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无聊赌约
一溜小跑到后园,马明德差点跟匆忙出来的十一夫人撞上,紧着退后两步,待那边也稳住神,才摸着怀里的小白狗问,“小夫人,您是在找这小家伙吧?奴才在前边看到,怕您着急,赶紧给您送回来了。”
如今这位小夫人正得宠,穿的用的都是府里最好的,老爷为了哄她,甚至特意让人从西域那边给她捎带稀罕物件,这只小狗是其中之一。
说句不好听的,府里许多人的命都没这条狗值钱,平时摸不着,好不容易逮着巴结的机会,他当然得亲自来。
“这孩子怎么又跑前边去了?真不让人省心。”十一夫人对小白狗溺爱地很,不管它做什么,都不忍心责怪,所以话是这样说,手不自觉地去接。
“可能是想溜出去,外面人多热闹。”下人是在大门附近抓到小白狗的,马明德凑巧看到,要了过来,抛去献媚那层不提,猜测倒合情合理。
说着话,他把小白狗捧过去,怕狗再次跑掉,等小夫人拿实了,才松开下面抓紧的狗腿。
一来一往,肢体难免接触,温软腻滑的触感一抹而过,马明德心神荡漾,也终于明白这位小夫人得宠的原因。
十一夫人像是完全没有感觉,抱紧小白狗,欠了欠身子,“有劳马总管了,小白要是溜出去跑不见,奴家一定心焦死了。”
“夫人言重了,都是奴才该做的。”马明德居功不自傲。至于称呼中去掉一个“小”字,则是感激小夫人没给他加“副”字。
两人又客套几句,十一夫人才半抱怨地说,“春来那丫头笨手笨脚的,总是看不住小白,马总管手底下有没有机灵点的孩子,派到我房里听用?”
事情听着不大,只是要个下人专门伺候狗,但马明德却犯难了。
周府不缺机灵人,但派谁合适?在这样一个美人身边做事,莫说成年男子,就是那些十二三岁的少年,又有谁敢说一定不会心猿意马?
万一惹出点什么事来,做事的固然活不成,他这派人过去的,难道就有好果子吃了?
不好办,又不能推脱,只能尽量把自己摘出来,“府里最近的确收了几个孩子,手脚麻利,做事机灵的也有,奴才这就把他们都叫过来,夫人看着挑个合适的。”
人你自己选,我奉命行事,没法推脱,只要往上报备一下,将来有事,也很难怪他头上来。
“不用这么麻烦,那天帮奴家抓小白的孩子就不错,看着挺机灵的。”其实十一夫人早就有了人选,“那孩子叫什么来着?……喔,想起来了,丰年。”
府里十到十四岁的小厮多了,马明德真未必认得全,可狗娃他是晓得的,少爷亲自带回来,现在又做了少爷的书童,每天跟着少爷进进出出,比小东子得宠多了。
机灵肯定是机灵的,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主子惦记,但能不能派过来,他说了就不算,“夫人,丰年那孩子前两天被少爷要走,做了书童了,别的孩子行么?”
十一夫人没即刻回答,而是好奇地问,“哦?那孩子做了书童?他读书认字?”
“一个叫花子,哪里认得字,也就人还聪明,讨了少爷欢心,才捞到好差事。”马明德倒不是对狗娃有意见,才出言贬损,毕竟狗娃再得宠,也碍不着他事。
之所以这样说,是不想眼前这位夫人抓着这人不放,伺候狗么,换谁不行,不一定非要和少爷抢人……虽然她多半不会那样做,但念头打消的越早越好不是。
十一夫人抿嘴笑笑,“不识字也能做书童么?”
马明德表情略尴尬,“夫人,咱们那位少爷什么样,您肯定是清楚的,上学就走走样子,大半时间还是在玩,所以能陪他玩的书童才是好书童,那个小东子不懂这些,总觉得自己学的比少爷还好,好就好吧,还总有意无意的显摆,得,现在只能去厨房帮工了。”
“照你这么说,丰年那孩子表现的很好了?”十一夫人对这些似乎特别有兴趣。
说起这个,马明德笑了,“别的不敢说,少爷肯定能在他身上找到自信。那孩子最近也练着认字写字,就是字写的那叫一个……一言难尽。昨个我过去,少爷一边骂他笨一边教他写字,兴致勃勃。”
马明德不懂教育,但显然这样的书童,要更适合少爷一点。
“唉。”十一夫人叹口气,“既然那孩子做了润沛的书童,奴家就只能另找别人了。麻烦马总管挑几个机灵的过来,女孩子最好。”
润沛是周起的字,十一夫人这样称呼,显然是把自己放在长辈的位置上。
“奴才这就去办。”
一点小事,在马明德转身退下那一刻,暂时告一段落。
晚些时候,十一夫人在房里翻着一些宣纸,上面的字歪七扭八,蚯蚓乱爬一样,“小白,这的确是新学乍练的样子,难道是我想多了?”
小白狗乖乖趴她脚边,她问完见它不动,就拿脚拨了一下,“问你呢。”
小白狗抬头看她,一脸无辜。
“小笨狗。”十一夫人踩踩小白狗的头,又托腮去看那些字,是刻意写成这样,还是目前就这样的水平,她还是能看出来的,所以,要不要再确定一下?
如愿以偿,狗娃这两天在县学呆的开心,先生讲课果然同绣水姑娘不一样,没那么多功利在其中,授课目的,也与她一切讲究实用不同,很多时候,是真正在讲道理,书中的道理,理想的道理。
虽然用处不大,但听着蛮开心的,起码让狗娃有了做学生的感觉,而在绣水姑娘身边,他往往把自己当成一件工具,无论学什么,都是为了让这件工具更加的顺手好用而已。
当时积极学了,但绝不是因为兴趣,只是想让这件“工具”有存在的价值,不会轻易被丢弃。
但孟哑巴的死,让他意识到,工具就是工具,再好也是工具,到了该舍弃的时候,主人不会有半分犹豫。
只是想不通,为什么孟哑巴什么都没跟他透露,那次任务失败,孟哑巴必然事先就清楚,不然不会不带他去。
事情已无可挽回,多想其实无益,反正他也没想再回去。只是选择回山阳,甚至进周家,都算挺冒险的事情,以他对魁北那些人的了解,必定是有眼线留在这里的,藏在周家的可能性最大。
周家怎么也算魁北半个东家,东家家里的动向,魁北如果不能清晰掌握,还谈什么重回往日荣光?
讯飞会派谁在这边呢?
狗娃一个不认识,对面走过也认不出,也没动过查找的念头,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哪有快乐读书有趣。
下课放学,周起被一班狐朋狗友叫去,说有刺激的事情,请他做公证。周起很喜欢胜负判定由他嘴里出来的感觉,一般这种事,有请必到。
作为书童,狗娃跟在旁边从头听到尾,也是从头忍到尾,费了好大力气,才使表情看上去平常,不露丝毫笑意。
也不怪他,今天非要比一比的是陈安和郑宽,陈家与郑家做的都是车马行的生意,同行是冤家,两家关系素来不睦,他们之间自然也就不会好。
和别的富家子弟不同,做车马行生意的,走南闯北,往往更重武事,家中多豢养镖手武客,两人深受影响,都会些拳脚,平日里也更倾向于用武力解决问题。
至于为什么来读书,不过是父母希望他们多少能识些字,结交一些朋友而已。万一同学中有谁金榜题名,送礼也有门路不是。
当然了,他们今天不是要比拳脚,早在入学之初,就比的不愿比了,反正谁也没把握一定赢谁,几次下来,都是互有胜负,但身上都疼是真的。
不比拳脚,可玩的东西还有很多,于是他们今天打算比胆子。
也不知打哪儿得来的消息,城西义庄新添了一个死人,外地来的无人认领,还新鲜热乎。
郑宽一向自诩胆大包天,天下就没他不敢做的事情。陈安就拿此事套他,问他敢不敢半夜去义庄,给那死人喂碗饭。
郑宽怎么能说不敢,当即夸下海口,在今晚子时,阴气最盛的时候过去,不但喂饭,还喂酒喂肉。但有一点,他要是做到了,陈安输他什么。
陈安当即拍胸脯,假若郑宽真的做到了,他就在锦绣楼摆一桌整宴。
锦绣楼是山阳最豪华的酒楼,一桌整宴,普通的也要百八十两银子,对这些富家子弟而言,也是相当豪奢了,不但郑宽满意,能与席的都满意。只是他们不知道,在扈云口中,那不过是锦绣客栈的一餐饭而已。
当然,如果郑宽缩了头,没有做到,这餐饭就得他来买单。
定好奖惩,才说细节,郑宽必须独自一人过去,不许带伙伴更不许带护卫,这是必须的,身边跟着人,谁都敢去。
本来这事就够搞笑了,听到这里,狗娃越发想笑,实在是如果想作弊的话,简直不要太容易。
按约定,大家送郑宽到城门口,并在那里等他,看上去是杜绝了他带人过去的可能,但要在路上安排几个人,或者派人等在义庄,又是多难的事情?
可好像谁都没想到,又继续安排后面的事情,这时就轮到周起出马了。作为公证,他必须提前放一件东西在棺材里,晚上郑宽出发前再告诉他什么东西,只要拿回来,喂没喂饭,都算他成功。
不得不说,这个安排还像那么回事。不过周起不可能亲自去做这件事,于是转头,看向憋笑憋的辛苦的狗娃。
乐极生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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