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解除(二更)
在袁少回收到圣旨的时候,洛锦他们已经到达了大同府。
大同府是草原最大的部落萨达部落的区域,大同府只有萨达王而没有府尹,朝廷给足了萨达部落自由管辖的权利。
洛锦他们一行五人进入了大同府府城。
她之前来过大同府,对大同府虽然说不上熟悉,但是进来府城的大门之后她还是发现了异样。
大同府是大月跟北方国家通商的一个重要的关卡,经济繁荣,但府城的守卫从来没这般戒备森严。
进城的还好说,但凡是出城的,不管是商队还是行人,都要拉到旁边的一个帐篷检查,就连货物都不放过,光是排队检查出城的商队都排满了一条街。
洛锦他们进城,一路下来听到不少抱怨,这种状态是从前天才开始,好像是听说萨达王丢了什么东西。
“这么大的阵仗,难道丢的是什么稀世珍宝不成?”莲华被排队的人群挤得不高兴。
“你少说两句,被人家听到小心把你抓起来。”止戈幽幽说。
“他们敢!”
“人家这么多人呢,怎么不敢?别给小师叔惹麻烦。”
莲华撇了撇嘴果然没再说话。
他们本来是想住客栈,但是因为出城不方便,如今城内但凡好点的客栈都住满了人,一些小客栈倒是有空的房间,但是洛锦不想委屈自己。
“巴霸,我可不想住这样的地方。”周长生捏着鼻子,他受不了这小客栈里面的霉味。
而且刚刚开门的时候,他还看到有老鼠跑过去。
莲华他们没说话,但是和周长生的想法一样。
洛锦摇着扇子,“走,咱们去住好地方。”
“好点的客栈都住满人了,哪里还有好地方?”周长生不悦的嘟囔。
莲华扬手熟练的拍了一巴掌周长生的后脑勺,“跟着十一就行了,哪里来的这么多废话?”
周长生被打了脑袋不敢说什么,老老实实的跟上大家。
等看到洛锦带着他们去的地方,周长生不禁睁大了双眼。
漆黑大门上的牌匾明晃晃——锦衣卫百户所。
好家伙,这是锦衣卫的地盘啊!
洛锦摇着扇子看了一眼牌匾走上台阶,被佩戴绣春刀的两名锦衣卫拦了下来。
付真真微惊,刚想上前出示她的身份牌,就看到洛锦从怀里拿出来一块黑色牌子。
牌子是玄铁的,正面是一个“宗”字,后面是茶花,令牌上的穗子则是一个飞鱼。
拦下洛锦的人愣了,两人相视一样,赶忙让开,其中一人赶忙跑进去跟百户所总旗汇报。
付真真站在旁边张了张嘴,不着痕迹的把自己那块铜制的令牌收了起来。
它不配。
莲华和止戈即使对锦衣卫有微词,但是这种能给他们提供上好的入住的地方他们也不能说什么了。
周长生只管有好地方住,早就忘了曾经万般嫌弃过锦衣卫。
洛锦他们进了百户所,就有一个身穿高一级飞鱼服的人飞快走过来。
此人一身男装,但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一个女人。
锦衣卫选拔人看的是本领不问男女,所以锦衣卫中倒也不少女人。
“大同府锦衣卫百户所总旗施迎春见过大人,不知大人作何称呼。”
洛锦摇着扇子,“我不是什么大人,我就是袁少回的朋友,你叫我巴霸就可,我们没找到歇脚的地方,只好过来麻烦咱们锦衣卫,不知道施总旗这里有没有空置的房间?”
施迎春看了一眼洛锦几人,“有的,请巴公子随我来。”
施迎春不禁多打量了洛锦几眼。
最近传闻大人喜欢上了一个人,就是这位吧,竟然连大人的私人令牌都有。
施迎春直接给他们安排了一处院子,洛锦单独住一间,莲华和付真真一间,剩下的止戈和周长生两人一间。
洛锦觉得麻烦施迎春了,等施迎春离开之后洛锦拿了一锭银子给止戈,让止戈送去了账房,算是他们这几天在这里入住的费用。
施迎春对洛锦很尽心的照顾,晚饭给他们送的很丰盛。
吃饱了饭他们回房间睡觉,第二天一大早,止戈他们都还没醒,洛锦洗漱之后离开了百户所。
在街上逛了一圈,街上的戒严状态甚至比昨天还严重,还有官兵在查客栈的住客信息。
在街头的馄饨摊吃了早饭,然后避开巡查的官兵去了萨达王府,没想到萨达王府戒备更加森严。
洛锦走到萨达王福外面就被府兵拦下,洛锦出示了她的名帖。
这府兵在名帖上看到“康乐公主”四个字的时候眼神颤了颤,“见过康……”
“不用多礼,我要见萨达王。”
“是。”
这府兵先把洛锦请进了府,然后去后院通报。
洛锦喝了两杯茶然后就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一队人走了过来,为首的是一位粗狂的男人,双鬓发白,知天命的年纪身形依旧挺拔,这位正是掌管大半个草原萨达部落的首领,萨达王——洛锦的亲外公。
来人带着笑意,大步朝着洛锦走来,上下打量了一眼洛锦之后忍不住感叹,“好家伙,两年没见,我们的小萨仁图雅出落的越发水灵了!”
萨仁图雅,在草原上是月光的意思,也是洛锦母亲的名字。
“外公。”洛锦赶忙站起身。
萨达王过来抱住洛锦,宠溺的揉了揉她的脑袋,“阿锦什么时候过来的,怎么没提前跟外公说一声,我好让人去接你啊。”
“昨天到的,我是跟其他人一起过来的,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的身份。”
就是刚刚她也是是偷偷的甩掉袁少回的暗卫才过来的萨达王府。
“现在住在哪儿?”萨达王拉着洛锦坐下,对这个外孙女宝贝的很,亲自剥了一个橘子放到洛锦面前,嘘寒问暖一翻。
萨达王是典型的草原汉子,长相普通肤色黝黑,好在娶了一位漂亮的夫人,生的几个孩子一个比一个好看。
如果非要从洛锦身上找一点跟萨达王相似的地方,那就是耳朵了。
萨达王有一双招风耳,而洛锦遗传到了一点,耳朵有点外扩,显得脸更加小。
“住在锦衣卫百户所。”
然后洛锦就看到萨达王的笑容渐渐收敛了,眉眼间之间还带着几分不悦。
“我说你父皇精明了大半辈子,怎么给你挑选夫婿的眼光这么差?那锦衣卫是良配吗?就恨我在你婚事上了做不了主。”
洛锦捏着扇子,犹豫了一下说:“外公,其实袁少回这人还是不错的,你们对他就是有点偏见。”
萨达王这就不高兴了,“哼?我对他有偏见?去年他追捕一个北戎细作追到我的府里,非要搜我的府,二话不说就跟我动手,还伤了我的胳膊。”
说着萨达王撸起了袖子,露出了胳膊上的伤疤。
洛锦眼皮跳了跳。
袁少回这二货,还真没法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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