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1章:贝勒爷失踪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兰轰在自己的家里被吸血鬼催眠,主动的去了警局自首,是他杀了丁雷。
就在警局里的人手足无措,要跟兰惠之请示的时候,兰轰猛的一拉腰间的引线,直接的在警局里自爆,当场炸死了三名警察,受伤七名。
不等兰家出手摆平这件警局自杀式炸弹袭击事件,杨冬已经提前的让各大媒体曝光了。
兰轰被冠上了恐怖分子的身份,鉴于他承认杀了丁雷,顺便的就给了他,赵天心跟古川无罪释放。
“不要脸的流氓!”兰惠之气得发抖。
但是现在,一切都已经不可挽回,兰轰已经死了,他这边明知道是杨冬干的,但是也没有证据,杨冬这么的流氓,肯定是不会承认的。
明明的是一场胜利,但是胜利的滋味怎么是苦涩的呢?
而杨冬这边除了会装无辜之外,还很乖。现在的他,是不敢轻易的对兰家下手了,损失的太大,暂时的还斗不过。
唯一获得的,那就是看清楚了对方的实力。
兰瑾瑜去了开城工业园区,他的底牌已经被毁掉了,现在的他,迫切的需要重建,目前只有朝鲜的开城工业园区是安全的。
兰瑾瑜刚刚的离开没两天。
厉向洋来到了天海。
他的创造者贝勒爷不见了。
贝勒爷带着妖姬两个人去挖掘大清的宝藏。
但是就在昨晚,厉向洋突然的感觉到一阵心痛,创造者贝勒爷在召唤他。
可是还没有几分钟,厉向洋就再也感觉不到贝勒爷了。
贝勒爷肯定是在宝藏中,遇到了危险。
古人留下来的东西,复杂的连自己亲儿子都信不过,机关暗道,毒气陷进,就算是有藏宝图,进去也是危险重重。
这么多年来,贝勒爷自己也只是在宝藏的外围那点复国的资金,这就足以说明里面到底的有多凶险。
杨冬必须的去找贝勒爷,哪怕是他不愿意,现在的他也别无选择。
如果贝勒爷交代在里面,下一个进去的还是他杨冬,在伯爵的眼中只有日光戒指,他才不会在乎杨冬的小命。
而贝勒爷是唯一的活地图,如果他死了,那杨冬可就是连一丝的希望都没有了。
两天之后。
遍地黄沙,干燥的风,炙热的阳光仿佛要将沙漠给点燃一般。
彪悍的发动机声音,线条粗狂的牧马人,在沙漠之中雄劲有力的嘶吼,留下来了两行车轱辘印。
杨冬坐在副驾驶上,嘴里叼着烟,一只手肘压在车窗上,看着窗外一望无垠的黄沙,偶尔的一根挣扎的枯木,反倒是成为了杨冬期待的风景。
车子的后面,放着一个大箱子,严严实实,上面挂着锁。
开车的是当地的一个向导小金,年轻的一个小伙子,十七八岁,脑袋圆圆的,眼睛圆圆的,滴溜溜的,很是有神。
沙漠里危险,枯燥。五十块钱一天,找一个当地向导便宜,还不用担心迷路,还能有人说说话。
小金是个很聪明的小伙子,车子才开了半天,就已经成功的让他的租金从五十块钱每天长到了一百。
杨冬自然的是不会在乎这点小钱的,他甚至跟小金开玩笑,只有要他能够说出一样杨冬在沙漠里拥有的技能,杨冬就可以给他加工资。
小金会开车,还会修车,会唱歌给杨冬解闷,还能绘声绘色的模仿那些来穿越沙漠的车友。
小金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对于这一代了如指掌。
甚至还会简单的看天象辨别天气。
下午的时候,杨冬看着太阳都快下山了,便寻思着找个地方停下来休息。
但是小金却不同意,“老板,在这一代,绝对的不要在沙漠里露宿。”
说着,小金停下车子,拿出了一副自制的地图,指着上面的一个红色区域,“我们现在就在这里,最混乱的地方。”
“野兽?”杨冬分明的看到他在上面的备注。
“这一带有狼群出没。不过沙漠里最危险的永远不是野兽,而是人类。”小金的眼神中有着不加掩饰的畏惧。
“血煞,那是当地人都知道的土匪团伙,他们专门打劫那些驴友,而且他们的手段十分的残忍,手里面还有武器。”
“那你为何还要带我走这个区域?”杨冬笑眯眯的看着他。
“老板,别误会,我可不是土匪,你要去的地方,这里是必经之路,如果要绕行,起码的要多出三天的路程来!”
“而且,只要我们尽快的赶到这里!”小金指了指地图上的一个黑点。“这里是最近的一个有人居住的绿洲小镇,血煞的人虽然凶残,但是从来的没有洗劫过这里。”
“听你的吧!”杨冬点点头,他就是来找贝勒爷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老板,你也不用害怕,血煞虽然凶残,但是我们也不一定会遇上血煞!”小金还安慰他。“我当了导游两年了,才遇到过血煞一次。如果真的倒霉遇到了,那就干脆的将身上的所有财物都交出来,血煞虽然凶残,那都是对不听话的。”
“当然,最好还是别碰上。”
沙漠里有土匪,杨冬并不觉得奇怪,遍地都是荒漠,人烟稀少,简直的就是罪恶的沃土。
沙漠跟深山是很多被通缉的罪犯选择逍遥法外的地方。
在中东,甚至还有着专门的一个由罪犯建成的罪恶之城,很多罪犯从全世界慕名而来,没有法律,没有道德,只有弱肉强食。
杨冬回头,看了一眼箱子。
小金也趁机好奇的问道,“老板,这箱子里装的是什么啊?”
“不该你问的,永远都别问!”杨冬没有理会他。
而此时,一个沙丘的背后,一个穿着迷彩的男子,匍匐在沙丘上,拿着一个望远镜,朝着远处的车子观察。
“车子里有个箱子,个头不小。”这个身穿迷彩的男子很是兴奋的说道。
他的额头,有着一个红色的骷髅头纹身,这就是血煞的标志。
在沙漠里行走的人,最害怕看到的就是这个红色骷髅头。
天色渐晚,小金开始加速,越快的到达绿洲小镇,那就越安全。
嘭。
忽然间车子朝着一侧冲撞了过去,轮胎爆掉了。
小金死死的抓住方向盘,稳住车子。
杨冬也抓住了一边的扶手,就在这个时候,忽然间,远处传来了吆喝的声音。
小金的脸色铁青,抽了自己一巴掌,“血煞!”
好几十个人将杨冬他们的车子包围了,有的手里拿着木棍,有的手里拿着砍刀,有的手里拿着猎枪。
围着车子,高声的吆喝。
小金立马的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普通一下的跪在地上。
“老板,赶紧下车跪下!”小金双手抱着后脑勺,还不忘记提醒杨冬。
杨冬从车子里走了下来,却并没有下跪,而是扫视了一眼人群,一群杂牌军,唯一的正规的,那就是脑袋上都有着红色的骷髅头。
杨冬点起一支烟,靠着车门。
血煞的这群人第一次见到猎物落到他们的手里,不仅的没有吓得尿裤子,还能这么淡定的额。
人群分开,一个踩着马靴的穿着迷彩的女子从人群里走了出来,看着杨冬,“你不害怕吗?”
杨冬摇了摇头,“谁扎了我的轮胎,给我补上吧,别耽误我赶路。”
跪在地上的小金,急的都快要哭了,之前就提醒过他了,怎么不听呢,这不是找死吗?
这个迷彩服女子手一挥,两个凶神恶煞的大汉走了过去,拉开了车门,抬出了箱子。
“吆,当家的,这箱子挺沉的,得有一百七八十斤吧!”两个大汉很是兴奋的将箱子放在了地上。
迷彩服女子看了一眼箱子上的锁,“里面是什么?”
“不行!”杨冬摇了摇头。“没看到我用锁锁着吗?那就是不想让别人看到。”
“小子,你他妈的到底的是狂呢还是傻呢?”一个大汉举起手中的猎枪。
“小心点,你那把猎枪都老旧成那样了,不怕走火吗?”杨冬眉头一挑,看着他。
“走火不就是你一条命嘛!”大汉狰狞一笑。
“未必,如果炸膛,那可能丢掉的是你自己的小命!”
“那就让我们试试,看看到底丢谁的命!”大汉手指抠住扳机。“开锁。”
杨冬突然一步跨前,手掌推住了他的猎枪枪口。
大汉下意识的扣动扳机,嘭的一声,猎枪炸膛了,枪杆都炸裂了,里面的钢珠蹦了出来。
杨冬一点的事情都没有,但是这个开枪的大汉却没有那么的幸运,他的脸上被钢珠溅射的血肉模糊,倒在了地上。
“现在看到了?”杨冬摇了摇头,点起了一支烟。
迷彩服女子脸色一变,“杀了他!”
不等其他人动手,杨冬身形一闪,已经到了这个迷彩服女子的身后,掐住了她的脖子,“擒贼先擒王。”
血煞的那群人看到这个女子被控制,忌惮的不敢动弹。
“你不敢杀我,杀了我,你也必死无疑!”女子表现的很是冷静。
“看玩笑,我在沙漠里都两天了,好不容看到一个母的,我会舍得杀掉吗?”杨冬猥琐一笑。“我给你半个小时时间,让你的人帮我补好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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