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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缠枝花2


看着一个孩子的成长,是很难感觉到时间的流逝的。好像根本没有心思去想更远的未来,只能过好眼前的每一个当下——看着他喝饱每一顿奶,吃好每一餐饭,睡好每一夜。战战兢兢照顾着每一回莫名的高烧、咳嗽,意想不到的磕磕碰碰……两人才知道,养大一个小人儿是这样艰难。
可除了养育的艰难,得到更多的是喜悦:第一次可以吞咽米糊糊,第一次坐起来,第一次爬行,第一次扶着栏杆站起身,第一次听到近似“妈、妈”的叫声,迈出的第一步,认识的第一个字……
她们都将童年时自己缺失的爱与关怀,全都倾泄到这个孩子身上,仿佛爱的不只是那个孩子,还有小时候的自己。
而那京城里,一会儿总统、一会儿皇帝,一会儿进了紫禁城,一会儿又被赶走。政府总理走马灯似的换,洛州城也一样,大小军阀来来去去,今日是李总督,明日陈司令……
可不管世道是怎样的,普通人关起门来,不过就是寒辞冬雪,暖带春风,一年四季,一日三餐。
人像被流沙裹挟着向前的,由不得你,就这样埋着头往前走。有时候一抬头,才注意到回家的这条路上,谁家的石榴花正开得火红,然后再注意的时候,那树上都挂满了沉甸甸的果了。
孩子一岁时断了奶,芳菲去缫丝厂做了女工。明蓁同温瑞卿商量后,愿意减少工钱,但是希望能把孩子带在身边,并再三保证,不会因为带着孩子而敷衍店里的生意。温瑞卿本就是个好说话的,也就同意了。
那些来文通书店的人都注意到,那书店的女伙计身后用布带子背着个小娃娃。娃娃长得特别讨人喜欢,明蓁在兜售东西的时候,那娃娃不哭不闹,还会像帮腔一样,奶声奶气咿咿呀呀,然后咯咯笑几声,叫人心情也莫名地好,便也痛痛快快买了东西。
小四渐大,明蓁背着有些吃力了。待到他能走路了,明蓁便不再背着,用库存的书围成个圈,自己忙得顾不上他的时候,就把他塞到书圈里。小四又乖巧又漂亮,连不苟言笑的贺婆婆也都喜欢,常常带到后宅给他好吃的,或者帮着明蓁带上一会儿。
等到小四再大了些的时候,他就乖乖坐在小凳子上,在废纸上圈圈画画。不忙的时候,明蓁拿着千字文教小四认字,或者跟他说一说曾少铭。
有时候,明蓁下意识回头去查看小人儿是不是安全,就看到读书的小四,那一对小眉毛在读书时会不自觉地微颦,一副认真的样子怎么看怎么可爱,活脱脱一个小曾少铭,同曾少铭一样也是个左撇子。明蓁看了眼墙上撕掉了一半的日历本,才恍然,小四竟然已经六岁多了呢。
一入夏,洛州的雨水总比往常多些。这日天阴沉沉的,云团都密不透风地聚在一起往下沉,逼得人也喘不过气,眼瞅着要落雨。明蓁忙着把支在外头的报纸摊子收进来,店里梁上垂下来的那盏点灯,忽闪忽闪的——怕是此时用电的人多了,点灯公司又送不上电,或许过一会儿又要断电了。
明蓁低头整理着报纸,“小四,电灯闪了,别看书了,毁眼睛,你到外头玩一会儿去罢!”
隔壁是个炒货铺,店主也有个和小四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儿,叫铃铛,两个小人很能玩在一起。小四应了一声,合上书,把小小的“书桌”收拾整齐,这才走到书店外头。
明蓁忙完了手头上的事,见小四还没回来,她提声叫了一句:“小四,下雨了没有?下雨了就进来,别淋着了。”
可叫了几声不见人回答,明蓁心里一咯噔,忙跑出去。看到小四后才放下心,小四一个人正出神地望着对街,明蓁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对街那边有几个背着书包的孩子,围在一个卖麦芽糖的老汉的锅子前,有说有笑地吃着糖。
明蓁蹲下,摸摸小四的脸,笑着问:“铃铛没有同你一起玩吗?是不是想吃麦芽糖了?”
小四抿了抿唇,摇摇头,“铃铛要带小弟弟,她娘不让她出来玩。”他的目光又情不自禁地望了一眼那些小孩,充满了羡慕。
那目光,明蓁曾经也有过。她忽然明白过来了,拉住小四的手,懊恼道:“是姨姨忙昏头了,咱们小四也要到上学的年纪了,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咱们也去洋人的学堂上学好不好?”
“可是……”
家里并不富裕,上学很贵吧?小四舍不得母亲和姨姨辛苦。上回他得了盲肠炎,开了刀,家里的钱都花光了,还找温先生借了不少。姨姨有胸痹的老毛病,一直也舍不得去看病——都是他夜里睡不着,听到她们小声说话时听见的。
明蓁捏捏他的小脸蛋,“没有‘可是’,姨姨有办法的,相信姨姨。等你长大了,姨姨还会送你出洋读书,就像你爸爸一样。好不好?”
小四点点头,搂住明蓁的脖子,小下巴搭在她肩上,“姨姨,我一定会好好读书的。等我长大了,我会努力挣钱,让你和娘好好享福。”他有温柔慈爱的母亲,有很厉害的姨姨,虽然父亲死了,可小四从来不觉得自己缺少什么。
若说还有什么男人的话值得相信,那便是小四了。明蓁一直知道自己是没什么心肝的人,可小人儿的话还是叫她眼热。她也抱住小四,然后冷不防猛地站起来,小四吓了一跳,“啊!”地叫出声。人还吊在明蓁脖子上,像只挂在树上的小猴子。
明蓁荡了荡,“哎呀,你又重了,我都抱不动了。”可话虽如此,却还是一边喊着“飞喽!”一边兜着小四进了店。
芳菲下了工,做好了饭来接明蓁和小四,顺便也给明蓁帮帮忙。等店铺关了门,三人手拉着手往家里去,路上说起小四上学的事情,都觉得应该给他好好计划计划了。
晚上出来纳凉的人也多,满街的各色小商小贩。路上遇到了卖莲蓬的,芳菲停下来买了两只莲蓬,边走边剥莲子,剥好了就拿给明蓁。
明蓁怕吃这玩意儿,芳菲硬塞进她嘴里,“平肝火的,你入伏就爱流鼻血,多吃些有益。”小四也在旁边劝着,“姨姨要听娘的话。”
明蓁被迫吃了几粒莲子,怕她还要逼,偏着身子拉着小四跑开了几步,笑着道:“不吃了不吃了,你回去给我煮莲子汤喝,多放两勺糖我再吃。”
芳菲笑着摇摇头,简直拿她没办法。
明蓁此时站到了一间布店前,那布店正在减价售卖库存的一批发霉的布料。她冲芳菲招招手,“你看这块布能做书包吗?看着挺结实的。”
芳菲走过去,细细查看,明蓁则是同伙计杀价,直杀得伙计长吁短叹。谈妥了价格,那伙计不情不愿地帮她们包好,嘴里咕哝,“您也太能讲价了,回头掌柜的非劈了我不可。”
芳菲还想再给明蓁选块夏衫的料子,明蓁一指小四,“到里头给他选一块吧,瞧瞧,裤子又短了。”
芳菲一看,还真是,这裤子好像才做没多久,怎么就忽然又短了呢?她正要进店,忽见明蓁驻足回身在看什么,长眉微拧。她奇道:“怎么了?”
明蓁回过神,微微笑了笑,“没事,快进去吧。”
她不想让芳菲担心,这阵子,总是觉得身后有一道目光紧跟着自己,可是每回看过去,周围又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或许真的只是自己的错觉吧。
一块大洋这时候能买四十多斤米,洛州公办的学校,初小每年的学费是三块大洋,高小是五块大洋——倒也不是上不起。只是明蓁同芳菲商量,觉得既然是上了,自然就要上最好的学校。
洛州最好的学校也就是摩氏小学了,是前朝时一位传教士办的,后来不少有钱人家捐款捐地,几十年下来慢慢就成了新贵学校了。曾家的孩子,上的便是这一间。明蓁小时候想上的,也就是这一间。
只是这学校不仅学费高昂,入学还有考试,比寻常的公立小学难多了。但也并没有完全断了寒门孩子的路。学校有奖学金,如果小四争气些,考了年级第一,那么下一年的学费就可以免除。但这第一年的学费,是无论如何少不了的。
为了给小四筹学费,明蓁找到乐知轩笺扇庄的二掌柜。两家铺子一直有生意上的往来,那扇面单子便是这二掌柜替她谋到的。那二掌柜见她画工不错,曾经私下问过她,可愿画春情扇。这种扇面润格高,都是卖到其他国家去的,不消什么名家不名家,要的是个东方意趣。
明蓁最腻歪那些东西,当时就拒绝了。这时候想起这件事,便去见了二掌柜,接了些单子。晚上等小四睡下后,明蓁才开始作画。
芳菲忙完杂事,悄步进来,“给你打好水了,你去洗洗吧。”
这屋子小,小四也渐长大,两人在屋子一角挂了个布帘子,弄了个木盆,等小四睡后才轮流着过去简单洗洗。
明蓁埋头画着画,嘴里应着,“嗯,好,马上就来。”
芳菲叫了好几声都不见她挪地方,好奇地凑过来,探头一看,脸先红了,“你在画什么呀?”
明蓁头没抬,却是笑,“孩子都生出来了,你别说你不懂。”然后嫌弃地摇摇头,“这跟妖精打架似的,也不知道怎么这么多人喜欢看这些鬼东西。”
“好好的,怎么画起这个来了?”芳菲低声问,又紧张地往小四床上瞥,怕把他吵醒。虽是个孩子,让他看到,也怪难为情的。
“嗯,这个赚得多。反正他们给了样子,照着葫芦瓢,没什么难的。要是画观音大士她能给我变出一堆金子来,我天天画都成。”
芳菲轻轻笑起来,坐到她旁边。房间里闷热,芳菲轻轻给她摇着扇子。
芳菲没有说话,目光望向窗棂,那外头正是虫鸣喁喁,星斗满天。风停了,天地都静卧在这夜幕里。漏长宵寂,这样的夜里,人的心就特别容易柔软松动。
那个人,那些事,都在芳菲的心底,这么多年历久弥新,是长进肉里的。
“我说不好。就是,心甘情愿,非要走到那一步,才能觉得我真真正正同这个人好过。”
“心自有所待,甘为物华误。”这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左右一个女人的“心甘情愿”。
明蓁想象不出来那种滋味,但想到了曾少铭,忽然噗嗤笑出了声。
芳菲嗔了她一眼,脸红得要滴出血了。那天确实很狼狈的,两个人都不知所可。好在她总归在风月场里那么多年,虽然特别抗拒那些,可毕竟知道是怎么回事……
明蓁佯蹙了眉头,啧啧了几声,翻了个白眼,“瞧我掏心掏肺跟你好了那么多年,你才认识他几天,就被他勾  去了魂。”
但见芳菲的神情,娇羞的样子又十分入画,“我正觉得这画上的人脸儿不顺眼,你说我把这个小姐画成你的脸,把那公子画成曾少铭的脸怎么样?这样,我多画一幅,送给你,不要钱。”说着就笑着去勾画中人,三两笔,那眉眼皆是芳菲的影子,十分传神。
芳菲娇恼着去夺她的笔,“你这个促狭鬼,看我不挠你,还不快改了!”
明蓁这几幅扇面画得格外好,那二掌柜见了画,直说妙。不过几日,就都卖了出去,又向明蓁定了下一批,连润例都提了两成。到了开学前,小四的学费终于攒齐了。
虽然学费是不用愁了,但入学考试是免不掉的。明蓁托人打听了考试内容,早早就让小四准备了起来。但明蓁的水平,也不过就是将将能开蒙识字,再往深处,她应付不来。温瑞卿听说后,便是主动帮忙辅导小四的国文算数。到了考试那一日,明蓁请了半日的假带小四去了摩氏小学。来考试的人真是不少,还没到巷口,里头已经堵得水泄不通了。可见望子成龙这件事情上,是不分朝代贵贱的。
孩子进了考场,送考的都等在教学楼前,家长们三五一群地站着。明蓁打量了下四周,比她上学那会儿又多出两栋楼来。
夏日炎炎,太阳高照,晒得人脸皮都发烫,明蓁寻了个树荫站着。她身后是个操场,有一些年轻人正在打篮球。打眼一扫,还有几个洋人,那边时不时传来拍手叫好声。
明蓁一头抿得油光的短发,一身青布长衫,拿着扇子站在树下。她身段高挑,因增加了些年纪,两腮脱了肉,眉弓耸起,颧骨的线条凌厉了起来。加上那一管鼻子,挺且高,显得格外的英气。虽能看出她是个女人,但也有一份雌雄莫辨的美。
不远处,一位穿着旧式袄裙的富家千金,似是好奇,频频看过来。明蓁早习惯旁人异样的目光,不过见那小姐十五六岁,娇娇怯怯的样子也很有几分动人处。
明蓁手中摇动的扇子停了停,迎着她偷窥的目光放肆地直视回去,忽然冲她笑着挤了下眼。那股子风流劲儿,又危险又诱惑。那小姐被明蓁这样一撩拨,登时红了脸,垂下头,再不敢看过来了。
积习难改啊!明蓁心情莫名好起来。回想过去种种,那时候厮混在风月场,也是这样逗弄其他的小姑娘。还有一家姓什么的小姐,迷她迷得要死要活,非要同她做生生世世的金兰姐妹……恍若前生。她现在真是浪子回头了。想来自己不是个男人也是好的,不然不知道要破碎多少芳心。
明蓁正想着,忽然后脑勺被什么重重一击,砸得她一个踉跄,然后见一个篮球从面前弹跳着滚远了。
明蓁揉着头,正想看哪个不长眼乱丢球,不想嵌着一双绿眼珠子的雪白面孔出现在了面前。是个二十七八岁光景的洋人。那人满头大汗,对着她乌拉乌拉说了好一阵。
明蓁虽听不懂,但见他态度却很好,应该是在道歉,所以也没打算同他计较。
那洋人捡了球回来,并没有离开,而是又到了她面前,边说边比划。明蓁以为他还在道歉,摆摆手,“没关系。没关系,懂吗?”
但那人却是又走近了两步,神色急切起来。明蓁听那鸟语听得烦躁,扇子快速扇了几下,边往后退边冷声问:“你到底要干嘛?都说了没事了。”
那洋人似是看出她的不悦,停下了脚步,急得抓了抓头发,然后冲操场那边叫了一声。不一会儿,走来了一个身穿淡粉色洋裙的年轻小姐。
尽管时隔多年,明蓁还是一眼认出了曾四小姐。曾楉芝似乎没立刻认出明蓁,走到那洋人身边,听他说完,方才转向明蓁。
“这位——”她顿了顿,“这位小姐,这位是约翰逊先生,他在洛州大学做教授的。他的学生正在排演话剧《威尼斯商人》,但是鲍西娅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他想找的女演员,既要有贵族小姐的端庄大气,女扮男装的时候也要英气果敢,有胆有识。
你知道,现在大学里的女学生本就没几个,更别说这种气质的女学生。直到他看到了你,他觉得你就是他要找的东方鲍西娅。”
明蓁拧着眉头耐着性子听了一会儿,听不懂什么杀死屁牙,龅稀牙的,便是摇着扇子不耐烦道:“我不懂那些,你们找别人吧。”她偏开脸,并不想让曾楉芝认出她来。
曾楉芝试图说服她,可越看越觉得这人眼熟,最后忽然问:“小姐,我觉得你很眼熟,你是不是姓明?”
“你认错人了。”明蓁说着错身而去,准备换个地方待。这时,一群孩子从教学楼里出来了,原来考试已经结束了。
明蓁在人群里一眼就看到了小四,迎了过去。小四远远见到明蓁,小跑着过来扑到她怀里,“姨姨,题目我都做出来了!”明蓁不想小四被曾楉芝看到,心情复杂地忙拉着小四往学校外头走。
可曾楉芝已经看到小四了,那张似曾相识的脸让她一怔,然后情不自禁地追上去,“小姐,你真的不要再考虑一下吗?有报酬的。小朋友好可爱啊,这是你孩子吗?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明蓁含糊地对付了几句,拉着小四就走了。直到坐上黄包车,她的心还在怦怦跳着。
曾楉芝虽是曾家四小姐,但同曾少铭不是一房的,又出过洋几年。曾少铭也一向很少在曾家住,大约两人不会太熟。又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希望她不会把小四同曾少铭联系到一起……
明蓁想着想着,忽然又感到了那股注视的目光。她挑起车帘子四下打量,可周围一切如常。明蓁还是不放心,让拉车的绕了半个城才回了家。
小四很兴奋,到了家中就滔滔不绝地向芳菲说着学校里的老师还有校舍,看得出来,他很喜欢那个学校。芳菲一边给他缝新衣服,一边含笑听着。只有明蓁有些心不在焉:见到曾家人的事,该不该告诉芳菲呢?
“明蓁,明蓁?”芳菲喊了两声,明蓁才回过神。
“你怎么了?”芳菲担忧地问,“胸口又疼了?”
“没什么。就是有点累,没有疼。”
“那你赶紧去躺着,别熬着了。”芳菲立刻放下了衣服,起来给她张罗洗漱。
明蓁这夜里睡得不踏实,凌晨被一声闷雷惊醒,大雨接着就哗啦啦地下起来了。这房顶有一处漏了,跟房东说了几回,他都推脱着不来修补。明蓁悄悄起床,拿了盆放到了漏雨的地方,看着那破房顶出神。或许,她应该想个办法快速赚一笔大钱,然后带着芳菲和小四离开洛州?
到了芳菲去上工的时候,雨总算是停了。路上泥泞,不大好走。明蓁背着小四去书店,小四说:“姨姨,我能自己走。”
“没事,还没重到姨姨背不动。地上全是水,回头鞋子弄脏了,你妈又得刷。”
“姨姨,等我长大了,也背你。”
明蓁笑起了,“好哇。那小四要快快长大,姨姨就享福了。”
小四静了好一会儿,忽然问:“姨姨,你会不会嫁人?”
“不嫁。”
“姨姨,我那天听到贺妈妈和温先生说话。温先生喜欢姨姨,贺妈妈让温先生娶你呢。”
明蓁笑起来,“你个小屁孩子,懂什么喜欢不喜欢?”
小四把脸埋到明蓁的颈子里,“我懂的,我就喜欢姨姨和妈妈。”
明蓁微微一笑,没再说什么,心思却动了起来。这些年她也看出来了,温瑞卿虽然瞧着清苦,可看他用的药,还有这间半死不活的铺子,没有点家底兜着,那是不可能的。这个人除了身体差点,倒也是个难得的好人。
既然靠自己的力量太慢,也只能借一借外力了。只是芳菲心里只有曾少铭一个,是打定了主意要给那个死鬼守节一辈子,不会再嫁。那么就要自己亲自出马了。贞洁不贞洁,那种鬼东西,明蓁一点也不在乎。
那么这样想来,温瑞卿也算是个不错的人选。书店哪里都能开,若以嫁他为筹码离开洛州,也不是不可以,而且小四也很喜欢温瑞卿……
到了书店,明蓁打开门,将报纸摊子摆出去。因为才下过雨,明蓁拿油布遮着报纸,用几块石头压着四角,怕檐上滴水,也怕被溅上泥浆。小四则是帮着明蓁打打下手,然后坐到小桌子边看书写字。
太阳一出来,烤得地上热气腾腾,人也一身一身地出汗。到了傍晚时分,店里来了位上了年纪的老伯,买了两本书后,随口一问可有吴大施的画。
明蓁一笑,“您还真问对了,今天真能叫您捡个漏。”说着从后头拿了卷画出来。只那老伯眼神不济,屋子里看不清楚,两人便站到了门外。
“老先生,您看这线条,尤其是这用色。吴大施的画最是好认,用色大胆,浓淡相宜,色彩滋润。瞧这朱色、紫色的秋林,再看峰头的赭色——虽然没有钤印款识,但这幅是吴大施的真迹没得跑了。您也晓得的,时人画家里,他最被看好。他成名前,可是到处给人画画的,您买了画回去,都能传家了。”
那老伯拿了放大镜从上往下仔细看着,忽然一辆深绿色的汽车从两人身边呼啸过去,溅起的泥水洒了两人一身不算,还有些落到了画上。
老先生被那巨大的声音吓得一哆嗦,“哎呦,这都是什么妖魔鬼怪?”
“洋人的汽车呗,现在有钱人都不坐马车轿子,改开洋汽车了。”
老先生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唉,这是什么世道呦。”再看着画上的泥点子,抱歉道:“这画我可不能要了。”
明蓁也不好强卖,送走了老先生,抬头但见那汽车停在了前面两间过去的一间茶庄。好好一幅画被毁了,不能就这样算了。
明蓁带着画走过去。那汽车深绿色车身,黑色车顶,后座车窗挂着白纱,看不清里面,只能看到一个人的人影。明蓁对谁坐在里头没有兴趣,径直走到汽车夫那里,对着车门敲了敲。
开车的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大姐,您什么事?”
大姐?明蓁简直被气笑了。她皮笑肉不笑地抖了抖手里的画,“小弟,你怎么开车的?知道不知道,你刚才溅起的泥毁了我的画?”
那少年正要辩解,忽然车内人出了声,“阿荣,把画买了。”
阿荣撇撇嘴,“哦”了一声,不情不愿地掏了十个大洋,“努,总够了吧?”
明蓁收了钱,点算好,连画一起又还回去两块,道了声“多谢您惠顾嘞!”
递画的时候,余光瞥见车里的人,一身白色西装,礼帽压得很低。惊鸿一瞥间,只看到一抹冷峭的下颌线。她拿了钱返回书店,回头见那汽车也开走了。
阿荣从后视镜里看到那凛然寒肃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个凉薄的冷笑,然后低低自语了一句他听不懂的话:“明五爷,别来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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