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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丰收之季(二)


粉条好不好吃呢?嗦过粉的人都知道。

        当然,  限于材料,陆希非常遗憾,做不出正宗的酸辣粉。

        不过,  对于胡椒粉和柠檬汁调出来的酸辣味道,  光明大陆的人也接受良好。

        伯顿管家年纪大了,又只是个普通人,  所以第一个放下了碗。当然,  这可能跟他很不习惯跟主人在一起吃饭也有关系。

        现在这个吃饭的样子,在伯顿管家看来就很不合规矩,除了伯爵夫人在自己房间里用餐,  其余的人——冯特伯爵也好,陆希也好,  约翰和丹尼尔也好,何塞跟海因里希也好,大家居然统统围坐在室外,从同一口锅里捞粉条吃!

        这,这成何体统!没见连厨娘的表情都控制不住,行将崩溃么?

        说起来,  这都是伯爵小姐的主意!

        老管家心情十分之复杂。都知道伯爵小姐长于农家,  这个礼仪教养上有所缺失是肯定的,所以当初的计划是先让两个贴身女仆帮助小姐适应一下贵族的生活,  然后再请一位礼仪教师来教导——也不需要教导得多好,  只要社交季上不丢人就行了。

        结果呢?完全不是他们预料的样子。伯爵小姐根本不需要适应什么贵族生活,她根本没有半点农家女的自卑和惶恐,  打从一到青石城,就在强势地行事。两个贴身女仆根本管束不住她,连伯爵夫人她都不在意。

        原本指望着礼仪教师来,  谁知道请的居然是个假冒伪……咳,倒也不能说劣,毕竟人家正经是公爵府上的小姐,接受的礼仪教养也是实打实的。但问题是,既然你担着礼仪教师的名头,倒是好好负起责任来啊!结果呢?总共就上了那么几堂礼仪课,然后就反过来,成了伯爵小姐给她上课了!

        公爵小姐又有什么用呢!老管家简直痛心疾首。

        要说自家的伯爵小姐礼仪学得好不好呢?伯顿管家真也很难就闭着眼瞎指责,毕竟在社交季上,伯爵小姐并没有失礼的地方,甚至还跟公主有了点交情,这也不能说学得不好了。

        但要说得好?看看这聚众吃饭的地方!看看这不分主仆,没个上下尊卑的座位!全都是伯爵小姐安排的!这到底成什么样子了!

        “伯顿管家?”陆希笑眯眯放下碗,“粉条味道怎么样?”

        “很不错。”这一点伯顿管家不得不说。这个粉条看起来跟通心粉差不多,吃起来的感觉却全然不同。虽然他略微有点不太适应这种滑滑的口感,但一吸溜就下肚,可比面包要柔软多了。而且在汤里一煮,原本没什么味道的粉条,立刻就滋味丰富起来了呢。

        伯顿管家的年纪在光明大陆已经要算是老年了,他没有觉醒什么能力,到了这个时候自然也像普通的老人一样,牙齿不太给力,舌头也略有些麻木了,日常吃面包的时候,嚼着面包边和烤肉排已经有点吃力,对于只加黄油的菜肴也觉得缺少点滋味。

        但是伯顿管家从来不说什么。怎么,一个管家而已,能吃到这些已经很不错了,难道还要去跟伯爵大人抱怨吗?白面包和烤肉都嫌不好,那还有什么好呢?

        不过话可以不说出来,牙齿的松动却是事实存在的,所以这个粉条对他来说就十分友好,甚至不需要太多的咀嚼就能咽下,而稍重的口味则能刺激有些退化的味蕾,让他胃口大开。

        是的,必须承认,虽然这个食物有点奇怪,但挺好吃呢。

        “不仅仅是好吃哦。”陆希看向几个食量大的骑士,“能吃饱吗?”

        几名坐得远的骑士连忙点头。这粉还挺饱肚的,再加上汤里煮的肉丁和蔬菜,他们吃了四碗之后肚子都圆起来了。

        “味道不错,能饱肚,便宜,还耐储藏。”陆希一根根伸出手指,“粉条做成之后,只要保持干燥,至少能放两年,要吃的时候只要用水一煮,往汤里加佐料即可。”

        伯顿管家的眼睛一点点的就亮了起来。

        毕维斯虽然没有参加粉条的制作,但也在院子里有了一席之地,闻言比伯顿管家还要激动:“这,这是最好的旅行食品啊!”

        通心粉为什么一经出现就风靡光明大陆呢?就是因为它好放好带好烹饪。但它是小麦做的,还需要优质小麦面,不能像黑面包一样往里头掺麦麸甚至木屑,所以价格就居高不下,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起的。

        可是粉条就不一样了。毕维斯迅速心算:五磅红薯出一磅红薯粉,根据他的胃口来计算,一磅红薯粉跟一磅通心粉的饱肚程度也差不太多,这样看来,五磅红薯大约能顶一磅通心粉。

        但是!小麦的亩产才多少呀?就算是黄金领那样的地方,有大主教的祈福,一亩也不过在五六百磅左右,而他们长云领种的红薯,产量是小麦的十倍!十倍!

        哦对了,一磅小麦,可做不出一磅通心粉哦。这样一算,红薯粉的定价甚至可以定到通心粉的一半!

        毕维斯仿佛已经看见了粉条代替通心粉,卖给每一个商人的美好前景,那个市场之大,可以铺到整个光明大陆!

        陆希对毕维斯笑了一下。毕维斯所说的定价,是按照产量来计算的,而且是与通心粉比较。但事实上,光明大陆的粮食本身价格就过于高昂了,而且那些小麦的成本里,还要算上给教会的那部分呢,比如十一税,比如给本教堂和牧师的供奉,零零碎碎算下来,可不是个小数目呢。

        如果论定价,陆希可以把价格定到通心粉的分之一,自己还有得赚。毕竟通心粉的赚头也不小呢。

        这不仅仅是为了冲击市场,也是因为这个定价,才能让更多的人吃饱肚子。

        不过这个话现在倒不必说出来,毕竟长云领也没这么多的红薯能做粉呢,还得扩大种植面积才行。就现在来说,红薯粉和土豆粉只能内部供应,先管长云领的领民——哦,现在还得加上晚风岭啦。

        “马铃薯也能做粉条?”伯顿管家还没为红薯粉高兴完呢,就听见了第二个好消息。

        粮食的储藏是个技术活,一般来说大型粮仓都是用神术保鲜的——嗯,没错,在这里也要用神术,所以你知道为啥粮食会贵了吧?

        而且小麦和豆子会成为主粮,也不仅仅是因为味道,还因为它们更耐储藏,而马铃薯这个东西,稍微不好就要长芽,一长芽就根本不能吃了。

        但是,如果做成粉条,那储藏就简单了啊!

        于是红薯种植扩大计划就此定下,而为了向领民们推广红薯粉,陆希决定就用它来做为丰收节的主食了。

        丰收节按传统是在青石城的广场上进行,领主将会拿出一部分粮食来用大锅烹煮,分发给领民们。原本这个分发的量应该是能让人吃饱的,但如今已经没有几个领主愿意这么慷慨了,就连冯特伯爵也没这么大方——倒不是他舍不得,而是让领民们吃一顿饱的并没多大意义,反而是发给他们一些能储备的粮食过冬更好些。

        所以陆希也打算沿用这个方法:让大家都能当场尝到煮好的粉条的美味,然后每人再发几斤粉条拿回家。

        所以,骑士们,法师们,吃完了粉,还得继续干啊,能发给所有领民的粉条,可不是个小数目呢。

        在这种时候,整个青石城里最安静最冷清的地方,大概就是教堂了,毕竟连住在里面治病的女人们,这个时候都出去帮忙干活了,只剩下两个人:安东尼,还有汉克。

        安东尼瘦了一圈,跪坐在祈祷台下,沉默得像座雕像。

        汉克提着一个食盒走进来,看着安东尼忍不住叹了口气:“安东尼大人,吃饭了。”

        同病相怜啊。他以为他是最倒霉的那个,没想到安东尼牧师会跟他一样倒霉。不过问题来了,他是因为自己做错了事才被主收回神恩,安东尼又是因为什么呢?听说是去参观了一下煤矿?

        安东尼根本不想吃什么。自从那天走出煤矿,他就觉得自己的灵魂好像已经死掉了。太多的东西崩塌了,他甚至想祈祷的时候,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只是那么木然的跪着,像个被设置好了该做什么的魔偶一样,虽然在做,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

        但是,一股陌生的香气在礼拜堂里弥漫了开来,在安东尼的大脑尚未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肚子已经咕噜一声,同时嘴里开始分泌唾液。

        “安东尼大人,还是吃一点吧。”汉克打开食盒,端出一碗热腾腾的粉条,“这个是伯爵小姐新做出来的食物,放得太久就不好吃了呢。”他也吃过了,味道真的很不错。

        安东尼想拒绝,但是他的肚子显然不想,叫的声音更大了,甚至让他觉得这个礼拜堂里都响起了回音。

        汉克挠挠头,想笑又有点笑不出来:“还是吃吧。要是不吃,就更没办法找回神恩了。”

        神恩……安东尼嘴角动了一下,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信仰都没有了,即使重新有了能力,那还能叫做神恩吗?

        他又不瞎,伯爵小姐身边连续觉醒的人他都看得见,当然知道知识在其中起的作用。但是,知识能够代替信仰吗?支持了他十几年的精神支柱一朝失去,不是自我安慰一下说还能二次觉醒就能过得去的。

        “我理解啊……”汉克对安东尼向来是尊敬的,在他心中安东尼这样才是“正统”的觉醒者,跟伯爵小姐身边那些人可不一样。嗯,当然他的朋友海因里希可以除外,毕竟,毕竟也是此地唯一的朋友,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但是,您究竟是为什么……”汉克到底还是没忍住。

        一被问到这个问题,安东尼就觉得崩溃:“假的,都是谎言。”

        “啊?”汉克茫然。

        安东尼苦笑着看了他一眼:“教义里的话都是谎言,没有什么创世纪,光辉大教堂里也没有创世纪时种下的苹果树。”别看那化石推翻的似乎只有创世纪的时间,但雪球一旦开始滚动就会越来越大,正如一个谎言会牵出十个百个,教义在这个世界开始那一点上就是谎言,之后所有在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切,自然也都会土崩瓦解。

        听完他的讲述,汉克的脸色也白了,两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汉克才有些茫然地说:“真的没有主吗?”他可是一直认为,他留在伯爵小姐身边,是为了接受主的考验啊。

        安东尼同样茫然地说:“我不知道……也许,也许是有的,只是不像教义里说的……”但如果不是教义里所说的那样的神,那么神还能称之为神吗?

        咕噜噜——肚子又叫了一声,安东尼望向身边的大碗,默默地端起来,用叉子卷了几根褐色的粉条送进嘴里——唔,味道还真不错,只是,这口感既不是小麦面也不是豆面吧?

        “是红薯。”汉克虽然已经吃饱了,但不知怎么的,看着安东尼吃,他下意识地又咽了一下口水,实在是这个酸酸辣辣的味道太特别了,闻着香味就让人分泌唾液,而伯爵小姐还说这个味道根本不正宗,并且说了一堆有的没的,大意就是这个味儿还不好吃。天呐,这样还嫌不好吃,那还要吃什么呢?

        “红薯……”安东尼的手不由得停顿了一下。他知道红薯,跟那个马铃薯一样都是长在土里的,都是没有被光明神祝福过的东西。之前烤马铃薯只给奴隶和平民们吃,他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总不能让人饿死。但现在,这个红薯做成的食物,是已经可以端来给他吃的了?

        安东尼倒不是狂妄自大,而是一直以来伯爵小姐给他的待遇其实是跟城堡里的骑士差不多的,所以烤马铃薯那种东西就没有端到他面前来过。但是现在——这是因为他失去神恩了吗?

        “伯爵大人和伯爵小姐都吃了。”汉克倒不知道他是这么想的,还以为安东尼只是不知道这东西怎么做出来的,“这东西还是伯爵小姐带着骑士们一起做的,都用了神恩,不然没有这么快做出来的。”

        用神恩做这种东西?连冯特伯爵也吃了?

        “安东尼大人今天没去看收获红薯吧?”汉克倒是很兴奋,自从来了长云领,他倒是不怎么在意食物有没有接受过神的祝福了,毕竟吃饱肚子最要紧呀,“红薯的产量,是小麦的十倍!伯爵小姐说,这些东西不需要好地也可以种,长云领多多的种了,不但领民能吃饱,还能卖给外头的平民,比小麦可便宜多了!”

        吃饱……安东尼低头看着碗里的粉条,半天,又苦笑了起来。让领民吃饱,现在还有多少领主会这么想呢?

        教义里说,神曾显露神迹,让饥饿的人脚下长出麦子,让湖水变成麦酒,令数千人免于饿死。神爱世人,所以要让饥饿的人吃饱,所以神官们的祈福才是最基本的能力。正因为贵族们不关心民众,所以教会才要关心。

        而如果伯爵小姐能让领民吃饱,那她所做的事,不就是教会和神应该做的事吗?

        安东尼望向窗外,长云领今年应该是丰收了吧?在没有神官祈福的情况下,能够喂饱所有的领民了吗?这真的太不可思议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使用什么食物来喂饱这些肚子,似乎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嗯,听说今年是不必去外头买粮食了。”汉克的消息比安东尼灵通得多,“而且前些日子还有商人到青石城来,有人也带了粮食来。”说起来,伯爵小姐今年又减了田税,那他的村子里,大家的日子肯定也比往年好过了。

        安东尼默默地把已经有些凉的粉条吃了下去:“丰收节,定在什么时候?”

        “天之后。”汉克想了想,“伯爵小姐说,总得把粉条先做出来,到时候领民们每人都能领两斤粉条,孩子领一斤,让大家都尝尝。所以现在那些骑士们又在赶着做粉条了。”

        安东尼把空碗放进食盒,自己提了起来:“走吧,我也想去帮忙。”也许并不存在一个全知全能的主,但教会存在就是为了拯救世人,这一点,不因主的变化而变化。他的老师为了能够更好地治疗民众而接受了伯爵小姐的知识,那他也应该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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