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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纵马斜阳道,风驰任逍遥,英雄不为权贵折腰,豪情比天高。

        一身冷傲骨,挽弓射长雕,江山如画待驰骋,男儿正侠少!

        一碧万顷的草色原野,犹如铺开绿绸般的绒毯,青波连绵逶迤,与遥远的地平线挽手相连。

        在四野茫茫,无边无际的草原上,隐约看到一只单骑,纵马挥鞭,夭矫如飞。

        马背上的这道身影挺拔修长,身穿一袭圆领青襟窄袖儒袍,前胸罩有明光甲和束甲绊,手臂带有牛皮护腕,腰间扎着一条蟒带,眉清目秀,眸如点漆,好一个英俊的少年郎!

        此少年正是罗昭云!

        时光似箭,岁月如梭,转眼之间,到了大隋仁寿三年,他已经穿越到隋朝四年半了,从当年的十岁孩童,变成现在接近十五岁的健儿郎!

        由于常年练功不辍,肉食进补,药草滋体,所以罗昭云的体格挺拔,从当初的一米四,已经长到了现在的一米七多,面容也逐渐蜕去孩童时的稚嫩,变得越来越像男子汉了。

        整个人秀气儒雅中,还带着一种锋芒英气,成为允文允武的俊杰人物。

        “驾、驾——”

        罗昭云的这匹新坐骑,浑身毛若黄绸,油光发亮,双眼有神,四蹄如盆,最奇特的是额头有一块白色斑点,正是大宛国的良驹——的卢马。

        在历史上,蜀汉之主刘备曾以此马为坐骑,最出名的一段,便是刘备避樊城之难,过檀溪时候,一跃三丈,摆脱了后面的追兵,救了刘备一命,这一跳奠定了其三国名马的地位,虽不及赤兔马那么声名显赫,但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到了南宋时期,更因辛弃疾一首词中的“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而大为提高了名马的地位。

        不过,在隋朝时候,《三国演义》的小说还没有出现,辛弃疾更是五六百年后才出生,所以的卢马只是大宛国的宝马,还没有那么大名气。

        去年燕山马场的场主薛布衣所得,本来是一匹送给幽州新任总管窦抗,另一匹送给刚提升为骠骑将军的罗艺,但罗艺有了踏雪宝马,于是把此马转送了罗昭云。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有了如此宝马,武艺也精深了,所以罗昭云开春之后,离开了自己的枫云山庄,要游历江湖,雏鹰总要离开巢穴,到更广阔的天空去翱翔。

        罗昭云不想当温室的花朵,所以带着一些盘缠和干粮,骑马外出,先是在幽州一带考察民风,随后北上,通过古长城关隘,到了长城外的茫茫草原上驰骋。

        途中也遇到了几次马贼、流寇,如果只是几十人,罗昭云就单枪匹马,杀进杀出,所向披靡,如果马贼上百人,则仗着快马速度,风驰电掣一般逃走了。

        这种快意恩仇,烈马狂歌的感觉,让罗昭云心中舒畅,培养了他侠肝义胆,英雄本色。

        罗昭云进入了茫茫草原,去了几个突厥部落观察、游玩,由于这一片属于东部突厥,而且接壤隋界,多归顺启民可汗,胡汉杂糅,见到中原人,也没有什么敌视,尤其是普通牧民,倒是挺热情的。

        这一日,他从草原归返途中,远远望见了数里外,尘土飞扬,蹄声震动,喊杀不断。

        罗昭云艺高人胆大,心中好奇,就策马冲过去,观望一下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杀啊——”

        一群凶悍的突厥马贼,足有百十余人,似乎正在追杀一个商队,而商队有数辆马车,有敞篷车上捆着物资,也有高辕厢车里,应该是商队中的毕较重要的人,保护商队的卫士,还有三四十人,骑马护住车子逃亡,双方差距悬殊。

        但是突厥马贼没有负担,所以速度很快,眼看就要追上来那只商队,一旦截住,估计要屠宰一番了。

        有几名忠心耿耿的卫士,掉转头来断后,明知他们几人,螳臂当车,但也要为车队争取时间。

        “哗啦啦——”

        刀光剑影,鲜血喷溅,只是几个呼吸的工夫,这几名护卫武士就被马贼人群淹没了。

        他们杀了几个马贼,但转眼那个断后的卫士就被斩杀光了,首级飞滚,开膛破肚,惨不忍睹。

        “逃不掉了,停下反击!”有一位三十多岁的壮汉,冷峻异常,也知道这种危急关头,逃已经逃不掉了,如果一直这样跑下去,很快就会被突厥马匪,盗寇们一点点蚕食掉有生力量,最后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更难以反抗了。

        而且茫茫草原,没有关隘峡口等,最适合策马追击,他们有车队负担,根本就逃不过马贼们。

        所有人听到壮汉的吼声,全都勒住马匹缰绳,突兀地停了下来。

        “希聿聿——”

        坐骑骏马一阵长嘶,前蹄高高抬起,然后沉沉落下,卫士们调转身子,手持兵器,准备迎战了。

        几辆马车也靠拢在一起,从车上内跳出几名掌鞭和剑手武士,守着车子,要保护车内的主人。

        “杀——”

        “死吧!”

        百余名突厥马匪挥舞着大刀,骑着战马,气势雄浑,卷起尘土,威势彪悍,就好像一股洪水要冲垮前面的堤坝一般。

        罗昭云看到这一幕,忽然想到了三年前,自己的运粮车队买马贼追击的情景,心中大怒,也不管那只商队的身份,猛夹马腹,如电掣般蹿出,从侧面斜插过去。

        马贼和商队都专注于对方,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单骑从一旁杀过来。

        罗昭云摘下二石硬弓,搭箭上弦,朝着突厥马贼的前首位置,快速射箭击去,要破了突厥贼匪们的冲势。

        “崩!”

        弓弦震动,长箭被硬弓射击,速度快,射程远,相隔百步之外,却快如流星般,破空而去。

        嗖!嗖——

        罗昭云一口气连射了五支箭,每一次拉弓,都把二石硬弓拉得近满,极短时间,在马背上策骑又连拉五次弓,这对箭手的臂力和眼力、骑术绝对是一个考验。

        瞬息之间,箭矢先后射出,从百十步到数十步之间,突厥马贼先后扑倒了几匹健马,相互影响,后面又有骑士躲避不及,被绊倒了,人仰马翻,攻势就减弱了。

        这是罗昭云跟史大奈学的箭术,射人先射马,他也深知其中的奥理。

        锵锵当——

        此时,突厥马贼与商队武士交锋在一起了,罗昭云也把弓挂在马鞍上,取下长枪,大吼一声,非常骁勇地冲入马贼群中,犹如虎狼钻入了羊圈,长枪舞动,寒光烁烁,勇不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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