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死党
我读大一那会儿,第一次见到易川,我一直觉得他是那种脱离俗世的人。
那时候我们学校在城郊,易川在离学校不远处的老楼里经营着一家乐器行,楼是有着一百年以上历史的老楼,可以说是一幢文物。
我们从那里路过,隔着巨大的玻璃橱窗,看到他在弹钢琴,夕阳从窗外打进来,落在他长长的睫毛上,像是勾勒出金色的轮廓,让他整个人显得熠熠生辉。那时候我们都不会弹钢琴,可是能感觉到,从易川颀长的手指间流淌出来的音乐,有着无与伦比的魔力。
易川不像我们印象中的艺术家那样,长发及肩又神经兮兮,他看上去很周正,周正之中透着冷峻,他头发乌润,剑眉星目,鼻梁挺拔,那是我见他第一面时冲进脑海中的词汇,从这些词汇就可以看出易川确实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他身材高挑但是略显清瘦,大概艺术家都是这样的文弱。
我觉得他像是二十多岁,可身上却带着三四十岁的恬淡,因为他身上有一种超出年龄的妥帖,叫人望之而心安,但我心里总有一种隐隐的感觉,这感觉要我形容的话,恐怕一时间讲不大清楚,只能说他坐在那里,仿佛和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身上带着一股让人难以接近的淡漠,周身又好似包围着一层寒冰,叫人望之而却步,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就是那一次,薛如玉远远看着他的身影,她说:“我怕是爱上他了。”
当时我正汲着一杯体型硕大的奶茶,一大口,全都喷在她脸上,我骂她:“奶奶个熊的,你都不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真的,说真的,薛如玉这个人,平时看起来温润如玉,像一头羔羊似的,可总是隔三差五会来那么一下,惊得你满地找牙,我都开始疑心自混成死党的。
后来我想了一下,我与薛如玉之所以成了好朋友,除了因为我们是同班同学,我们天天一起手拉手上厕所,还因为我们都姓薛,都有着那样一个恬淡的名字。
薛雨楠,薛如玉。
听起来就像一对姐妹,不过旁人倒没怎么误会过,因为,怎么说呢,我们俩长得实在太不像了,或者更残酷一点点说,就是平庸与惊艳的区别吧,显然我就是平庸的那个。
用混世魔王方尧方大少的话来讲:“薛雨楠你每天跟个大美女混在一起还全然不思进取你就不觉得灵魂深处的某个地方在午夜梦回的时候会隐隐作痛么?”
我当时伸手就给了他一个爆栗:“我说大少爷你怎么能那么肤浅啊,看人也不能光看外表,你要是能透过皮囊看到姐姐的心灵,保证你景仰膜拜感叹造物主的神奇。”末了又加上一句:“再说姐姐不也长得挺标致的么?”
“嗯”方尧上上下下审视了好几遍:“有时候偶尔极个别情况下猛地那么一看还是挺清秀的。”
“滚蛋”我又给了他一个爆栗。
其实方尧说得倒没有错,薛如玉实在太漂亮了,好像是一件上帝精挑细琢的艺术品,从她的五官到身材,到瀑布似的浓密乌黑的头发,到颀长的玉指,上帝都倾注了太多心血。
我自然难以免俗地有着一颗善妒而自私的心,但也许是因为她太漂亮了吧,到了简直难以望其项背的地步,潜意识里觉得完全没有可比性,也就不存在什么嫉妒和竞争,所以,我对于同伴的美貌和自己的平庸,倒是可以安之若素。
都说两个人在一起久了会变得越来越像,那时候我与薛如玉最为要好,我们的确在某些方面是比较相似的,喜欢同样的明星,看同样类型的电影,听同一个人唱的歌,甚至穿的衣服也是同样的风格,所以薛如玉爱上易川,我并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其实在见到易川之前,我们就已经听说过他,他是以冷峻和才华横溢出名的,据说易川当年是音乐学院的才子,大学期间就获得过多个国际性比赛的金奖,一时间在音乐界风光无两,至于后来为什么突然销声匿迹,连大学都没上完便中途退学,最后又变成一个商人,就不得而知了。
我们与易川的缘分起于薛如玉对他的爱慕,但命运就是这样的捉弄人,我没有想到最后同薛如玉去争夺那个男人的,会是我自己。
那时候我常常想,如果我是个男生,我一定要娶薛如玉做妻子,她生来就是要做贤妻良母的。
而如玉也常说,如果你是个男生,雨楠,我一定嫁你。
所以我没有想到,后来我们会去争夺同一个人。
这都是后话。
那是我们第一次见到易川的场景,其实我们只是打那路过,去见一个我的朋友,我和那个朋友也是第一次见面。我的朋友见到我,狠狠吃了一惊:“不会那么巧吧,你就是薛雨楠?”
我也很惊讶,“你是,陈修文?”
对,我的这个朋友叫做陈修文,我认识陈修文早在知道他的名字之前,记得那是刚入秋的时候,有一天如玉去参加数学竞赛,我下课以后一个人回宿舍,就在宿舍楼前面的蔷薇大道上遇见了他。
在南国,初秋是一个满地枫叶的季节,他轻巧地踩着自行车,像风一样从我面前划过,车轮碾过干枯的树叶,发出清脆而连贯的声响。
“儿子,走!”
一条小狗欢快地跟在他身后,厚厚的树叶淹没了狗狗的大半个身子,他的小小的身影在枫叶里起起落落,很快就跟不上他的主人。他的狗狗名字叫“儿子”,非常奇怪的名字。
等到陈修文发现他儿子不见的时候,狗狗已经被落下好远。
他又像一阵风似的飞奔回来,那时候我正蹲在地上,惊恐地看着他儿子。
狗狗淹没在树叶里不省人事。
我那时很害怕,也想不通那小东西怎么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晕倒了。
更何况我正蹲在它旁边,他的主人会不会怀疑是我下的黑手?
陈修文飞奔而来,老远就丢下车,整个人扑了过来,我当时就受到了惊吓,看得出来他很在意他的狗狗,他用手指轻轻戳了戳它的肚子,狗狗纹丝不动。
我哆哆嗦嗦地问他:“它是不是,死了?”
他苦恼地抬起头来,把眉毛都皱在一起,说:“我也不知道。”
他是好看的远山眉,眉下面有着灿若星辰的一双眼,整个人很俊秀,哪怕眉毛皱在了一起,也还是很俊秀。他看上去甚至有点幼稚,长得清清秀秀的,一幅温良无害的面孔,看起来很好欺负。
这样一来我胆子有点大,我说:“要不要,试试,它的心跳?”
“好,对,试试心跳。”
他说着把手朝狗狗伸了过去,然后又缩回来:“狗狗的心脏长在哪里?”
我当时就哑口无言了,张了嘴却不知道说什么。
只好答:“我,我也不知道。”
然后两个人都一筹莫展,我心中暗暗庆幸,还好他没有怀疑是我把他儿子给弄死的。
我又说:“不然,我们,送它去宠物医院看看。”
他又是恍然大悟的表情:“哦对,送医院。”
我是后来才发现,我在陈修文面前有口吃的毛病。
还发现,陈修文有发呆的毛病,他常常发呆,发起呆来脑子很迟钝。
就好比那天,他的狗狗晕倒了,他还在发呆。
他终于知道该把儿子送去医院,于是他伸出两只手去托着狗狗头和脚,他这一弄狗狗却苏醒了,挣扎着从他手中跳下来,又欢快地在他脚边蹦跶。
我实在被这只狗搞懵了,而他拔开狗狗晕倒时躺着的那一堆树叶,突然间狂笑起来。
“哈哈哈哈,这小王八蛋,这小王八蛋自己撞晕了,哈哈哈哈哈哈。”
原来那堆树叶下藏着一块石头,狗狗一定是不小心撞到石头上,撞成了短暂休克。
真是一只笨狗!
那天我并不认识他,我只知道他很年轻,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阳光的气息。后来我在学校网站上发了一条招聘高数补习老师的消息,寻到陈修文,我没想到她就是那个骑着自行车溜狗的家伙。
校园里曾流传过这样一个说法,在K大挂过科的男生绝对找不到女朋友,这不是开玩笑,而是真事。
我们学校算是国内口碑相当好的一所大学,尤其在当地,很多富商和政要就算动用关系也要把子女塞进来,要问其原因,我想八成是因为K大严厉到变态的校风。
K大的校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你必须住校,就算像薛如玉那样有个家产万贯的老爸,还是得乖乖搬到学校住,当然在我认识的人中,方尧方大少爷是可以一切随心所欲的,他是个例外。然后,最变态的,就是挂科重修制度,这个制度逼死的莘莘学子简直是尸横遍野,惨不忍睹。
就是在这样一个严峻的生存空间里,我一直生活在食物链的最底端,原因只有一个,学习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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