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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当时明月(7)孔雀后遗症


  洪夏说,她虽然只为陈灿哭了12分钟35秒,但他这个人的后劲儿不小。

  对于橱窗里根本买不起的东西,只要我们说一句“没关系,我才不想要”仿佛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甩头走开。

  但是怕就怕,有一天我们拥有了购买的资本,却没有为了这份奢侈孤注一掷的勇气,那时候的放弃,不叫放弃,叫落荒而逃。

  “如果我不曾靠在你的胸膛,贴着你的体温,听过你的心跳,感受你在我耳边呵气如兰,我就不会……”

  洪夏的笔尖在纸上忽然停了下来,后面的话她还没有想好怎么写。

  罗素素趴在她旁边的桌子上,恹恹说道:“行了,别在那儿伤春悲秋,抖落你那词汇库存了,不要老惦记陈灿那张脸,你就想想他哪儿不好……”

  洪夏咬着笔,想了想:“太多了,能说上三天三夜。”

  比如,他们在一起了以后,陈灿依然能收到很多少不更事的学妹的情书,洪夏捧着那些粉红色的信纸质问他,本意是要从他那里获得一些定心的安慰,或者信誓旦旦的保证,诸如“你放心,我只喜欢你一个”之类的。

  结果陈灿说:“你放心,她们都没你文笔好。”

  再比如,他们以前一起去吃披萨,洪夏随口说了句“我这人口味挺奇葩的,我一点都不觉得披萨边难吃。”

  然后那天陈灿就给她喂了整整12寸披萨所有的边儿。

  这让洪夏差点以为自己不是去了披萨店,而是去了烤饼店。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只是当时她深陷于陈灿那张帅得让人晕头转向的脸中,全然不知。

  罗素素说:“你喜欢的不是陈灿,是和这么帅的人牵手的虚荣感。”

  洪夏觉得她说得不无道理,但是想到陈灿对自己说分手的时候,心里总还会没来由地难过。她觉得陈灿对她的打击最大的点在于:

  难道自己就不配拥有一个如此优秀的少年么?

  难道自己就只配吃披萨边儿么?

  于是洪夏每每想起陈灿,失落之余都会带着点羞愤难当,和绝不服气。

  她在纸上把刚刚那句伤春悲秋的话继续写完:

  “如果我不曾靠在你的胸膛,贴着你的体温,听过你的心跳,感受你在我耳边呵气如兰,我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患上孔雀后遗症。”

  这是认真的,从那以后洪夏再去动物园,每当看到花孔雀在那边昂首挺胸地开屏的时候,她都会落荒而逃。

  同学问她怎么了。

  她便会说:“我怕鸡。”

  毕竟孔雀,是鸡形目中体型最大者。

  而这种孔雀后遗症,后劲儿很大,一直延续到了洪夏上大学的时候。

  ——————————

  2015年10月10日,大学三年级开学后一个月。

  晚上六点,学校十大歌手总决赛。

  本来洪夏是不乐于参加这种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因为学校的大礼堂就那么大点儿,每次排个票都得从食堂一路排到校门口。

  看着一路黑压压的人群,那仗势,学校外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J大要倒闭了,学生们都在这排着队领失学补助金呢。

  洪夏不喜欢凑这种热闹。

  不过这次,正好赶上她排了票的室友颜梦羽,临时要去外地参加商赛,想着手里的票肥水不流外人田,于是倾情赠送给了她。

  洪夏便攥着票跟她的另一个室友齐心,一起去了大礼堂。

  素闻学校里能进入十大歌手总决赛的人,都是有点儿东西的,反正至少在五音不全的洪夏这里,台上的人都是大神。

  罗素素常说,一个人越是命里缺少什么,就越是容易着什么的道。

  尽管高考之后,两人没有考去同一个大学。但是当洪夏攥着手机对她一通慷慨激昂地描述那个人的时候,电话这头的罗素素不用看到真人也知道,她这是又着了道了。

  “像洪夏这种先天音痴,你给她情深款款地唱首两只老虎,她都能上天。”这是罗素素对她的评价。

  那天,学校里的街舞社和舞蹈社什么的都被请来伴舞,搞得有模有样,看着洪夏跟着眼花缭乱,手上的护手霜都快跟着拍没了。

  也就是那一次,她看见了舞台上的陈铭。他没有伴舞,也没有花里胡哨的背景,轮到他时舞台忽然暗了下来,一束聚光灯打在舞台中央,他抱着一把吉他坐在那里,底下有小女生的尖叫,他比了一个嘘的手势,伴随而来的则是更大声的尖叫。

  陈铭弹唱了一首《醉赤壁》,他唱最后一句“我对你用情极深”的时候,场内的尖叫声彻底达到峰顶。

  洪夏坐在后排,只能在大屏幕上看清他的脸,头顶的聚光灯给他的五官投下一片刀斧精琢的阴影,也在他的瞳孔里映出一片灿烂的光圈,他勾起嘴角浅浅笑着谢幕……

  “我靠,陈灿!”那一瞬间,洪夏脱口而出。

  “非常感谢土木系的陈铭同学给我们带来的动听歌声,喜欢他的同学们现在可以在学生会公众号投票通道,开始投票~”台上的主持人笑脸盈盈道。

  洪夏立时点开投票通道,里面的选手介绍写得清清楚楚:

  他不是陈灿,他是陈铭,学校土木系的大三生。

  也是,他怎么可能是陈灿?当初洪夏就是为了这辈子,千万别继续受花孔雀后遗症的支配,才在交高考志愿的那天,临时改了和H大差不多录取分的J大。

  那这个陈铭,难道是陈灿失散多年的孪生弟弟?

  也不是,据可靠的知情人线报,陈铭是土生土长的南方人。他不是看着北方大地的乡村爱情长大的,他应该小的时候就在为俊男靓女甜甜的恋爱干杯了。

  但他的产地无论在哪儿,都不影响洪夏当下的花孔雀后遗症。

  彼时洪夏读了个五年本硕连读的专业,大三的时候不用为升学就业发愁,日子每天都乐得自在,闲到恨不得在宿舍楼下支个摊儿搞搞手机贴膜,还能赚点外快。

  那时每周二下午体育课结束以后,陈铭都会到篮球场打篮球。

  洪夏便会前去围观,透过外面的铁丝网,她总是能够在一堆穿着差不多衣服,差不多鞋,差不多身高的人当中,一眼捕捉到陈铭。

  他细碎的刘海在奔跑中会被风吹的七零八落,他总是很随意得用手一拨,露出他光洁的额头,和上面星星点点的汗珠。

  他休息的时候会盘着腿坐到篮球架下面,拽出他的毛巾擦汗,灿暖的夕阳仿佛给他镀了一层金边,他坐在那里同队友嬉笑怒骂。

  那时洪夏觉得,陈铭连随口说一句脏话都是那样该死的迷人。

  后来罗素素坚定得认为:花孔雀后遗症绝对是一种失传已久的蛊毒,才会让当时的洪夏一发而不可收。

  因为土木专业和经管专业交集甚浅,大三又以专业课居多,连高数这种公共大课都没了,所以洪夏只能去蹭陈铭的选修课,才能和他共处一方屋檐之下,共沐同一位教授的唾沫星子。

  那节选修课,叫中国古代史。

  一开始洪夏只敢从后门溜进去,坐在最后一排,看着陈铭的背影。讲课的老教授才高八斗,幽默风趣,只是偶尔喜欢叫人起来回答问题,每次他要点人的时候,洪夏就钻到桌子底下假装不在。

  旁边的小胖子问她在地上找什么呢,她说系鞋带。

  那节课,洪夏系了八次鞋带,小胖子建议她下次偷摸穿个拖鞋来上课,说完还给她展示了淘宝链接,说他那双拖鞋质量特别好,三年都没穿烂。

  洪夏想到旁边这人踩着穿了三年的拖鞋,一阵反胃,于是再也没有和他同桌过。

  后来她在宿舍里补了一个星期的百家讲坛,自以为也带了点上下五千年的高贵气质,再去上选修课,便大摇大摆地坐到了前面——陈铭的旁边。

  因为频频在课上主动回答问题,她获得了全班瞩目,让在这所理工高校里总是感叹“高山流水、知音难觅”的历史老教授,特别开心,恨不得马上把她提拔为课代表,在期末考试里直接给优。

  然后在选修课花名册上瞅了一圈,发现根本没这号人……

  洪夏压根儿没选这课,她就是来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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