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刁蛮少女
站在青玄阁门外,林铮看着装饰华丽的三层高楼。犹豫了一下,他还是走了进去。
明天就是表妹宁環的金钗之礼,虽然他不懂,明明就是十二岁的生日,怎么还有这样文雅的叫法。难道多出个称号,就能有什么特别之处不成。
按照他自己的想法,随便买个礼物就好,毕竟都是家人,况且侯府之内也缺不了什么。但是田伯却一再劝他来青玄阁。
到了这里,林铮才明白,田伯是怕自己买的礼物过于寒酸。想想也是,表妹毕竟是侯府千金,和自己是不同的。
一个打扮利落的伙计见到客人光临,迎了上来。
“这位客官,您要买点什么。”
买什么,林铮还真的没有主意,不过既然是金钗之礼,想来买一个好点的金钗应该没错。
“你这里有没有金钗,我要送人。”林铮说道。他倒是没有丝毫怯场,毕竟现在的身家不同了,不再是那个为了几粒粮食和人拼命的时候。
“当然有了,咱们青玄阁是金阳最大的商行,上到武器丹药,下到金玉古玩,没有咱家没有的。”伙计满脸自豪的说道。
到了柜台前,伙计熟练的从柜台里拿出一个托盘,上面摆着各式各样的金钗。
但是林铮只看了一眼,就有些不太满意。说实话,他对于饰完全是一窍不通,只是有种感觉,这些东西和宁環表妹有些不配。想到表妹出尘的气质,这些金钗就有些俗气了。
“伙计,你这里还有没有更好的东西。”
伙计奇怪的打量了一眼少年,林铮的一身粗布武服有些陈旧,怎么看都不像是有钱的买主。
青玄阁一层的饰虽然不是最好,在别的商铺中也算是顶尖货色了。如果连这都不满意,那只能去二层了。但要知道二层的货物可是动辄上千两。
“这个,恐怕···”伙计有些犹豫,不知是否要劝对方打消这个念头。
“怎么了。”
这时候,从二楼楼梯上下来一个中年男子。这人有些微胖,脸上带着买卖人的习惯性笑容,尤其是一头金色长,极为引人注意。
第一次见到这样奇怪颜色的头,林铮不由多看了两眼。
伙计上前,低声对中年人说道:“掌柜的,这个少年想要买金钗,却又嫌弃下面的东西不好。但是···”
伙计还没说完,掌柜已经挥手让他退下。他明白,是伙计见少年的穿着,不像是富裕之人。所以才这副样子。
青玄阁作为半岛之上最大的商号,几乎经营所有的货物,背后势力也极为庞大。而能够成为金阳城分号的掌柜,不仅需要极好的经商头脑,武道修为也不能差了。
只是一眼,他就看出了林铮的武者身份,而且精血凝练程度还颇为不俗。如此小的年纪就能达到这样的修为,不谈背景,家资也必然不差。要知道武道修炼,天赋是一方面,最重要的还是一个‘钱’字。
这样的人,对于一楼的商品看不入眼,也是自然。
“在下百里奚,是本号的掌柜。不知客官想要什么样的金钗,做什么用。敝人看看,能不能帮你参详一二。”
对于伙计刚才的态度,林铮虽有察觉,却并不在意。见到对方询问,他将自己的目的说了出来。
“明天是我表妹的金钗之礼,我想买一个好点的金钗,作为礼物。”
听到林铮的话,百里奚不由轻声笑道。
“这位客官,你可能弄错了。金钗之礼的金钗,可不是随便谁都能送的,必须是女孩的母亲才可以。如果你送了金钗,恐怕是要被人笑话了。”
竟然有这样的说法?
想到自己带着一个金钗去参加仪式的场面,少年顿时大窘,脸上有些涨红。
百里奚当然不会让林铮尴尬下去,叫来了伙计,吩咐道。
“去把二楼的凤眼玉拿下来。”
听到掌柜的吩咐,伙计虽有疑惑,却还是赶忙去取东西。
“这位客观可是准备参加金阳侯千金的金钗之礼?”趁着伙计离开之际,百里奚说道。
“你怎么知道?”林铮露出疑问的表情,心中多少有些戒备。
“呵呵,金阳城虽大,但生意人如果连城中大事都不知道,就是失职了。不知是否冒昧,敢问客官和金阳侯的关系?”
“金阳侯乃是在下舅父。”
听了林铮的回答,百里奚心中了然,却也奇怪。他接手青玄阁的时间也不短了,怎么没有听说过金阳侯还有一个这样的外甥。不过百里奚并没有有继续询问,只是在心中记下少年的身份。
这时候,伙计已经从楼上下来,手里还捧着一个古色古香的木匣。
没有人注意,伙计刚下来不久,身后又跟下来一人。
百里奚打开伙计手中的木匣,匣中放着一块黄玉雕琢的凤凰,最奇特的是它的眼部,一抹瑰红让整个凤凰宛若活物。
只是一眼,林铮就喜欢上了这个凤眼玉。
“掌柜的,这个多少钱。”
“这块凤眼玉乃是产自魏国洪田,经玉器大师半年雕琢而成。客官第一次来,咱们全当交个朋友,三千两即可。”
三千两?还只是交个朋友。
如果这里是雷狱城,估计林铮已经饱以老拳了。
这么多钱足够普通人家一生的开销了。林铮虽然并不在意钱财。但是除了习武,可从来没有过这么大的花费。不过,既然碰到了一个合适的礼物,林铮也不想过于吝啬。
就在林铮犹准备开口买下的时候,突然一个清脆的女声传来。
“这块玉不错,我要了。包起来,一会送到城主府去。”
林铮不由的看向说话之人,一个穿着艳红武袍的俏丽女孩正抱肩站在不远的地方,眼中正带着若有若无的挑衅目光看着自己。
“董小姐,您不是···”看着突然出现的女孩,百里奚一阵头疼,这位城主千金不是在二楼选购东西吗,怎么下来了。况且这块凤眼玉,对方明明已经看过,还嫌弃这块玉太便宜,不够档次。
这个女孩正是董薇儿,宁環的好友。她刚才也在二楼选购给宁環的礼物。只不过选了半天都没有头绪,看到伙计将凤眼玉拿走,好奇之下,她就跟了下来。没想到竟然遇到了那个‘惹’環姐姐不开心的表哥,董薇儿立刻决定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也让他知道環姐姐不是好惹的。
“怎么,青玄阁的东西不卖吗。”董薇儿俏脸微凉。
“怎么会,不过,这位客官还没看完。”百里奚说完,转头看向林铮。
“客官,你看这块玉?”
百里奚倒是希望林铮能够放弃,虽然以青玄阁的背景,并不惧怕城主府。但是毕竟在金阳城做生意,如非必要,还是尽量不要随便得罪对方。
“这块玉我也很喜欢,帮我包起来。我要了。”
如果是别的事情,林铮让一让也无所谓,毕竟他本身对这些东西并没有偏好。但是这块玉是他准备作为礼物送给表妹的。
当然要说这其中没有几分赌气的成分在内,那是不可能的。毕竟在他这个年纪,不论是谁,被人莫名其妙的挑衅,心里都不会爽快。
他也不是没有听到对方提及城主府。
但是,城主府关他屁事。
至于对方是个女孩子,自己是不是应该礼让一下,他一时倒是没有考虑。在林铮有限的生命里,尤其是雷狱城的环境,让他非常清楚,在生存面前,男女没有什么分别。
当然,现在这件事还不至于上升到那样重要的地步。这只是说明他的态度,起码在他的心里,是没有男女之别的。至于女人究竟比男人多了什么,还是少了什么,他暂时还没有体会过。
对于林铮的决定,百里奚倒是没有一再苦劝,毕竟相较于一块玉佩,青玄阁的招牌才更重要。
“对不住了,董小姐,您也听到。不过楼上还有不少更好的东西,要不您到楼上再看看?”百里奚轻声说道。
听到百里奚的话,董薇儿把脸一板。在伙计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突然伸手抢过木匣,一把摔在地上。
玉石物件怎么能受得了这样的重击,好好的一块凤眼玉,顿时摔成了碎片。
“真是不好意思,摔碎了,既然这样,那就算我的吧。”摔完东西,董薇儿并没有在意百里奚的态度,反倒饶有兴趣的转头看向林铮。
‘快动手,快动手。’
董薇儿心中念叨,她巴不得林铮恼羞成怒,自己正好出手‘教训’一下对方。
“你···”
林铮感觉自己气血上涌,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董薇儿的行为,就是傻子都能看出来是故意的。如果对方是个男的,林铮连一个字的废话都不会说,一定打的对方生活不能自理。但理智还是告诉他,男女毕竟是不一样。
“算了,算了,这个就当是小号的失误。伙计,去把楼上的粉珠手链拿下来。”百里奚在旁边打起圆场。
两个当事人却没有理会百里奚,大眼瞪着小眼。在旁人看来,就像是两个闹别扭的小孩。只不过林铮眼中的是气愤,而董薇儿反倒有些奸计得逞的感觉。
很快,伙计就拿着一个托盘下来。托盘上放着一个粉色的珍珠手链,最可贵的是,手链上的每一颗珍珠都一般大小,只要是女孩见到,恐怕都想直接买下来。
“客···”
“这个我要了。”
百里奚话音刚出,两个对视的人竟然异口同声的转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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