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云娘
红尘酒馆的多元化经营,终于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这让李永生松了一口气。
总体而言,洪荒人还是比较淳朴、善良,容易忽悠。
这种简单粗暴的商业运营模式,搁当年的蓝星上,估计会被顾客直接打死……
论套路,蓝星人至少是道祖境。
回到阁楼,李永生再次陷入严重自闭。
阿米守着夹层的门,死活不放他这个主治医生进去,真当他是一个渣男?
笑话!
这家红尘酒馆是他李老板的,哪处空间是灵药园,哪处空间是灵泉之眼,他比谁都清楚。
只要他愿意,他的整个人都可以融入红尘酒馆,成为酒馆的任意一部分。
比如,夹层小房间床头的一盏灯,夹层小房间屋顶的半截木头,夹层小房间床上的……
枕头、扶手,等。
甚至,如果他很有想法和创意,他还能化为小酒馆里的一阵清风、一粒尘埃、一道光。
区区一个夹层,还真以为能隔绝他李永生神念的探查?
只不过,做做样子罢了。
原本,他想化为夹层小房间的一只小木凳,想让那位人形生灵坐在脸上……
咳咳,想让她坐在上面,对镜贴花黄、顾影待生怜;
孰料!
这只该死的肥猫,竟然抢先一步爬上小木凳,趴在上面睡觉打呼噜流口水……
罢了,咱李老板也是一名体面的炼气士,此等行径一旦被人察觉,堂堂化神境小修士,脸面该往哪搁?
斜躺在阁楼的罗汉床上,李永生一边喝酒,一边捏了枚金针仔细探查。
说实话,他现在对赵公明不怎么放心了,生怕那个老白脸明面上出于信任,将这枚来历不明的金针,当做重宝赠送给他;
但暗地里,却又阴戳戳的给他挖一个大坑……
洪荒老金仙,就没一个让人省心的。
‘这枚金针定然隐藏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难道,与已经结束的封神之战有关?
应该也不是。
那事早已成为过往云烟,多少先天大能身死道消,或化为劫灰,或上榜封神,或从此销声匿迹……
那么,赵公明郑重其事的,将这枚金针赠送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炼气士,实在有些反常。
除非……’
“喵儿。”
阿米悄无声息的出现,吓了李永生一大跳。
这只肥猫,最近的修为增幅也太大了吧?咋跟鬼似的,走路都没声音了……
“阿米,又来要丹药了?”李永生悄悄收起那枚金针,笑眯眯的问道。
“喵儿儿~”
“嗯?啥意思?她要出来了?”
“喵喵!”
“真的?”李永生一跃而起,却被阿米直勾勾的盯着鄙视,不禁老脸一红,振振衣衫,正色说道:
“哦,那位道友伤势大愈,这是一件好事,可喜可贺啊。
我这就安排人,让送一桌酒肉来,咱们一醉方休;
如何?”
肥猫阿米鄙视的瞥了一眼李永生,转身进了夹层小房间,步态竟是十分的从容与优雅。
‘这肥猫……有古怪啊!’
李永生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仔细想想,应该就是阿米最近的变化太大,让他有点不适应。
那位人形生灵,还真有两下子,竟然把阿米都能驯服……
……
一炷香工夫,石头搬了几坛三粮液,切了七八盘各色灵兽肉,端上阁楼。
李永生看着眼前的酒肉,甚是满意。
心想,这三粮液就不说了,是他李永生亲手所酿,绝对可算是洪荒一流名酒;
这几样灵兽肉也相当不错,放眼整个洪荒之地,无论是各大宗门,还是世俗王宫,能烹调出如此佳肴者,应该没有。
嗯,与那位道友的第一次会面,还是隆重些的好。
“喵儿!”
阿米先出来,瞅一眼酒肉,转头盯着李永生上下打量,似乎有些嫌弃?
李永生有些发懵,低头看看衣衫、鞋袜、双手等,均未发现不妥或异常。
肥猫,耍我呢!
他恶狠狠的瞪了阿米一眼,正襟危坐,目不斜视,一副正人君子的做派。
阿米迈着优雅的步法,来到饭桌前,跃上一条凳子,趴在那里开始舔自己的脸。
偶尔,还用爪子梳理一下黑顺油亮的猫毛……
终于,又过了大半个时辰,那位人形女生灵出来了。
怎么说呢,李永生只觉得小心脏有点扛不住,呼吸有些不顺畅,两只眼睛……
咳咳,往哪看呢?
在洪荒,那些修为高深,法力深厚,气质绝佳的女仙子,可都是赤脚的;
毕竟,人家都是驾云云的……
看人家这脚丫子,白生生的,粉嫩嫩的,淡青色血管若隐若现;
再往上看,就是两只秀气的脚踝,和令人目眩的小腿;
然后,刚要将目光艰难的向上挪动,李永生的脸就被阿米抓花了。
“喵儿!!!”
死肥猫,奶凶奶凶的,想造反吗!
李永生抹一把脸上的鲜血,半眯着眼,就看到阿米那张龇牙咧嘴的肥脸。
“小黑,过来。”
一句平平无奇的话,在不同人口中说出,差别咋就辣么大呢?
一声简单的招呼,李永生迷迷瞪瞪站起来,向前走了两步,这才发现有些不妥……
咱是李永生李老板,不是小黑,人家没喊咱过去啊……
不对,小黑又是谁?
阿米?
阿米叫小黑?
这么俗气的名字,让人家说出来,咋就这么心疼呢……
李永生一个激灵,立马恢复清明,心生警惕:‘好家伙,单就一句话,就把我差点拉进幻境去了……’
他立刻收摄心神,再不敢胡思乱想了。
如此这般,也是很好的,总归,不再如之前那般失态了。
“道友,请。”李永生客客气气的抬手招呼,面含微笑,倒有几分卖相。
“小道友客气了。”
小道友……我就!
李永生觉得左边的胸,突然疼了一下,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我都三百二十一岁了,我已经长大了,我都是成年人了……啊!’
“道友,此酒名为三粮液,可能饮否?”李永生保持风轻云淡的笑意,语气自是温和平正。
“好酒。”人形生灵端一碗酒,一饮而尽,平平无奇的称赞一句。
李永生有好多话要说、要问,面对这位时,却是丝毫没有多嘴的想法。
譬如,按照蓝星男生搭讪的三板斧,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
美女,你叫什么名字?
从何处来?
向何处去?
你的伤势好点了没?你如何负伤的?
敌人是谁,要不要我去帮忙?
别生气了,你只告诉我时间、地点、人物,我保证打的他妈都不认识了!
放心,打不死他,我就不姓赵!
……
李永生觉得,这般搭讪之语,一旦自己傻不拉几的问出来,便成了废话。
也太俗套了。
‘面对如此高人、佳人,就得有点相忘于江湖的落拓之美,方可打动其心;
还不如,就这般保持彼此之间的神秘感,也算是……’
“小道友,贫道叫云……
你便称贫道为云娘吧;
贫道真实名讳,委实不方便透露,今后若有机缘,便是告知小道友却也无妨;
目前,只能告诉小道友,贫道乃先天生灵;
之前,贫道被一位师伯所镇压封印,三年前才得以逃脱,天地茫茫,一时间也没个正经去处;
小黑告诉我,说你这红尘酒馆能遮掩天道巡查之力,便一路逃亡而来,望勿拒;
至于我的伤势,已然大好,贫道再次致谢;
至于如何负伤,以及敌人是谁、在何处,牵涉到天机,就算是在这红尘酒馆,也不便言说,还望小道友李老板见谅……
当然,你的化神境修为……
怎么说呢,委实有点太低劣,估计连我师伯家门口栓的一头牛的牛毛都打不过;
故而,此事不提也罢。
倒是你所思所想的那句‘相忘于江湖’,倒是有点意思,很有意境,也很有人间红尘味儿……”
人形生灵,呃,是云娘。
云娘侃侃而谈,一副风轻云淡,声音空灵而幽美,令人忍不住就想这般聆听下去。
李永生却大惊失色。
吾草!
读心术?这么牛逼?
那以后跟人家长相厮守,是不是连一点小小隐私都没有了?
好要命哟,洪荒之地的男神仙,哪个不是三……呸呸呸,有这种想法的男神仙,简直都是人渣!
这男人啊,要有一颗善良勇敢的心,还要有一颗温柔细腻的心,更要有一颗……
李永生疯狂脑补,让自己的心灵充满了光明与正直,对那些洪荒男神仙的龌龊想法嗤之以鼻!
啊,好久没有如此正能量了。
……
“李老板见笑了,一点点小法术而已,与西方教流传的读心之术还是有些区别的;
西方教的读心之术,关键在于读,近乎悟;
贫道所学,却近乎于道,孰高孰低,目前尚无定论,并非李老板所称赞的那般牛逼;
至于说人心隐私,其实也不必过分自责;
毕竟,在天地大道之下所有生灵,都是修行者,红尘有垢,方能炼心;
唉,之前……
贫道也曾一味追求参悟天地,追求长生之道和斗法神通,现在想来,或许大家都错了。”
“……”
李永生突然觉得好羞耻。
之前……之前……咳!
阿米这大坑货,弄回来这么一位上古大能,也不提前透露一声。
想当初,自己化为枕头、扶手、灯盏、小板凳之时,人家只是看破不说破……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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