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第394章 阿城写的对联
阿城是池伯的二儿子,落小蝶昨日在他们家坐了好一会儿也没有见到大表哥,所以就问起了池伯。
池伯有一头地中海发式,两鬓斑白,肤色麦黄,五十岁的年纪,身体微胖。脸型跟母亲有点像,是包子脸。
提起大儿子,池伯和池母心里十分难过。
十六年前,他们生了第一个儿子池云,长得白白胖胖,很是讨人喜欢。有一天,他们夫妻二人去地里干活,因为孩子睡着了,想着在地里干活带着孩子不太方便,就把门掩上,出去干活。
可就因为这个小小的疏忽,他们的孩子被人偷了。
池伯和池伯母找了好几年,直到后来生了阿城。有了阿城,池伯并没有放弃寻找大儿子,只是近年来夫妻俩的腿脚不太灵活,寻找池云的事就落在了阿城身上。
第二天天气比较凉爽,落小蝶在詹伯家坐了会儿便来到阿城家。
昨日盛天浩被狗咬伤,伤口有些发炎,一早就开车回去。药酒没有用完,落小蝶趁着看阿城的机会,顺便带了过去。
“池伯,阿城呢?”落小蝶来到池家门口,她不敢靠近黑狗,所以沿着边缘走了几步。
那黑狗子趴在地上,脑袋埋在爪子上,很惬意的享受着阳光,偶尔舔着身上的毛。
“他一早就去山沟里摸鱼去了,说是要招待你。昨天没留下你吃晚饭,今天可一定要留下来吃晚饭哦。”
“好,我今天中午就在你家吃。”
池伯家比较冷清,大过年的,除了门上贴的红色对联外,家里也没什么好装饰的。
昨日天黑,落小蝶并没有看清楚门上的对联,现在光线充足,歪歪斜斜的大字呈现在落小蝶眼前。
一看就是小孩子的手笔。
把九当哥哥生世,文鸡起五五青春。
看着这对对联,落小蝶一脸诧异。应该是把酒当歌歌盛世,闻鸡起舞舞青春吧?
这小二表哥十四岁了,小学六年级都念完了,怎么错别字那么多?
池伯见落小蝶看着对联,不好意思的笑道:“这孩子挺喜欢写字的,以前教书先生还在的时候跟着学过几个字,后来教书先生走了,也就没地方上学了。”
“教书先生为什么要走呢?”落小蝶不太明白。
“我们五低坡之所以叫五低,就是因为生活条件,吃穿住行什么都低啊,那教书先生是大城市里分配过来的,受不了这里的清贫,所以就走了。”
落小蝶放眼望去,整个村子一大片的土墙瓦房,仅有两个好一点的人家是住平房。在这个村落里,连基本设施都不齐全…
再想想她每天生活在漫花庄,吃的用的随随便便就是几千块,而这些钱却能让他们生活好几年。
还有昨晚的饭菜,那可是詹伯伯积攒了好久的钱,就连家里的老母鸡也…
落小蝶沉思了片刻,这两个月盛天浩给了她不少的钱,她正琢磨要怎么消费呢,既然这是她母亲的故土,也养育过她,出点力改变这里的状态更是责无旁贷。
思及此,落小蝶问道:“池伯,村长家在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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