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人少的时候可以为所欲为?
这古代的交通工具就是落后,马已经算最高级的了,要是搁现在做飞机几个小时,可这骑马整整在路上颠了快二十天,本来告诉秦焰大概十天能到,也是因为段长风带着她,也没有着急赶路,一路上像游山玩水一样。
越走空气越清新,草木越苍绿,连建筑都显得温婉可人,不愧是江南水乡,如果北方的城市是健壮彪悍的大汉,而南方的城市则温柔多情的少女,曲宛又是南方城市中最最繁华的城市,堪称南方的鱼米之乡交通要道,在南晋一直有北有京都,南有曲宛之称,可见繁华程度堪比皇帝老儿的家园,气温环境比京都要好。
而秦家堡就坐落在城南的宛山旁,可见秦焰那小子是多么会享受的一个人。
离秦家堡还有一天的路程,眼见天色已暮,想着先投宿,不急着赶路了,明天肯定能到。
三人进了一家客栈,要了三间上好的房间,段长风本想好好休息,刚躺在床上,门就被呼啦从外面推开。
他的身体还没躺下去呢,胳膊就被沈寻拉了起来,死缠硬拽的说:“天还早呢,我们出去逛逛好不好?”
段长风无奈的,又坐了起来说:“你天天不累呀,哪来的那么多精力,听说秦焰有个妹妹和你年龄差不多,到了秦家堡你让她陪你好好逛。”本来不累,听到逛街俩字儿,立马就累了,你说一个大男人,你见谁天天去逛街。
“这天刚黑,你能睡得着吗?”沈寻并没打算放过他,还是死拽的,他的胳膊说。
“老人家比不了你这小孩子,没那么精力去逛。”段长风蹙了蹙眉说。
“可老人家睡眠也少啊,最后问你一次,去不去?”沈寻松开他的胳膊,叉着腰,一副要吃了他的样子说,这男人都是这个死样子,追女孩子的时候使出浑身解数,让他学狗叫,他都会做,这眼看着姑娘对他有意思了,他又拽上天了。
“唉,好,去去去!”段长风无奈的叹了一口长长的气,摇摇头,现在已经可以预见了,他以后绝对是怕娘子的料,真为自己的后半生担忧,能平平安安的活到死吗?还是中途就被她折腾死。
这买家果然都是欺骗消费者的,被表面所迷惑,看她这长相除了傻一点,没有其他毛病,怎么看也都是温婉,乖巧,可人,懂事,这真实情况,其实不是那么样子,你看这脾气坏,不听话,又能磨人,这被坑的。
“不勉强?”沈寻语气阴阳怪气的说。
“心甘情愿。”段长风只得赔笑说,心里那是在滴血呀。
两人下了楼,一楼大厅有不少人,楼下的客人并不太多,对门的一桌四五个人,一看就是长途跋涉,他们神情疲惫,只埋头吃饭,并没有太多交流,右边一桌有七八人,有男有女,边吃边诉着家常,说着什么,谁家姑娘长大成人,该找婆家什么的,和谁家儿子比较般配等等,还有一桌看就是在江湖上坑蒙拐骗的人,他们举杯畅饮,高谈阔论,聊的吐沫横飞,都喷到菜里,却没有几个人吃东西,可能是因为面前的菜加了太多料了吧。
其中衣着得体的壮年汉子,得意洋洋的说:“你们听说过没有?听说江大侠,就在曲宛城。”
另一个稍胖一点的说:“谁?难道就是号称漠北第一大侠的江大侠?”
壮年汉子说:“陈兄,这天下难道还有第二个江大侠不成?”
段长风听到几人谈话,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心想,他们说的难道是江北城,果然接下来又听他们说:“你说的是江北城大侠,听说此人不但武功高强,为人豪爽,做人正直无私,仗义疏财,喜欢结交天下英雄,连江少庄主也行侠仗义,颇有乃父之风。”
“近两年很少听到江大侠的消息,原来是在曲宛城啊!”其中一个人说。
“是啊!但听说江大侠厌倦武林上的争斗,携家小在此定居,不轻易见客,如果有人慕名拜访,也只是江少侠出来接待。”另一个人露出惋惜的神情,其他几个人也摇头叹息,“恐怕我们想见他一面不容易呀。”
段长风仔细聆听,原来江北城隐居在此,怪不得近两年没有,在江湖上没听到他的消息,四年前自己和他在漠北打见过,两人相谈甚欢,还切磋过武艺,确实是一代豪杰,不过经常在江湖上摸打滚爬的人,年少时可能想扬名立万,但是经历多了腥风血雨,打打杀杀,就会厌倦这种生活,想找一方净土,了此残生。
“不过听说江少侠为人也豪气干云,得江大侠真传,武功在江湖上也是数一数二的。”又有一个人说。
原来江北城还有个儿子,既然知道他在这里,改天一定要登门拜访一下。
沈寻看段长风,站着不动,屏气凝神的偷听人家说话,这人就是这么没公德心,大男人家趴墙角,真的好吗?
“你认识,这些人?”沈寻在旁边推了推他说,有些不耐烦的问。
“不认识。”段长风淡淡的说。
“不认识,你愣什么呀?”沈寻十分不友好的看了他一眼,之后迈开腿出了客栈。
段长风耸了耸肩,真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而都能得罪这姑奶奶,迈开长腿几步跟上,这就是腿长的好处啊,你着急忙慌走十步,人家三步两步就追了上来。
“那几个人,我是不认识,但是他们聊天的提到的那个人却是我认识的。”段长风一边加快步子跟上她一边看着她说,“别走那么快嘛,你是出来逛街,还是出来赛跑?”
“哦?”是啊,不是逛街吗?干嘛走的急匆匆呢?沈寻放慢了脚步,问:“那个姓江的啊?”
“是啊!我四年前见过他,当时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也算是忘年之交,他的盛名一直都是在北方,许久没有他的消息,原来是搬的江南来了。”段长风扬了扬眉,显得心情特别好。
“忘年之交?”沈寻眨了眨灵动的大眼睛,狡黠的笑了一下说:“那是挺厉害的,十几岁就在江湖上这么有名气,还能让人尊称一声江大侠,确实不简单呀。”
段长风挑了挑眉梢有些好奇地问,“十几岁,谁跟你说他十几岁?”
沈寻一脸我看你就是笨蛋的神情,“你和他是忘年之交,那他还不顶多就十几岁。”说着又忍不住笑起来。
敢情这是说自己老啊,爷这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好不好,这叼嘴,他摇摇头,嘴角扬了扬,说:“老一点不好吗?人生阅历和见识都比你丰富,可以给你指明未来的方向,让你少走多少弯路。”
切,吹牛也不怕闪了舌头,我阅历和见识比你更多好不好,我见过二十一世纪,你见过吗?
沈寻十分轻视的看了他一眼。
“你是怕到时候……”他话刚说了一半儿,沈寻一慌,连忙上前用手堵住了他的嘴,生怕他说出,你怕我满足不了你,这种话来。
段长风冲她眨了眨眼,一努嘴,亲吻了她的手心,她只觉得手心一暖,感觉一股电流直接从手掌透过血管儿,传到心底,忍不住心里一阵轻颤,连忙把手松开,段长风又抬手迅速的握着她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亲。
沈寻有些窘迫,瞪着他说:“段长风,你给我收敛一点儿,没看到这么多人吗?不要动手动脚的,让人看见多不好。”
“我也觉得不好。”段长风拉着她的手,面带微笑,“你的意思,人少的时候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你看,我说不出来,你非得要出来,不如再回去继续随心所欲?”那表情好像在说,你看我多为你着想。
沈寻立马板起了脸,正好看到旁边有个打铁铸剑的,她斜瞅了段长风一眼,轻轻笑了一下,指着旁边的一把剑,十分懵懂无知的问,“哎,这个是什么呀?”
“剑啊!”段长风说,这么明显都看不出来啊,怎么越来越傻了。
“是吗,你也知道贱呀!”沈寻说完,内心爽的不行。
谁不知道,除了你不知道,于是他就一本正经的说,“知道啊,怎么了?”
没怎么,终于又把他骂了一次,骂人的目的达到,谁还会给你解释怎么了?于是就得意洋洋,蹦蹦跳跳的又跑过去看铸剑的,又说:“没事。”
段长风迟疑了片刻,勾了勾嘴角笑了。
他们就在街上随便逛了逛,也就回去了。
段长风平时习惯晚睡,他洗漱好之后,拿一本书坐在床上随意的翻着,他喜欢亲近自然,呼吸新鲜的空气,所以哪怕冬天睡觉的时候也不喜欢关窗。
窗外月上柳梢头,微风透过窗户吹进屋子里凉风习习,树影摇曳,坐累了,正准备走到窗户前,伸伸懒腰,却见树叶抖动一下,之后一个黑影闪电一般飘过,速度之快,如果不是段长风恰巧来的窗户旁,根本就不会发现,可见此人的轻功在他之上。
他一惊,飞身从窗户跳了出去,可窗外万籁俱寂,只听到草丛中的虫鸣,还有轻微的风声,他都怀疑是自己眼花了,刚刚根本就没有什么黑影。
自己刚来的曲宛城,除了秦焰没人知道,但那个人绝对不会是秦焰,他轻功没那么好,难道已经被人盯着了,难道是冲着阿寻来的,还是刚刚那个黑影根本就就和自己和阿寻都没关系,仅仅是经过而已。
他还是有些不放心,跳上沈寻的窗户旁,看了一眼,看她睡得正熟,才转身回去。
第二天一大早,沈寻还在睡梦中,就听到一阵敲门声,迷迷糊糊的,坐起来刚想问,谁呀?眼前却有一个阴影,光芒睁开眼发现段长风,笑眯眯的坐的床边。
沈寻低头看着自己穿着单薄的贴身衣物,一个激灵,睡意全无,连忙又往被子里面缩了缩,睁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说:“喂,谁让你进来的?”
段长风沉了沉目光,看她把自己包的像粽子,又睡了下去,他一条腿跪在床上,沈寻觉得床上一沉,一边凹了下去,心里更紧张了,都说早上,男人的欲望最强烈,他不是睡一夜,睡的欲火焚身,找自己泄火来了吧,又连忙整个身体连被子一起往里面挪了挪,好像这样就安全一样。
段长风皱了一下眉头,伸出手臂,连被子整个把她抱起,说:“躲什么呀,我要是想做什么,你能躲得掉吗?赶紧起床了,吃了早餐,我们好赶路。”
沈寻听他这么说,脸都发起烧了,露出一个小脑袋大声的说:“赶路,你站门口喊一声,不就行了,需要进来吗?真是拿自己不当外人,快出去。”
“我不进来,你能醒这么快吗?还不得谢谢我?”段长风丝毫没有觉得私自进姑娘的房间,有什么不光彩,相反还觉得理所当然,自己很伟大似的。
沈寻用手死死的攥住被子,生怕他神经不正常,“好了,我醒了,你出去吧!”
段长风蹙了蹙眉,浓烈的眼神在她脸上飘来飘去,看她脸蛋白皙中透着红晕,云鬓蓬松,别有一番风韵,性感的喉结开始上下滑动,目光也变得幽深,伸手拨弄了一下她鬓角的秀发,并把它绕到耳后,忍不住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又一路从眉心下滑,本来到她房间真的不是为了这个,因为昨晚遇到黑衣人,他有些不放心,想早点过来看看,谁知一看到她,就会情不自禁想做些什么。
沈寻有些气恼,伸手推了他一下,手自然垂下时,力道还没完全收回,不但身上的被子落下,手还打到了身旁的床栏上,“哎呦”一声。
“疼吗?”段长风拉起她的手,左看右看,还好没受伤。
这不废话吗,你的手打上面看疼不疼,刚想指责他两句,又看到他的眼睛垂在自己胸前,流连忘返。
她连忙把被子往身上拉了一下,最近这段时间,发现自己身体发育异常猛烈,可能长的速度太快吧,胸脯都是酸涨的,较之前的扁平,变得凸凹有致,你妈,看什么看,再看把这两坨肉长你身上。
“有没有事?”段长风拿起她的手在嘴边吹了吹,眼睛还是有意无意地瞟向她,几个月的时间,居然长大了。
沈寻不悦地瞅着他,你确定是问有事没事,还是借机大饱眼福,看看,使劲看,穿着衣服呢,又没光屁股,以前夏天穿着短袖衫,还故意把胸前的两个扣子不扣,若隐若现的,现在虽然是贴身衣物,可包裹的很严实的,你能看出个毛,她索性大大方方的,还故意把胸脯挺了挺,挑衅地看着他,那意思好像再说,看着吃不着,馋死你。
段长风果然眼神变得幽深,清了清嗓子,艰涩开口,“昨晚睡的好吗?有个黑衣人经过我的窗口,不知道是不是跟踪我们的,所以最好是跟着我,不要自己乱跑。”
“啊!”沈寻本能的以为,会不会是慕寒月派的人,心里还真有些惴惴不安。
“听到我说话没有?”段长风的眼睛还是盯着她看。
你妈,再看,不是都说有黑衣人了吗,你能不能先想对策,再想骄奢淫逸的事。
“有我在,没事的,不用担心,就是我们稍加小心些即可。”段长风口气是那种让人一听,浮躁的心情就能平静下来。
有我在,她知道什么意思,不行,无论如何,这个客栈不能待了,得赶紧离开。
“赶紧出去,我穿衣服。”沈寻大声地说。
“不需要我帮忙?”段长风神情自若地问。
天呐,小爷穿个衣服还需要帮忙?无视就说:“不需要,赶紧走。”
“你手不是撞到了,不方便吗?”那表情真挚的,真的像是舍己为人,仅仅想帮她而已。
“不需要!”沈寻嗔怒地看着他。
段长风扬了扬眉头,叹了口气说:“那我在门口等你。”
在门口,还不赶紧的滚,废什么话啊。
段长风笑了一下,站起身走了出去,并关上门。
沈寻终于松了口气,刚拿起旁边的衣服,还没套在身上呢,门又被哗啦打开,她一惊诧,手里的衣服都掉了。
只见段长风脸上挂着欠扁的笑,露出个脑袋,问:“真的不需要嘛?”
“你有病啊!”沈寻瞪了他一眼,气不过,拿起身后的枕头,朝他砸了过去。
段长风嘻嘻一笑,迅速把门关上,枕头撞在门上,反弹了一下,又落在地上。
再穿衣服,老担心他会进来,时不时的瞅着门口,还好,他没再出现。
之后三人下楼,吃了早餐,结了房钱,又继续赶路。
沈寻因为心里有些不安,再看路上的行人时,都像是来找自己的,她忍不住对身后的段长风说,“去秦家堡一定要经过这条路嘛?”
“也可以走其他路,不过这条是正道,最近,也最好走,其他的路,我就比较曲折,并且远。”段长风说。
“不如我们走其他路吧,你想啊,监视我们的人,肯定已经想到我们会走这条路,那我们偏偏就走偏僻的路,也容易把他甩掉。”沈寻说。
如果段长风所说的黑衣人真的是来找她的,说不定已经扮成了普通人在跟着他们呢,这么来来往往的根本分不清谁是跟踪者,这条路,又宽又平整,只有旁边两排树,连个荫蔽的地方都没有,一眼就能知道她到哪里去,说不定过不了几天就会有人到秦家堡去捉她。
走小路就不一样了,人少,如果有那么一两个人,分辨起来也容易,七绕八绕也容易把跟踪者甩掉。
“不一定就是针对我们的,不过你说的也有些道理,最主要的是小路景色宜人,风景优美,只要晚上能赶到秦家堡就可以了。”段长风说着又回头对朱重说:“咱就走小路吧,不着急。”
“是,爷!”朱重恭敬地回答连忙调转马头,心里嘀咕,这爷现在对沈姑娘真是言听计从。
这曲宛城果然名不虚传,据说四季如春,现在虽然是夏季,却丝毫也不感觉炎热。
石子路有些有些凸凹不平,两边是茂林矮丛,鲜花烂漫,蝴蝶蜜蜂蹁跹其间,景色确实不错,十分的幽静,眼看着太阳快西垂了。
“段长风,你感觉一下,这附近除了我三个人,还有没有其他人?”沈寻看到如此的美景,一扫刚刚心中的沉重。
“你胆子这么小,早知道你这么没出息,就不告诉你了。”段长风笑着说:“放心吧!有我在,这天下没有人敢把你怎么样。”
沈寻撇了撇嘴,这是吹牛逼。
段长风突然神色一凛,连沈寻都感觉到他身体的异样,连问:“怎么了?”
“嘘,前面有人。”
段长风加快马速,朱重也慌忙跟上,感觉不远处有声音,循着声音追去,并没看到人。
由于距离太远,天色微暗,草木太深,段长风也看不是很清楚,只听到一声惨叫,草木中晃动了一下,朱重眼疾手快,随着草动的方向追了过去。
段长风并没有继续追过去,而是飞到那个被杀的人旁边蹲下,看时,绕是他艺高胆大,也忍不住皱眉头,他转动死者的头仔细观察,
沈寻也跳下马,赶了过来,段长风听到脚步声,头都没抬,气定神闲地说:“你还是不要看了,免得害怕。”
沈寻不服气,不就是个死人吗,谁会怕,她走上前,看了一眼,就这一眼,心吓的拔凉拔凉的,不禁心惊肉跳,倒吸一口凉气,连忙捂住眼睛,怕段长风说她胆小,深呼一口气,又把手拿开,只见那人整张脸皮一惊被揭下来,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本来面目,她忍住眼睛的不适,忍住想呕的冲动,又把脸转向一边。
只听段长风说:“此人剑法极快,一剑毙命,伤口只有一点,几乎没有流血,并且位置很准,看来杀手经验比较丰富,死者衣物破烂不堪,倒像是乞丐。”
沈寻又定了定心神,瞅了一眼,拿起一根树枝,拨弄了一下死者蜷曲的手,“手指纤长,皮肤细腻,应该是个非富即贵之人,可以肯定绝对不是乞丐或者普通百姓,常年劳作,为生活奔波的人,手不会如此圆润光滑。”
段长风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睛里露出赞许,“没错!那问题就来了,为什么要毁他的容,为什么要让他看起来像乞丐?”
沈寻努努嘴说:“死个乞丐,当然没有人会在意,就是是为了掩盖死者的身份,或者是隐藏什么,只不过这样做,有时候会欲盖弥彰,弄巧成拙,”
“如果不是乞丐,家里少了人,家人一定会报官的。”段长风自言自语说:“就算报关官,谁也不会想到是这个乞丐,案子可能最后不了了之。”
段长风站起身,拍了拍她头,说,“看不出来,你还有些小聪明,敢不敢帮我把死人抬到路边儿?”
“别拿你摸过死人的手拍我。”沈寻连忙把头侧向一边:“我敢,我敢先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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