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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天香手里提着香烛黄纸,我上了马车,我爹想让苏幕跟着我去,我摇头,“庙里都是女人去的地方,他去做甚么,我们酉时就回来了,不必跟着。”

        清凉寺就在清凉山上,马车停在寺庙门口,我与车夫说:“我要在庙里用饭,你酉时来接我。”车夫是个老实人,只道:“小的就在外头等小姐,哪里也不去。”

        我进去虔诚的替我娘上了一炷香,又点了一盏长明灯,知客僧过来,我给了他一百两银子的香火钱,托他替我照看这盏灯。知客僧收了银子,道:“我们这里新来了庙祝,解签很准,小姐不妨去求上一支,也好测个祸福姻缘。”

        我本不信这些预测将来之事,明日都没到,明日的事情又怎么说的准呢。天香已经拿来签筒,我只得接过,闭眼摇一摇,签在签筒晃荡几下,真的掉出来一支。我拾起来,上头什么都没写,只得一个号码。

        庙祝年纪已经大了,说话时双眼半睁不睁,我拿了签过去,他寻出一张笺文来,我还没说求甚么,他已经道:“小姐前十八年的好日子快要到头了,日后都是坎坷之途。”

        天香拧眉,“胡说甚么,我家小姐”

        我接过那纸笺文来看,上面分明写着:“相思树底说相思,思郎恨郎郎不知。树头结得相思子,可是郎行思妾时?”

        这是一首姻缘词,我看那眼角都泛白的老庙祝,“老先生只怕是看错了,这是说姻缘的,可我不问姻缘,我”

        老人双眼浑浑浊浊,我简直怀疑他到底有没有看我一眼,他说:“都一样,都一样,命也一样,运也一样,姻缘,也是一样的。”

        这样不吉祥的预言,天香要找他理论,我摇头,罢了,老人家老眼昏花,兴许只是看岔了,当不得真。

        我将签纸放在了老庙祝的案台上,又拿出一片金叶子给他,人在江湖上活到这把年纪,总是不容易的。

        许是见了金叶子,那庙祝终于掀开苍老又半耷拉着的眼皮睃了我一眼,似方才不测之言的后文一般,“姑娘心地好,莫忘初心,以后会有福报的。”

        这就是江湖术士的常见之语,什么心地好啊,命相贵啊,会有后福啊哎,我堂堂崔相国家的小姐,何须后福,我崔蓬蓬的人生里,就无一‘苦’字。

        老庙祝收了金叶子,天香搀我起身,那纸笺文被风一吹,就落到了我的裙边,我抬脚出了门,它便遗落在我的身后,与我错过了。

        李绛在后山等我,那里的确有一片桃林,这盛夏的季节,哪里还有什么桃花,桃子倒是有不少。我与天香寻过去,李绛带着她家的家丁正在支火烤鱼,李绛出门从来不带丫鬟,我说人家家里的小姐出门都是一排好几个丫鬟,她怎么一个皇家小郡主身边连个丫鬟都没有?

        李绛摇头,“我们家没什么丫头,烧饭的都是宫里的厨子,哪里用得着丫头。”

        我说,“那璃郡主的起居呢,谁来伺候?”

        她笑,“有宫里的内侍,吃穿用度一应都是有规制的,用不着咱们自己操心。”

        宁王爷当年掌着检校卫,检校卫又分情报与暗杀两组,后来宁王爷将检校卫还给了现在的皇帝,据说当时还年轻的乾元帝让同样年轻的陆青羽担任了检校卫指挥使一职,陆青羽不负重托,替项帝邝元醇寻回失踪多年的皇后那氏,才使得殷项交好,和平十余年。

        宁王爷去世后,宁王府由宁王独女李璃接掌,即便是宁王已经交还检校卫指挥权,但宁王府的情报之快还是风头无两。据说天下就没有宁王府不知道的事,即使是某些不值得惹人瞩目的琐事。

        郡主李璃是当今圣上,也就是乾元帝的嫡亲堂姐,圣上想给璃郡主指一门婚事,但璃郡主没嫁成,反而没多久之后,就传言璃郡主疯了。

        这样的传言太骇人,若不是认识李绛,我大概也是没缘分进宁王府一观的。

        旧年冬天的时候,璃郡主进宫了一次,李绛约我去宁王府里头玩,我其实见李绛这么多回,从未踏入过宁王府一步。即使圣上没有说过要隔绝宁王府与外头接触,但宁王府门前终究是鞍马冷落,也没有什么贵人出没了。

        宁王府很大,比相国府大得多,但里头人烟稀少,也没甚么仆妇,这点倒是与我崔府别无二致。

        我同李绛说:“你们王府果真是皇家风范,不是寻常人家的院子可比的。”

        李绛拿出了宫廷御用的酒水来招呼我,“蓬姐姐,看着,这是状元红、玫瑰露、莲花白、佛手香,三碗不过岗。”

        我说:“三碗不过岗?宫里还有这样的酒水?”

        当日隆冬,我在宁王府饮醉了酒,苏幕领我回去的时候,我俩还差点在家门口摔了一跤,那扫地的老头又偷懒了,连地上的冰块都没除干净。

        今日李绛身后带着两个侍卫,但两个都油头粉面,不似舞刀弄枪的护卫,倒像是外头的小倌儿。这只能是宫里的内侍,我用眼神询问李绛,她摊手,又冲我眨眨眼。

        我们都明白,她虽然是个小郡主,但很多事都不是由她做主的,她有品级,有俸禄,亦是食君之禄,需一样担君之忧。

        两个内侍想来是做不惯粗活儿,生个火,半天点不燃,让他们去捉鱼,反倒弄得衣衫湿了一半,我看天香,“你去生火”,又同李绛道:“我们自己去捉鱼。”

        见李绛刷了袖子要下水,我亦准备大展身手,其中一个内侍阻拦道:“郡主,您千金之躯,这粗鄙小事,还是不要亲自动手,那头有鱼,奴才替您买几尾鱼来烤了吃?”

        我抬头看了那内侍一眼,生的倒是人模人样,说起话来还真遭人烦,他伸出一双白嫩的手,“郡主,实在不行,奴才替您抓,您说要哪条,奴才便替您抓哪一条。”

        我皱皱眉,哼道:“你们刚刚没下去抓吗,那怎会弄到衣裳都湿了,难不成是见这溪水干净,特意在这里洗了一回衣裳?”

        “吃吃”,李绛笑出声来,“无妨,你们在旁边站着,看本郡主给你们露一手。”

        溪水潺潺,那头石头缝里就有两尾鱼,我与李绛一人站在一边石头上,一同扑过去,然后用篓子同时去舀,一人一条。

        “啊!”李绛没站稳,掉进了水里。

        我忙伸手去拉她,溪水淌过,我手一滑,她便与我分开来,落进了看似清浅溪水中的小漩涡里。

        李绛被水冲走了。

        空气中还弥漫着满溢的桃香,我站在溪边的石头上呆了,那两个内侍惊声尖叫:“郡主落水啦,郡主落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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