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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才能


  和余笙交手十次,沈亦泽从不关心歌曲的销量和评价,也不关心业内业外对他的看法,更没有以“庄逸”的名义注册任何社交账号,尽管他早已收到微博、之乎、花瓣等各大社交平台的邀请。

  他不关心,但不代表他不知情。

  有人称他为“华语乐坛最杰出的词曲作者”、“21世纪最具天赋的音乐人”、“娱乐圈最低调的男人”……他虽未开通微博,他的粉丝却遍及网络。

  他很清楚“庄逸”受到怎样的关注,这份关注不仅来自于“首首精品”的质量保证,也来自于“逸笙之敌”的热度,更来自于他从不露面的低调。

  越神秘,越令人好奇。

  毫不夸张地说,若将网络上扒皮明星的通稿按数量做一个排名,庄逸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这些通稿他闲暇时看过一些,大都是根据已有的信息进行的不负责任的推测,性质和忽悠无异,少数有真材实料的,公司已联系相关平台,以侵犯个人隐私为由责令其删稿。

  并非他不愿用自己的名气为公司造势,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事实上,早在三月得知安安要参加《心动的信号》时,他就已想好,他将在这个节目里首度以“庄逸”的身份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

  一来,可以借助节目让更多人认识庄逸;二来,那一期节目播出的时间是明年的二月底,明年二月,公司已经签下余笙,在优视上线的网剧、网综的口碑也应该爆了,到那时他再将音乐人庄逸、编剧洗墨和节目策划沈亦泽这三重身份合并。

  可以预料,他将在一夜之间成为华语文娱圈最出名的幕后,而他的公司,也将因此获得巨大的曝光和关注,进而吸引到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和更大额的投资——想要由创意公司转型为制作公司,人才和资金缺一不可。

  十月的最后一天,安安离开的第七天。

  “滴滴滴!”

  电脑屏幕上图标闪动,是安安。

  沈亦泽笑笑,他知道,今日份的福利已送达。

  点开她的微讯头像,一如既往的一段视频,却不是乡村美景,而是她的自拍。

  敲下空格,立刻传来她甜美的歌声:

  “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是真的真的好想你,不是假的假的好想你,好想你——mua~”

  歌的最后,她对着镜头甜甜一吻,看得他心旌摇曳。

  他打开另一台笔记本,这台笔记本里存有至关重要的“文娱”文件夹,因此网络连接长期处于禁用状态。

  他将安安发来的视频导入“不能说的秘密”文件夹里,这里面存有所有跟她相关的视频和照片,包括他们在节目里的合影,也包括她跳的《学猫叫》。

  累了或想她的时候,他就会把这些视频和照片翻出来看一遍,以解疲倦和相思之疾。

  他正单曲循环安安甜甜的《好想你》,忽然弹出视频通话的请求界面。

  立刻接起,再一次,湿漉漉的安安出现在镜头里。

  “又是刚洗澡?”

  “对呀!”

  杨九安侧着身体,将湿漉漉的长发垂至镜头前,一边用毛巾吸水一边说。

  沈亦泽打量了一下她所处的环境,奇道:“你这是在宾馆?”

  “嗯呢,回县里洗个澡。”

  “怪不得,我说你怎么有空给我打视频。你还在内蒙古吗?”

  “对,内蒙古五原县,听说过吗?”

  沈亦泽琢磨片刻:“诸葛亮陨落的地方?”

  杨九安扑哧一乐:“不是啦,那是五丈原,在陕西。诸葛亮北伐怎么也伐不到内蒙呀!”

  他略显尴尬地摸摸脸:“我地理不好,也没去过内蒙。”

  “那你以后一定要来一次,最好六七月来,超级美,过了八月,草开始枯萎,就没那么好看了。”

  “好啊,你给我当导游,就去你们拍摄的地方。”

  “还不一定在这儿拍呢!”

  “你前天不是说很棒吗?”

  “那只是我的想法,我说了又不算。”

  沈亦泽“哦”一声:“你今晚就在县里住了?”

  杨九安摇摇头:“不,只是洗个澡,一会儿去下一个村子。”

  她看着镜头,笑盈盈道:“怕你想我想到睡不着觉,跟你聊会儿,吹完头我就得走了。”

  他立即说:“那你慢点吹。”

  她笑笑不接话,稍稍放慢了手上的动作。

  然而动作再慢,吹干头发也用不了一刻钟。

  “那我走了,拜拜。”

  杨九安拿起手机,对着镜头挥手。

  “你等等。”沈亦泽却叫住她,“给个亲亲再挂。”

  他本以为安丫头会拒绝,岂料她二话不说立刻嘟起嘴“mua”了一下。

  “可以了吧?”

  “不可以,我还没准备好呢!”

  “你要准备什么?”

  “我也要给你一个亲亲啊!”

  “我才不要呢!不跟你聊了,我要走了我。”

  挂断视频,偌大的书房重归静寂。

  以前那个房间,小是小了点,至少不空,不像这个房间,空荡荡的,显得格外冷清。

  继续工作。

  月底了,各部门的报告都交了上来,沈亦泽挨个翻看、批示。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等他处理完报告,已临近零点。

  “呼——”

  他舒口气,闭上眼,靠在椅背上轻轻按压鼻翼两侧。

  许是长期对着电脑屏幕,又长期熬夜,他感觉自己的视力是一如不如一日了。刚穿越来时只是轻微近视,不戴眼镜也无大碍,可现在,稍微远一点的事物都看得费劲。

  他叹口气,心想以后还是不能用眼过度。

  想是这么想,手却不听使唤地拿起桌上的手机。

  不看也不行,新歌马上就要上线了。

  之前的歌非他原创,所以他不在意成绩,成绩好理所应当,成绩差与他无关。

  他凭借搬运赚足了名声,可他自己从不当一回事。

  圈内人只道他谦虚,他并非谦虚,他只是有自知之明。

  身为原创歌手,他本人最痛恨的就是抄袭。尽管身处异世,为还清欠款,也为第一桶金,不得不干起文抄公的勾当,但抄完还以此为荣,理直气壮地四处显摆,他做不到。

  他虽然脸皮厚,却还没完全丢了羞耻心。

  他只希望早点熬过原始资本的积累阶段,等公司发展壮大到一定程度,他便可以结束抄抄抄的生活,凭借这个世界的原创力量专注原创。

  他点开全娱音乐,盯着尚未刷新的界面,心里从未有过的忐忑。

  才能。

  第一个发现他音乐才能的是他的表姐,庄染。

  如果说他的青春是一部长达十五年的黑白电影,那借住在庄染家里的那两年,则是全片唯一的亮色。

  正是那两年,他学会了识谱,学会了钢琴,发现了在方的、圆的、胖的、扁的……各式各样的瓶瓶罐罐之外的,另一个世界。

  音乐的世界。

  他永远记得那个秋日的午后,从琴房里传来的悠扬的《月光曲》。

  琴房本是他不被允许进入的地方,可那一天,他不知道中了什么魔,竟推开门走了进去,从此再也没有从那道门里走出来。

  那一年,他十岁。

  庄染曾对他说,他的乐感很强,只要好好培养,一定会成为非常出色的音乐人。

  他兴高采烈地将表姐的话转述给爸妈,可他的爸妈非但没有表扬他,反而冲到大伯家中,将偷摸教他乐理、教他钢琴的表姐臭骂一顿,回家之后,更是关了他十天的禁闭,逼迫他忘掉那些没用的腐蚀脑子的脏东西。

  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不曾在十一岁那年离家出走,而是等到了十五岁。

  周董十五岁已经写出了《屋顶》,而他十五岁才开始系统地学习音乐,太迟了。哪怕他再努力,再挖空心思,也比不过那些天赋过人且练就一身童子功的音乐才子。

  人过了一定的年纪,学习能力和创作能力便会慢慢衰退,这是自然规律,他生而为人,自也挣脱不了规律的束缚。

  他花了十几年证明自己的音乐才能,最后还是输给了残酷的现实。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常常会想,如果能重来,可耳边响起的音乐却是,可惜没如果。

  后来他才想明白,人生最残酷的事,不是向死而生,而是青春只有一次。

  最好的年纪,错过了就永远错过了。

  他具备音乐才能这件事,大概已成为无法证明也无法证伪的无意义的命题。

  可他就是无法死心。

  哪怕人已死过一次,心却仍热烈地跳动着。

  十一月一日,零点。

  刷新界面,新歌上架,他的《想》和余笙的《是非》。

  将两首歌买下,点开余笙的《是非》,通听一遍之后,沉默,再听第二遍,接着第三遍,第四遍……

  她真的好强。

  前奏的七和弦与离调和弦一起,他就知道,这是余笙的歌,余笙的流行乐就是这样的风格。

  在任何领域,形成自己的风格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周董的说唱、林俊杰的流行、王力宏的节奏蓝调……这些拥有个人风格的音乐人,无不是乐坛名噪一时的巨星,当他们的歌响起,沈亦泽甚至不用看创作人员的名单,光听旋律和和弦进行就猜得到是谁。

  如果不幸猜错,那多半是《离人愁》之类的抄袭、致敬之作。

  这首歌,和她之前的歌一样,没有复杂的和弦前进,也没有眼花缭乱的编曲,只是在老套路年老色衰的脸上,给它做一场精细的外科手术,开开眼角隆隆鼻、垫垫下巴拉拉皮……一通改造,竟使老套路变得精致迷人起来。

  这便是余笙的能力,也正是所谓的音乐才能。

  对余笙来说,这不过是一首稳扎稳打、中规中矩的作品,但对绝大多数的歌手来说,这就是他们的天花板。

  虽然不愿承认,但这绝大多数的歌手中,包括沈亦泽自己。

  “滋滋!”

  微信聊天框弹出,点进去一看,是余笙。

  余笙:???

  余笙:你确定没发错歌?

  沈亦泽苦笑一下,回复:“没有,是这首歌,我说过,因为是现写,可能质量会差一点。”

  余笙:这不是质量差不差的问题,这首歌不像你的风格,不,应该说是没有任何风格,太普通了,像我平时随口哼出来的调调。你写这首歌花了多久?

  沈亦泽看着这段文字,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复。

  如实说吧,对方肯定不信,说的短一点吧,对方肯定觉得他在打假赛。

  所幸没等他回复,余笙又发来一条消息:“下个月还比吗?如果是这样的水准,就算了吧。”

  真是……直言不讳呐,但沈亦泽知道,她并非嘲讽,这就是她的行事风格。

  尽管如此,他仍有些尴尬,想了想,输入:“我没有敷衍你,只是最近状态不好。只剩最后一场比试,善始善终吧,顺便帮你的合作伙伴找找写歌的状态。”

  余笙:行吧,下个月还是流行?

  一则:说唱吧,感觉说唱能好点,不过也不用抱太大期望。

  余笙:这可不太像你说的话,你……没出什么事吧?

  一则:没事,就是公司的琐事太多,你知道,这种琐事最耗心神,消磨人的创作动力。

  余笙:明白,既然这样,要不算了吧,以后再比也行。

  一则:别,你不也是于百忙之中抽空写的歌吗?你能行的话,我也想尝试一下。

  余笙:我的创作方式可不是谁都能学的,也好,你尝试一下才能明白你我之间的差距。

  隔着屏幕,沈亦泽也能脑补出对方嘚瑟的模样。

  他无奈地摇摇头,随手发过去两个抱拳的表情。

  好说歹说,可算将余笙糊弄过去。

  沈亦泽的创作能力不如余笙,可鉴赏能力未必比她差。

  他自己的歌是什么水平,他心知肚明。

  专业的音乐人不看好这首歌很正常,但他本就没打算以质量取胜,他只是想看看自己能否写出火歌。

  火不等同于高质量,火歌中有《夜曲》,也有《学猫叫》。

  他这辈子大概都写不出《夜曲》,至于写不写得出《学猫叫》,他必须试了才知道。

  以前他还能将歌不火归结于宣传不够,现在无论宣发、制作团队还是歌手的人气,都是国内顶尖,有没有火的潜质,过几天就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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