥道。
东方白已告诉他,这灵兽身负背水阵,又算得上有缘,多次相遇,自不可能真拿它做菜。风以烈嘴上说得厉害,只不过是给江姓少年一个面子。
江姓少年又哪能不知道自己因何而来?立马给个台阶就下:“岂敢岂敢,前些年游河洛,一时兴起,于那金谷园写了首怀古:‘香尘无迹撒荒丘,成谶檀奴负坠楼。强劝无端金谷酒,亦知王谢不风流。’今日又怎敢重演那石王故事呢?”
这诗平仄韵律规范,用典恰当,末句转折,却又出人意料,堪称点睛之笔。引用至这场合,也极为贴切。
联想到这少年写这诗的年纪,若是换个识货的人,指不定就要击节赞叹了。
可风以烈一个半文盲,哪里知道他文绉绉的是在暗喻什么,也就勉强听懂了最后一句。
风以烈也不愿露怯,遂淡定地点头:“这诗做的好,做的妙。不能风流,是世间的至理啊!”
他显然想到了自己的大师伯柯绍,愈发的深有同感:“人真是不能太风流了,与人与己,都没有好处。”
江姓少年明显地一愣,饶是他如此七窍玲珑,一时也不知该如何接话,脸上浮现出短暂的空白。
东方白在一旁瞧着,却觉得有趣。自从见到这少年以来,他一直表现得世故而成熟,也只有这茫然无措的时候,才终于符合了他的年龄。因了这罕见的稚嫩,倒让人觉得有些可爱了。
东方白兴致盎然地又多看了两眼,才慢悠悠开口道:“师尊,这是一首讽刺之作,说的是有个叫石崇的土豪穷奢极欲,把沉香削成粉末,任由姬妾在上面踩,现在那些香尘应该散于荒丘,无影无踪了。这厮曾经连累了潘安和宠妾绿珠,都为他而死。
“但反过来看王谢这样的清流世家,比土豪也没好到哪去。石崇当年强劝王敦喝酒,为此不惜斩杀了几个美人,而王敦却面不改色,认为石崇只是杀他自家人而已,与己无关。
“此人进不能与石崇争论,退又不顾惜下人的性命,其行径比石崇倒也没好到哪里去,亦是枉称风流了。”
他等于是把这诗从头到尾解释了一遍。风以烈听得一愣一愣的:“说重点。”
东方白强忍着笑场的冲动,道:“江公子的意思是,若是师尊您执意杀掉这鸡,却是让这鸡受了他的连累。如此,便是让他重演王敦之事,实在不妥。”
“噢噢,原来如此。那我就饶了这**。”风以烈傻笑着,露出一口白牙,心里却悄悄地想,和你们文化人打交道真累。
可东方白此时又是另一种想法了:这少年表面上谦和有礼,内心深处却颇为狂傲,竟连王谢的行径也看不上。
他似是世家子弟,却不以出身为傲,倒也是个孤高之人。
灰鸡于是“饶得性命”。江姓少年的目光亦朝东方白看了过来,他的瞳仁黑而幽深,卸下了平素的清和,带着几分专注与玩味,似第一次把东方白这个人看在眼里。
“几位此去,是要往初霁城去参加庆典吧?”江姓少年突然问道。
风以烈忙道:“正是。”
江姓少年转头对风以烈礼貌性地一笑,然后又凝视着东方白说道:“某办完手头些许俗务,亦要去初霁城观礼。那初霁乃是天下第一名城,古迹极多,到时候一同登高揽胜,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可好?”
风以烈与东方白自然满口答应,众人就此别过,待雨停后,便各自赶路去了。
又十几天后,风以烈师徒才终于到了初霁城郊。
这座大城的地理位置十分特殊,坐落于天下名江大川的天河与九渐江的交汇处,闻名遐迩的名湖蝶梦渊之畔,称得上是水网纵横。
而两江与蝶梦渊之间的两忘峰则是传说中三皇创世、李不言悟道之所在。中土四大门派之一的两忘峰,就是因此山得名。
每隔三年的八月十九,初霁城都会举行盛大的建城纪念活动,传说三千年前,李不言就是在这一天悟道的,因此两忘峰格外重视这个庆典。
这一天,天南地北的年轻才俊都会齐聚一堂,以文论道,以武会友。
散修之论剑、门派新秀之登高、还有参禅辩论的谈斑,无论在哪一项比试中夺魁,大家都会引为毕生的荣耀。
从开幕之日算起,须经历二十一天的比试,到了九九重阳节那天,才会迎来三项比试的决赛。
随着三位“新科状元”的诞生,庆典也随之被推上大高潮。
状元自然是有奖品的:
登高的奖品多半是一件法宝,
虽然法宝的来源不一,品质也参差不齐,不过一般都在水准之上,引得天下新秀趋之若鹜;
谈斑的奖品则是经文的孤本、或是某大书法家的临摹版;
而论剑嘛——毛实质性的奖励都没有,然而只要能被门派看重,对散修来说,不啻于天大的恩惠。
今年是第一百届,意义非凡,庆典办得比以往都更加隆重。
离城门还有十里,东方白便听见路人在讨论,说今年登高的奖品乃是一件无价之宝——却月戈
。
这却月戈大有来头,据信是初霁城的第一任城主之物,向来位列镇城之宝。相传初霁城初立时,城主更是指戈为名,后来为了纪念李不言悟道,才改了现在这个名字。
此戈长一丈二尺,重二百四十斤,主土金两系,不仅于土、金两系法术各有大幅加成,在使用土与金的复合法术时,更可以享受双倍加成,除此之外,于结阵时也有优势。
风以烈听完便道:“土金两系?与我属性不合,而且听起来忒也不灵活,不适合我。若我拿了冠军,倒不知如何处置这东西。”
“您这心也操的太早了吧,”
东方白打趣道,“冠军都还没拿,甚至名都还没报上,竟先嫌弃起奖品来了。”
“不如到时候就给你,省得你还跟恕之共用一面镜子,太寒酸了。”风以烈盘算道。
那镜子原是魔修鸦影之物,他有君级修为,武器自然也不是凡品。储存的灵气与神力极多,东方白与何恕之用了许久,也不见耗空。
不过想来也是,他二人修为不高,千招万式所耗的灵气也比不上鸦影随便发一招,是以这法宝还有结余。
只是两人一直共用一个法宝,终究也不是长久之计。
风以烈又暗自打量两个徒弟的身高。东方白稍高些,也不到七尺之躯,若是真把那赢来的长戈给他,倒比他的人还高些,背起来也颇为吃力。
风以烈杞人忧天似的兀自犯愁,倒也无人理会。
一行人又继续前行,愈往前走便愈热闹。离城门还有五里开外,已是车水马龙,人流如织。
当地百姓极会做生意,相隔几步,便有一个摊位,
卖着各类物品。从吃食到刀剑,无一不囊括。
甚至还有一个算卦摊,那算命先生看上去没什么修为,搞不好是凡人,竟一本正经地在给一位仙人级别的修士看手相,替他占卜此次比试的运道。
东方白登时有种乾坤错乱的感觉。这个世界,一般是百姓信奉神仙,可现下却有仙人找百姓算卦,不禁让人生出一种颠倒的滑稽感。
到了城内,因为人潮汹涌,马车便寸步难行了。风以烈找了家马厩寄存,欲带着他们徒步往城中而去。
那马厩隔壁也是个摊位,招牌上写着“法器贴膜”,却不知具体是干什么的。
上前一问,那老板道:“法器在战斗中极易损伤,比如剑砍了个缺口,竹笛上多了个划痕,多可惜啊。咱们这家,专做贴膜生意,可以在各类法器上贴钢板膜,保证轻易打不穿、碎不了,延长您武器的使用寿命。”
东方白想了想那画面,若是笛子外面套了个钢套,岂不是毫无美感,贻笑大方。
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这家生意还不错,就这么一会功夫便来了几个顾客。
显然那些家世不高的低阶修士对法宝多有爱惜,只求它们不坏,倒不在意好看不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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