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习惯
车帘打下,便将众人隔绝在外。
“阿宣~”
“我没事。走吧,她向来爱护身边之人,更何况这次闻音还是为她受伤,若是真出了点什么事,她怕是要自责的。”容宣望向白泽,面容严肃,掷地有声。“阿泽,我知道你的心思,但是菀儿心里的人不是我,你明白吗?这次的事便算了,我不希望再有下次。”
白泽抿了抿唇,“我只是替你不值。”
“没有什么值不值的。当年若是没有菀儿,或许我早就死了。六年前我就错过一次,才让慕容瑾有机可乘,鸠占鹊巢。”
他从未对人说过,他心中有愧。
“那也不一定是南王。”
“阿泽~”容宣忽然停下,“你觉得四哥此人,比之云国太子慕容瑾,如何?”
白泽从未接触过慕容瑾,但也听说了不少。
“能在为质期满回国两年内就一跃成为了云国太子,并得到朝中半数之人尤其是沈国公的支持,慕容太子自然不可小觑。至于南王......不甚了解。”
他才回上京不久,但也听说容宸在江南六年,不仅毫无建树,还整日种花听戏......
对于白泽的回答,容宣只是轻轻一笑。
“当年杨家出事后,慕容瑾便将菀儿带去云国,六年后,菀儿又出现在江南。这中间,焉能没有慕容瑾的算计?包括当初菀儿遇刺坠湖,以及体内尚未查明是何种作用的子蛊......这一桩桩,一件件,哪一件没有慕容瑾的算计?可菀儿对慕容瑾却是信任有加,听闻四哥要截杀他便想要去助他。”
这才是慕容瑾的厉害之处。
明明是在竭尽全力的利用你,可被利用之人却浑然不知,还为他死心塌地。
但,假的就是假的,谎言终有被拆穿的一日。
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慕容瑾确实有些过人之处,心机手段也非常人能及,但都太过卑鄙无耻。”容宣偏头,问道:“阿泽,你可听过一叶障目?”
“一叶障目?”
“别说你不了解四哥,我暗中关注了他六年,也只不过窥探到十之一二。”
就连容宸对沈南祁的情,他都估错了。
容宣的话让白泽忍不住心惊,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容宣的能力。否则他也不会在短短三年之内从一个没有任何依仗的平平无奇五皇子一跃成为桓王,执掌刑部。
若连容宣都看不出容宸深浅,那只能说明容宸隐藏得极深。
凡我所见,皆是他让我所见。
“民以食为天,若无粮,则天下必乱。世人都以为四哥在江南六年不是种花就是听戏,可他们哪知,南国第一粮商的王家家主早已经归顺了四哥。”
这件事,他也是三年之前无意中知道的。那时,正值青州爆发了瘟疫,百里之内所有的粮食水源都被瘟疫污染了。他能在短短半个月之内平复青州疫情,一方面是因为自己是风神医的弟子,于治病救人上占得了先机,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王家给他提供了大量的粮食。
后来,他便顺藤摸瓜,才知道王家背后之人乃是容宸。
“再有,时隔六年,四哥重回上京,按说,朝中早就没了他的地位。可父皇给了他兵部侍郎之职,你看朝中有谁反对?阿泽你信不信,只要四哥点头,这南国,就是四哥的囊中之物。”
“南王不想要那个位置?”
“不是每个人都看重权势。四哥,他只是想要一个人而已。”
他也想要那个人。
当年他亲手将她送到慕容瑾手上,那次是他错了,以为慕容瑾是她的良人。
现在,他又亲手将她送到容宸手上。
若是可以,他多希望那个人是他啊!
只是,可惜。
襄王有意,神女无情。
这么多年,他早已习惯站在她身后,只要她幸福快乐就好。
......
申时四刻,两辆马车一前一后进了城。过了长春街,一辆往东,一辆往西。
大约一刻钟后,一辆马车停在了南王府门口。
先前在茂林中,沈南祁与闻音合力斩杀了一只狼,后又将受伤的闻音一路从茂林背回来。本就有些力竭,加之容宸又特意点了安神香,以致沈南祁一路从城外军营睡了回来,至今未醒。
容宸直接将她抱回了紫宸阁。
青衣青禾跟着沈南祁去了将军府,如今紫宸阁中,没有大丫鬟。沈南祁在南王府时,有闻音青衣青禾三人服侍就够了,所以其余丫鬟就都被安排在主院外面做事。平日里,除了洒扫之外,主院内只有沈南祁主仆四人。
沈南祁住进将军府后,紫宸阁便成了空院,但除了少了一个主人三个丫鬟之外,其余一切照旧。
容宸踏进紫宸阁主院时,两个丫鬟正在打扫院子。
“你,准备一盆热水端进来。你,进来给姑娘换身干净的衣服。”容宸一边指派两个丫鬟一边往里面走,甚至连余光都没有从沈南祁身上挪开半点。
两个丫鬟虽然只是负责打扫的下等丫鬟,但不妨碍她们认识南王府的主人是谁。
“是。”
片刻后,其中一个丫鬟已经给沈南祁换好衣服,另一个丫鬟也端着水进来了。
“出去吧。”
两个丫鬟朝容宸行了一礼,便又出去继续扫地去了。
屋内。
容宸拧了毛巾,先是给沈南祁擦了擦脸。
微凉的指尖从颈间划过,最后落到颈间的吊坠上。
“既然还留着我送你的吊坠,又为何对他牵肠挂肚?菀菀,明明我们是不一样的。”
擦完了脸,才开始给她擦手。
动作轻柔,神情仔细而又认真。
他将她的手握在掌心,微微摊开,一根一根的,从指腹到指尖,甚至是连指甲盖都不放过。
与旁人不同,沈南祁的手指很干净,指甲也没有留很长,刚刚只盖过了指尖一点。
修长素净。
想来,她是修过的。
——指甲留那么长干嘛,我又不打架。爹爹说了,留长指甲的都是老妖怪。还有丹蔻,糟蹋那么多花就得那么一点,真是暴殄天物,我可是最爱花的。
她喜欢唱戏,却从不留指甲,也不爱涂丹蔻。
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
或许,连她自己也没发现,但他却记得。
有些习惯,一旦形成,就很难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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