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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八章


无方,出现了很多小黑点。

        慢慢的,那些黑点越来越大,变得越来越清晰。

        尘土散去,显露出隐藏在它们背后的狰狞怪兽。那些蒙古人,骑着马,挥舞着马刀,叫嚣着朝他们奔来。

        云霆霄抚在城墙上的手猛然一紧,道:“都做好准备。”蒙古人长途跋涉而来,只怕没有那么好打。看这架势,这次恐怕不会像前两次那么容易就打他们。

        “爷,已经吩咐下去了!”青风的声音,微微有些沉。

        他们本是奉旨而来,这会儿却成了先头部队。瞎子都能看出来,姓王的在排挤世子爷。

        这鸟不拉死的地方,你以为他们愿意来?

        此处并非真正的雁门关,而是在旧址以北十里处修建的要道,自监民工筑的新关,以此处为雁门关前的屏障。此关距离代县县城约五十余里,依山而建,地势险要,制高点处更是山岩峭拔,盘旋崎岖,取名倒马关。

        眼下,蒙古人和辽人,吐蕃联合扣关,实力不容小觑。大军虽还未至,但小股的骚扰却一直就没断过,而且扣关的人马也越来越多。

        倒马关这里,除了有世子爷带过来的一万多人手以外,就只有两千驻军是王柏青的人。

        经过几次的交手,他们也算是对鞑子有了一定的了解。这些蒙古人的骑射功夫确实出色,他们产生来就在马背上长大,对马的了解和驾驭能力,都不是他们汉人能比的。

        更何况,蒙古人生得高大,蒙古马也是一样的,耐力好,强壮,优势一下子就出来了。

        幸亏他们有山险做为依托,否则几次交战下来,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呢!

        那些蒙古兵,眨眼之间就到了近前。

        那一道道的山梁,像是根本拦不住他们似的。

        云霆霄的唇边,绽开一抹冷笑,昨天夜里,他让人在最后一道山梁上瞒了不少黑药。

        所谓的黑药,就是自制的土炸~药,威力还可以。把制好的黑~药装到陶罐之中,里面再放一些铁片,木屑,石块之类的尖锐物品。将陶罐倒着放,将引线一并埋好,用土盖上,以寻常人的眼力,根本看不出来。

        蒙古人骑在马上,对地面上的细微变化根本不会多加注意。长长的引线留在地面上,一直延伸到道路两侧的沟里,只要蒙古骑兵一到,埋伏在沟里的士兵就会点燃引信,引爆黑药。

        蒙古人的马会在道路上带起尘土,引信被点燃后,燃起的烟,也会被大量的尘土所掩盖。惟一不好的是,那些负责点引信的士兵,很可能有去无回。

        除了爆炸带来的伤害外,恼羞成怒的蒙古人,也会对他们下手。

        不过云霆霄早就有所准备,挑选出来点引信的士兵都是身手矫健,胆大心细的人。只要得手,他们就会趁乱躲藏起来,等蒙古人离开后,再开城门把人接回来。

        这些人,就相当于是后世的敢死队,急先锋,干的都是不怕死的事儿。

        趴在两侧土沟里的士兵,此时都穿着灰土土的袄子,戴着灰土土的帽子,他们趴在沟里,一动不动,身上的颜色跟大地融为一体,若是不仔细看,任谁也也看不出,这里趴着好几个大活人。

        马蹄声越来越近,那些蒙古人叫嚣的声音,就像在耳边响起的一样。地面颤抖着,仿佛有千军万马,即将从这里经过一般。

        倒马关就在前面,破了这道关卡,能抢到不少粮食,杀了汉人,还能震慑一下雁门关的守卫。

        蒙古人像是打了鸡血似的往前冲。

        今天天气很好,没有什么风,他们不用担心刚点燃的引信会被风吹灭。

        蒙古骑兵的先头部队,快通过埋雷区。

        山沟两侧的人动了,点燃了他们手中的引信。

        轻烟被尘土掩盖,似乎一点也没能引起蒙古人的怀疑和注意。

        他们肆无忌惮的笑声是那样刺耳,仿佛眼前已经是唾手可得的财富和粮食。

        突然,巨大的爆炸声响起。

        蒙古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吓得惊呆了,那些马儿也受了惊吓,四处逃窜,变得不听话起来。

        那些埋在陶罐之中的石块,铁片像暗器一样四处飞射,深深的镶嵌入人和马的身体之中。有的人被射中要害,直接从马上摔下来,倒地不起。有些铁片则是狠狠的射入了马儿了身体,那些蒙古马吃痛尥蹶子,直接把人都摔到了地上。

        倒马关前面的山梁上,乱成一团。

        蒙古人的士气,散了个干干净净,此时他们离倒马关,不过一,二里地的距离。可惜他们自顾不暇,哪里还谈什么扣关。

        时机已经成熟,云霆霄当下道:“开城门,让先锋营去吃了这批鞑子!”对方已经乱了,此时正是趁乱出击的好时机。

        青松脸上露出喜色,当下道:“是!”他抱拳行礼,连忙下达命令去了。

        厚重的城门被打开,早已经准备好出击的先锋营,在先锋官的带领下,快向蒙古人奔去。

        一二里地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那就是眨眼之工的事。

        蒙古人先是被巨大的爆炸波炸得晕头转向,损失惨重,紧接着,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呢,就又被从天而降的先锋营给打了个措手不及。

        蒙古人擅战,兵马强壮。但是这一切都得有个先前条件,得是在正常的交锋之下,才会是这个水平。

        前几次蒙古人来扣关,云霆霄有意示弱,几乎是挂了免战牌的。他向蒙古人示弱,等的可不就是这一天吗?后来闹的蒙古人要攻城,他没办法,只得暴露出一部分实力。

        今天这一役,就算是他送给蒙古人的一份大礼,让他们知道一下,轻敌自大的下场。

        先锋营的人,那就是一群嗷嗷叫的狼。

        蒙古骑兵这会儿,跟落水狗也没有什么两样。

        两方交战,不过刚刚打了个照面,蒙古人就让先锋营的人给收拾了。

        蒙古人见势不好,急忙掉转马头,想要逃离这片焦土之地。

        只可惜先锋营的人,并不打算放过他们。

        正是趁你病,要你命啊!

        先前的铺垫工作做的那么好,如果他们不能全歼这些蒙古骑兵,该如何跟世子交待?

        “弓箭手~”

        先锋官在马背上大喝一声,“放箭。”数十只箭羽,像长了眼睛一向,朝着蒙古骑兵射去。

        先锋官将自己的大刀挥舞起来,大喊道:“兄弟们,跟老子一起冲,杀光这些鞑子~”

        呐喊之声不绝于耳,刀剑碰撞之声经久不息。

        随时随地都有人倒下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转瞬间便成了一具具尸体,战争的残酷,可见一斑。

        蒙古骑兵连人带马,都交待在了这里,这支小分队足有三四百号人,如今全都成了尸体,无一生还。

        城楼上,响起一片欢呼声!

        他们赢了!

        虽然这只是一场很小有胜利,但是对于常年驻守在雁门关的守卫将士来说,这一仗打得痛快!

        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蒙古人的强大了。那些瞧不起番邦小国的文官们或许不知道,就在他们自诩自己是天朝大国的时候,他们眼中的那些蛮夷小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长起来。若不是草原荒蛮,蒙古人生产,农作都受气候,地域的影响,两国之间的国力,谁强谁弱还真不好说呢!

        大宋版图辽阔,物产丰盛,是众多小国眼中的一块肥肉。

        那些文人,哪里懂得边疆战士们的辛苦?

        只会空口白牙的说大话!

        云霆霄刚来的时候,这些守城的士兵很看不起他,觉得他就是一个勋贵子弟,没有什么真本事!

        一段时间相处下来,这倒马关的将士倒是对他改观了不少。

        世子跟他们同吃同住,平时有危险,也是他第一个冲在前面。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带着他们,把蒙古鞑子打了个落花流水!

        这些年,他们可是没少吃蒙古鞑子的亏,只要到了冬天,蒙古兵就扣关,抢粮食杀人,简直是无恶不作。

        今天这一仗,痛快!把鞑子杀了个落花流水,实在是太解恨了。

        倒马关城楼内外,响起了响彻云霄的欢呼声!

        与此同时,雁门关那边,王柏青也得到了消息。

        云国公世子打了胜仗,全歼了蒙古一小队骑兵。听说还得了几品不错的战马,都是毫无损,一点伤都没有的那种。

        这一小队骑兵,虽说只有几百人,但蒙古人壮实,好战,骑射功夫了得,想要全歼他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没想到啊,云家还能出这样一个人物。”王柏青是个年近四旬,身材高大的武将。

        快四十岁的男人,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

        王柏青生得有些黑,面庞是硬生生的被晒出来的,他长得很魁梧,五官却并不难看,生得一副忠厚之相,让人瞧着,只觉得踏实。

        但,王柏青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看他的晋升履历就知道了!

        一个小小的火头军,也就是火夫,管做饭的,居然能成为一方守将,可想而知王柏青,到底是个忠厚的人,还是颇有城府的人了。

        “云家也是武将之后,只不过这么多年下来,身上的锐气也几乎消磨殆尽了!”王柏青的心腹副将,名叫金桂,是他的小舅子,两个人好像亲兄弟一般,无话不说。

        王柏青对云国公世子的用心,金桂也是知道的。他总觉得,姐夫把这人看简单了!

        那云世子,可是带过兵的,虽然剿匪不能跟真正的带兵打仗相提并论,但是若无实力,如何能剿悍匪?

        他可是皇上下旨派过来的,姐夫这么对他,将来进京述职,怕是要吃瓜落。

        “你呀,还是孩子不成?凡事不能光看表面。”

        王柏青看出来了,这云世子来者不善,他的目的,只怕不会像圣旨上说的那么简单。

        这位世子爷,到底是站在哪个阵营里的人呢?

        这个有点不好办啊!

        王柏青自己,就是披着太子党,王家皮的。

        但是他怎么是什么样的瓤子,他心里门清!

        难不成,云家真的是纯臣?

        哼,扯淡!

        这世上,就没有纯臣这一说。

        那不过是皇帝自欺欺人的想法罢了。

        不过,不管他是哪路的神仙,自己都不能轻易放过他。

        “这是好事,一会儿我写个奏章,跟皇上说说这世子的功绩,让人送回去。”

        “姐夫,您这是唱的哪一出啊!”明明看不上人家,还写奏章表扬人家……

        金桂瞧了王柏青一眼,“您这是要捧杀?”

        捧杀?

        王柏青眼中带着一抹深意,哪儿有那么容易啊!

        “行了,你别管了!”他小舅子就是个直肠子武将,带兵马马虎虎,打仗杀敌不含糊,可是朝堂上的事情,他还差的远呢!

        金桂一向以自己的姐夫为榜样,对王柏青惟命是从,他不让自己管,那自己又何必跟着掺和呢!

        金桂后来想起这些事儿,只觉得无比后悔。当初他若是坚持一下,或许王家,金家,便都是另一个样子了。

        再说云霆霄,带着倒马关的众将士打了胜仗,能不高兴吗?

        心里虽然高兴,但是也有担忧。

        天气越来越冷,蒙古人不惜长途奔袭,来势汹汹,肯定不会轻易放弃这次扣关行动。

        他最近心乱的很,眼皮也一直跳,好像要生什么大事似的。

        云霆霄怀里,揣着媳妇送给他的玉葫芦瓶。

        媳妇说这是保命的东西,让他一直贴身戴着。他听话,装玉葫芦的荷包从不离身。

        但愿这场风波能早点远去,他也好搬师回朝,早点回到瑶瑶身边去。

        寒风呼啸,城楼上的风像刀子一样,刮在人脸上生疼。

        云霆霄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布防,看了看城内外的情况,这才下了城楼。

        他嘱咐青风,“楼上的风太硬了,气温也低,一定要注意将士们的保暖情况。”

        青风只道:“厚衣裳早就下去了,都是羊皮袄子,暖和着呢!不过这鬼天气,除了喝酒,喝姜汤,也没有啥别的办法了。”

        “喝酒不行!让人多煮些姜汤,等换班以后,让下来的兄弟们都喝一碗!”

        “是。”青风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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