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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蜃貘奇术


  春去秋至,寒来暑往,一转眼,朱有才已来到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世界十二载了。

  这十二年里,朱有才已经赢麻了,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他获奖无数,无论什么,都是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神童的名声传遍十里八村,又由于嘴巴特别甜,大人没有不喜欢的,都夸老朱家出了一个小天才,将来妥妥的清华北大。

  朱有才却宠辱不惊,觉得小学成绩好没有什么,中学这六年,才是决定人生的关键,将来想过上好日子,非得考个好大学不可。身为穿越者的他,当然明白能力大过学历的道理,可在该为学历拼搏的年纪,讲培养其它方面的能力,有点为时尚早。也不是说完全不培养,只是要把主次矛盾先搞搞清楚。

  更何况,家在农村,没这闲钱。即便父母愿意投入,那至少也得去镇里才有艺术培训机构,太麻烦了。

  朱有才也不是没想过,利用自己能够预知未来的“超能力”,帮家里赚点钱,比如建议父母买某些公司的股票,又或囤点儿虚拟币,最实际的,则是趁着房价还算低,去大城市,至少在小县城先买栋房子……

  但在领教过父亲愤怒的铁砂掌,以及看到母亲惊恐的眼泪之后,他什么也不敢说了,再说,自己怕是要被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送进本地的精神病院。

  没有别的出路,那就只能努力学习了。谁曾想,朱有才在小学阶段,打遍农村小学无敌手,可等上了中学之后,学习难度日益增大,前前世的经历就起不到什么帮助作用了,至于懂的那些大道理小道理,也不过是让他仅仅做到间歇性努力而已。

  朱有才的成绩迅速下滑,再加上城里的孩子有不少是鸡娃,都在被父母逼着上各种辅导班兴趣班,成为应试教育的精英,这么一下一上,最后,朱有才仍旧考进了前前世上的那所垃圾大学。

  此时离朱有才前前世开始找工作,还有三年的时间,倘若能够利用好信息差,说不定还有翻身的机会。可他已经放弃了,甚至有时候觉得,前世投胎成了一头猪才是真的惨,自己这一世好歹是个人,有吃有喝有手机玩,怎么过不是过。

  而在实际上,朱有才还有最后一个暴富的机会,就是买彩票。前前世他基本没买过,可身边有同学喜欢买,他耳濡目染,也能零零散散记下几期的中奖号码。诡异的事情发生了,他期期守着这几个号码,可是直买到前前世穿越前,也没中过。若非这是现实世界(朱有才自以为的),他差点就以为有什么见鬼的神仙故意在整自己。

  三年弹指即过,这一次,朱有才的手机没炸,因为两次穿越经历给他的唯一正能量的警示,就是不买室友梅文华的二手手机。

  毕业后,朱有才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天天早上做操打卡的那种,累得跟狗一样。等他收到消息,知道大学同学梅文华出事的噩耗,也不过只是一声叹息,然后继续过自己的日子。

  渐渐的,他把学生时代的事情全忘了,更不必说前世,以及前前世的记忆。几年后,他回了老家,耗尽父母所有积蓄,付了首付在县里买了房,这才得已结婚生子,成功成为房奴,孩奴,后来为了面子,还成为车奴,其实一年根本开不了几次。也舍不得开。

  孩子很快长大,新的轮回再次开始,他又耗尽所有积蓄,帮自己的孩子付了首付买了房,然后又和老婆一起带孙子,直到自己戴上了氧气罩。

  躺在病床上,朱有才回望自己这一生,觉得还行吧,自己混得没别人好,也没别人差,就顺大流呗。

  儿孙的哭声传入耳中,朱有才觉得眼皮越来越重,身子越来越轻,忽然间,他的人生走马灯似乎出现了异常,令其看到了不该看到的画面。

  昏黄的天,昏黄的水,自己和几头小猪一同跃入水中,头顶上还有一头巨大的乌龟。

  朱有才似乎想起了什么,还没来得及细品,他又游不动了,接着又听见了母亲的惨叫,以及医生的大吼:“用力!快用力!马上就要出来了!”

  人生再次回档,一切又在不断地重复重复再重复,直至死亡,然后又是出生,又是重复,又是死亡……

  就这样连续轮回了几世,朱有才犹如反复落入洪水里的漩涡一般,个个令他晕头转向,个个一样,他始终活得像个loser。哪怕有时他有一些疯狂的想法,可还没等付诸行动,又被操蛋的生活压得喘不过气。一忙起来,哪里还有时间胡思乱想,只能继续浑浑噩噩地死扛,直到扛死。

  有一世,他刻意买了梅文华的破手机,想靠穿越来改变命运。只要能开金手指,哪怕转生成只猪也认了。

  可是,什么都没发生。这让他更加确信,当年的穿越,只是南柯一梦,就像所有的白日梦一样。

  常言道:别人的悲剧,就是自己的喜剧。朱有才在死水一般的生活中,行尸走肉般麻木地轮回着,可旁观者却看得津津有味。松枝上,胖子的嘴不停蠕动着,他正在嚼一把松针,绿色的汁液从嘴角流出,显得格外猥琐,将他偷窥狂的气质衬托得淋漓尽致。

  这大胖子便是蓝志天和蓝志海的三弟,蓝志梦。毫无疑问,他是一名人类高质量偷窥狂,能利用自己的“蜃貘奇术”,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没有防备的被攻击者引入梦中,从而偷窥对方的所有记忆,至于将入梦者杀死,也不过是动动手指的事儿。

  蓝氏三兄弟是在李家庄落脚休息的时候,从一位炼气士的口中,得知所谓的木母神,只是福陵山中一伙猪妖在装神弄鬼。大哥蓝志天和二哥蓝志海都跃跃欲试,想靠除魔卫道来扬名立万,可蓝志梦却留了一个心眼,觉得那个炼气士似乎没安好心,思忖再三,这才定下兵分三路之策。

  果不出他所料,大哥与二哥都没能得手,当他用法宝看到当时的画面后,立即给自己的行动加了一层保险,先在水中设下幻阵,再配合蜃貘奇术,一举将领头的小猪妖引入梦境。

  普通妖的“造梦”能力和其它能力一样,都极其有限。而且越往后越混乱,因此也就需要蓝志梦出手,设法维持梦中秩序。这样做,相当耗费精力。

  按照蓝志梦的习惯,他最多在梦中看两次俘虏的一生,整理出有用的信息后,便会将其除掉。可这一次却是例外,这个小猪妖太不简单了,以至于蓝志梦不惜穷心竭力,甚至靠吃松针补充能量,也要将其梦境反复看个七八次。

  只是,纵然如此,依旧没能看穿猪妖的来历,以及某些关键之处,似是有哪位大能使出通天法力,为其遮挡一般。

  但仔细一琢磨,蓝志梦又排除了这种可能。

  若真有大能暗中出手,保护这小猪妖,岂会让自己轻易得手?

  另外,这猪妖的前世,有一套能够自洽的结构体系,即便在错综复杂的梦境中,依然有着较为清晰的中心逻辑。便是这种体系和逻辑,使得普通人生活在那里,简直赛过活神仙,可神仙要是生活在那里,恐怕就有些难受了。

  因为,那个世界没有灵力波动,自然也就有没有神仙与妖魔,甚至,连皇帝都没有!

  这就极端挑战蓝志梦的认知了。据说人在十五岁之前所认知的一切,即为世界本来秩序的一部分。更何况他已八十余岁,修炼至今也近七十年了,各种观念早就根深蒂固。无神无王,天地乾坤何以有序?偏偏小猪妖的前世,是一个极端有序的世界,这个世界被称为:现代文明。

  就是这样一个迥异于自己认知的“现代文明世界”,有着一种令人着迷的魔力,令蓝志梦欣赏了一遍又一遍,若非时间不允许,他甚至都不想“快进”,又或进行其它干预,以保证猪妖梦境的“原生态”。他越看越激动,越看越沉迷,并不断幻想,倘若能够生活于此,自己宁愿放弃现在所有的一切。

  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俯仰即是。影视书籍,科学艺术,种类繁多。而且不用拼个你死我活,就能丰衣足食,自由自在……

  除了过于聒噪,这文明,几近完美!

  肉体是暂时的,精神是永恒的。蓝志海修道至今,借自己机缘巧合修炼的蜃貘奇术,醉心于偷窥别人的梦境,无非就是想在精神上多活几世,而小猪妖梦中的文明世界,不正是最能满足自己这个愿望的地方吗!

  至于小猪妖在那里过得不太好,原因很简单,只因他懒散、浮躁、又有罪恶感罢了。这三点对蓝志海而言,根本都不是问题!

  想到这里,蓝志海疲惫的双眸中,闪现一抹决然之色,与此同时,也蓦地感觉到一股凌厉的杀气,正从四面八方朝自己涌来。

  他却没有躲避,而是霍然起身,脚下的松枝左右摇晃,臃肿的身体倏然变圆,“嗤啦——”蓝袍化作无数蓝蝴蝶,在泛黄的洪水上方飞舞。他露出了一副诡异的躯干。

  那是由一个个坚硬的蚌壳层层叠叠扣在一起组成的身体,蚌壳上的花纹,是一种形如花豹的猛兽,名为“食梦貘”。忽然间,上百对蚌壳一同打开,哗哗作响。蓝志梦体内殷红的内脏器官暴露无遗,并且还在兀自跳动着,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若有人看见这一幕,定会头皮发麻。

  蓝志梦从偷窥狂变成暴露狂,他张开手臂,仰天大笑起来。笑声在昏黄的天空与洪水中间来回激荡,随即,他解开了与蜃貘奇术匹配使用的幻阵,病态般闪烁的双眸凝视着水中,挑衅似的高声道:“来吧,木母神,让我看看你的手段!”

  话音未落,漫天绿影闪动,竟是无数松针如同暗器似的朝他射来。蓝志海亲眼目睹自己的身体变成筛子,这很疼,绝对比在身上纹个九龙拉棺要疼得多,可是他,

  始终面带微笑!

  随着一股股血箭如花洒般飙出体外,蓝志梦大吼一声,纵身一跃,跳入黄汤之中,大片大片的殷红随着浊浪迅速扩大,可眨眼之间,又彻底消失了。

  湿漉漉的峭壁上,那棵兀自抖动的松树,蓦地蟒蛇般扭动起来,树冠里缓缓出现一张诡异的人脸,他低声喃喃着:“木母神?什么东西?莫非有人在亵渎树祖?不可饶恕!绝不可饶恕!”

  说着他将松枝伸入洪水之中,准备捞出那发神经的人族炼气士的尸体,大快朵颐一番。

  岂料,枝头才没入水面,就似被什么东西一把抓住,一股大力遽然传来,整棵树都向下弯折,犹如张开的巨弓,绷得越来越紧。

  树妖大急,连忙朝上猛甩,却见一个黑影顺势跳出水面,还没看清是谁,就听跃至空中的黑影喝骂道:“狗树妖,果然又是你搞得鬼,哼哼,小爷我这次绝饶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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