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33
又过一周。
窗外狂风大作,室内橘灯一朵,床头柜上立着的日历被记号笔涂满,仿佛在倒计时。
凌羽洗完澡,八卦天后微信呼她,说要唠嗑。
行,唠就唠吧。反正最后肯定是傅莲一个人说,她分享欲太强,根本闲不住。
“唉,奶狗弟弟好黏人,我都没时间做自己的事。但现在提分手,会不会有点渣呀?你觉得呢,凌凌?——凌凌!”
凌羽猛然回神,发现傅莲在屏幕那头哀怨地瞪她:“想什么呢!”
“想男人。”
傅莲被哽到,但她显然已经习惯,迅速恢复,笑嘻嘻地调侃:“安啦,今晚是最后一站。程先生明天就回来了哟!嘿嘿嘿,有木有做好准备呀?想好见他的第一眼要干什么了吗?”
第一眼吗?凌羽支着下巴望天:“我想……抱抱他。”
“呃!”傅莲发出呕吐的声音,“呸呸呸,我不习惯你这么纯情的画风,走了,拜拜,不聊了!”
说完迅速挂断,不给凌羽解释的机会——当然,她也没想解释。
明天。程应欢说,明早的飞机,上午十点落地。
凌羽计算着时间。出舱,取行李,从机场开车到她家……如果一切顺利,十二点之前,肯定能到。她祈祷着,千万别有延误啊。明天下午她还有拍摄任务,一点前必须出门。算来算去,他们只有一个小时。太可怜了。
凌羽决定玩会儿消消乐,安抚自己忧伤的情绪。
闯过七关,正爽得太阳穴发热时,咚咚咚,屋外传来敲门声。
“谁呀?”
这个时间,不会是快递员。而她也没有点外卖。
“宝贝,我回来啦!”歌剧一样的嗓音在门外响起。
凌羽一个激灵,扔掉手机跳下床,穿鞋的时候意识到自己应该矜持点。于是对着镜子整理头发。还不错,刚刚洗过,发丝蓬松,有余香,发型乱中带懒,别有一番风韵。
打开门时,她已经冷静下来,脸上挂着可控的喜悦:“不是明天回来吗?”
“我翘了杀青宴。”
大明星的口罩卡在下巴那儿,手里拿着刚取下的墨镜,显然一路捂得严实。他穿一件棉绒卫衣,休闲款,布料柔软,估计是为了方便路上补觉。再去看他眼睛,果然,红血丝、黑眼圈,熬得眼皮都打卷了。
“干嘛这么急……”
“当然是急着回来见你呀!”他张开双臂,一脸“你为什么还在和我废话,不应该直接扑上来啃吗”。
凌羽深刻反思:是啊,装个鸟,去他妈的矜持!
她跳起来,甩飞了拖鞋,不管,双腿一绕,腰带似的挂在他身上。程应欢笑哈哈地一把抱住,兴奋得原地转两圈还不够,直接抵在墙上亲起来。凌羽这么诚实的人,自然热情回应。
于是,画面逐渐少儿不宜。对门邻居如果这时出来丢垃圾,看到肯定会吓得缩回去。
“嗷呜……”
脚下传来奇怪的响动。
凌羽把脸从他颈窝里抬起,茫然道:“我好像、听到了狗叫声。”
程应欢大梦初醒,赶紧放下凌羽,检查他们身旁堆成小山的行李箱。
“哎呀,差点把它忘了!”
说着,他拎出一只牛津布航空箱,摇头叹气:“唉,都怪你太热情,我都有点招架不住。”
这般大言不惭地甩锅,凌羽却完全没心思和他争论,眼睛直勾勾盯着箱里嗷呜蠕动的毛团,问:“这是什么?”
“礼物。”他把箱子举高,好让凌羽看得更清楚些。
于是,一大一小,隔着网格布对视,相逢恨晚。
汪、汪!
凌羽把他们请进屋。
纯白色的泰迪犬,眨着一双天真无邪的豆豆眼,像个电动的毛绒玩具。
程应欢打开航空箱拉链。
它甩甩脑袋,腿脚灵活地蹦出来,也不认生,绕着凌羽的裤脚滴溜溜转一圈,走走闻闻,好像在熟悉味道。
程应欢显然已经和它混熟,蹲下来揉它毛绒绒的头,指着凌羽说:“七七,记住了吗?这位是妈妈哦。”
人啊,不管平时多么高冷酷拽,对着猫狗和幼崽,总是忍不住嗲声嗲气。往日不屑使用的叠词、语气词全部过量使用,再加上黏糊糊的鼻音、奶音,简直萌得人鼻血狂流。
凌羽被眼前这一大一小搅得芳心大动,也学着程应欢蹲下来,试探地伸出手。
七七很亲人。凑过来嗅嗅,张嘴就舔。狗狗的体温比人类略高,沾满口水的舌头落在掌心,像一个湿热羞涩的吻。
只需一吻,自诩花心的人类立马被它俘虏,决意要和它不离不弃、相伴终老。
“它……公的母的?”
程应欢自豪地抬起下巴:“是小姑娘。”
“哇,小美女哎!”凌羽兴奋地撸着狗毛,“多大了?”
“一岁多,去年七夕出生的。”
“所以叫七七?”凌羽惊叹一声,马上意识到什么,斜眼看他,“你该不会、是冲着这个日子才选它的吧?”
他嚷嚷:“开什么玩笑,我当然是冲着这个日子啊!”
咦,好俗气的浪漫。
凌羽问:“我能给它改个名字吗?”
“为什么要改?”程应欢很委屈,“多好的寓意呀!是不是,七七?”
他企图诱拐无辜狗狗当盟友,但凌羽意志坚定:“不行,我的狗,必须由我来命名。这是归属权的问题。”
程应欢立刻纠正:“不是‘我的狗’,是‘我们的狗’。”
“啊?”凌羽发愣。
程应欢摆出一副模范男友的样子:“你不是说自己工作太忙,没时间照顾它吗?所以,为了不给你增加负担,我决定和你一起养。怎么样?是不是很体贴、很细心?有没有很高兴、很感动?”
凌羽不敢动。因为他把狗抢走了,紧紧捂在自己怀里。
仿佛完成某种宣告仪式,程应欢指指凌羽:“这是妈妈。”又指指自己,“这是爸爸。”最后指狗,“这是乖乖闺女。”
说完长叹一声:“啊,今天真是个好日子。有酒吗?应该喝一杯庆祝庆祝。”
所以,是的,从今天起,我们有了一个女儿。长相甜美,性格乖巧,名字因父母意见不合,暂未定下,空格空格。
十月三十一日。
天还未亮,布兰克跳上床来,又拱又舔。
——没错,布兰克就是那只小泰迪。
——没错,他们最终起了一个外国名。
因为程应欢也不肯放弃冠名权,执拗的两人吵起来,谁也说服不了谁。
争到最后,凌羽急了:“那就叫空格!先空着,等以后想好了再填上。”
原本只是赌气的建议,谁知程应欢听了连连拍手:“这个名儿好!空格,英文blank……布兰克,怎么样?”
不得不说,别具一格。
两个不靠谱的新手爸妈就此达成一致。
可怜的布兰克本尊趴在一旁,毫无发言权。好在它是一只识时务的狗,知道有奶的是娘,给肉就是爹。于是,它欢欢喜喜地接受了这个别致的新名字,仍旧对着爸妈摇头甩尾,特别狗腿。
但今天爸妈起晚了。
布兰克很生气。它是一只干净文明的狗,必须出门解决一些有味道的事。可它等了半天,仍不见爸妈起床的动静,憋急了,跳上床来,张口嗷呜嗷呜地啃咬。
凌羽终于被闹醒了。脚一抬,踢踢身边还在熟睡的男人:“布兰克在催了。你怎么还不起?”
程应欢闭着眼哼哼:“不是轮到你了吗?”
凌羽再次推他:“昨天是我遛的,今天该你啦。”
他翻个身,嘟囔说:“可是,今天是我生日哎……”
凌羽一想,也是,叹口气,认命地说:“好吧好吧,生日快乐,赏你多睡一会儿。”
她揉着眼睛坐起身,穿衣洗漱,给布兰克套上狗绳,开门,下楼。
快入冬了,室外寒气渐重,凌羽捂紧外套,手缩在衣袖里,沿着小区里的步道绕圈。
薄雾渐消,东边天空泛起弧形的白边。绕到第五圈时,前方出现一只棕色博美。那是张爷爷家的皮子,和布兰克是老朋友了。两个小家伙发现彼此,立马凑在一起追逐玩闹。
清晨人少,她干脆放开狗绳,让它们尽兴。
张爷爷年过七十,眼睛不太好,但腿脚灵便,白天会在附近的公园打太极。他凑近确认是凌羽后,才开口:“哎?小程呢?今天不是轮到他遛布布了吗?”
不知为何,程应欢很讨这位张爷爷的喜欢。每次见面,第一句话总是先问候他。
凌羽回:“他今天生日,放他假啦。”
“过生日啊,那要记得吃鸡蛋。”张爷爷笑眯眯地说。
回到家里,程应欢已经起了,正在做早餐。
宽松的家居服外,套着一件粉围裙。毫无疑问,又是凌羽的恶趣味。
他回头看着归家的母女俩,晃了晃汤勺:“早上吃鲜虾馄饨,可以吧?”
“好啊。有豆浆吗?”
“买了,等会儿就送到。”
凌羽扑过去:“真棒,亲一个。”
可喜可贺,当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明星如今也会下厨了。虽然都是简餐,虽然用的都是半成品,但精神可嘉,值得鼓励。
凌羽蹲下来给布兰克擦爪子,看见它的小红猪食盆已经装满,拍它屁股说:“去吧,开饭啦。”
一家三口,吧唧吧唧地吃着。
期间,程应欢五次偷瞟、三次欲言又止、四次叹气,最后筷子一摔,气鼓鼓地说:“你洗碗。”然后就抱着胳膊去卧室里撸狗了。
凌羽端坐着,不动声色。
她慢吞吞地洗完擦干,收拾完毕,推门走进卧室时,看见程应欢蹲在床边,没精打采地拿磨牙棒逗狗。整个人气场低迷,是吃饱喝足、阳光可爱的布兰克也无法拯救的阴暗色调。
凌羽背手仰头,啧啧两声,在屋里踱步:“啊呀呀,好大的怨气哦!是谁家的纯情少女被爱人抛弃了呀?”
程应欢霍地扔掉磨牙棒,站起身,对她怒目而视。布兰克被这动静吓得一跳,迅速躲进桌子下面,免被波及。
凌羽叹一声,钻进桌下摸它的背。安抚完宠物,才扭头数落人:“生气就生气,别摔东西嘛,吓着闺女了。”
程应欢咬牙切齿:“你……故意的吧?”
凌羽和他面对面站着,双手叉腰:“都知道我是故意的了,还这么上头?”
被戳到痛处,程应欢像狗一样磨了磨牙:“哼!”
凌羽兴奋起来:“哟,会甩脸色了!快来让我看看!”说着两爪一捏,揪着他的脸转过来。
他挣扎着,可情绪不受控制……期待落空的委屈、被戏弄的愤怒、无法逃脱的挫败,太多情绪混杂在一起,从他变形的五官里渗出来,越淌越多,像一只破馅儿的包子。
“今天是我生日。”他再次强调。
凌羽估摸着玩笑开得差不多,该收线了,于是贴过去,给一个香吻:“我知道呀!生日快乐,宝贝!”
被顺毛摸了一把的某人脸色稍缓:“还有呢?”
凌羽转身,从梳妆台的抽屉里掏出一只小小的礼盒。
方方正正,蓝色绒面,是个戒指盒。
“等会儿,先别打开!”程应欢突然慌乱,退后几步,两手在空中胡乱挥动,“你要是趁机跟我求婚,那就很尴尬了……我还没准备好呢!”
“噗!”凌羽毫不留情地大笑出声,“败给你了!哪儿来的自信觉得我会跟你求婚啊!”
她打开盒盖,直接怼到他眼皮子底下:“看,只是普通的配饰戒指而已啦!”
程应欢轻哦一声,拿起来仔细端详。
这是一枚镂空银戒,电影胶片造型,内侧刻字“huan”,以彰显私人订制的尊贵。
按理说,这礼物挺有心,但他此刻竟有点小小的失望——也许是之前的幻想给了他多余的暗示。总之,他不太满意,心不在焉地评价道:“还行吧。戴哪个手?”
他左手已经戴了一枚,永久占位,不可挪动。新来的,只能选其他位置了。
凌羽用怂恿的口吻说:“都试试呗。”
程应欢点头。然而这一试,却发现戒指尺寸不对,连最细的小指也塞不进去。
他又上火了。心想,难道凌羽连他的尺寸也不知道?太可气了!
程应欢不禁回想起这十多天的同居生活,气上加气。
做饭洗碗的是他,拖地遛狗的也是他。凌羽一早出门,整日忙碌,打电话不接,发消息不回。晚上从没有准点回来过,不是凌晨,就是后半夜。回来就死鱼一样躺着,再多亲亲抱抱,也无法拉回她那呆滞干枯的灵魂。虽然是他自己赖着不走……可同居不该是甜蜜的吗?他们难道不在热恋期?为什么会平白受这么多气啊!
程应欢悔不当初。他当时为什么要表白呢!女人啊,果然一到手就不知道珍惜,早知道,应该再多吊她一会儿。
程应欢表情凝重,反省自己决策失误。
这时,凌羽优雅地伸出她的左手食指:“来,给哀家戴上。”
一时没反应过来,他竟然照做了。但更惊人的是,戒指尺寸刚刚好。
程应欢目瞪口呆,凌羽笑容张扬。
她说:“这个礼物,其实是给我戴的。”
两手交叠,一大一小。
同样的左手、同样的食指、同样的银色,两枚戒指相互蹭着,彼此熟悉,贴脸问好。
程应欢忽然明白了这件礼物的涵义,心中阴霾霎时尽消,觉得若是为此,受再多的气,也值了。他小心翼翼地问:“这是不是表示……你归我了?”
凌羽照样不正面回答,只晃晃他食指上片刻不离的鹰羽戒,笑得双目如星:“你这里不是也套着‘我’吗?”
以认真为前提的恋情,对自由人来说,是圈套,是枷锁。
但我自愿套上,为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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