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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卡宾枪


简介

M4*的设计可追溯至早期*版本的M16。它们全是由尤金·斯通纳开发的CAR-15发展而来,而M4的长度比M16A2型突击步枪较短,重量也较轻,两者之中有八成的部件可以共享。一些*装配较厚较重的枪管,以减低全自动开火时所产生的热力,并且加厚铝质隔热层。全数M4及*均使用5.56mm口径的SS109子弹,而且仍采用M16特有的气体直推传动方式。

型号

M4/*

M4跟*最主要的分别是,M4拥有“S-1-3”系统(保险/单发/三点发)扳机,而*则拥有“S-1-F”系统(保险/单发/全自动)扳机,早期型采用固定提把,只有三点发的M4已被全自动*取代。

M4  MWS  模组化武器系统

M4的模组化武器系统(Modular  Weapon  System)版本,简称M4  MWS(又曾名M4E2),是配备RIS护木的柯尔特M925*,并配有大量战术配件。当初配备RIS护木的柯尔特925型*经过测试后原被定型为M4E2,但这个名称对已有的*安装这个护木后是否需也应更改名称疑问而放弃此称,美国陆军野战手册中则把安装RAS的M-4系列称为模块化武器系统(Modular  Weapon  System)或简称M-4  M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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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rbine)是其中一种M4*的衍生型,被用作特别作战用途,亦是现在最常见的版本。现时主要装备美军各常规部队及特种部队,包括三角洲特种部队、美国海军海豹部队、美国陆军游骑兵及美国海军陆战队。

2007年4月19日,美国陆军与M16/M4枪系制造商柯尔特,签订一笔总价值高达5080万美金的M4/**生产合约,预计合约内容于2008年7月30日前全数执行完毕。

SOPMOD  Block  I

USSOCOM为其辖下部队开发的M4*改装套件  Special  Operations  Peculiar  Modification(SOPMOD)  Block  I。

配件:

KAC  RIS(Rail  Interface  System)导轨KAC前置折叠式*具及KAC后置折叠式*具可快速安装及拆下的M203*发射器KAC  消声器AN/PEQ-2A雷射/红外线指示器Trijicon's  ACOG瞄准镜reflex红点瞄准镜夜视镜M68  CCO红点瞄准镜EOTech反射式瞄准镜

SOPMOD  Block  II

第二代的SOPMOD改装套件(又称SOPMOD  II),是Block  I的更新改进版本。现由多间公司生产,包括KAC(Knight's  Armament  Company)、ARMS(Atlantic  Research  Marketing  Systems)、Lewis  Machine  &  Tools,而Daniel  Defense则生产RIS-II(新一代战术导轨)。

由不同公司生产的M4*已在特种部队服役,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特种空勤团(SASR)使用柯尔特的出口型M4,英国的特种空勤团(SAS)使用加拿大迪玛科SFW。

其他

CQBR—是以更换M4*上机匣及短枪管的近战步枪,枪管只有10.3英吋(260毫米)。CQA*—中国北方工业的平顶仿制版本。迪玛科SFW及迪玛科C8—由加拿大迪玛科生产,与M4/**相似。

随着M16A2的研制成功,美军也开始考虑为特种部队研制发射SS109/M885弹的新型*了。就像M16A2一样,这种新型*也是根据海军陆战队的需求而在1983年开始设计的。当时海军陆战队的武力侦察连(Force  Recon)正式装备的小型肩射武器只是M3A1“注油枪”(非正式使用的是XM177E2),而  装有M320*发射器的M4*装甲车组成员也是使用M3A1,海军陆战连认为应该为这些人提供一种*。最初柯尔特公司为海军陆战队研制的M16A2*基本上只是把M16A2上的改变应用到653型*上,即更换了1/7缠距的14.5英寸(368mm)重型枪管,改用M16A2消焰器,用3发点射代替全自动射击,改用M16A2的*准具。这种M16A2*在1985年完成设计,柯尔特公司的型号编号为720型,而在军方的测试计划中称为XM4。但国会否决了海军陆战队的XM4采购预算,结果武力侦察连不得不采用海军的HK  MP5-N*来代替老旧的M3A1*,而其他的美军特种部队则在1988年开始使用的RO727等其他M16A2*。


美国陆军的试验与鉴定司令部(TECOM)在1986年4月重开XM4*的研制工作和第2阶段试验。经过进一步试验和改进后,XM4在1991年3月被正式定型并命名为“美国5.56mm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口径M4*”(The  United  States  Carbine,  Caliber  5.56mm  NATO,  M4)。M4与其他M16A2*最明显的区别特征是其枪管在距离准星座前25mm的位置上加工了一个缩颈的形状,这是在后来的试验中为了挂装M203*发射器而作出的改动。为了能够挂装原有的M203*发射器,M16A2在护木内的枪管直径与M16A1是相同的,但*的护木较短而护木外又采用M16A2式的厚枪管,因此柯尔特的工程师就在护木外的枪管中段加工了这个缩颈,这样就能挂装M203*发射器。固定*也能装上去用,但在美军中并不常见有这样做的。


M4*还把原本只有两个固定位置的伸缩式*改为有四个固定位置,再后来又改为六个。另外M4的照门虽然是M16A2式的,但表尺最远只可调到600米,而非M16A2的800米。由于下机匣是M16A2的,因此射击方式为半自动和三发点射。由于M4和M16A2非常相似,事实上它们有80%的零件可以互换,因此最初也称为M16A2*。M4首先装备82空降师,用于取替M16A1/A2步枪、M3A1*和车辆驾驶员使用的部分9mm手枪,1994年正式列装。


M4*首次参加实战是在1991年的海湾战争,战争爆发前美军突然发现他们缺少新步枪,许多部队仍在使用M16A1,而M16A2只是在1986年才开始陆续装备,有许多部队还没有完成换装。由于需要尽快获得大量的M16A2和M4,因此美国国防部批准增加M4的供应商,缅因州的*轻武器公司(Bushmaster  Firearms)获得一份供应M4*的采购合同,并为陆军供应了4,000支M4,这批枪在“沙漠盾牌”和“沙漠风暴”期间被第82空降师使用,据说施瓦茨科普夫将军(Schwarzkopf)的卫兵也是使用*M4。然而当时美军还没有取得M4的生产权(因为美国政府已经获得M16的生产权,因此当年才能把M16A2的生产合同判给FNMI),柯尔特威胁将会控告美国政府未经许可就向其他公司转让M4的工艺文件,结果*就只得到这一份M4的政府采购合同。


在M4装备部队后,柯尔特又设计了一种用皮卡汀尼导轨代替固定提把的平顶型机匣,方便安装模块化  装有XM26散弹枪的M4*的瞄准装置。在1994年8月这项改进也被美军接纳,并把这种平顶型M4正式命名为“美国5.56mm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口径**”(The  United  States  Carbine,  Caliber  5.56mm  NATO,  *),在柯尔特公司的编号则为927。由于特种部队不喜欢M4*的点射限制装置而使用其他可全自动射击的M16A2*,因此*也采用了M16A1的下机匣。但在试验中发现*的枪管容易过热,有射手以全自动方式连续打完6个弹匣后护木就烫得不能直接用手去碰。尽管*是一把*而不是轻机枪,但为解决这个问题柯尔特对护木进行了改进,把铝制隔热屏由原来的单层改为双层,因此也相应地加粗了护木直径。这项改进后来也应用在新生产的M4*上,所以早期的M4/*上的护木和以前的M16*是一样的,而后来的M4/*护木都比较粗。

在1994年,海军陆战队发表了《任务需求文件1.14.》(Operational  Requirements  Document  1.14.),该文案中宣称从长远目光看待武力侦察连的任务,采用**代替发射手枪弹的MP5-N*作为CQB武器会更有效。通过一番努力,海军陆战队最终获得资金购买*,但主要是装备特种部队。而美国陆军也在1994年8月正式采用M4/**,首先装备特种部队和快速反应部队。


限制3发点射的M4*多数装备车组成员、机组成员、文书或军官,例如M1坦克车组成员多年来是使用4支M3A1*作为自卫武器的,现在则改为两支M4*和两把M9手枪。由于平顶型机匣方便安装瞄准镜,除了早期的订货是有A2提把外,现在美军所有采购的M4均采用平顶机匣,配用的瞄准镜主要为Trijicon公司的TA11和TA31  ACOG及Aimpoint  M68  CCO。目前的政府标准型M4系列为柯尔特920型(平顶M4,快慢机为“S-1-3”)和柯尔特921型(*,快慢机为“S-1-F”)。


配备KAC  M4  RAS护木的柯尔特925型*经过测试后被定型为M4E2,但这个名称似乎由于对已有的*安装这个护木后是否需也应更改名称的困惑而被放弃。美国陆军野战手册中把安装RAS的M4系列称为模块化武器系统(Modular  Weapon  System)或简称M4  MWS。

尽管*是为特种部队研制的,但陆军在1998年宣布,计划在常规部队中用带RAS护木的*取代M16A2作为制式步枪,而原来的M16A2则转交预备役部队和海岸防卫队(注:另一些资料指出换装计划是从1997年11月起进行,打算至1999年底全部换装完毕)。为什么陆军会打算用一种*来取代标准的突击步枪呢?陆军的解释是*比M16A2轻,而且足以有效对付200米射程内的目标;有另一种解释是当“陆地勇士”系统装备部队时,*能够减轻系统总重量。但其实还有另一个传言,说陆军内部有一些高级将领仍然对FNMI在1988年凭价格优势击败柯尔特获得M16A2的供应合同而耿耿于怀,因为FNMI是外国背景公司。假如陆军决定采用一种不同型号的步枪,这样就有理由不继续履行与FNMI的采购合同了。

对于*的采购引发了许多争议,而且当柯尔特获得陆军的生产合同后,FNMI随即提出他们也能为陆军生产*。陆军拒绝了这个提议,于是FNMI向美国联邦法院提出诉讼,指美国政府指定唯一的承包商是不公平的。联邦法院在柯尔特的运动下驳回了FNMI的申诉,解释说M4系列的技术是柯尔特专有的,而且按照柯尔特与陆军在1997年12月达成的协议,军方在2011年前都不得向其他生产商授予M4系列的生产权或转让工艺文件。

陆军采购*的高峰是在2000年前后,在2001年美国陆军最终决定让常规部队装备RAS护木的M16A4,似乎是对那个传言的佐证,陆军仍然是从柯尔特采购M16A4。

由于较短的枪管导致初速较低和膛口噪声较大,护木也比长步枪更容易发热,因此海军陆战队是在采用*还是要保留M16A2的问题上反复争论,最终在2002年9月宣布将用带RAS护木的M16A4代替M16A2,但却是由FN生产的。在阿富汗战场上许多徒步战斗的步兵抱怨*存在射程不足的缺点,促进了海军陆战队的这一项决定,然而在2003年入侵伊拉克的城市战斗中,那些仍在使用M16A2的机械化步兵却认为他们更需要像M4这样短小精悍的轻武器,这是因为城市中的战斗距离比阿富汗山区要近得多,而且即使在城郊作战,这些机械化部队成员都没必要用手中的轻武器去对付300米外的目标,而那些抱怨*射程不够的部队多数是缺乏重武器支援的轻步兵。

虽然M4系列的有效射程没有长枪管的M16系列远,但是许多军事分析家认为步兵轻武器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射击300米目标,只要在150m内有效就足够了。M4系列由于紧凑的外形和强大火力(仅限可全自动的*)适合CQB而受到反恐部队和特种部队的喜爱,这些优点也适用于城市战斗,因此在常规部队的步兵班中,以M16A4为主再搭配少量*成为流行的模式,而在特种部队和空降部队等快速反应部队中,*则是主战武器,美国特种作战司令部(USSOCOM)把*采用为制式步枪。

在近几年,柯尔特又生产了加厚护木内枪管部分的*或改装套件,在枪管整体加厚后虽然会略为增加重量,但全自动射击时更耐热也更准确。这些采用重型枪管的武器还配有一个重量稍大并被称为H2的新缓冲器。标准的H缓冲器里面有一块钨和两块钢组成的滑动配重,而新的H2缓冲器改为两块钨和一块钢。目前这些武器被称为柯尔特921HB型(重枪管),但军队采用的HB改进型并没有重新命名,所以政府型*是包括了921和921HB。

除了在美军装备外,M4系列也出口到其他国家,而柯尔特也向执法机构提供RO777、779、977和979这4种型号的M4/*。

Colt公司除了RO977外,另外又向执法机构提供了一种枪管加长至16.1英寸的长枪管*,名为“执法型*”(Law  Enforcement  Carbine),产品编号为LE6920。随枪配两个20发弹匣,当然使用者也可以自己买其他容量的弹匣了。LE6920有固定提把的机匣和平顶型机匣两种类型,下机匣有三发点射和连发两种射击方式。

目前柯尔特M4被限制只能向军队和执法机构销售,只有特殊条件下才能允许平民拥有政府型M4/*。按照BATF的定义,14.5英寸枪管被划分为“短枪管步枪”的级别(BATF的“短枪管步枪”定义是“一支步枪有一或多根枪管的长度短于16英寸,而且全长不应短于26英寸的全部长度),属于三级武器类别,而能够连发(包括点射模式)的武器被划分为机枪类别。购买三级武器或机枪类武器都必须向BATF申请并交纳印花税,而且民间机枪类武器只能拥有1986年以前生产和出售的,因为联邦法律规定从1986年5月19日起就禁止美国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向民间销售机枪类武器(注:进口机枪的平民拥有权被限制在1968年之前进口的枪)。唯一的例外是特殊职业纳税人(Special  Occupational  Taxpayers,简称SOT),他们是那些生产和进出口机枪的经销商和生产商。同样还有私人保安或军事企业,如保安承包商等。只有在1986年5月19日前生产的最早的柯尔特M4原型才能合法让一个非SOT平民合法拥有的。

据说柯尔特所获得的为美国政府生产M4系列的独家合同是一直签到2009年的,但出口的M4并非都是柯尔特的产品,根据SecurityArms上的一个管理员PIERANGELO  TENDAS(意大利人)给我提供的消息,意大利特种部队采用的*就是*的产品。此外在民间,有许多生产商生产外表非常接近军用M4的武器,被称为M4  style步枪(M4式样步枪)。通常这种外形像M4的武器都采用16英寸枪管(避开三级武器的类别)而且只能是半自动,它们都模仿M4在枪管中段有一个缩颈,虽然许多购买这些的假M4的人大部分都不会购买一个M203*发射器(属于三级武器而且贵),但就冲着“M4”这个名称而专门购买这种枪管上有缩颈的短AR-15步枪。生产民用的M4  style有许多生产商,*、奥林匹克等也是较有名气的。


由于柯尔特要维护他拥有的M4的名称和外形设计的独家权利,对此种情况一直有所不满;而其他生产商则长期以来声称柯尔特过份夸大他们的权利——他们说“M4”现在成为一个统称短M16/AR-15的术语了。在2004年4月内,柯尔特向HK和*提出商标侵权、贸易侵权和商标稀释的诉讼,指他们故意错误地使用商品名称,又侵权了柯尔特的专利,而且采用了不公平竞争和欺骗性贸易的手段。HK的申诉被法院驳回,因此HK不得不把他们的活塞短行程HKM4改变外形设计,并改名为HK416。然而在2005年12月8日,一个缅因州的联邦地方法院法官作出的裁判支持*(和FN的情况相类似,似乎又是地方保护主义作怪)。由于柯尔特对*的诉讼等于实际上输掉了“M4”这个商标,所以法院干脆直接撤销了柯尔特所持有的M4商标专利权。

改良型号

改型SOPMOD  M4/CQBW  M4*

有鉴于长期以来,许多为*提供各类瞄准具、灯具及其他战术附件的厂家都没有一个安装接口的标志,USSOCOM(美国特种作战司令部)在1989年9月开始尝试制订了一套近战*的附件接口标准,并在1992年5月15日正式提出称谓SOPMOD的计划名称,SOPMOD的意思是“特种作战改进型”。SOPMOD计划是由USSOCOM、海军特种作战部队、空军、陆军海军等其他特种部队共同提出,并委托NSWC(海军武器研究中心)负责研究的。1999年5月开始在海军和空军提供以**为武器平台的SOPMOD进行试验。注意,这种称为SOPMOD  M4的系统在NSWC的计划中仅是称之为SOPMOD  Block1。

第1代SOPMOD  M4生产的主要承包商是KAC(奈特军械公司),SOPMOD  M4并不只是一支*,而是一个以*为基础的模块式突击步枪系统,主要模块包括一个有上下左右四段M1913标准导轨的RIS护木、缩短的快卸M203*发射器及其瞄准具、一个KAC快速拆卸(QD)消声器、KAC后备照门、一支战术灯、一个AN/PEQ-2可见光/红外激光指示器,还有Trijicon的ACOG和反射式瞄准镜及一个夜视瞄准镜,但也有许多士兵把Trijicon反射瞄准镜换成M68  CCO或EOTech全息瞄准镜。目前SOPMOD  M4已经装备包括海豹在内的多个特种部队了,当SOPMOD  M4配上一些近战用的战术附件时,又会称之为CQBW  M4,即“室内近战武器型M4”,实际上都是同一个东西来的。

第二代的SOPMOD  Block2(现在命名为SOPMOD  II)现正在研制中,有许多不同的生产商在竞争这份合同,包括KAC的URX  II系统,ARMS公司的SIR系统(Selective  Integrated  Rail),还有路易斯机器和工具公司(Lewis  Machine  &  Tool)的MRP(Monolithic  Rail  Platform),而改进的其他项目还包括增强M203*发射器的夜间瞄准能力,改进或研制新的*发射器(EGLM计划),扩展通用的消声器(包括应用于轻机枪及其他武器上),升级/改进现有的各种战术附件等等。由于SCAR计划已经选定了FN公司的样枪,SOPMOD  II的战术配件将会应用到SCAR上(SCAR已经确定将使用EGLM*发射器)。  M4*

改为发射7.62毫米北约枪弹的M-4*

由于小口径突击步枪被认为认为不适应山地作战,且在阿富汗战场表现不佳。所以美国军方业已研制出升级版M-4*。

M-4型*的前身是M-16突击步枪,这种武器非常适合短距离和小规模的作战,曾在伊拉克的巷战中表现出色。

但美军随后发现,5.56毫米口径的M-16和M-4能够达到的最远射击距离只能是1000英尺(约300米)左右,这对在遍布高山峡谷的阿富汗作战的士兵来说显然已无法满足需求。

因此,美国军方研制了这种7.62毫米口径,射程可达2500英尺(约800米)的改进型M-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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