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9章 【风平浪静】
读书人报仇的办法,对于脸皮够厚,不怕千夫所指的人来说,是根本构不成威胁的。**
可问题是,读书人不会嫉妒比他们还落魄的工人,农民,甚至同样落魄的同行。他们针对的对象只能有一个,政客,高官。
官做的越大,就越爱惜名声。
这是华夏官场的一个通病,清末和民国,是草根阶级一飞冲天的大号时代。不少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有些是土匪出身,有些是贩夫走卒,甚至街头的混混和小流氓,都有出头之日。
只要能够抓住机会,遇到人生中的贵人,一夜之间,就能从一个不被人知的小爬虫,变成高高在上,能定人生死的官员阶层的一员。当小官的时候,名声这东西,简直就是累赘。
有一个好名声,同僚不待见,上司看着心烦,甚至还会揣摩这家伙是不是要取而代之?
与其让名声给自己带来没有必要的麻烦,还不如让同僚放心,让上司省心,干脆就不要了名声,换点实在的东西,比方说:钱,金子银子没有会嫌累赘;比方说女人,连太监都不纳妾,生活不美满的时代,女人,当然那是年轻貌美的女人,是男人的必需品,可以自己用……也可以送礼用……总之用法很多,就不一一赘述了;房子、土地、车子……
人的**是无限的,就是达到了一个人生圆满的程度,大多数人还会走到原来的一条老路上来。
名声!
高官重视名声,是因为他有了光宗耀祖的地位和机会,可万一让德操欠缺,让祖宗都蒙羞了,他们还怎么去光宗耀祖?
不得不说,胡适一不留神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机会,来恶心王怀庆。
而王怀庆?
此人河南人。在清末淮军大将聂士成的手下当中军将领,用民国的话,就是嫡系的警卫部队的一把手。履历这种东西,很方便查,尤其是像王怀庆这样的老将。
可是有些东西却不太好查,比方说王怀庆一生最要一样东西——马桶。
有人问,他爱这样东西倒了什么程度,一句话:“片刻不能离。”
而且他家的马桶和别人家的不一样,至少要人座在上面,前面再放一张办公桌。不能显出王怀庆并不高达伟岸的身躯,这就要在高度和宽度上下功夫。
马桶的底小了,容易倒,这玩意里面放上面东西,所有人知道,有点恶心;太低了也不成,普通的马桶也是一尺多高,就是一个大汉,坐在上头。前面放一个桌子,也只能露出一个头来,与他大将军的身份不符。
所以,王怀庆的金漆大马桶是特制的。
就是特制的这么一个玩意。也不能随身带着啊!
可这位却不,在将军行辕里,彰显他地位和权势的正堂公文条案后面,放着马桶;在行军打仗的时候。骑马时间久了,坐下休息的时候,用的是马扎……哦……不。是马桶;在吃饭的时候……这也太恶心了。
都已经到了这个程度了,再有人怀疑王怀庆不是恋物狂,也太假了。
一个人喜欢一样器具,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有两个可能最普遍,一个就是他是做马桶的,也就是说他在从军之前,是一个箍桶匠,祖传的那种;另外一个可能就是他是倒马桶的,也就是掏粪工,也可能……大概其……是祖传的行当。不然也不可能喜欢到这个程度,另外,虽说王怀庆在黑暗的官场中混迹,但是他还是保留了他朴素的价值观。
总之,这两个职业都和大将军没什么关系。
上将军是他的军衔,京畿卫戍司令是他的官职,王怀庆在京城的地位,也不是谁都能欺负上门的。
不过对于曹家大少爷的出现,他还是保持了克制和忍耐。毕竟现在曹锟手中的实力最大,他这个京畿卫戍司令,要不是曹锟的首肯,也不可能当得上。虽然他在军中的辈分,甚至超过了曹锟,和王士珍、冯国璋和段祺瑞是一个辈分的。袁世凯小站练兵的时候,他就已经是新军的中高级军官了。
等到曹士杰离开,王怀庆这才猛然的将手中的茶碗一摔,暴吼道:“混蛋玩意!”
周坤原本以为连曹锟都惊动了,这下他距离完蛋也不远了。可没先到的是,姑父没有像往常那样的对他‘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臭骂一顿,反而在曹士杰才转身离开,就骂骂咧咧起来。
周坤自作聪明的还以为他的机会来了,毕竟是亲戚,关键时候还是靠得住啊!
哼哼唧唧的叫唤起来。
“阿坤,你哪儿疼?”
当姑姑的周夫人,自然心疼侄儿,都已经没有人样子了。虽然烫他的热水并不是刚烧开的,但还是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脸的水泡,加上先前让王学谦用板砖用力拍打的脸,说不出的凄惨,就像是街面上的‘油炸鬼’似的。
“疼!全身都疼!”
“医生呢?怎么还没来?”
周夫人急的团团转,可是王怀庆却哑火了,瞪着周坤,仿佛要把人吃了似的。
半晌,才在牙齿中间蹦出一句话来:“你还有脸喊疼?怎么不死了算了?”
周坤愣住了。
周夫人惊呆了。
很快,反应过来的周夫人顿时仰天嚎了一嗓子,这动静连在英国人的炮火中都没有变色的王怀庆也是勃然变色,滔天的怒气,顿时下去了一般。他倒不是惧内,而是老婆多了之后,原本一个纯良的女子,似乎一夜之间就学坏了。
“你个老没良心的货,真要逼死咱们孤儿寡母的才甘心啊!是不是好给那个狐狸精腾位置?”
“怪我没有给你生下儿子,你良心被狗吃了,当初我们周家是怎么接济你们王家的?我在老家给你爹妈跟前尽孝,送老人走了,你倒好,在外头连老二、老三都找好了,是不是巴不得我死?”
“我不活了呀!”
……
王怀庆很忧伤。遇到老婆要上吊,即便是假的,也足够让一个大老爷们忧伤不已。
周夫人有一个女儿,自从女儿出嫁之后,在王家她越来越没有安全感,她总是疑心丈夫要谋害她,好给那些个半老徐娘的小妾腾位置。为此,她专门将老家兄弟的儿子养在府中,一来可以让她增长气势;二来,也是一个臂助。就是哭闹的时候,两个人哭的动静也比一个人大不是。其实周夫人根本就不用这样,河南这个地方,民风豪放,嗓子一个比一个响,她一个人足以将整个上将军府,闹的鸡飞狗跳,压根就不需要人来帮腔。
可王怀庆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只是这种问题。越是解释,女人越怀疑……久而就是,王怀庆都不去搭理她,可倒好。不搭理,她还来劲。
按照老家的规矩,这时候王怀庆应该麻溜的从脚上将鞋子除下来,然后用鞋底子抽他的娘们。
不过……他今天穿的是马靴。很不称手。
气的打也不是,骂也不成的王怀庆跺脚怒吼道:“你们两个憨货,还稀里糊涂的以为人家好欺负。好欺负能让曹士杰出面,对方却连曹士杰的面子都不给,连个面都不露?”
不得不说,在拥有了幕僚,而且在官场扑腾了三十多年的王怀庆说话还是有些条理的。
就这么一通分析下来,把目不识丁的周夫人给唬住了,连带着周坤看不清表情,但声音委屈的抱怨道:“姑父,我这就白挨打了啊!”
“打不死你还算好的,你以为王学谦是普通人?”王怀庆本来想好好给两个家里人普及一下,王家和王家也是不一样的。
他很想说,浙江余姚的王家和河南凤凰镇的王家,不是可以同日而语的。不过出于自卑,他并没有说出久仰的话来,但是他最敬重的老长官聂士成对于王学也是敬仰已久,他的耳朵里,也被灌输了不少。可是王怀庆家里头是干什么的?
倒是也算官场中的小官僚,衙门的‘胥吏’虽无品无级,但是在老百姓的眼睛里,比当官的更可恨,更可恨的是,‘胥吏’不少还能子承父业。到了他父亲这一辈,就急转直下,连祖传的差事都丢掉了。可是王怀庆知道,他爷爷要是在读书人出身的县太爷面前说出久仰王阳明的话来,读书人出身的县太爷肯定会忍不住用大嘴巴子抽他爷爷,因为不配。到了他这一辈,就更不成了,老爹就个酒鬼,又没有营生,家里头能卖的东西都卖了。连带着他在十多岁的时候,就给人种地去了。
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娘们,一个吊儿郎当的二五眼,王怀庆在心里哀叹一声,讲道理是不行了,就说……
他似乎从外甥的劣迹中,发现了一点让他感觉不舒服的东西,随后就想明白了,问题出在哪里,问道:“老子给你安排在警察局的后勤的肥缺上,你小子整天上街去祸害小娘们?”
周坤对自己贪赃枉法的罪行,不敢反驳。
不过王怀庆紧接着问:“给钱了没有?”
周坤羞愧的低下了头,农民出身的他,逮住便宜就占的性格,怎么会学的像纨绔子弟把钱不当回事的做派?
“你个小兔崽子,我打死你!这叫犯王法知道不?”
王怀庆气的先是打摆子,不过他法律观念确实太朴素了,以为给钱了就是交易,没给钱就是强抢民女。以至于连周夫人都觉得,给钱似乎也是犯法。
站在他的地位,似乎怎么想……也能想得通。
不过王怀庆毕竟年纪不小了,也不如年轻人那么精力旺盛。
“算了,这王八羔子在京城是呆不下去了,伤养好之后,就送家里去吧?”
“姑姑!”
周坤一听要送回老家,顿时着急了,凤凰镇有什么?周围都是土坡,这些年时不时的闹个大旱,站在高处,放眼望去,连见到的草都是黄的。不仅如此,周坤在燕京能横行街头。是沾了王怀庆的光,可是在老家,还真没有多少人买他的账。
放高利贷的敢打他!
开赌场的也敢打他!
甚至稍微周正点的大姑娘,也敢动手……
在老家,对于周坤来说,简直是一个噩梦。他不想走,死都不想走。
女人家心里软,见外甥不敢说话,但心意明白,于是想要劝一下王华庆:“老爷。娃不想走,你看留在我们身边,还有一个人照应。”
“屁!就他?留在燕京就是死路一条,连次长的夫人都敢抢,你还等着他给你养老送终不成?不等你死,他都能闹腾的把你们家的祖坟给扒拉下来!”
“你这老东西,能说句人话不?”
“不能!”
周夫人在王家劳苦功高,伺候公婆颐养天年,王怀庆也不能真的动手。免得寒了人的心。
不过,他的意思已经在明确不已,周坤必须得走,而且伤势稍微好一点。就让他上路。
燕京城已经留不住他,不仅如此,王怀庆还要想办法找到王学谦,疏通一下彼此的隔阂。
不过。眼下的王学谦却拉着孟小冬的手走在大街上,燕京城的商业不如天津和上海的发达,主要是因为清朝政府不会允许那些外资在燕京新建百货大楼。从而破坏大清朝的龙脉。
当然,更多的是说不出的苦楚。
但是说起沿街的商铺,倒是一点都不少。六百年的都城,要是连一点帝都的繁华都没有,还怎么说服全天下的人,这里是最好的地界?
沿着城门附近,街上的商铺林立,这样的商业区在燕京足足有九个,四九城,四个城门是皇城的城门,是属于皇家的地界,不是商人能够讨生活的地方。
而九个外城门,却成了燕京最为繁华之地。
这里也是给地运往京城的各种货物的集散中心,而正阳门,也就是前门附近的大栅栏,更是这几个商圈中最热闹的一个。
王学谦拉着孟小冬俩人,正是奔着前门去的,也是那些大人物们和王学谦失之交臂的原因。
牵手逛街,这要是在后世是在正常不过的恋人和爱人之间的逛街方式。
可是在眼下,却是不太正经的行为。
孟小冬羞愧的脸头都不敢抬起来,似乎害怕遇见熟人似的。
可王学谦还促狭的在孟小冬的耳畔吹气,轻声说:“你是我的小女人,难道害怕人说道吗?要是你再害羞,我不在乎当街吻你。”王学谦说话的口气,就像是登徒浪子,但是孟小冬的心里却是甜甜的,她知道王学谦说这话的意思,并不是他的本意。他是要让孟小冬知道,她属于他一个人,没有人能够从他手里将她夺走,这就足够了。
王学谦的这种做法,在纽约,是时髦;在巴黎,是风俗;在柏林,是久别重逢;在伦敦,是疯了。
但是在民国,却是挑战所有人的好奇心,是要被围观的。即便是牵手漫步,他们俩人也吸引了不少目光。相比被围观,孟小冬更容易接受人们异样的眼光。
毕竟京城是大城市,皇城根下的老百姓是见过大场面的。
不做出惊世骇俗的事来,是不会主动围观的。其实燕京的百姓,最喜欢看的就是杀头,原先在菜市口,后来人太多改到了芳草甸……每回杀头,都会迎来人山人海的大场面,每一个因为好奇心来到现场的人都心里紧张的不已,可就是不肯先走。每回看完,都要给家里省几碗饭,倒不是良心发现,而是恶心的。到了下次,又要杀头,好看热闹的人就是忍不住迈腿往法场跑。可是大清朝没有了,杀头也改成枪毙了,远没有杀头好看,似乎现在也不让看了。
不过王学谦和孟小冬俩人牵手逛街的样子,还是被另外两个人看在了眼里。
原本,准备出一份力的陆小曼和林徽因发现南城警察局周围,站满了士兵,顿时吓的花容变色。俩人连黄包车都没有下,直接让车夫拉去了大栅栏。
因为这里是京城的学生最喜欢来的地方,南来北往的商货,总能吸引兜里没几个钱,却有着超强购买**的学生党。
陆小曼当然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但是林徽因来过,她头上好看的发簪就是从大栅栏淘换来的。
有吃的,又穿的,还有用的。
最吸引女孩子的,就是这里的小物件,而且价格不贵,不买都觉得自己吃了大亏似的。
原本两女还为王学谦莽撞的行为担心不已,可一转眼,看到的却是王学谦拉着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的柔荑,很没心没肺的逛街。
这让在爱情方面只有空白,有着美好憧憬的陆小曼气的暗骂:“这个大色狼。”
可心里却痒痒的,似乎恋人之间就应该和她们看到的样子。
而林徽因有些古怪的眼神,显然心里也有着不一样的想法,只是这个想法很容易被旁人忽略,因为她隐藏的太好了。
“走,我们上去,非要戳破他的嘴脸不可!”
刚才还在焦虑担心的陆小曼,这会儿,仿佛完全被愤怒填埋了。她似乎无法想象,校园皇后为一个男人担心不已的时候,这家伙竟然还有心思去玩风花雪夜的风情。
林徽因及时拉住了陆小曼,指着孟小冬说:“她就是小冬姐姐?”
“恩,不过她好像没你大!”
陆小曼的话很能破坏气氛,当然这样的话伤害不了林徽因,反而她痴迷的表情下,说的话,很不幸运的让陆小曼的心情更加糟糕起来。
“他们两个人真般配!”
陆小曼被堵的差点翻白眼,林徽因的立场有问题,似乎……再看王学谦让她讨厌的背影,陆小曼的心里似乎也酸溜溜的,她还在等待白马王子的到来,但是好像孟小冬已经等来了。
在无法决定婚姻的时代,能找到一个自己爱的人,是多么的不容易。看着别人的幸福,却唤不回自己的幸福,陆小曼没来由的对自己的未来迷茫,恐惧起来……(未完待续。。)R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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