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算帐二
乔恒天“那高律师你不是有些问题要问的吗?现在可以问了”
“好的,那施小姐请问当时你签那个欠条的时候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名的吗?有没有按指印,有没有第三人在地或者担保人什么的,而且我听说你是才刚满18岁不久,那是在你18岁之前还是之后签的呢?”
“当时是我伯伯把那张欠条放在我爸妈的赔偿协议下面,我当时很相信他所以也就没有看以为是赔偿协议的签名就直接签字。而当时没有按过手印和第三人在场,更没有担保人,我是在半个月前刚满的18岁,那张欠条是在我18岁之前签的。”
“那样的话就可以通过以下举证来证明债务不存在:对方没有这种财力;申请法院调查其真实财产状况等来抗辩。据你所说的,如果你直接上诉。胜诉机会很高。第一借款数额大,应该会有担保人。二未成年就算是故意欠条不还的,也不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有这条的,如果没有债务的话,这属于敲诈勒索的情况了,而且数额巨大属于既遂的情况,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们今天就可以向法院申诉,至于你说的把你推下楼致使你昏迷这件事,因为当时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所以要以这个来告他的话,证据不住所以也只可以以他敲诈勒索这条来上诉。”
听到律师的话,施萍也就放心了,虽然只能告施浩明敲诈勒索,但光一条罪就让他最起码坐个十年牢。
这时施俊也开口道:“昨天的时候我也已经和朋友打过招呼了,这件事很简单的,最多一个星期保证能把你的钱拿回来的。”
施萍听到谢谢施俊。然后请他们全部一起去吃午餐,午餐过后高律师告辞直接去法院申诉去了。
而此刻正在家里睡觉的大伯施浩明和正在打牌的大伯母李利都不约而同的感觉后背一阵冰凉。
是空调温度太低了吗?混然不觉他们的好日子已经到头了。
第二天上午大伯施浩明和大伯母李利就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和电话,当时接到后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直到后来弄清楚了,两人脸色一下子变的雪白。这下糟了,那个贱丫头竟然醒了,还把自己给告了。
本来以为这贱丫头从小内向,年龄小什么事都不懂所以就盘算着把钱骗过来,自己就搬到别的省去过着好日子,也不怕她来闹,谁知道就在要搬走的前一天她跑来要钱的时候被婷婷推下楼后成植物人。这下就更如他们的意了。
看只剩下一个四岁的小屁孩也把他们没办法,所以他们才没有搬家,毕竟这里住了这么多年也熟悉了。
现在她怎么突然就醒了还把自己给告了呢。
早知道就还是直接搬到别的省,现在后悔也晚了。
对了今天马上就坐车离开,自己不在家法院也拿自己没办法,对就这样。谁知道提着一大箱的行李准备出门的时候,门口站着两个警察。
两人做贼心虚一看到警察立马吓的就把门给关上,而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不能这么做。
整理好情绪之后才开门问有什么事,警察说是四天后也就是7月27号开庭,而施萍在向法院申诉的时候也提到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怕施浩明一家卷款逃跑所以就申请警察看住他们,如果是平常百姓申请的话,那是不会理的,但是听说上面京城有人在过问这件事,所以今天派了二位警察来守在这里等后天开庭就直接带他们过去。
这下施浩明一家是真正的瘫倒在地上了,心里想着这下完了,不对,自己还有她签名的收据,当然去贱丫头家抢钱的时候,那贱丫头没有将收据拿走,自己看到后又给收回来了。
还有律师,对,马上请律师。然后赶紧打电话查询了律师所的电话,查到后就打电话问了地址约好时间后马上就赶过去,自然那两位警察也跟着后面去了。
到了律师所找到预约好的律师章利,施浩明赶紧拉着律师的手说到:“章律师,你一定要帮帮我啊!”
“你放心,我既然是你的律师当然会帮你的,刚才在电话里说的不是很清楚,现在我有些问题问下你,你回答我就好了。”
“好好,你尽管问。”章律师问的也就和施萍的那位高律师差不多的问题,而施浩明回答。
章律师听完皱着眉头说道:“施先生,依您的说法,你所有的证据也就那张欠条,而你的侄女当时签的时候不满18岁,所以这张欠条也就和没有一样。因为法律规定,未成年就算是故意欠条不还的,也不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有这条的。施先生恕我冒昧的问句,您之前银行的存款记录当中有过100万吗?因为我担心对方会申请法院调查您在银行当中真实财产状况来抗辩,如果没有过100万的记录的话,那样……。”
施浩明一家一听顿时满头大汗,自己哪会有100万啊,要有100万的话,还用去骗那贱丫头的钱吗?“这个,章律师你一定要救救我啊,我不想坐牢啊。”施琳琳尖叫着:“凭什么,凭什么要我们坐牢。”
章律师也一脸爱莫能助的表情“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对方撤消诉颂,或者是庭外合解这两个办法了。”心里在腹诽到,切,连自己亲侄女的钱都骗,真不是人。
不过面上没有表现出来。不管怎么说这人是自己客户,而且自己都好长时间没有客人了,自己最近炒股亏了一些再接不到客户的话自己就没办法了。
再怎么说就算这场官司会输,可是他们也是要付钱的。
施明浩一听这话马上就想到,是啊去找贱丫头去,胆子大了啊!竟然告他们,看自己待会去不给她好看。
想着就马上和章律师告别,直奔施萍家而去。而那警察还是跟着后面去,就在看到他们要去施萍家去的时候,马上快车到他们前面拦住。
在案件未判决之前,被告绝对不能去骚扰原告,这是对原告的一种保护。
所以施浩明只有再回家去。回到家后,马上拿起电话,拨通施萍家的电话。“喂,哪位。”施萍没有看号码直接接起座机电话,施浩明赶紧放低姿态,以和蔼可亲的长辈的样子说:“侄女,是我你大伯,我……”没等他说完,施萍“啪”的一声就把电话给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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