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爱情原来是含笑
丁可还记得第一次遇见穆清河,终于体会了郭襄见到杨过时的感觉——一见杨过误终身。
丁可初中的时候并不是一个浓妆艳抹的太妹,那时的她清纯的像是湖中玉洁冰清,清香袭人的水莲,安静,美好。
那天是周末,丁可一身白色连衣裙,吊着俏皮的马尾,后面背着帆布书包,去往市图书馆。
那里是本市最大的图书馆,藏书丰富,一到周末丁可就钻进去出不来。
她平时都待在二楼,所以不用乘电梯,存好书包,正要往楼上的走的时候,穆清河抱着一摞书缓缓从旋转楼梯上下来。
穆清河一身水蓝色运动服,衬得他的皮肤更加白皙,上衣拉链拉到最高,如墨的碎发在阳光的映衬下泛着光亮,最耀眼的还是他的眼睛,漆黑的瞳仁如同最黑的夜,脸上是平时惯有的淡漠。
那天阳光正好,懒懒散散打在穆清河身上,丁可似乎听到了阳光破碎的声音,那一片片光亮的阳光碎片,尽数打在了她的心里。
一见钟情这四个字浮现脑海,让丁可不禁悄悄红了脸。
从那时起丁可就一直注意穆清河,还发现她俩居然是一个学校的。
终于有一天丁可堵住了正要回家的穆清河,结结巴巴地告白,还没得说完,穆清河便绕开丁可,若无其事地走了。
丁可病了三天,她第一次告白,就这样夭折了,她甚至连穆清河的拒绝都没得到。
可她没放弃,反而更加主动地追求穆清河,一个女生舍了面子里子,当着全校人的面跑到主席台上大声说喜欢他。
丁可一喊成名,全校人都有知道了她喜欢穆清河,可穆清河依旧我行我素,全然不把她放眼里。
丁可绝望了,那天她翻出家里的酒,不管红的白的一阵猛灌,她想,这世上怎么有心这么硬的人?他当真谁都不在乎吗?
这么想着,丁可拿起水果刀,对着自己的大动脉割了下去,这样呢?这样你会不会也心疼一下我?
丁可最终被救了回来,她的爸妈被吓坏了,他们终日忙于生意,很少管这个女儿,没想到差点出了大事。
他们给丁可转学了,以为这样就能断了丁可对穆清河的念想。
可距离如同催化剂一般,不但没有让丁可忘了穆清河,反而疯了一样地想他。
丁可想,穆清河之所以不理她还是她太平凡了,如果她成了人群焦点,穆清河总归会看到她的。
从那时起丁可就变了,脸上化起了浓妆,开始拉帮结派建立自己的小势力,脸上总是不可一世的表情,那个水莲一样的女孩,一去不复返。
她拼了命的学习,每天只睡三个小时,只为高中能跟穆清河进一个班级,穆清河就像一剂毒品,而丁可显然上瘾太深,失去了自我。
丁可苦笑着看着自己手腕上的疤,爱了你那么久,亲手将我推入地狱的却也是你。
你叫我是继续爱你,还是开始恨你?我做过无数道题目,这个选择题最难。
丁可痛苦地闭上双眼,什么是爱情?
亲身经历了才知道,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让人心甘情愿地肝肠寸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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