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强者之心
罗德里斯是谁?!
如果说这是一个圣级强者隐匿的年代,那么罗德里斯就是这个世界人们所知道所认同的最强者,没有之一!
说起罗德里斯的传说,很多人都能说出很多很多关于他的故事,并且他的一些经历也让人津津乐道,让他成为了大陆上家喻户晓的人物。更有甚者,很多人把他称之为人类的守护神,如此就可看出他在世人心中的地位了。
罗德里斯生于艾图帝国豪门之家,据说出生时天有异象,而且他本人也在他母亲的腹中孕育了三年才下生,出生之时就被人确定为天赋异禀。
事实上,他也不愧于他的天才之名,两岁习剑,不到四岁便成就大剑士等级,而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八岁剑师,十五岁大剑师,到了二十九岁的时候正式晋升为圣剑士,从此走上了最强之路。到了现在,罗德里斯还不到半百,但据说其实力已至化境,大陆之上罕有敌手!
由此,他的天才之名世所共知,为大陆亿万人所敬仰。而艾图帝国这个本来已经垂垂老矣即将覆灭的老狮也因为他的存在得以苟延残喘,各个帝国对其忌惮颇深。
当然,其中还有一些隐藏信息并不是世人能够知道的,但至少表面看来,艾图帝国没有被诺森帝国吞没的理由正是罗德里斯的存在。
而今天突然听说格兰竟然和罗德里斯有交集,这就不得不让白起为之惊讶了。
不过他很快也就释然,毕竟都是圣级强者的世界,两人之间有交集也属正常,但听格兰的语气,似乎两人之间还有其他的故事
所以白起屏气凝神,认真听着格兰细说。
只见格兰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种莫名的表情,然后缓缓道:“被誉为奥兰斯大陆有史以来天赋最强大的剑士,罗德里斯的名气甚至压过了你们白起家族第五代白起,那个被誉为当时奥兰斯大陆最年轻的圣级强者。我对于你们白起家族的第五代白起了解不多,甚至他本身就是一个很神秘的人,在大陆上虽有盛名,但却神出鬼没,一般人少有接触。不过就我接触到的罗德里斯来看,他应该比你们白起家族的第五代白起的天赋还要卓绝!”
格兰深吸一口气,然后说道:“以前我也自视甚高,认为自己的天赋已经走在了大陆历史的前列,但遇到了罗德里斯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有的时候上天对于某人的偏爱是那样让人无力!我不如罗德里斯太多!”
“虽然我早于罗德里斯晋级圣级强者很多年,但直到跟他交手,我才知道,原来我对于圣级的理解差他太多!当时,一共只有十招,我完败给了他,毫无还手之力!而且他的最后一招,差一点就置我于死地!那一刻,我心如死灰,才发现原来的我是那样的可笑,如同坐井观天的蛤蟆。那一刻,我的自信心被打击的分毫不剩!”
白起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虽然他知道高手之间的斗争,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但本是更早晋级,等级实力更高的格兰,在罗德里斯面前竟然这么容易就被打败了,实在是让他难以置信。哪怕他不理解也不了解圣级实力到底是怎样,但格兰给他说的这些还是让他一时间接受不了。
其实,不是格兰不强,而是罗德里斯太强!
少有盛名的格兰同样也是一个修剑的天才,以不到五十岁的年龄晋升为圣级强者,在大陆上也是罕有的。更何况,他在圣级之后也有挑战其他圣级强者,每战必胜。但到了罗德里斯这里,竟然会是这种结果
罗德里斯的强大,从这里就可见一斑。
“心灰意冷且被打伤的我一个人在大陆上游荡,圣级实力十不存一,甚至还会被人欺凌,所谓的虎落平阳被犬欺,不外如是!曾经的天才格瑞辛兰,竟然会落到这么一种田地?!已经无脸见旧识的我,只想浑浑噩噩地一个人度过人生仅有的时间,忘记一切,如此才不会让自己感到多么屈辱。然后一次意外,一次我被路边乞丐欺负的时候,小姐出现了,然后救了我,给我吃的,也给我住的地方”
“这就是所谓的美女就英雄吗?很狗血的故事”白起心中喃喃道,这一刻倒是明白了格兰为什么会出现在艾维丝身边的原因了。
“当时的我也厌倦了那种生活,再一想只要不遇到以前的旧识,就这么隐姓埋名一辈子也好,所以我便留了下来,从此格瑞辛兰便不在了,只剩下现在的格兰。不过当时你母亲和莱多夫那家伙已经认识,你母亲也决定远嫁诺森帝国辉煌之都。”
格兰苦笑道:“辉煌之都有着我太多的记忆,更有不少熟识之人在那里定居,所以当时的我百般阻挠,想要破坏你母亲和莱多夫的婚姻,这样就可以不要用去辉煌之都了。但显然,你出生了,所以我失败了你母亲啊,她是一个聪明到了极点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倔强到了极点的人。对于这样一根筋的女人,我还真没有什么办法!所以最后为了报恩,也是不放心你母亲,所以我还是跟着去了辉煌之都。但谁能想到,我这样一个圣级强者,到最后竟然还是不能阻止你母亲的死亡”
格兰脸上露出一丝哀伤的神色,缓缓道:“对于你的母亲,我就像是在看自己的女儿,所以我容不得她受一丁点委屈,但又因为我知道你母亲的性格,所以很多时候我哪怕对莱多夫和他的那些老婆们恨得牙根直痒痒,但也没有办法动手。再加上公爵府里还有白岩那个老家伙在,我也不敢有什么异动。虽然那个老家伙已经离死不远了,但说实话,我不是他的对手!”
到了这里,格兰说话已经没有多少逻辑可言,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继续絮叨道:“也许,当时我不这么妇人之仁,也就不会出现现在这个悲剧了吧!还有,如果小姐不这么善良,最后也就不会这样了吧一入侯门深似海,单纯的人最后只能被淘汰,小姐怎么就不能想明白呢?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存在,很可能小姐刚入公爵府的时候就被人害死了。现在想想,其实这是一种必然,有与没有我都是一样”
说到这里,格兰再次往嘴里大口灌酒,也许是要借酒消愁,也许只是单纯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白起小口抿着酒坛中的酒,眼睛微眯,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良久,就当格兰已经把坛中的酒喝完想要离开之时,白起却突然开口道:“那么,格兰叔叔,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格兰的动作微微一顿,眉头微微一拧,整个人突然沉默下来,一种圣级强者独有的气质气势从他身上发出,压得白起喘不过气来。
不过白起并不在意,依然用他那满是郑重的眸光注视着格兰。
格兰也凝视着白起,似乎要把他看清看透。
总之,这是他从那个公爵府血液开始就经常做的事情,虽然他还是不能把自己这个小少爷看清楚看明白。
“你说”
良久,格兰终于开口道。
白起收回目光,悠悠然地喝了一口酒,这才轻声道:“我前段时间在炎黄城城门口说过一段话”
格兰点了点头,显然也听说过白起的这段经历。
“当时,我跟他们说:有的人活着,但他们其实已经死了!而还有的人可能最终会死,但却会以另一种方式活着!那些活着的人,想要在自己死后把名字刻入石头,如此便可以不朽!那个注定死亡的人,甘做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无名也无姓!那些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会比尸首烂得更早,最后只是成为一抔黄土!那个被火焚烧的,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所以,死亡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生前庸庸碌碌,而死后还是籍籍无名!”
“我刚刚听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名叫格瑞辛兰的绝世天才,以平民之资,走上修剑之路,最后站在了大陆的绝颠之上!如此风范,当为我辈之楷模,为世人所敬仰羡慕。但后来,我才发现这个传奇竟然是个悲剧!这个悲剧不是故事本身,而是那个被打败的传奇竟然从此一蹶不振,甘愿成为别人登顶大陆的垫脚石,而不去想从哪里失败就从哪里爬起,然后再向那个绝颠发起冲锋!普通人的人生也是充满了荆棘和挑战,但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热爱他们的生活。而身为圣级强者,面对无法超越的对手,难道就不能像一个普通人一样以他们的激情和热情再次直面这种生活和挑战吗?很多看起来强大的对手并不是不可战胜,最重要的还是你是不是有一颗必胜之心,最主要是看你有没有那个勇气不断挑战不断失败不断成长。失败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你已经没有了一颗强者之心”
“强者之心?”格兰喃喃道。
不过白起却没有再回答他什么,又留下了两坛酒,然后飘然而去。
他想让他,人生最后一场大醉,而后,王者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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