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你就不怕你跟凌雪只能活一个?
我的眼睛被缠着,感官稍微比平时灵敏,我知道凌雪就在我旁边,而邓女士,不知是没有醒,还是根本就不在这儿。
细想那个叫“顺哥“的人说的话,我推测,他是冲着沈轶南而来,所以我和凌雪,他都没有放过。至于邓女士,也许对他而言,并没有多大用处,可能会就此敲晕后就不管了。
是沈轶南的仇家吗?但沈轶南在商场立足的这些年,得罪的人哪里少了,从没听说过,有个叫顺哥的人。
凌雪在我身旁吵得翻天,不停挣扎以至于屡屡撞到我这边来,她来来回回就那几句话“放开我”“你们放开我,多少钱我都给”“要房要车要公司都没问题”……
可想而知,她的心理防线都崩成了什么样儿。其实在这个顺哥出现之前,邓女士那两巴掌下去,她的情绪就开始出现问题了,我又想到邓女士说的,凌雪心理有问题,估计这个顺哥的出现,加剧了她的心理病。
她开始大吼大叫:“你们是谁的人?知不知道,我姓凌?”
这个白痴,这不等于刺激绑匪,告诉人家,来啊,伤害我啊,我家里有钱。
见过蠢的,没见过蠢成这样的,大概是脑子真的抽了。
果然,啪的一声响,凌雪的吼声戛然而止。
“怎么,老朋友这么多年没见,凌雪你认不出我了?要不要摘了你的布带,让你仔细瞧瞧我是谁?”
凌雪彻底没了声音。
“看样子是想起来,呵。还记得我那时说的话吗,我出来一定会找你和沈轶南的。还以为他对你有多好,怎么跟他结婚的人不是你?凌雪,你看走眼了吧,那时要是跟了我,也不会过得比现在可怜。“
“不过你这张脸,还真是一点变化都没有,啧啧。“
凌雪失声尖叫,带着惊恐和不安,“滚开,你别碰我。“
“别碰?你现在能阻止吗?就算沈轶南在,估计也救不了你,他老婆不是在这儿呢嘛,哦,不不,是前妻,他前妻就在这儿,你说他会救他前妻,还是救你?“
“闭嘴,你闭嘴唐铭顺。他离婚了,他属于我。”
唐铭顺?这个名字,真的很陌生。
“这么多年,还是不经刺激,凌雪,你越活越回去了。还以为,谁都要把你当公主似的宠着?“
啪!又是一巴掌,男人的声音愈发阴冷:“臭女表子,给脸不要脸,你自找的。不过不急,等会儿大把时间跟你玩儿。还有沈轶南,老子不弄死他,跟你姓。“
凌雪失控,“不要碰我,滚,都滚开。沈轶南,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继续叫,我看你能叫多久。“男人话音才落,咯的一声。
我不知他弄伤凌雪哪里了,听着好像是手臂,总之,凌雪的喘气越来越重,然后像是昏过去了。
恐怖的男人,一言不合就甩了凌雪两巴掌,丝毫不留情。看样子,他和沈轶南的仇恨很深,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但是他跟凌雪……从这只字片语中,我好像也听出点大概来。凌雪之前应该是有过一次类似于受辱的经历,而对她做这事的人,就是这个唐铭顺,所以凌雪才会惊慌失措,才会怕他怕得失控。
不过,听他们的对话,沈轶南好像在最后关头,救了凌雪,阻止了这个唐铭顺。
唐铭顺怀恨在心,现在来寻仇,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些。可总觉得哪里缺了点什么,这个时间点,好像对不上。
如果他要寻仇的话,早就寻了,现在离凌雪发生的那事,应该过去了不少日子吧?我跟沈轶南结婚都快四年了,凌雪的事情肯定还要早。
还有一点是,如果这就是沈轶南对凌雪愧疚和亏欠的原因,总不愿对我解释,那么,他在凌雪这事里头,又是做了什么才会愧疚?
想不明白,这些谜,还真的只有当事人,才解得出来。
“这么安静,沈轶南的前妻,好像有那么点意思。“男人的声音飘入我的耳里。
我跟自己说,一定要沉住气,不要理他,想想刚才凌雪换来的暴力对待,安静是唯一的法子。如果他跟沈轶南有深仇大恨,那么不管我和沈轶南离婚与否,我都会成为出气筒。
有些人,就是这么的恶毒和迁怒,对付不了正主,就从他身边的人去下手,出气,反正你让我不好过,我就让你全家不好过,典型的变T人格。
这个叫唐铭顺的人,已经没有理智可言。
我如果跟凌雪犯同样的错误,只会死得更快。
“知道我是谁吗?第一个被沈轶南踩在地上碾成灰的人。全世界都认为,沈轶南多厉害啊,第一个并购案,就让红极一时的臣新集团神话破灭,顺便将臣新接班人一举送入大牢,不死不休。好在老天有眼,我还留着一条命,出来找他算账。这么多年,世界全他妈的变了,但有什么关系,老子要让他比死还痛苦。他也就配,给老子舔脚。“
第一个并购案?沈轶南是块经商的好料,他的第一个并购案,约莫发生在,他大学毕业还是更早之前?
那时候我跟陆怀年陷在爱河里,都不知道有沈轶南这号人。
我是在沈轶南把品源弄到手后,才关注他这个人的,大概知道他从第一个并购案开始,就成了商业教科书必提的案例,之后更是开了挂一样,每一个并购案的手法都不尽相同,他像最好的猎人,用最好的经验捕捉到他最想要的,又快又狠。可他分明也是从什么都没经历过而来的。原来有些人的天赋,真的可以当饭吃,别人努力一辈子都到达不到的高度,他只要神来一笔,就能做到。
所以这个叫唐铭顺的,就是沈轶南第一个并购案里输了的人。他无辜吗?恰恰相反。商场如战场,哪怕没有沈轶南,要被吞并的也迟早会被吞并。
他说的被送进大牢,肯定不是无缘无故。
但我不能确定,是不是与凌雪有关。
“沈轶南的前妻,看起来,倒像是姓沈的放不下。能让姓沈的连凌雪都不顾,也要救的人,你身上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男人的气息越近,我闻到一股呛鼻的烟味,差点没被熏吐出来。
“你就不怕,你跟凌雪只能活一个?”
怕,怎么不怕。我才刚放下这么多,人生正要朝另一个方向启航,我怕极了来不及看这世界的美好。
倘若我与凌雪只能活一个,再自私,我也要保全我自己。我放下,我从头再来,不是为了给她续命的,而是我自己重获新生。
我不欠她什么。
但是,眼前这个人,对沈轶南怀恨已久,只怕不会那么容易放过沈轶南,换言之,越是能让沈轶南痛苦的,他越会去做。我与凌雪,只能活一个这样的选择题,他也只是看着沈轶南选,不代表他会听沈轶南的。
有可能,两个都不能活,这样沈轶南的痛苦值才会到达最高点,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沈轶南,你又会怎么选择?在你不能救下我和凌雪两个人时,你会抛弃谁,保留谁?
“我好像感觉到,你已经猜到沈轶南的选择?自己老公心里一直有其他女人,不好受呢。想不想一次解决了他们这对贱男女?“
想借刀杀人吗?未免把我想得太傻。我连婚都离了,成全他们,干嘛非得再添上一笔命案?
难道我这是那种,生命里除了情啊爱啊,就不能有点别的东西的女人?
我依旧不吭声。
“够沉得住气,听说是你设计姓沈的,逼他结的婚?居然有女人能设计他,倒是稀奇。希望等下你也这么沉得住气。“
车厢里又静下来,我似乎能听到每个人的呼吸。
要说还能保持冷静,无疑是假的。但再慌乱和不安,又能如何?现在根本逃不了,若是死活拼一把,只是无谓的抗争罢了,消耗了力气不说,还会面对更坏的结果。
我只能默念,幸运与我同在。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五年前那场车祸都没能让我去见阎王,就说明我命不该绝,没道理逃不过这一劫。
再想想,肯定有办法的。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只知道过了很久很久,车终于停下来。我被粗鲁拽下车,拽到某个气味难闻的地方。
我第一感觉,应该是废弃的仓库,这种地方向来躲在偏远的地方,一来难找,二来好做掩护。
罩住我眼睛的黑布带,终于被扯开。
不是仓库,而是一家不大的,废弃的修车厂,因为混夹着各种零件,漆,喷涂,和胶的味道,才会这么难闻,加上正是酷暑,气味的挥发更是淋漓尽致,才待几秒就觉得喉咙不舒服,待下去气体中毒应该也有可能。
我只是暗瞥一眼就保持垂头的姿势,不再乱瞄。
而被丢在我面前的凌雪,显然比我惨得多。她的手肘已经脱臼,两边脸肿起来,唐铭顺下手之狠,可见一斑。
可这还不算完。
唐铭顺扔出两个字“弄醒”之后,就有人拿洗车的喷水枪直接朝凌雪的脸上喷,见她还不醒,水枪扔了,直接上手扯头发。
凌雪睁开眼,在看到这些人之后,又尖叫起来,好像随时又昏过去。
“麻烦!“
唐铭顺“啧“了一声,他底下的人,就找了封口胶,直接把凌雪的嘴封住。
“顺哥,这个怎么弄?“
那人指我,唐铭顺的眼神递过来,我瑟缩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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