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月梦酒吧
丁晓岚原本以为戚路答应卫华去酒吧的事只是随口说说,哪曾想下班后戚路就邀请她和老吴去月梦酒吧。
“这么快就去?”丁晓岚没想到戚路真把这个承诺放在心里。
戚路嘻笑着回答:“是啊,酒吧里帅哥多,给你制造点艳/遇的机会不好吗?”
“切,我看你是想勾搭美女吧,不然怎么会如此迫不及待?”丁晓岚反唇相讥。
“小戚,你是不是觉得卫华很可疑?”老吴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揣测戚路的心思。
戚路说:“目前还没发现他有什么可疑之处,不过我想调查下卫华的日常生活,对我们了解卫东林身沾死气会有所帮助。”
“嗯。”老吴话锋一转说:“真是奇怪,父子俩住在一起,为什么父亲死气缠身,随时有生命危险,可儿子却一点事也没有,丝毫没有邪魅侵扰的迹象?”
“是啊,这正是让人迷惑的地方。”戚路深有感触地说:“大凡被鬼物缠身之人,身边的亲人多少也会相应的沾染点鬼气。可卫华却丝毫没受到任何影响,这真是有点不正常。”
老吴笑着回应:“既然这样,那我们还等什么,一起去酒吧happy。”
“咦,你还会说外语?”丁晓岚有点疑惑地看了老吴一眼,两人相处的时间也不短了,丁晓岚还是第一次听到他话里夹带着英文单词。
“不过是个很常用的单词罢了,你别这么大惊小怪好不好!”老吴带点调侃的语气说:“像我这样的电脑高手,不懂点英文岂不是很没面子的事。”
于是他们先找个餐馆吃完了饭,然后两个大男人陪着丁晓岚逛了下街,最后老吴开车带他们来到了月梦酒吧。
三人进了酒吧,找了个偏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
卫华所在的乐队正在台上演奏,戚路扫了眼四周的环境,映入眼底的第一感觉是噪杂和喧嚣,还有那些衣着怪异,青春荷尔蒙过剩的乐迷们,他们在舞池里相互撞击着,跟着强劲的节奏晃动,嘴里高喊着乐队的名字,呈现出歇斯底里的状态。
丁晓岚则有些兴奋,甚至想邀戚路陪她一起去舞池里跳舞。但女孩子的矜持让她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情感,转而低声问戚路:“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很热闹?”
“嗯,还不错。”戚路淡淡地回答,尽量不让丁晓岚窥视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他把目光从酒吧的人群中收回,低头看了眼脸上挂着明媚笑容的丁晓岚。这才意识到自己那副和丁晓岚一样充满着青春活力的身体里,隐藏着一颗苍老的心。
戚路喜形不露于色,老吴可是坐不住了,“这乱糟糟的都是些啥玩意啊,简直就是噪音!”
“喂,你有没有音乐细胞啊,这可是摇滚乐!”丁晓岚瞪了他一眼,闷头喝着杯中的饮料。
“人老了,看不懂你们年轻人的世界......”话还未说完,老吴就看到丁晓岚拿起一瓶洋酒放在自己眼前,顿时眼睛都亮了,忙改口说道:“其实有时候人也该放松下自己,这种音乐听多了还是蛮振奋人心的。”
“得了,你就安心地喝你的酒,别委屈自己的耳朵。”丁晓岚抿嘴一笑。
听着他俩的谈话,戚路目光一闪,小声地问丁晓岚:“寻鬼仪带来了吗?”
“带来了。”丁晓岚举起手中的寻鬼仪说:“没有任何反应。”
戚路又问老吴:“你的意见了?”
“这里吵是吵了点,可我没感觉到任何灵异的气息。”
戚路不作声了,因为他也没有察觉到这间酒吧有任何不妥之处,虽然有几个形似鬼怪的年青人不时从他面前走到,但戚路一眼就认出这是些乐迷装扮的吸血鬼。
喧闹的乐声停止了,趁着乐队休息的时间,丁晓岚叫来了服务员,小声地说了几句,那服务员就会意地点头离去。
就在戚路思量着丁晓岚在玩什么把戏的时候,乐队的女主唱拿出话筒温柔地说:“每一首歌都有一个背后的故事,每一个人都有一段难忘的回忆。下面我将演唱的这首歌,是丁小姐送给他的朋友戚路,祝愿他......”
“啊,你给我点歌了?”戚路不免有些惊讶。
“怎么,你不喜欢?”
“喜欢,当然喜欢,不过我怕又是首震得耳膜发痛的摇滚乐。”
“你听听不就知道了。”丁晓岚俏皮一笑。
轻柔的吉他和弦声响起,女主唱解开束在头上的发带,乌黑的长发顿时飘洒下来,显得有几分清秀。戚路诧异间,就见到她将嘴贴近话筒深情款款地唱了起来。
听着听着,戚路不由愣住了,在他的记忆中,唱摇滚的人总是一副大嗓门,仿佛用尽全身力气嘶吼着咆哮着…
而这位女歌手却宛如淑女般站立着,虽无激烈的身体动作,但歌声有种摄人心魂的魔力,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沉醉在她迷人的嗓音中无法自拔。
戚路这才注意起这位女歌手,虽然她脸上有着浓厚的眼熏妆,但谁也不能否认她是个美人胚子。
“喂,见到美女眼睛就发直了啊?”丁晓岚从鼻子里哼了音,自己特意为他点了首歌,没想到戚路的注意力不在歌词上,反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漂亮的女歌手。
“她确实很迷人。”戚路并没有否认,“她的嗓音很有磁性,唱摇滚乐实在是有点浪费呢。”
这时台上的女歌手一曲完毕,戚路带头鼓起掌来,有点感慨地说:“真有点余音缭绕的感觉。可惜啊,藏在深闺无人识,要是有个音乐公司找她签约,想必会红遍全国吧。”
说完戚路悠然一笑,这一笑竟现出别样的风流蕴藉。丁晓岚越发着烦,在桌子下踹了他一脚说:“你是不是想请她给你签个名,然后约她喝几杯,以便于互留手机号码勾搭什么的?”
“啊?”戚路有点心不在焉地说:“我现在知道卫华为什么能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吉他技艺就突飞猛进的原因了。”
“哼,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丁晓岚不依不饶,还以为他是借故转移自己的话题,来掩饰内心的真实想法。
“我什么时候笨过?”戚路举杯喝了口杯中的酒后说:“你现在看看卫华,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丁晓岚这才意识到戚路是话有所指,忙转头看着台上的乐队。
原来这时候已是乐队中场休息的时间,戚路刚才看到漂亮的女歌手正坐在角落边看乐谱,卫华则放下吉他,殷勤地拿出一瓶饮料给她喝,两人就在旁小声交谈起来。
丁晓岚也看到了这个情形,凭着女性细腻的直觉,她意识到戚路的话不是空穴来风。
丁晓岚发现他们俩人在聊天时,卫华那双大眼睛眨都不眨地盯着女歌手的脸庞,看得那样出神,稍微聪明一点的人都看得出来卫华对面前这位美女抱有莫大的好感。
“我说小卫一个宅男怎么会突然间变得喜欢抛头露面,原来是这么回事啊。爱情的力量真是无穷大!”丁晓岚巧笑倩兮,眸中似有所思,眼前这情形似乎让她想起了以前男生追她的经历。
乐队的鼓手放下了鼓槌,也凑过去和女歌手聊天。戚路看到两个大男人蹲在那里,女歌手一个人坐着,这情形,还真有点众星拱月的感觉。
“有点麻烦啊。”戚路突然放下了高跟酒杯。
丁晓岚不解地问:“有什么麻烦?”
“自己看不就知道了。”
丁晓岚张眼看去,竟然发现那名鼓手脸上的神情也和卫华一般,甚至还多了几分深情。而坐在椅子上的女歌手表情淡然,似乎早已习以常,并没有表现出对谁多在意一点的样子。
“难道......你说是他们两个都喜欢那个女孩?”丁晓岚顿时有点愤愤不平,潜意识里她当然希望女歌手能喜欢卫华,而不是那名鼓手。
“漂亮的女孩从来不缺乏男生追,你以前读书的时候不是这样吗?”说完戚路微笑着和老吴碰杯对饮。
“谁说的......我以前碰到的男生不是笨头笨脑,就是浮夸的家伙,没一个老实人。”丁晓岚的脸微微胀红起来。
“缘分有时候是种很奇妙的东西,对的时间没有碰到对的人,也是一种无奈吧。”戚路的笑容里有种认命的坦然。
接下来,戚路就不再说话了,他和老吴两人自斟自饮,仿佛周遭的一切都不在关心。
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乐队的表演完了,新登场的是一位夜场dj,戚路顿时被舞曲那强劲的节奏灌满了耳朵,听得让人血脉偾张。他不禁微微皱起了眉头,正在思量着是否离开这个吵闹的地方,就看到卫华带着乐队的众人来和他招呼。
“丁姐好,戚老板好。”与台上放荡不羁的样子不同的是,此刻的卫华更像个乖巧的邻家大男孩。
戚路微笑着起身回应,叫来服务员又点了几瓶酒和饮料,众人就坐在拥挤的桌前交谈起来。
卫华向戚路等人介绍乐队里的几位队友,戚路这才知道女歌手名叫舒窈,这是个非常古意盎然的名字。
戚路知道这个名字很有来历,出自《诗经》中的一句诗:“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看来她父母是有文学修养的人,不然也不会给女儿起这么个好听的名字。
舒窈人如其名,说话声音呢喃软语,完全不似她唱摇滚时那般鬼哭狼嚎的黑嗓。戚路不禁对她多了几分好感,本想和她多聊几句,但为了照顾丁晓岚的情绪,只好尽量少说话多喝酒。
没想到乐队的人除了卫华外,包括舒窈在内的其他人酒量都不小,几个人轮流敬下来,戚路竟然有点吃不消,还得靠老吴替他挡酒。
这不戚路刚放下杯,鼓手就举杯向他敬酒。戚路本想拒绝,但这名年青人刚才一直和舒窈小声交谈,这一杯是他第一次敬戚路,戚路也不好拒绝,只好一饮而尽。
喝完酒,戚路正想开口和他聊天,人就愣住了,眼睛也下意识的和老吴对望一眼。
“戚先生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吗?我看你似乎不太适应这里的环境。”
“啊......是啊。”戚路强作笑容说:“你瞧我这记性,刚才小卫向我介绍你,我又不记得了。”
“我叫赵刚,不过大家都叫我大刚。”
“大刚,怎么不是大水缸。”丁晓岚“噗嗤”一笑,全然不顾人家是否在意她的玩笑。
“美女你想怎么称呼我都行。”赵刚倒是不以为意,举杯和她喝酒。
就在大家玩兴正浓的时候,戚路突然站起身来说:“我敬各位一杯吧,今天时间不早了,等下我还有事,要不等小卫安排,我们下次再聚?”
“十二点都不到,急着回家干啥?”丁晓岚小声嘀咕着似有不满,难得出来尽兴一番,她可不想就此离去。
“好的,有机会一定来这里给我们捧场啊。”舒窈微笑着回应,戚路身上那种成熟和稳重是乐队的男孩们所缺少的,她也希望眼前这位帅哥能多来酒吧看他们演出。
“一定,我肯定会来的。”戚路微笑着回应,招手叫服务员过来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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