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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章是结束也是开始


毕业那天,什么仪式也没有。像任何一个寻常的一天,什么都没发生。她背着书包走出教室,在门口看坐在讲台的老师。她是提前交卷的,因为教室里还有没写完卷子的同学,她看着那个坐在讲台上的人,没有说话、也没有告别,就这样结束了。

        无声告别。

        那个暑假她呆在家过了两个月,把家里的已经发黄的旧书翻出来,选感兴趣的看。书看完之后,暑假也快结束了。这是特别酷热的一个暑假,也许是因为在云城呆久了,还不能习惯临安的天气。

        可终究会习惯的,只是时间问题,她知道。

        九月,初中开学第一天,她茫然地坐在教室里。因为个子小,所以被安排在第二排的位置。茫然看着台上自我介绍的班主任,又茫然地看着四周一片陌生脸孔的同学。哪怕表姐坐在她旁边,都不能减少心中的茫然半分。

        然后全部的人一起去了操场,操场不是田径场,而是一片土洼地,因为两个月的暑假绿油油的杂草长的茂盛。班主任带着他们激情澎湃,“同学们,开学第一课就是劳动,把操场上的草拔了,希望你们记住今天!”

        这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天,确实让人无法忘怀。

        她一个人蹲在操场的一个角落,其他同学都三三两两聚在一起。

        手里拔着草,没来由想起在云小的时候每天也要做卫生。有时候分小组、一组几个人打扫教室,有时候是全班一起大扫除。她不喜欢做卫生,也不喜欢和一群人在一起。但比起小组打扫来,她更喜欢全部人一起打扫。因为和宋柔山不在一组,小组打扫他们分不到一起。所以只有大扫除的时候,她才能趁机在人群中偷偷看他一眼,趁别人不注意。

        想着她抬头环顾了一下,周围没有人值得她那样的注意。手边拔的草已经垒成一个小小山,她往旁边还没除草的地方挪了挪,那里一片生机盎然,却只是一丛杂草而已。然后一个人在她身侧蹲了下来。

        她顺着脚往上看,一双男人的运动鞋、黑色的裤脚、灰白条纹的针织毛衣,然后是一双和煦的眼睛。他看着她,那双含笑眯起的眼睛属于班主任。

        “一个人呀?”他手里也在劳动,嘴角含着笑问。

        她点点头,看着眼前干涸裂开的土地,轻轻“嗯”了一声。

        “你姓谭吧?我刚刚点名,记得你好像是这个姓。”班主任说。

        她又“嗯”了一声。

        班主任好像很高兴的样子,也不怪她对他爱理不理的态度。

        其实就是因为她太落寞的样子他才在一群新生里看到她。今年他带的班还有另外一个姓谭的小女孩,他刚刚才和那个女孩说过话,她虽然紧张还有点害怕,但几句话下来,也算活泼可爱。不像眼前的人,明明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在这么多的同龄人里,她不好奇、她不交友、她话少,看起来还那么孤寂呢?他带了十几年这个年纪的学生,今天是第一次遇上她这样的孩子。

        他说,“你知道老师的名字吧?刚刚我在台上自我介绍的时候。”

        “知道,谭老师。”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说。

        “知道就好。你看,我们同一个姓,就是缘分。你又分在我的班,我很高兴。要好好学习呀!有问题,就来找我。”微胖的班主任说着话。

        她抬起头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因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老师,仅仅因为他们同姓,不考虑她的年纪和可能无法理解这个词的深远意义用了“缘分”这个词。

        她那个眼神好像是第一次看见他一样,但是还是轻轻点了点头。他见了笑眯眯地站起来,转身像巡视一样,走到其他同学边上聊天。

        她低着头默不作声。

        她知道缘分的意思,所以才更加怅惘。

        世界很大,人很多,有些人一辈子见过一面后就再也不见。她有时候会觉得,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一个面熟的人,靠的不是缘分,而是取决于在这个世界上你认识的人的数量。这是一道概率题。

        认识的人多了,在大街上遇见是有缘。而认识的人少了,遇见然后忘记,这是路过。

        她认识的人终究不算多,和许多人,都只是路过。宋柔山对她而言不同,但他仍在许多人那个范围里。所以他们也只是路过。

        开学半天不到,她就想起了他两次。她觉得这不对,但又说不出哪里错了。纠结地想着时,表姐走过来挨着她蹲下,好奇地问,“欸,谭老师和你说什么呀?”

        “好好学习的话。”她抬起头看了看那个微胖离开的背影,说。

        和表姐仍然是好朋友,同时,她开始交到新的朋友,是班上的两个同班同学。这在她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

        一个和她一样瘦小,叫大风。大风坐在第一排,就在她的前面。她身体不好,人长得瘦骨嶙峋。每次上街买衣服都不好选适合她的,她妈妈一度为这件事困扰得很。所以和大风特别投缘,大概就是书上说的惺惺相惜吧。

        另一个同学坐在大风旁边,叫白雪,白白嫩嫩,人如其名,漂亮的像一朵白莲花。她瘦、又黑,白雪完全是无数个夜晚里她向往的样子。可以依靠的是表姐,自觉归属的是大风,羡慕的是白雪。

        不知道是她们挖掘出了她内敛性格后隐藏的疯狂,还是年少叛逆受到她们感染,她们十分投缘,肆意、张扬。不谋而合。

        语文老师在辨析同义词语的时候,曾说过“发现”“发明”的区别。发现的是已存在的,而发明的是新的东西。就像她们发现她,她发现他。

        因为她们发现了她,所以她遗忘了宋柔山。

        三年后,她从初中毕业,顺利升上了市高中,想宋柔山的时候越来越少。也许一个人真的能被另外的人或者什么东西代替,而时光,最是无情。

        在初中,白雪教会了她如何用手机打字和玩游戏。那时候大哥大和板砖是连在一块的,手机最开始是九键按键。所以想在九键上打出想打的内容,必然要在一堆文字里往右、往下不停地摁查找自己要打的那个字。这不太容易,她曾经一度把这个当成一个挑战,而不是简单的打字。最简单的巡航战舰游戏和贪吃蛇游戏她和大风、白雪还有表姐在课间轮流玩得不亦乐乎。

        初中毕业,她和大风一起去了网吧,花了五块钱,在两块钱一个小时的网吧里耗了两个多小时。她是第一次去网吧,连电脑的开机键都找不到。大风迷上了网络游戏,一进网吧就开始熟练地开机上号,但好在沉迷游戏的时候还算尽职尽责,在游戏间隙不忘教她开机和打字的一些基本事项。那天下午,她在网吧听了两个小时的□□音乐,在电脑上生疏地用一指禅练习打字。

        之后手机更新换代得很快,电脑ipad等电子产品逐一问世,并且速度快到离谱。

        大学时她对电脑没什么需求,但大二时爸爸给她买了一台电脑。她本科、硕士和博士哪怕与电脑相伴了快十年的时光,电脑打字却仍然是一指禅。

        到了高中,诺基亚已经成全了一个时代,她还是没有手机。平均一周回家一次,和爸妈用座机通一次电话。

        高二一个平常周末,她回家,没有通话。外公外婆神色悲凄,他们说她妈不在了。她一时没听懂,不在了是什么意思?他们告诉她,不在了就是离开。那个时候死总是让人讳莫如深的一件事。

        她想她应该悲伤,她也很悲伤。就像十岁那年离开,她在车上无声哭泣,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她的父母只看见她笑得异常在卧铺车中兴奋地对他们挥手。他们说她冷血无情。

        那她,就是这样的吧。

        她请了两天假,在家守孝,看着家门前请来的一群唱跳的人,又看看灵堂前的照片。她上一次见她妈妈是过春节,她和爸爸每年回临安一次。那时她没看出她妈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虽然她也没格外注意过。

        外婆说她妈妈患了尿毒症,没治好才。

        说走就走的人,不似说走就走的旅程。那人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可她心里没有难过,也没有落一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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