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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开间乐器行


这个时代貌似马匹也很珍贵,若是能弄上几匹大宛国的汗血宝马,高价出手不愁赚不到银钱。只是这汗血宝马数量极少,光是每年给皇帝陛下进贡都显得捉襟见肘,哪里那么容易弄到啊。

        宝石?不不不,这玩意价值太高,万一屯在自己手里卖不出去,岂不是亏死了?烫手的山芋荀冉可不敢接,他又不是什么国公侯爷之后,没那个资本玩票。

        靠卖才华?荀冉自诩是个有情怀有才气的不世出创作型歌手,但貌似风格稍显前卫,他怕自己一嗓子唱出去,长安城的父老乡亲接受不了一个个昏过去。到时自己还得赔上医药费,实在是划不来。哎,这摇滚的震撼力不比秦腔弱,心脏不太好的还真是听不来。罢了,罢了。

        兀自沉思间,一只驼队从荀冉面前走过,带起滚滚扬尘。

        驼铃声甚是优美,荀冉闻得一音直是心旷神怡,仿佛身处千里外的大漠之中。

        少年不由的眼中一亮。

        他为何不能开一间乐器行呢?

        值此河清海晏的太平盛世,大唐君民甚爱丝竹管乐。这长安城中多的是制作乐器的匠人,大到古琴、箜篌,小至萧笛、八尺,只要你提出需求,给够银钱,那些手艺精湛的匠人绝对能给你制作出来。但是这更多是一种零散的销售模式,依靠的是口耳相传。若是自己能够整合资源,开一家乐器行,以前店后厂的模式运营,只要稍加宣传,绝对能大卖特卖。

        想到此,荀冉内心便一阵激动。

        当然这乐器行的选址极为讲究,毕竟能买得起乐器的即便不是王公贵族,也得是衣食无忧之家的公子小姐。若是选了处人流庞杂的处所,怕是高雅的公子小姐们连踏足而过都得掩袖吧?荀冉思来想去,觉得唐朝的文艺男女青年除了乐器外,喜爱的无非是小说。貌似在这一点上,唐朝前辈们和后世的文艺青年很相似啊。

        “摩诘兄,你可知这长安城中哪家书铺较受欢迎?”

        “书铺?”王维停下脚步,眼中满是疑惑。

        ......

        ......

        荀冉花了好长时间,才跟王维解释清楚何为书铺。原来,唐朝时并没有活字印刷,故而书籍多是采用手工誊写。这种方式效率当然低下,不过好在唐朝识字比率很低,真正买的起书的人更是少之又少,靠人工抄写倒也能应付。

        卖的最好的书不是四书五经,国史典籍,而是传奇。所谓传奇便是后世所说的小说。风格嘛,爱情、神怪都有,就像后世的言情、玄幻一般,分类明确。价格当然比一般典籍要贵,毕竟市场行情决定一切,而且人家标价明确,童叟无欺。

        王维这种大才子可是立志登天子堂,为社稷谋的,当然不屑于所谓的传奇读物了,不了解书铺也就不奇怪了。

        荀冉来到的这家书铺名叫孙记书铺,老板叫孙世安。这家书铺不大,布置的却很是精致。从荀冉、王维一进店的那刻起,孙世安便小心侍奉着。他在长安西市开这家书铺在已经十载,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荀冉和王维虽然衣着并不华丽,但却有种独特的气质,这种气质只有才子才能拥有。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荀冉的意思很明白,他想跟老人家合伙开店,增加一个出售乐器的业务,当然这是主业。至于书铺的生意,也可以继续做,每月所得的利润二人****分。这可以说是非常有诚意了,毕竟书铺一天最多也就卖出十来本书,便是一本五百钱,也不过五贯银钱。五贯银钱虽说也不少,但比起售卖乐器的利润,却是相形见绌了。荀冉肯放低姿态,让利给孙世安,一来是希望对方看到自己的诚意,日后合作也好开展。二来,他也是借用了后世商界著名的做法。当你想要快速进入一个领域时,最好的办法便是入股或者收购。这可以让你继承原有者的丰富人脉,不会出现开店伊始无人光顾的窘况。三来,荀冉毕竟是官身,大唐虽未明文禁止官员经商,但开店这种事情多少有些忌讳。若是能和孙世安合伙,自己便相当于有了一个明面上的代言人,做起事情来也更容易。

        孙世安听得荀冉一番分析后,自然也了解到其中暴利,只是他也有着自己的顾忌。这荀冉年纪轻轻,倘真有这许多银钱?便是他真的有这么多银钱合伙,日后分利真能像他所说那样****开?沉默良久,他轻叹一声,冲荀冉拱了拱手:“荀郞君,实不相瞒,老朽经营这家书铺只为果腹,富贵荣华实在不曾想过......”

        “所得银钱五五分,如何?”荀冉志在必得,语气十分坚决。

        “老朽欢迎荀郎君合作。”孙世安满脸堆笑,迈步上前一把捉住荀冉双手,生怕少年此刻反悔,逃离店铺。

        “咱们银钱便一月一结,这样最是稳妥。”

        荀冉,王维:“......”

        ......

        ......

        “小姐,咱们不若今夜先寻个客栈休憩吧,这离长安还有百里呢,今日肯定是赶不到了。”

        黄昏之时,通往长安的官道上,一辆马车缓缓停了下来。

        竹萍埋怨道:“荀公子他说走便走,也不想想小姐的感受。依我看,倒真是一个负心人。”

        梅萱儿剜了她一眼,嗔道:“死丫头,休得胡说。荀公子他去长安赴任,为的不光是自己,还有荀府上下。再说,这是皇命,荀公子他怎么能拒绝?”

        千里万里又如何,从荀冉在崖州瘦湖救起自己的那刻起,自己便跟定他了。荀冉去哪儿,自己便跟到哪儿。别说是长安城了,便是疏勒、碎叶、葱岭以西的大食,她也去得。

        “小姐!”竹萍摇了摇梅萱儿的胳膊,神色十分焦虑。“小姐您不会真的被荀公子迷住了吧,便是再急您两个月都熬过来了,也不差这一日啊。”

        梅萱儿看了看天色,长叹一声。

        “也罢,我们先找一处客栈将就一夜,明日再赶路吧。”

        世间情字最难解。

        此时此刻,她竟生出一丝“举目见日,不见长安”的感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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