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邂逅
爱情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的存在,
它不需要刻意的去制造,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就会在两个人心里萌芽,
如果上天眷顾,风调雨顺,再加上用心呵护,
勤浇水,勤施肥,这颗芽就会茁壮成长,开出美丽的花朵,结出丰硕的果实!
可是这个过程又是痛苦的,
环境不可能一直风调雨顺,要经历狂风暴雨的摧残,躲避病虫害的困扰,
所以千百年来,留下太多的是失败的痴男怨女。当然也有很多成功的百年好合!
刘季高的姥爷家里,祖传下来很多的藏书,
刘季高从小就爱去姥爷的书房玩,
几岁时姥爷就教给他识文断字,
长大后的刘季高没事就扎在姥爷书房里博览群书,
这也造就了他城府极深的性格,他的脑子里藏着同龄人听都没有听过的故事,
他的见识已经超过社会上的普通成年人。
他遇事沉稳,对发生在眼前的事,洞察细致入微,见解独到,又不轻易表露心声!
他并不刻意的去追求学习名次,但是他对各科都学习很好,
他特别喜欢解顽固的题型。在别人的眼里,他是个谜一样的存在,
却又不被别人注意,偶尔会爆出两句诗词,就像他说梁世航的那回。
也许之前他对荷尔蒙的生理需求藏得很深,
也许是王长生找对象的想法影响了他,他的注意力偶尔也从书籍中开会儿小差。
乡中的放学没有没有层次感,
铃铛一响,全校一起下课,一窝蜂的往外挤,
刘季高讨厌这个时候,人声鼎沸,嘈杂不堪,
它往往躲在教室里,看上一会儿书,等人流小了,才起身回家。
可是从那以后,他改变了想法,他渴望放学时候的拥挤,
他喜欢听女孩子们的笑声,他在慌乱的人群中寻找着,
他不知道她长得什么模样,但是他确信这里面有一人使他魂牵梦绕,
他不愿意轻浮得用眼睛去点名,他用心去听,用心去感受!
他想:“也许这是最绝妙的,如果他知道了她得模样,会不会这种感觉就会消失掉?”
他唱起辛弃疾那首《青玉案·元夕》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
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
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明明心里暖暖的,可是嘴里却是苦苦的
“啪!”他的书从胳膊间滑落,他刚要弯腰去捡,
一只脚已经先他一步踩在了书上,
那是一只小巧的脚,外面包着平跟方口的皮鞋,一条弯弯的带子系在脚腕上。
他抬头往上瞧,栗色的直发像一支支射向他的箭,
利箭中一张清秀而又俏皮的脸上挂着尴尬的笑,
两目相对,一股热流穿过刘季高的身体,他忙躲避转过头,
心想:“她是谁,为什么脚还不拿开!”
“同学,你踩到我的书了!”
“你是高一三班的刘”姑娘说到这,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忙捂住嘴,
“对不起!”“哈哈哈”一边笑着跑走了!
刘季高捡起书,看着她们的背影,狠狠得大声说:“有病吧!你们!”
他希望她们听到回来跟他理论,可是人家头也不回的跑了,
刘季高失落的摇摇头,拍拍书上的土,无精打采了走出了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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