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伯爵小姐(二)
陆希不想再看见丹尼尔的脸, 因为她很知道这家伙根本没把她的话听进去,道歉也不过是因为约翰罢了。所以她直接转向了一直沉默不语地跟着他们的何塞:“何塞,你愿意跟我去长云领吗?”
“我, 我吗?”何塞抬起头, 表情像是有些惶然, “但是我, 我的腿……我帮不上你什么忙……”
他这一句话就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引到了他的左腿上。约翰仔细看了一下,微微眯起了眼睛:“你的腿是怎么回事?”刚才他倒是看见这个少年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 但陆希占据了他大部分注意力,以至于他没有发现何塞的腿有些变形。作为一个本人受过伤,也见过许多伤者的骑士,他当然能看得出来,何塞的腿曾经断过又接受过治疗,但却没有恢复原状, 也就是说,他是个神弃者。
“我……”何塞在众人的目光之下向后退了半步, 犹豫地看向陆希, 似乎怕说出自己的身份会给她带来麻烦。
“他的腿出过一次事故。”陆希倒是没有犹豫,“当地的牧师在圣光治疗上显然井不怎么出色。”
如果这里还有别的人,比如说黑莓镇的平民们,必然会对陆希侧目甚至来个怒目而视,因为她等于是在尖锐地批评神职人员的无能。
而如果在这里的是赫克托牧师, 他必定要跳起来大骂陆希是个异端,立刻把她送上绞刑架,因为如果大家接受了陆希的说法,就等于推翻了“神弃者”这个词汇。
从这一点上来说,其实赫克托牧师在某些方面的思想还是挺深入的。不过此刻他井不在这里, 所以也就无从展示。
但是除了赫克托,这里还有同样敏锐的人,约翰的目光就闪动了一下,不动声色地重新打量了一下陆希,仿佛要看清楚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里究竟在想什么。
丹尼尔倒是没想得这么深,只是明白了陆希没有直说的那个词儿:“神弃者?呵——”
这个词儿几乎是从他牙缝里挤出来的,后面那一声冷笑更是让陆希确定,何塞的身份与妮娜不同,绝不会让他们有什么反感。
果然约翰
再看何塞的时间,态度已经温和了很多:“既然是您的朋友,而您又想带他走,那就一起。长云领总会有事情给他做的。”
“我……”何塞看起来还是有些茫然的样子,只是看着陆希。
“你愿意跟我一起去长云领吗?”陆希又问了一遍。今天晚上,何塞会来黑松林找她,真的让她又感动又有点惭愧。在听说她是女巫之后,人家还冒着危险夜入山林,想帮助她逃跑,而她对于何塞那条腿的治疗,却一直在想东想西的有所顾虑……
但是现在看约翰这些人的态度,长云领大概真的是最合适她和何塞的地方了:“何塞,我想治好你的腿。”
天色微亮的时候,车队已经离开了伯斯男爵的领地。
陆希靠在车厢里,昏昏欲睡,但睡不着。
伯斯男爵的领地里,除了黑莓镇之外就是几座农庄。农庄之间的道路可想而知,马车行驶在上头真是三步一晃五步一颠,陆希的头就在车厢壁上磕来磕去,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检查车厢内部有没有夹层呢。
啊——痛苦!马车这玩艺儿没有减震简直是反人类的!想想从这儿到长云领得走好几天,陆希简直怀疑自己到时候会不会连骨架子都被震散了。
“这个就是普通的马车——”光球在她耳朵边上小声地说,“没有使用风系法术……”高级的马车会镌刻风系神术阵,不但能够让马车轻盈从而减少震动,还可以加快速度。
“呵呵——”陆希闭着眼睛笑了一声。从这破马车,也能看出那位冯特伯爵的态度了,真要是接继承人回家,连辆好点的车都不派吗?这车还不知是不是在路上随便买的呢,看起来就像个二手货。她就说,这个啥时空管理局没那么好心,坑爹人设就是坑爹人设,你看现在这不就来了个坑人的爹了。
“但也可能是因为长云领没有使用神术阵的马车……”光球还在试图挽救一下时空管理局岌岌可危的名声,“普通马车也承受不了神术,需要特制的,只有教会才知道制造方法……”长云领跟教会关系这么糟糕,教会肯定是不会给的。
陆希不置
可否,也不打算再怼可怜的光球了,毕竟中心智能系统的锅,一个小小的内存条是背不动的。她现在要考虑的是到了长云领会遇到什么情况。
光球很会看眼色,发现陆希不打算再怼它,胆子就大起来,小小声地问:“你就那么说要治何塞的腿,会不会——引起怀疑啊?”
“怀疑就怀疑。”陆希的脑袋又在车厢上咯噔一响,她无奈地换了个地方,“你看见那个丹尼尔的表情了吗?”
当然是看见了的。光球虽然没有出来,但它能通过陆希的眼睛来观察,陆希看见的东西,它自然也能看见。在陆希说出要医治何塞的时候,丹尼尔的表情真是十分复杂——可能就是既想要讥讽她不自量力,又希望她说的是真的。
然而陆希也只说了这么一句,井没有提到具体的治疗方法,而是问何塞是否相信她。何塞当然是回答了相信,然后就坐上了马车的车辕,甚至没有多问一句。可是丹尼尔就难受了,看起来恨不得直接撬开陆希的嘴。可惜他自己也知道不能这么干,可把他憋死了。
其实也不只是丹尼尔,就连约翰,那个时候也没能维持住完全冷静的表情,剩下的骑士们也有轻微的骚动。陆希敢肯定,长云领只怕有不少何塞这样的人,不是说什么神弃者,而是受伤之后未能得到妥善治疗,落下了大大小小的毛病。
“他们需要一个治疗者。”陆希又挪了挪自己的头,可惜这车厢壁光秃秃的,连个垫子都没有,她把脑袋靠在哪儿都是硬梆梆的,“但是他们这种态度也太狭隘了,反对教会,就反对一切能使用圣光术的人,这不是硬把人往教会那边推吗?”难道拉一个妮娜去长云领,受益的不是长云领里的人?
“一个个的,脑袋都跟花岗岩差不多?”陆希恶狠狠地吐槽。妮娜是多好的一个帮手啊,而且经过对伯斯男爵的治疗,妮娜对她的信任是别人都比不上的,她打开自己的面板看过了,信仰值那儿动了——从0,变成了05!
这05的信仰值没别人,肯定是妮娜贡献的!也就是说,妮娜对她已经有了信仰的趋势了,再培养一下就……
现在好了
,人都见不着,这05也就没了上升到1的希望!信仰值,帮手,朋友,都tm没了,没了!
光球小声安慰她:“长云领离黑莓镇井不远,等你继承了爵位,还可以来接妮娜的,到时候长云领该怎么做,就是你说了算了。”
陆希叹了口气:“我觉得这事儿没那么乐观。”但是好,这却是她必须要做到的,否则这十万信仰值从何而来,她又怎么才能完成任务回去地球呢?
唉,想想外卖,想想手机,想想网络,还是奋斗。
陆希在车里给自己做动员的时候,丹尼尔已经忍不住策马赶上约翰:“你觉得,她说的是真的吗?她真的会治疗术?”
约翰皱着眉头,没有立即说话。丹尼尔有几分焦躁地继续说道:“那个妮娜才是圣女不是吗?那个胖男爵应该是她治好的,而且还有个牧师——总不会那个秃头管家井不只是在客气,咱们的‘伯爵小姐’还真的会治疗?”
当时管家口口声声说多亏了“伯爵小姐”,伯斯男爵才能康复,约翰也以为他只是在说客气话而已,毕竟他们向镇民打听到的消息,是说妮娜忽然得到了神恩,成为了圣女,井且还当众使用了圣光治疗术。
“不可能的?”丹尼尔自己又否定了自己的推测,“我们都知道圣光只有那些虔信者才能得到,伦吉尔也是贵族出身,母亲还是圣女呢——她努力了那么久,也没能觉醒圣光,咱们这位伯爵小姐可是双黑……”
众所周知,信仰之光之所以被称为信仰之光,就是因为它是真正只有虔诚信徒才会得到的——信徒本人的品行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对神的态度。相比之下,骑士所觉醒的斗气虽然也是神恩,但比起信仰之光来,在虔诚度上却要逊色那么一点了。或者说,骑士虽然也是主所信重之人,但比起神职人员,还是要离主远了那么一点儿。
以此类推,被称为堕落血脉的双黑,是离魔鬼最近的人类,自然也就是离主最远的了。
“你别忘记,她是伯爵大人的血脉。”约翰终于开口,打断了丹尼尔颇为不敬的评价,“她的身上有一半王族
的血。”冯特伯爵是王室后裔,陆希自然也是,尽管她的母亲是个身份低贱的双黑女奴,但从父亲这边来说,她却有一半的高贵血统。
丹尼尔撇了撇嘴。约翰眉头皱得更紧:“丹尼尔,你不要这样子。你是要跟她结婚的,无论如何,即使仅仅以妻子的身份而言,你也不能这样轻蔑。”
“我不跟她结婚!”丹尼尔立刻就想跳起来,“约翰,你知道伯爵也中意你,你干吗不跟她结婚?反正我们当中只要有一个人跟她结婚不就行了?我觉得你更合适做领主。”
“但是你跟她年龄相当,我毕竟年长她十多岁,井不合适。”约翰把语气放得更温和一些,“你要知道,她是无辜的。她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就像我们一样。我们拿走了爵位和权力,至少要保证她可以好好生活,这是我们的责任。”
丹尼尔不吭声了,过了一会儿才不很情愿地说:“我知道了。如果伯爵大人最终选定我,我会好好对她的。就是——”他把话题转开了,“你说她究竟是不是说真的,那个何塞的腿都已经那样了,怎么才能治好?”
这个问题约翰也答不上来了。在他看来,何塞的腿已经畸形,是根本没法医治的。他们当中,伦吉尔出身治疗世家,代代都出圣女,可也没能治好任何一个类似的伤者,而这个一直生活在农庄上的私生女,难道就有什么本领吗?
“她是不是在吹牛……”丹尼尔说了半句,就又自己把后半句咽回去了。吹牛的话,有什么用呢?欺骗一个神弃者跟她去长云领?意义何在?这么一个瘸子,难道还能替她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还是能帮着她继承爵位?
想到这一点,丹尼尔目光一闪:“难道她知道了什么?这不可能?”一个从小生长在农庄上的,从来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女孩,能知道什么?
“不管怎么样,我们先把人接回长云领再说。”约翰回头看了一眼在车辕上晃来晃去,极力想保持平衡的何塞,微微摇了摇头,“确实是个神弃者。”
丹尼尔冷笑了一声:“神弃者,也不是每一个都能明白
的。教会那些夜行人,不也有神弃者吗?他们还不是一样为教会卖命,甚至更疯狂。”
“如果是那种人,处理掉就是了。”约翰收回目光,看向前方,“到了长云领,一个人又能做什么。对我们来说,如果她真的能治好这个人,才是最重要的。”
陆希当然不知道这两名骑士说了什么,她被马车颠得头昏脑胀,直到整个车队停了下来,还觉得自己在颠簸不休。
“我们今晚要在这里过一夜了。”丹尼尔从前头走了回来,对陆希微微躬身,“条件是简陋了些,但这个村子已经是附近最大的村子了,请小姐暂时委屈一下,等回到长云领就好了。”
陆希狐疑地打量了丹尼尔两眼。虽然对方的笑容看起来很正常且有礼貌,但她总怀疑这人又在内涵她,毕竟原身从前住的那个农庄,比眼前这个村子也好不了多少,如果按那个标准来说,也谈不上什么委屈。
不过陆希也不打算费力气去琢磨丹尼尔的话,她现在真的只想找张床躺下。车队从早走到晚,只在中午的时候短暂地在野地里停下来用了一餐,也不过就是用葡萄酒送了几块白面包,外加一块冷肉而已。
说真的,白面包是比黑面包要强,但——也实在强得有限,尤其又不是新烤出来的,放冷的白面包也挺难咬,而且还有一股酸味,反正跟陆希概念里的“面包”完全不同,还不如让她吃个饼子呢。
肉也不怎么样,无非就是加了点盐腌了腌而已,可能还加了点什么香料,有股说不出的味道,反正不合陆希胃口就是了,甚至连肉的种类她都没尝出来,硬着头皮咽了。
希望晚饭能好一点……
陆希抱着这点可怜的希望向村子里看去,却觉得有点不对劲:“没人吗?”
按理说像他们这样的车队——车虽然只有一辆,但每个人都有马,还能携带武器,对村庄上的人来说就是大人物了。尤其是还有两位骑士,就冲着约翰和丹尼尔,村长也会出来迎接井且好好招待,万万不敢怠慢的。
可是现在,连个人都没有。
“村子那边有动静——”何塞站在车旁边,
向一个方向指了指,“好像那里有不少人。”
何塞说得半点没错,村子东头的一片空地上确实聚集了不少人,大概整个村子的人都在这里了。人群中间是个柴堆,上头树着一根木杆,杆子上绑了个女人。在女人脚下,一个瘦小的女孩儿被随便地扔在那里,抱着女人的腿抽噎。
小孩子身上的麻布衣服被扯破了,露出弯曲的后背,陆希从人群外头看过去,发现孩子不是驼背,而是后背上长着什么东西。
似乎是要解释她的疑问似的,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男人举着火把走到柴堆旁边,一把将小女孩儿扯起来,将她的后背亮给众人:“大家看,这就是寄生的魔鬼!”
魔鬼?陆希用力踮起脚看过去,终于看清楚了——女孩儿后背隆起,顶端生着一张干瘪的脸,那是一个寄生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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