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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小日子


王小乘和李雪夜平时笨手笨脚忙上一两个小时才能收拾好的小店,在林洛的手里,不到半个小时,便已井井有条,窗明几净。

        林洛还将杂物间里的一把高脚椅搬出来擦得干干净净的,当作临时的书桌,又找来几个小凳,试了几次,最终挑出最舒服的那一个小凳放高脚椅前。

        “洛洛,你这是做什么?”王小乘疑惑地问。

        林洛将王小乘的笔记本电脑摆在高脚椅上,又泡了一杯乌龙茶放在旁边,笑道:“姐夫,你就在这里好好写小说吧!这一会儿客人少,我一个人足以应付。”

        原来是为自己准备的啊!

        王小乘心中一暖——从小到大,能够对自己如此体贴的,也就只有林洛一人!

        冬日的阳光正好,斜斜地照进小店,斜斜地照在正浅笑着看向自己的林洛的身上,那煦暖的阳光为挺拔高挑的她镶上了一层金边,如一尊女神,让人怦然心动。

        “写小说不要紧的——”王小乘说道。

        “怎么能不要紧呢?”林洛一脸认真,“姐夫,写作是你的事业,至于奶茶店,这只是我们聊以为生的生存手段罢了,你万不可因大失小,好了好了,快来写吧!”

        这何尝不是王小乘骨子里的想法!只不过在一大堆劝他要务实的好心人面前,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坚持这不赚钱的理想了!

        “嗯。”王小乘听话地坐在林洛为他准备的“书桌”前,喝一杯醇香的茶,敲两行动情的字,只觉得幸福像泉眼里那甘洌的清水,汩汩地往外冒。

        “姐夫,你现在写的是什么?”在王小乘停下来喝水的间隙,林洛笑着问道。

        “这是个秘密。”王小乘笑道。

        他怎么能告诉她,自己的小说名字叫《附身执照》呢!怎能让她知道自己拥有附身执照的秘密呢!怎能让她知道,此时正在敲的字正和她有关……

        “好吧。我不打听了。”林洛善解人意地笑,“我知道有许多写东西的人都有特殊的癖好,比如有的人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写,有的人喜欢喝得微醉的时候写,而姐夫你,显然是喜欢偷偷地写,嘻嘻……”

        她还真说对了,自己正是在偷偷地写!

        “洛洛,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文字?”看着那迷人的笑脸,听着的动人的声音,王小乘索性端着茶杯,边喝边和她聊了起来。

        “最喜欢的嘛,嗯……”林洛略一思考,道,“我最喜欢的是一首先秦的《击壤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

        “帝力于我何有哉!”不等林洛说完,王小乘便直接说出了这首诗的最后一句。

        “姐夫也喜欢这首古诗?”林洛的眼睛亮晶晶的。

        “何止喜欢!”这首古诗曾一度是王小乘的人生理想。

        在那所连贫困生补助都需要和老师套近乎走后门才能拿到的三流大学读书时,王小乘就不止一次向往这诗里的生活。

        大学毕业后,王小乘原本是努力尝试过几份工作的。

        第一份工作干了不到一个月,领导便把他开了,背后对他的评价是:“榆木疙瘩一块,不开窍!”

        真实的原因是,那五十多岁的领导迷上了一位漂亮的女同事,那女同事和王小乘他们几个是同一批进单位的。领导约了几次女同事,那机敏的女同事都借故推脱了。领导后来想了个办法,把他们这几位新人都约去了,美其名曰“新人欢迎酒宴”。

        席间,领导屡屡灌那漂亮女同事喝酒,酒宴进行不到一半,那女同事已酩酊大醉。

        在领导的暗示下,其余新人都识趣地找个借口先走了,只有王小乘的屁股像长在凳子上似的,无论领导怎么暗示他,他就是一动不动。

        “王小乘,你留下来慢慢吃吧,我有车,先送她回家。”领导胳膊揽着那女同事的腰,手已经伸到了她的胸前,不顾她的挣扎,紧紧地按了上去,像老鹰抓小鸟似的,把她往自己的车上拖。

        “领导,我们一起送!”

        “不用。”

        “反正我也没事,你一个人不方便的。”

        “不用!”

        ……

        最后那领导已经变脸了,但王小乘仍死皮赖脸地挤上了他的车。

        领导无奈,只好在王小乘的全程陪伴下,将喝醉的女同事送回了家。

        “我还有事,你自己打车回去吧!”从女同事家里出来时,领导连看都懒得再看王小乘一眼了,抛下他,自己开车扬长而去。

        第二天,王小乘便接到了新人试用期不合格的通知……

        王小乘的第二份工作是一家小报社的记者,接到群众举报后,他在一家恶意排污的化工厂门口蹲点了快两个星期,终于拍到了他们的违法证据,然后又熬了整整一宿,写了一篇纪实报道……然而到发稿的时候,主编只一句,“这是我表弟的厂,高抬贵手吧”,便把他的稿子毙了!类似的事情又发生了几次之后,王小乘愤然辞职。

        ……

        一份份现代社会的工作或抛弃了他,或被他抛弃。

        最终他选择了网络写手这个职业。

        他把自己想像中《击壤歌》中的老农,自己种田吃饭,自己挖井吃水,自给自足,纵使权倾天下的皇帝,又能奈我何!

        曾几何时,他和那帮酒肉朋友谈起这首古诗,他们一脸茫然:这什么破诗?谁写的?

        曾几何时,他和林晴提到诗里的生活,林晴冷笑:那你就去种地呀,去呀,去呀!

        自此,这首诗被他埋在心底,再不与人提起……

        却原来,知音就在面前!

        “姐夫,你怎么了?”林洛见王小乘痴痴地盯着自己,有些不好意思了,格格地笑着,低下了头。

        “哦。快中午了。我去买饭去!”王小乘顾左右而言他。

        “不用。他们卖的饭又贵又不健康。”林洛从提来的袋子里取出一个精美的小电饭锅,道,“昨天在公司门口的小店里见到的,我还买了青菜面条,中午我给咱们做些简单的饭菜,很快就好!”

        王小乘已经没心思再写下去了,遂关了电脑,陪着林洛一起将新电饭锅的内胆清洗干净,烧上水,摘菜剥葱。

        因为工具不全,林洛只能用水果刀将这些菜切成齐齐的小段。

        “小心!别切了手!”看着林洛那如葱白般的纤纤十指,站在旁边的王小乘连连提醒。

        “我哪有那么笨。”林洛格格地笑着,很快便完成了全部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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