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务农,锻炼
魅力值提升一,看似没什么,但对宋君来说却意义甚大,将他心中的紧迫感驱散了不少。
如今综合值已经到达四,距离要求还差6点。
宋君驾驶拖拉机突突突地驶离水泥路,进入凹凸不平的乡野小道中,拖拉机剧烈的摇晃着,但宋君并么有感到烦躁,反而连带着整颗心都因为这摇晃显得有些雀跃。
进入玉米地的小道很小,勉强能容一辆拖拉机驶入,也许是因为心情好的缘故,宋君并没有在关键时刻掉链子把拖拉机开进六叔家的花生地里,而是平安到达了目的地,然后生疏的在自家玉米地旁边的一块已经收获,变得一片荒芜的庄稼地里调头,将拖拉机熄火,母子三人下了车,一切准备就绪,接下来就要剥玉米了。
将风油精擦在脖子手背等裸露的皮肤上,至于双臂,宋君现在穿了一件大长袖白衬,倒也不怕被那些毛毛虫之类的东西沾上,反观宋小月跟老妈,真的称得上全副武装,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居然只露出一张脸。
看着“无边无际”地玉米秸秆在前方密密麻麻的排列,宋君心中却是并没有几年前面对时那么不耐烦,反而是有些跃跃欲试地觉得这是磨炼自己的机会,倘若连这点苦都受不了,又怎能逆袭成男神呢?要知道,如今火的一塌糊涂的影视明星彭于晏,当年也是一个胖子,而且胖起来还没自己帅。
“干!”宋君高声叫了一声,提升了士气后,戴上手套,左手拎着塑料桶,右手提着捆成一堆的麻袋,如同一个大将军一般,挺着大肚子朝着玉米地碾压而去。
地里的玉米早就到了收成的时刻,干枯的玉米秸秆仿佛被蒸干了所有的水分,只需要一把火,就能顷刻间将之燃烧殆尽。
“撕拉!”
宋君的大胖手毫不怜惜地撕开一个玉米苞子神秘的面纱,露出里面金黄的玉米棒子,然后将之捋到底部,拇指抵住玉米棒末端微微用力,只听一声轻微地啪声,一个**的玉米棒便落入手中,被他扔进桶里。
剥玉米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顶着烈日,顶着长有细绒的玉米叶子的骚扰,不断重复着同一个动作,这要是放在以前,宋君早就去拉屎拉尿喝粥偷懒了,但今天他没有偷懒,尽管满头大汗,脖子奇痒无比,眼睛干涩,但他还是努力地剥着,肥胖的身躯在玉米地里若隐若现,很快就将一垄玉米剥到了尽头,在玉米垄间的水道上,放置有一麻袋的玉米,这就是宋君的成果。
宋母的动作有些慢,但很认真,不像宋君的风风火火,也不似宋小月一般悠哉,但宋君知道,母亲干活向来是最稳的,从小到大,做农活都是她做的最多。
宋小月耳朵塞着耳机,嘴里哼着时下最流行的歌曲,仿佛不是来剥玉米,而是来度假的,但速度却也不慢。
太阳公公按照以往的惯例,从人们的头顶上跑到了西边,直到天边的红霞透过玉米秸秆,映红了宋母的脸,宋母才抬起头,看着田地里各处装满玉米的麻袋,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说道:“收工!”
也难怪宋母开心了,因为今年的收成明显不错,一亩二地就收获了三十几袋的玉米,这比往年要多出几袋。
宋君满身汗水,看起来有些狼狈,在田角里剥着玉米的他听到这句话后,拿出手机看了看,发现已经下午六点多了,若是再将这三十几袋玉米全部搬到拖拉机上,估计要到八点才能突突突回家。
整整一个下午,母子三人一共收获了三块玉米地,加起来有一亩两分地,还剩下八分多,今天是注定做不完了。
高中时期,宋君来剥玉米的时候,都是负责扛玉米,当时姐姐还没嫁人,和妹妹还有母亲负责剥玉米和绑口袋,如今宋君又剥又扛,这让他看着地里各处分布的鼓涨麻袋时,心中有些无语。
这剥半天玉米,绝对比老爸去做建筑工还累。
深吸一口气,做了下扩胸运动,宋君走到一袋玉米前,用绳子把口子绑住,然后屈膝九十度,把麻袋口顶在自己的小腹间,艰难地弯腰用双手手掌紧紧贴住麻袋下方的两个角,腰部一用力,双臂再使劲,一个标准的旱地拔葱,装满了玉米的麻袋便被他抛到了肩膀上。
这块玉米地离拖拉机很近,宋君尽管宅了很久,但个子摆在那儿,力气自然也不会小,只是缺乏耐力而已,所以刚开始他还把玉米袋子扛在肩上,扛了几包气喘吁吁后,就觉得自己脑残了,最后索性用横抱的方式,把玉米袋子抱到车上,如此一来,速度果然快了不少,第一块玉米地里的玉米很快就被他搬完了,而且快要累瘫下了。
抽空查了一下脑海中的个人属性,但结果让宋君失望了,无论是魅力值还是生命值亦或是战斗值,都并没有因为他搬了十一袋玉米而拥有任何的提升。
十一袋玉米,对于一个宅了几年的胖子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尽管宋君体型摆在那,力气也有,但耐力却是缺乏,所以累得跟狗一样的他不得不喘着粗气休息一阵子,才重新开始行动。
第二块玉米离第一块玉米地隔了几块庄稼地,离拖拉机有五十米左右,而且地势还低,这一扛起来就有些难了,宋母的身体不太好,是搬不了的,至于妹妹,此刻的宋君也不舍得让她吃苦,于是只能自己独力扛下。
大概搬了五六包,一阵熟悉的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传来,宋君听出来,那是自己家的摩托车的声音。
将扛来的玉米放在拖拉机上后,宋君抹了把汗,抬眼看去,发现是自己的父亲宋爱国来了,如今才六点半不到,很明显是下班之后发现家里的拖拉机没在院子里,便猜出来了家人们都在玉米地里,所以直接骑摩托车来到地里帮忙了。
宋爱国是一个黝黑的中年汉子,身材有些枯瘦,但肌肉看上去却极具韧性,一看便知道是常年做重活的人。
将摩托车停好在拖拉机旁边后,宋爱国看着宋君满头大汗的模样,原本他只是猜测宋君可能开着拖拉机来拉玉米了,但没想到宋君居然真的肯下地干活,于是那张有着岁月沟壑的黑脸上,露出些许欣喜的神色来,道:“小君,扛了这么多啊!”
“嗯!”宋君见到宋爱国,喘了口气,“还有十几包呢,一次恐怕装不完。”
宋爱国点点头,拿出烟给宋君发了一根,道:“这车已经差不多满了,剩下的先扛到旁边放着,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去扛!”
宋君看着父亲递过来的眼,已经半天不抽烟的他只觉得喉咙一阵干痒,但想起了自己一个月内要达到的任务,只能微微摇头,道:“不抽了,打算戒烟!”
“不抽烟?不抽烟好啊!”宋爱国闻言心中更加高兴了,原本把烟叼在嘴上,听到宋君的话后又将烟放到盒子里,作为父亲,没有人会希望自己的儿子抽烟,因为凡是人都知道,抽烟是百害无利的,如今宋君不仅改了那懒惰的毛病,还把抽烟这一陋习改掉了,这对于宋爱国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消息。
宋爱国心情好了,只觉积累了一天的劳累刹那间消失无踪,他迈着轻快的步伐,朝着玉米地走去。
宋君看着父亲的背影,觉得眼角有些酸,然后觉得自己有点矫情,于是吸了吸鼻子,舔了舔干涩的嘴角,又抬起手用手指挠了挠有些发痒的鼻翼掩饰自己的情绪,跟了上去。
玉米地里的袋口都被宋母和宋小月绑好了,在父子两人共同的努力下,其余玉米地里的十几包玉米都被扛到拖拉机旁边堆好,随后,母子三人便坐在拖拉机的玉米堆上,由宋爱国开拖拉机,突突突地回去了。
宋母和宋小月回去做饭,而宋君和宋爱国则需要将玉米拉回家卸下后,还要来这里一趟把剩下的玉米拉走。
“儿子你今天帮了大忙啊!”在将玉米卸好重新出发后,宋爱国对着坐在拖拉机后的宋君说道,他的心情很不错,连带着声音都变得嘹亮起来。
可以想象,如果宋君继续和以前一样的话,今晚的三十几包玉米便会由宋爱国独自扛完,其辛苦之程度可想而知。
想起父母的辛劳,宋君闻言并没有产生任何喜悦的情绪,反而是觉得更加愧疚,于是贫嘴道:“哪哪里哪里,这些都是我的功劳!”。
“哈哈!”宋君的恬不知耻把宋爱国逗乐了,觉得心中无比畅快,他已经不记得儿子有多久没跟自己开玩笑了,以往说话,宋君对他总是不耐烦,表现得甚至有些冷漠,如今的变化,是他所乐意见到的。
当第二批玉米装好拉回家后,已经到了晚上将近八点,宋君将满是汗臭味的衣服脱下后,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穿上了今天刚买的背心和休闲运动裤,然后饿了一天的他强忍着吃三大碗饭的冲动,只吃了一碗饭和夹了点菜,又和心情很好的宋爱国喝了一杯白自家酿制的白酒后,便离开了饭桌。
这让极力劝他多吃的宋母很是失望,对此宋君的回答是:“我要减肥!”
于是宋母虽然心疼,但也不再多言了。
宋君离开饭桌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鸭肉鱼肉和炒花生,叼着牙签,强忍着不舍离开了大厅,走到院子里搬来小凳子乘凉。
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倘若此刻在院子里乘凉的同时,又抽着烟,那是何等的惬意,但奈何宋君已经决定戒烟,于是坐了一会后,便忍着烟瘾,离开院子,在村上的小道散步,小道两旁屋舍分布,又有几颗大树遮挡着洒下的月光,微风徐来,让宋君心中一阵舒畅,这等惬意哪是窝在电脑前能够享受到的?
美中不足的是,他的脚步声引来村里一阵此起彼伏的犬吠。
养生之道,不仅在于修身,更在于养性,宋君在村子里闲逛,觉得有些无聊,突然想去钓鱼,但家里的钓具都是山竹做的,且浮标之上亦无荧光,所以在晚上钓鱼很不现实,于是逛了两圈后,觉得晚饭吃下去的东西已经消化了,便加快了一双肥腿迈动的速度,在村子里悠悠跑了起来,速度并不算慢,对于胖子来说,已经算是加速奔跑了。
这一跑,宋君便发现自己大腿上的肉在抖,脸上的肉在抖,将军肚亦是随着步伐的起落而起伏,如此一来,只跑了不到五百米,便觉得气喘吁吁,身上开始流汗了,而且在跑了一千米左右,开始汗如雨下。
“这就是老子想要的!”宋君暗暗咬牙,继续坚持奔跑,未了还在路过宋老三家时蹦起来用双手抓住了他家后面的柿子树的树干,做了两个引体向上。
假若宋君的双臂三十斤,那他做引体向上便需要用双手拉起两百二十斤的身体,而且还是在劳累了一天的情况下,所以做两个引体向上,对于此刻的他来说已经是极限,完事后又继续开始跑。
从村里跑到田野外,又从田野外跑回村子里,如此往返了五圈,跑了大概七八公里后,满身大汗的宋君才结束了晚上的跑步锻炼。
(ps:在书评区有人提出,要尽快进入制作动漫的主线,但我觉得还是需要提前酝酿一下,作者之前已经扑了两本,所以对这点还是颇为在意的么,如果一开始就上大场面,别说我受不了,就是大家看完了也会觉得太过浮夸不是?
所以作者打算一步一步的来,这个过程是平淡如茶水,但又带着淡淡温暖的,但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忘了这本书的主题就是把小说制作成动漫,所以这个过程肯定不会太久,作者也会安排一些小**来缓解一下大伙的视觉疲劳,所以请耐心等待好么?
我不希望我写的书像是一瓶汽水,大家喝完后打个嗝,放个屁就了事了,我更希望把他写得跟茶一样平淡,但又会在平淡之处起惊雷,给大家淋漓尽致的享受!所以,请大家给我这个新人一点机会,拜托了!
新书需要呵护,希望大家在收藏的同时,可以在书评区吱一声,哪怕发个吱,也比一声不吭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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