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吉象真人脸色狂变,连忙说道:“前辈,我元鼎宗一时糊涂,遭小人蒙蔽,才犯了错误,我们马上退走,对这灵地绝对不敢有非分之想。”

他忽然有点后悔,早知道就第一时间离开了。

灵地虽好,可身家性命更重要啊。

他毫不怀疑,只要这人仙动手,自己等人肯定是逃不掉的。

“前辈,我风铃门只是一个小小的宗门,根本没有实力保存这方灵地,所以,我愿意将灵地献给前辈。”

冯钧天人看了吉象真人一眼,然后恭恭敬敬得对叶城说道。

如果没有叶城渡雷劫一事,原本他就已经打算将灵地拱手让给元鼎宗,以此保存风铃门。

可现在...他换了想法。

还不如将灵地献给这位人仙前辈,或许能结一下善缘。

在灵地之事泄密之后,风铃门就注定保不住灵地的。

吉象真人脸皮微抽,这冯钧天人还真是好算计啊。

明明是怕这人仙前辈巧取豪夺,却主动提出将灵地献出,以此获得好感。

反倒是自己元鼎宗什么也没有得到,还有可能恶了一位强大人仙。

叶城对冯钧天人的想法,自然是心知肚明。

虽然他没有巧取豪夺的想法,可等自己离开之后,风铃门还是保不住灵地的,最终的可能性不仅仅是丢失灵地,还有可能有灭顶之灾。

“也好,正好本座也缺少一块灵地,那我就收下了。”

叶城淡然说道:“这一道玉符,你拿着,如果风铃门未来有灭顶之灾,可以捏碎玉符,本座可以保你风铃门一次,当然,仅限于人仙以下的敌人。”

说着他拿出了一道玉符,注入了一丝人仙丹元。

只要捏碎之后,这玉符就会展现出人仙气息。

到时候,他就能够第一时间感应到的。

“多谢前辈。”

风铃门太上长老冯钧天人接过玉符,脸上露出了激动之意。

虽说失去了一块灵地,可得到了一尊人仙的一次庇护,就已经非常值得了。

只要风铃门不招惹是非,一个人仙的承诺,几乎可以庇护一个宗门数百年之久的。

而旁边的吉象真人内心羡慕得很,因为他知道风铃门再也不能得罪了。

接着,叶城就在冯钧天人的引领下,来到了风铃门。

至于元鼎宗的吉象真人也带着门内天人灰溜溜得走了。

风铃门之内。

众多武圣带着众多的弟子门徒都已经来到了山门之外,迎接一尊人仙的光临。

在人群中。

已成妇人的解雨跟一个男子站在一起。

忽然,她美眸瞪大,声音有点颤抖。

“是,是鸡前辈...”

旁边的男子发现妻子的反应,“雨儿,怎么啦?”

“夫君,三十多年前,妾身跟小风躲避袁家追杀,就在那个山庄中被鸡前辈救下的。”

解雨激动说道。

因为她看到了那只雄赳赳气昂昂得大公鸡。

她记忆深刻,永世也不会忘记的。

如果不是这位鸡前辈救了她姐弟俩,早在三十多年前,两姐弟就已经死掉了。

“这么说来,三十多年前,那位人仙前辈就已经在山庄中了?”

男子吃惊得很。

很显然,鸡前辈应该就是那位人仙前辈的宠物。

.......

叶城在风铃门中没有待多久,拿了灵界石之后,就离开了风铃门。

那无名山庄已经被摧毁,肯定回不去了。

他得另寻一个地方,好好修炼一番。

毕竟突破到人仙之后,他又能够继续走天人之路了。

虽说他也想早点回云洲,可他觉得有必要彻底恢复实力,这样回云洲,才能够有足够的优势,对付白巫教。

几天后。

叶城来到了火山口附近的一个小镇。

他买下一处小宅子,就在这里安心居住了起来。

之前渡雷劫,叶城损失不小。

二十一尊碧焰白骨骷髅,在最后一道雷劫中,全部被摧毁掉了。

还好核心都还存在。

毕竟二十一尊碧焰白骨骷髅化为白骨巨人,分担了雷劫之力。

所以,不需要从头修炼了。

不然要重练碧焰白骨骷髅,他肯定想吐血的。

就算如此,叶城还是花了三年的时间,才终于将二十一尊碧焰白骨骷髅全部恢复过来。

甚至更加强大了。

毕竟他成为人仙之后,碧焰白骨骷髅也将会随之成长的。

深夜。

小镇安静得很。

忽然,一道黑影轻巧得翻过了围墙,进入了院子里。

下一刻,这黑影只感觉天旋地转,仿佛从黑暗中进入了一片金色世界,无尽的金色火焰弥漫而来,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将他彻底吞没掉了。

小黄看着化为灰烬的黑影,拍了拍翅膀,顿时骨灰都被吹散得无影无踪了。

“哎,我堂堂至阳天鸡,替天行道,专逞杀人越货之徒,守护一镇之安危,可惜这镇上无人知啊。”

小黄摇摇脑袋,溜进屋子继续睡觉去了。

这种打扰它休息的歹徒,这三年里,它不知道解决了多少。

静室之中。

叶城盘膝而坐,有着小黄守护,他倒也不用分神去关注外面的情况,全心全意得投入到修炼中。

此刻他正在感悟魂之符母。

在他突破到人仙之后,他对魂之符母的感悟就更进一步了。

灭魂刺这门魂术越发完善,隐隐约约有朝着魂类小神通蜕变的迹象。

他有种感觉,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将灭魂刺彻底蜕变为魂类小神通。

一旦自创出一门魂类小神通,他的实力必将大有进步。

小神通的强悍,他是见识到了。

上次渡雷劫,碧焰白骨骷髅这门小神通就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大早,院子的门就被敲响了。

叶城走了出去,就看到院门外站着一个皮肤黝黑的憨厚青年。

“叶爷爷,今天是孟和节,这是我娘做的百搭饼,我给您送几个过来。”

憨厚青年手上端着一个木碗,盛放着几个灰绿色的饼。

“小龚,谢谢你啊。”

叶城笑着从木碗中拿过几个灰绿色的饼。

他来到这里三年,每次过节,这邻居家就会送点吃食过来。

“叶爷爷,那我先走了。”

憨厚青年龚成园挠挠头发,然后说道。

接着他就拿着木碗转身离开了。

叶城关上门,拿着百搭饼,来到了屋檐下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他拿起一个轻轻咬了一口。

口感也就那样。

这是采集几十种各类可食用草果类,混合一些肉沫搅拌之后烙成的,也算是这个这片地域的普通百姓形成的一种风俗习惯。

相比起那些武道势力的奢华富有,普通百姓的生活实在太艰苦了。

这是他三年来生活在这镇子中的最大体会。

吃完一个百搭饼,叶城从乾坤袋中拿出了一本书,悠闲得翻看了起来。

转眼间又是大半个月过去了。

忽然隔壁邻居家传来了哭泣声。

叶城灵识一扫,顿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是那个憨厚青年龚成园上山采药的时候,不小心从树上摔下来。

等到从山上抬下来之后,人已经快不行了。

虽然镇上有大夫,却根本救不了,让龚家的人抬回来准备后事。

龚家原本就是孤儿寡母,一年前龚成园才谈了一门亲事,叶城还去喝过喜酒呢。

龚成园的媳妇怀孕七个多月了。

作为顶梁柱的龚成园出了这事,只剩下老母亲和怀孕的妻子,未来会有何等惨景可想而知。

“我也该离开这里,救他一命,也就当平日赠食的回报吧。”

叶城叹了口气。

凡人的生老病死,本来就是难以避免的。

这个世道的普通人太苦了啊。

叶城起身走出了院子,来到了龚家门前,聚集了不少左邻右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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